「好的,那今晚我們會來你的派對,到時候你要給我們兩箱啤酒。」
「酷。」
我們去參加派對前,約上那個姑娘——她正為可以逃離母親的牢籠而激動不已。那個男生帶來了啤酒,也終於和心愛的姑娘見了面,而我們則把她媽媽欠我們的債一筆勾銷以示感謝,隨後再把那幾箱酒賣了,把錢補回來。總有解決的辦法,而這是最有趣的部分:拐個彎抹個角,解決難題,看誰走到了哪一步,誰又需要什麼,我們可以聯絡到誰,讓錢兜兜轉轉又回到我們手裡。
在我們生意巔峰的時候,我們手上大概有10000蘭特的現金。我們有借貸,有利息,還存了一堆喬丹鞋和dvd機,我們從別人那買過來,等時機合適了再賣出去。我們還得買空白cd,僱小巴來裝我們的dj器材,每天還得餵飽五個人的肚子。我們把所有的細節都記在了電腦上。和我媽相處久了,我知道怎麼做表格記賬。我們做了一個excel表格,記錄了所有人的名字,他們欠我們多少錢,什麼時候還了款,什麼時候還沒還。
下班時分,我們的生意才真正開始火起來。小巴司機會過來取他們最後一份訂單,上班族都在回家的路上,但他們的關注點不是肥皂盒、玉米片,而是各種器材——dvd播放機、cd播放機、遊戲機。還有很多人開始過來賣東西,因為他們一天都在各種坑蒙拐騙加盜竊,是時候銷贓了。有人在賣手機,有人賣皮夾克,有人賣鞋。有一個長得很像《辛普森一家》裡的黑人版伯恩斯先生的傢伙,總能在交班時間拿出最莫名其妙而且毫無用處的垃圾,譬如一個沒有電池的電動牙刷。有一次,他給我們帶來了一個電動剃鬚刀。
「這是什麼鬼?」
「這是電動剃鬚刀吧?」
「電動剃鬚刀?我們是黑人。你知道用這種東西的話我們的皮膚會怎樣嗎?你見到周圍有人用過電動剃鬚刀嗎?」
我們永遠不會知道他到底是從哪兒搞到這些東西的。因為我們不會問。但是我們最終還是從細枝末節拼出了答案:他在機場工作。那些沒用的垃圾,都是他從別人的行李箱裡摸出來的。
慢慢地,人潮散去,我們也開始放鬆下來。這時候,我們會清點一下貨物,整理整理cd庫存,算一下今天的收支明細。如果晚上接了dj的活兒,那我們就要準備一下,不然我們就買點兒啤酒,無所事事地喝點兒,聊聊剛過去的這一天,聽聽遠處傳來的槍聲。每天晚上都有槍聲,我們總是試圖通過聲音來猜測那是哪個型號的槍。「應該是把口徑9毫米的手槍。」當然,警察追逐戲也是固定節目,警車呼嘯而過,追著前面開著剛偷來的車的傢伙。最後,每個人都準備回家吃晚餐了,我也帶上電腦,搭上一輛小巴,到家,睡覺。第二天再回來,把這所有的事再做一遍。
過了一年。兩年。我已經不再想著去上大學了,而且也完全沒有賺到學費。
街區弔詭的地方在於,你總是在幹活,幹活,幹活,你感覺好像有什麼事情在發生,但其實什麼都沒有。每天從早上7點到晚上7點,都是一樣的流程:我們怎麼把10蘭特變成20蘭特?怎麼把20變成50?怎麼把50變成100?到了晚上,我們就把賺了的錢花在吃上,或許還有啤酒上,然後回家,第二天回來再重複:我們怎麼把10變成20?怎麼把20變成50?忙忙碌碌一整天,才能把錢翻倍。你得走來走去,到處晃悠,不停思考。你得找到這個人,跟那個人搭個話,再想辦法認識認識那個人。很多時候,一天忙到最後,我們手上一分錢都不會剩下,但卻總覺得自己賺了挺多。
倒買倒賣之於工作,就像上網之於讀書。如果你把你一年在網上讀到的文字加起來——推特、臉書推送、網頁列表——那你讀的文字量都約等於一噸書了,但事實上是,這一年裡你一本書都沒有讀。當我回頭想想,倒買倒賣就是那樣。你投入了無限的精力進去,獲得了最少的收穫,就好像每天在轉輪裡跑步的倉鼠。如果我把同等的精力放在學習上,早就mba畢業了。但事實卻是,我只是專攻了倒買倒賣,沒有哪個大學可以給我頒發個倒買倒賣學位證。
我第一次到亞歷山德拉的時候,就被那裡永不停歇的活力和刺激深深吸引了,更重要的是,我被那裡接納了。我在那兒獲得到的歸屬感,比我在高中或其他任何地方得到的都多。我第一次出現在那裡的時候,確實有幾個人抬了抬眉毛:「這個有色小孩是誰?」但街區並不會以貌取人。如果你想去那裡住,就可以去那裡住。因為我不住在那兒,所以從嚴格意義上說,我是個局外人,但是在那裡,我卻這輩子第一次感覺自己不是局外人。
街區的生活壓力小,日子可以過得很舒適。你腦子裡想的都是得過且過,所以也不必問自己什麼大問題,譬如,我是誰?我應該在哪裡?我做的足夠與否?在街區裡,你可以是一個40歲的老男人,住在自己媽媽房子裡,四處向人借錢過活,也沒人會看不起你。你在街區裡不會覺得自己是個失敗者,因為總有人比你更失敗,讓你感覺自己也不用再怎麼努力,因為你身邊最成功的人也沒有比你成功多少。這讓你活在一種了無生機的狀態裡,可以一動不動。
街區裡也有著很強的社群感。每個人認識每個人,從癮君子到警察,都互相認識。人們會互相幫助。如果某個媽媽讓你做什麼,你就得去做。標準句型是「我可以勞煩你嗎」,就好像所有人都是你媽媽,你是所有人的孩子一樣。
「我可以勞煩你嗎?」
「可以啊,你需要什麼?」
「我想你去幫我買麵包和牛奶。」
「好的,我去。」
然後她會給你一些錢,你去買麵包和牛奶。只要你當時沒在忙,也不耽誤你什麼事,你都不會拒絕。
住在街區裡,最重要的事是學會分享。你不能一個人悶聲發財。你有錢?那你為什麼不幫助別人?鄰居里哪個奶奶需要幫忙,所有人都會來伸出援手。你要是去買啤酒,就得給所有人都買上,四處分發。每個人都需要了解你獲得的成就會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回饋給社群,否則你就會變成眾矢之的。
小鎮也有自己的治安系統。如果有人偷東西被抓,小鎮上的人會管。如果有人入室搶劫被抓,小鎮上的人也會管。如果你強姦婦女被抓,那你要趕快祈禱,寧可警察先到一步,也別落到小鎮人民的手裡。如果一個婦女被打了,人們並不太會管。因為捱打牽扯了太多問題,為什麼被打?誰來負責?誰先動的手?但強姦就是強姦,盜竊就是盜竊,你玷汙了社群的名聲。
生活在街區裡,有種奇異的舒適感,但舒適的同時也很危險。舒適給了供你躺倒的地方,但也給了壓在頭頂的天花板。在我們那幫人裡,朋友g本來和我們一樣,也沒工作,整天四處閒逛。但後來,突然有一天,他在一家服裝店找到了工作。每個早晨去上班的時候,其他人就會取笑他。我們看著他穿著正裝出門,所有人都會在一邊嘲諷:「喔,g,看看你穿的那身兒衣服!」「喔,g,今天又要去見白人了,哈?」「喔,g,別忘了從圖書館拿幾本書回來!」
g上了一個月班之後,有一天早晨,我們在矮牆上玩,g穿著拖鞋和襪子就出來了。他沒穿工作正裝。
「喲,g,怎麼了?工作怎麼樣了?」
「哦,我不在那兒幹了。」
「為什麼?」
「他們說我偷東西,我被開除了。」
我永遠不會忘記當時我腦內遏制不住的一個念頭,我覺得他是故意的。他陷害了自己,這樣才能重新被其他夥伴們接納。
街區有種吸引力,它永遠不會將你落下,也永遠不會讓你離開。因為你一旦決定離開,你就冒犯了這個生你養你、塑造了你、永不會背叛你的地方。這個地方會對你加倍奉還。
但一旦你在街區的生活變得順心遂意,那你就該離開了。因為街區會將你拖下深淵,它總有辦法,總會有某個傢伙偷了東西后,把東西扔在你的車裡,結果被警察找到。你不能留下來,你以為你可以,甚至開始想要做更多好事,把你的街區朋友帶到某個高階俱樂部玩,但不一會兒,你身邊人就打起架來,你的朋友掏出了槍,有人中了彈,而你留在原地,一頭霧水:「剛剛發生了什麼?」
只是發生了街區裡會發生的事。
有一天晚上,我正在一個派對上當dj,不在亞歷山德拉,而是在緊挨著亞歷山德拉的倫巴第東,這裡是一個稍微富裕些的中產階級黑人社群。有人報了警,投訴說噪音太大。警察穿著防爆裝備衝了進來,端著機關槍。我們的警察就是這樣出警的,沒有小情況,只有大事件。美國人所說的特種部隊,對我們來說只是常規警察。他們過來檢視噪音的源頭,就是我。一個警察衝著我和我的電腦走過來,將他的衝鋒槍對準我。
「把音樂關掉,現在。」
「好的,好的,」我說,「我在關了。」
但我當時電腦系統是windows95,而windows95關起機來大概需要一輩子的時間。我忙著一個一個關閉視窗,退出程式,我有一個很容易受損的希捷硬碟,所以不想直接切斷電源,那樣會對硬碟造成傷害。但警察很顯然一點兒也不在乎。
「關掉!關掉!」
「我在關!我在關呢!我得先關掉程式!」
群眾開始騷動不安,警察也越發緊張。他調轉槍口,直接射向了電腦。不過,他可能不太懂什麼是電腦,因為他射擊的是顯示器,顯示器爆炸了,但音樂還在響。現場一團混亂——音樂震耳欲聾,所有人都在四處亂竄,被槍聲嚇得不行。我一把拔下主機電源,音樂沒了,但此時,警察又開始向人群投擲催淚彈。
催淚彈和我以及音樂本身都沒有關係。催淚彈只是警察用來關閉黑人社群的派對的常規手段,就好像夜店開啟燈,告訴所有人該回家了一樣。
我的硬碟沒了。儘管警察衝著顯示器開槍,但不知怎麼我的硬碟卻燒了。電腦還能開機,但是讀不出這個硬碟。我的音樂庫沒了。儘管我有錢買一個新硬碟,但是我幾年積累起來的音樂全沒了。沒有辦法可以彌補。我的dj生涯到次年結束,販賣盜版碟的生意也戛然而止。突然之間,我們的小團體失去了主要收入來源。我們的技能只剩下了倒買倒賣。於是,我們只有更加勤奮地倒買倒賣,拿著一點兒現金,努力讓它翻倍,買這個換那個。到後來,我們開始花積蓄,但不出一個月,我們便身無分文,只能吃土了。
有天晚上,我們那位在機場工作的朋友——黑人版的伯恩斯先生——下班後來找我們。
「嘿,看我找到什麼了。」他說。
「你找到什麼了?」
「照相機。」
我永遠不會忘記那臺相機。那是一臺數碼相機。我們從他手裡買了過來。我拿著相機,開啟之後,發現裡面都是一個白人家庭的度假照片,我感覺糟透了。我們買的其他所有東西,對我來說從來都不重要,耐克鞋、電動牙刷、電動剃鬚刀。誰在乎?是啊,可能會有人因為超市裡丟了一小拖車玉米片被開除,但那不過是小事一樁。你不會去多想。但是這個相機裡全是人的面孔。看著那些照片,我想起了我的家庭照片對我來說意味著什麼,我心裡想,我偷的不是相機,而是某個人的回憶,我偷了屬於某個人的一部分生活。
這真的很奇怪,但是在兩年倒買倒賣的生涯中,我從來沒想過我在犯罪。我真的不覺得這是一件壞事。這只是人們找到的東西罷了。反正白人有保險。只要能找到合適的理由,一切都順理成章。在社會中,我們彼此傷害,是因為我們看不到受傷之人的樣子。我們看不到他的表情。我們不覺得他們也是人。這也是為什麼會出現街區的終極理由——把種族隔離出去的那群人趕得遠遠的,眼不見心不煩。因為如果白人有一瞬間把黑人當人看的話,就會發現奴隸制是如此不合理。在我們生活著的世界裡,我們完全看不到自己做的事情會對他人造成什麼影響,因為我們並不住在同一個地方。如果一個投資銀行家和那個借了次級房貸的人住在一起的話,那投資銀行家估計會不忍心從貸款人手裡大肆撈錢。如果我們能夠看到彼此的痛苦,彼此同情對方的處境的話,我們從一開始可能就不會去犯罪了。
儘管我們當時很需要錢,但我沒有轉手賣掉相機。我感覺太內疚了,好像這會帶來厄運一般,我知道這很蠢,那家人也拿不回相機了,但我就是無法將它出手。那臺相機時刻提醒著我,我所做的這一切,都有人在另一頭為此受罪,而我所做的事是錯的。
有一天晚上,我們的團隊被邀請去索韋託和另一夥人鬥舞。希特勒要和他們中最好的舞者赫克託較量高下,赫克託是當時南非最棒的舞者之一。這封邀請函可是件大事,我們是代表我們的街區前去應戰。亞歷山德拉和索韋託這兩個鎮一直在較勁。索韋託被認為是個很勢利的小鎮,而亞歷山德拉則被認為是骯髒下流的地方。赫克託來自迪普克魯夫,那裡是索韋託的富人區。在民主之後,迪普克魯夫建起了第一批百萬豪宅,彷彿在宣告「嘿,我們不再是小鎮了,我們現在開始修高檔房子了」。我們必須要與這樣的地方較量一下,為此,希特勒辛苦練習了一整週。
那天晚上,我們乘上小巴去迪普克魯夫,一行人裡包括我、邦哈尼、門子、柏奇、g和希特勒。赫克託贏了比賽。g被人抓到在和那邊的一個女孩接吻,結果爆發了一場群架,所有的東西都被砸碎了。半夜1點,我們準備回亞歷山德拉,但剛剛駛出迪普克魯夫拐上高速,一些警察就攔下了我們的小巴。他們讓我們下車,把整輛車搜了一遍。我們站在車外,沿路排成一排。一名警察走過來。
「我們找到一把槍,」他說,「誰的槍?」
我們都聳聳肩。
「不知道。」我們說。
「不可能,肯定有人知道。這是某個人的槍。」
「但是,我們真的不知道啊。」邦哈尼說。
他重重地扇了邦哈尼一巴掌。
「你再跟我胡說八道!」
接著,他開始按順序扇我們每個人巴掌,挨個揍,問我們說不說槍是誰的。我們無法反抗,只有站在原地任由他打。
「你們都是垃圾,」那警察說,「你們從哪兒來?」
「亞歷山德拉。」
「哦哦哦,好的,我知道了。亞歷山德拉狗。你們來這兒偷東西,強姦婦女,攔路搶劫,是吧。一群下賤的流氓串子。」
「不是,我們是舞者。我們不知道——」
「我不管。在我們查明槍是誰的以前,你們都要蹲監獄。」
忽然,我們明白髮生了什麼。警察是在問我們要賄賂。用委婉語來說就是,「現場罰款」。你要按著警察精心設計的步驟來,用不挑明的方式把事情說明白。
「就沒什麼我們能做的嗎?」你哀求警官。
「你們想讓我怎麼樣?」
「我們真的很抱歉,警官。有什麼我們能做的嗎?」
「你告訴我啊。」
這時輪到你編故事了,故事裡要暗示一下,讓警察聽你現在身上有多少錢,我們沒法這麼做,因為我們當時沒有錢。於是他就把我們關進了監獄。那輛小巴是公共小巴,那把槍可以是任何人的槍,但是隻有來自亞歷山德拉的幾個傢伙被抓,車裡其他人都沒事。警察把我們帶回警察局,把我們關在一間牢房裡,再將我們一個個拎出去審問。他們審問我的時候,我寫下了我家的地址:高地北。這些警察一臉迷惑地望著我。
「你不是亞歷山德拉人啊?」他說,「那你和這幫混球在一起搞什麼?」我不知道怎麼回答。他狠狠地瞪著我說:「聽著,富少爺,你以為和這些人廝混很好玩是嗎?這可不是過家家。跟我說實話,供出來到底是他們誰的槍,我就讓你走。」
我拒絕後,他把我丟回了牢房。我們在這過了一夜,第二天我給一個朋友打電話,他說可以跟他爸爸借一些錢,保我們出去。那天晚些時候,朋友的父親過來付了錢。警察說這叫「保釋金」,但其實就是賄賂。我們沒有被正式批捕或審判,也沒有留下任何檔案記錄。
從警察局出去後,一切都恢復了平靜,但這件事卻令我們感到恐慌。每天我們都在街上胡鬧,倒買倒賣,表現得好像我們和那些黑幫是一夥兒的,但事實是,我們就是比街區裡的人更「芝士」的芝士男孩。為了要在這個世界生存下去,我們在心裡給自己塑造出了那樣一個形象。邦哈尼和其他那些東安的夥伴,只因為他們來自的地方和皮膚的顏色,人生就沒有了盼頭。在那種處境下,你大概只有兩個選擇。要麼接下那份零售工作,或者在麥當勞煎漢堡肉餅——這還得是在你足夠幸運的情況下——要麼選擇強大起來,戴上面具,正面迎上去。你既然離不開街區,就要按照街區的法則生存下去。
我選擇活在那個世界裡,但我並不來自那個世界。如果非要說的話,我就是個冒名頂替的傢伙。我身在其中,一天又一天地過著,貌似和所有人一樣,但不同的是,在意識深處,我明白我有其他選擇。我可以離開。他們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