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漏洞

天生有罪 特雷弗·諾亞 第2頁,共2頁

你這個學期的成績很不理想,並且仍舊喜歡在課堂上搗亂,沒有禮貌。很顯然,你這樣做既不尊敬我,也不尊敬你的老師。你要學著去尊敬你生活中遇到的女性。你對待我和你老師的態度,就是將來你對待這個世界上其他女性的態度。懸崖勒馬,未來你才會成為更好的男人。由於你的表現不佳,這周你被禁足了,不能看電視,不能打遊戲。

謹啟,媽媽

而我,當然覺得這懲罰完全不公平。我得寫封信來回擊。

「我能和你談談嗎?」

「不可以。你想回復,就給我寫信。」

我回到房間,拿出紙筆,趴在桌子上,開始一條條地反駁她的論據。

敬啟者:

親愛的媽媽,首先,這個學期很難,您說我的成績不好,這很不公平,尤其考慮到您以前在學校成績就不好,而我,畢竟是您的孩子,如果您在學校表現都不好,那為什麼要求我就非要表現好,畢竟我們有一樣的基因。外婆總是說您以前有多調皮,很顯然,我調皮是您遺傳的,所以我認為您那樣指責我是不正確、不公平的。

謹啟,特雷弗

我會把信拿給她,站在原地看著她讀。每次她讀完都會把信撕了,丟進垃圾桶。「垃圾!這是垃圾!」然後她會開始試圖訓我,我會說:「啊啊啊。不行,你得給我回信。」然後我就回屋,等著她回信。這樣來來回回可能會持續上好幾天。

我犯了小錯,我媽會寫信。如果我惹了大麻煩,我媽會打我屁股。和大多數南非父母一樣,我媽在懲罰小孩的方式上很傳統。如果把她逼急了,她就會去拿皮帶或者鞭子。那段日子就是這麼過來的。我所有的小夥伴幾乎都是一樣的遭遇。

如果我願意,我媽是可以坐下來好好打我屁股的,但是她永遠抓不住我。我外婆叫我「跳羚」,地球上速度第二快的哺乳動物,僅次於獵豹。我媽為了打到我,要化身游擊隊,哪裡能打到我,她就在哪裡打,隨手抄著皮帶鞭子或者拖鞋打,靈活機動。

我很佩服我媽的一點是,揍完我,這事就過去了,絕不會讓我留有疑問。我捱揍不是因為她心情不好或生氣,而是出於她對我的愛。我媽媽一個人帶著我這樣一個瘋狂的小孩,我破壞鋼琴,在地板上大便,我會做錯事,她會把我暴打一頓,給我時間讓我哭一會兒,然後她會再次跑進我的房間,臉上帶著笑容說:「吃不吃飯?想看《火線救援》的話,咱們就得快點兒吃。來吃飯不?」

「什麼?你是有毛病嗎?你才揍了我!」

「是啊。因為你做錯事了,這又不意味著我不愛你了。」

「什麼?」

「看,你是不是做了錯事?」

「是的。」

「然後呢?我揍了你。這件事就過去了。幹嗎還坐在這哭?該看《火線救援》了。威廉·夏特納在等你呢,你來不來?」

說到懲戒,天主教學校可不是鬧著玩的。在瑪麗威爾的時候,每當我犯錯,修女們會用鐵尺的邊緣抽我的指關節。如果我罵了髒話,她們會用肥皂洗我的嘴巴。如果犯了更嚴重的錯,我就會被叫去校長辦公室。只有校長才能給你正式的懲戒。你要彎下腰,他會用一種好像鞋底一樣平平的橡膠物體,打你的屁股。

每當校長打我,他都好像怕下手太重。有一天我在被校長打的時候想,天,要是我媽能像這樣打我就好了,結果我開始笑。實在憋不住。那是學校第一次讓我媽把我帶去看心理醫生,之後還去了兩次。校長深感不安:「如果捱打的時候還笑個不停,那你腦子肯定有問題。」

學校讓我媽帶我去看過三次心理醫生,那次是第一次。每一個心理醫生在給我做完檢查之後都說:「這孩子沒毛病。」我沒有多動症。我沒得精神病。我只是太有創造力,太獨立,而且精力過於充沛。那些醫生給我做了一系列的檢查,都會得出一個結論,我將來要麼會成為一個傑出的罪犯,要麼就會變成一個善於抓罪犯的人,因為我總能找出法規中的漏洞。每次發現一個法規不合邏輯的地方,我就會繞著走。

譬如關於週五彌撒聖餐儀式的規定,就完全沒道理。在集會的一個小時裡,我們要先跪著,再站著,再坐下,再跪著,再站著,再坐下,再跪著,再站著,再坐下,到最後,我都餓死了,但是我從來不能領聖餐,因為我不是天主教徒。其他孩子都可以吃耶穌的身體,喝耶穌的血,但我不能。而且耶穌的血是葡萄汁,我超愛葡萄汁。葡萄汁和餅乾——哪個小孩不想吃?他們就不讓我吃。我總是在和修女牧師爭辯。

「只有天主教徒才能吃耶穌的身體、喝耶穌的血,對嗎?」

「是的。」

「但是耶穌不是天主教徒。」

「他不是。」

「耶穌是猶太人。」

「嗯,是的。」

「所以你的意思是,假設現在此刻耶穌走進我們的教堂,他本人也不能吃耶穌的身體,喝耶穌的血?」

「嗯……呃……嗯……」

他們從來沒給出令我滿意的答案。

有一天早晨,在彌撒之前,我決定要吃到耶穌的身體、喝到耶穌的血。我悄悄潛伏到聖餐檯的後面,喝了一整瓶的葡萄汁,吃掉了一整包的聖餐,把我之前沒吃到的都補回來了。

在我的理解裡,我沒有違背規定,因為那些規定根本沒道理。我被抓只是因為打破了他們心裡的規定。有一個小孩在懺悔的時候出賣了我,然後神父揭發了我。

「不對,不對,」我抗議著,「你才違背了規則!神父是不能把別人懺悔的話講出去的!」

他們才不在乎。只要他們想,學校可以打破任何規則。校長痛斥了我。

「什麼樣的人才會吃光耶穌的身體、喝光耶穌的血啊?」

「很餓的人。」

我又捱了一頓揍,然後第二次被送去看心理醫生。我第三次去看心理醫生,也是壓垮校領導的最後一根稻草,發生在六年級。一個小孩欺負我,說他要暴打我一頓,我就帶了一把刀去學校。我沒有打算要用它,我只想帶著防身。但學校不管我說什麼,這對他們來說是最後一根稻草。嚴格來說,我不是被開除的。校長還是讓我坐下來,告訴我:「特雷弗,我們可以開除你。你要好好想清楚,明年還想不想繼續在瑪麗威爾上學了。」他是在給我下最後通牒,希望我能改過自新。但是我覺得他是在給我開啟大門,於是我就接受了。「不,」我告訴他,「我不想在這兒待了。」我在天主教學校的日子結束了。

有趣的是,這件事發生以後,我媽沒有找我麻煩。回家後,我並沒有捱揍。從ici離職後,她就沒有獎學金補助了,供我去私立學校上學將會是一筆很大的負擔。可即使這樣,她也覺得是學校反應過度了。事實上,在和瑪麗威爾的對抗中,她通常是站在我這邊的。對於這次的聖餐事件,她百分百支援我。「我就直說了,」她對校長說,「就因為一個小孩想要分享耶穌的身體和耶穌的血,你就懲罰他?他為什麼不能吃那些東西?他當然可以吃。」當他們因為我被校長懲罰而笑個不停,便把我送去看心理醫生時,我媽也跟學校說,這事簡直荒唐。

「諾亞女士,您的兒子在我們懲戒他的時候一直在笑。」

「好吧,很顯然你不知道怎麼打小孩。這是你的問題,不是我的。可以告訴你,我打特雷弗的時候他從來不笑。」

這是我媽有點兒怪同時也有點兒牛的地方。如果她同意我的想法,覺得一個法規是愚蠢的,那麼當我違背這個法規的時候,她不會懲罰我。她和心理醫生都覺得是學校有問題,而不是我有問題。天主教學校並不是一個富有創造力和獨立精神的地方。

天主教學校和種族隔離一樣,都是無情的獨裁者,而且權力中心所仰賴的那一大堆法條完全沒有任何邏輯。在我媽媽的成長過程裡,她遇到了各種各樣的規則,而她會質疑這些規則。如果規則沒有攔在她面前,她就直接繞著走。我媽心裡唯一的權威就是上帝。上帝是愛,《聖經》是真理——所有其他事情都可以辯駁。她唯一頭疼的就是我總在試圖挑戰並質疑她。

我七歲那年,我媽媽開始和她的新男友約會——他叫亞伯。他們交往了一年,那時我還小,還不懂他們之間是什麼關係,我只是覺得:「嘿,那是我媽的朋友,他經常來找我們。」我挺喜歡他,他人很好。

那個時候,一個黑人要想住在郊區的話,你就得去找一個白人家庭,租他們的用人房或者車庫來住,亞伯就是這麼做的。他住在一個叫橘子苑的街區,租了一個白人家庭的車庫,改裝成了一個類似小木屋的住所,裡面配有輕便電爐和一張床。有時候他會來我們家,有時候我們去他家。在我們有自己的房子的前提下,住車庫並不是很理想的選擇,但是橘子苑離我的學校和我媽上班的地方都很近,所以這也有它的優勢。

這個白人家庭還有一個黑人女傭,住在後面的用人房裡。每次去亞伯那兒住,我都會和那個女傭的兒子玩。那個年齡段的我,是真心愛玩兒火。那天下午,所有人——我媽、亞伯和白人夫婦——都去上班了,女傭在屋子裡打掃,我和她兒子玩。我那時候很喜歡幹一件事,就是用放大鏡把我的名字燒在一片木頭上。你要調整鏡片的角度,把太陽光聚焦到一點上,木片上會出現灼燒的痕跡,然後你緩緩移動,就可以燒出想要的形狀、字母或圖案什麼的。我為此痴迷不已。

那天下午,我把這個小技巧教給那個小孩。我們待在用人房裡,這個房間更像是連線主屋的工具間,禮帽堆滿了木梯子、整箱的舊畫,還有松節油。我帶了一盒火柴,這是我的日常打火工具。我們坐在一張舊床墊上,是他們以前睡在地板上墊的,基本就是一包塞滿的稻草。太陽光從視窗射進來,我給那個小孩演示,該怎麼把名字燒在一塊膠合板上。

忽然我們想休息下,拿點兒零食吃。我把放大鏡和火柴丟在床墊上,和他一起離開了屋子。幾分鐘後我們回來時,發現這個小木屋的鎖從裡面自動鎖上了,我們進不去,除非去找他媽媽幫我們,於是我們決定先在院子裡玩一會兒。又過了幾分鐘,我注意到窗戶的縫隙裡有煙冒出來。我跑過去往裡面看,在我們放火柴和放大鏡的地方,有一小團火苗正在草墊中間燃燒。我們跑去叫女傭。她來了,但她也不知道怎麼辦。門鎖住了,在我們想到破門方法之前,所有的東西都燒起來了——草墊、梯子、畫、松節油,所有的東西。

火焰移動速度很快。很快,屋頂也著了,火舌從那裡開始向主屋接近,整個房子都燒了起來,黑煙直衝天際。一個鄰居叫來了火警,警笛大作。我和女傭還有女傭的小孩都跑到人行道上,看救火員滅火,但是等火熄滅的時候,一切都完了。什麼都沒剩下,只有一個燒焦的磚頭水泥空殼,屋頂沒了,屋裡東西全毀了。

白人一家回來後,就站在人行道旁,望著他們家的殘骸。他們問女傭到底怎麼回事,女傭問她兒子,她兒子直接告發了我。「特雷弗帶了火柴。」白人家庭什麼也沒對我說。我覺得是他們不知道該說什麼。他們目瞪口呆,沒有叫警察,也沒有要告我。他們能怎麼做呢,逮捕一個七歲的小孩,告他縱火罪?而且我們家很窮,告我們也拿不到什麼錢。何況他們有保險,所以這事就完了。

他們把亞伯從車庫裡趕走了。我覺得這有點兒滑稽,因為車庫和其他房子不挨著,是整個家唯一沒有受到損傷的地方。亞伯其實沒理由離開,但是他們趕走了亞伯。我們收拾了他的東西,放進車裡,一起載回了伊登公園。從那時起,亞伯就和我們住在一起了。他和我媽大吵了一架:「你兒子燒燬了我的生活!」但那天我沒有受罰,我媽太震驚了。淘氣是一回事,而燒掉白人的房子是另一回事。她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對這件事一點兒都不覺得愧疚,現在也不覺得。我心中的律師告訴我,我是無罪的。那兒有一盒火柴,一個放大鏡,一個草墊,這是一系列不幸的偶然事件。有時候東西就是會著火。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消防部門。如果人們以前覺得我只是淘氣,在這場火災之後,我變得臭名昭著。我的一個舅舅不再叫我特雷弗,他叫我「特雷」(意為「恐怖」)。他常說:「別把那孩子一個人留在你家,他會把房子燒沒的。」

時至今日,我的表兄穆隆格斯依然無法理解,我怎麼可以一直調皮搗蛋地活到今天的,我怎麼能經得住那麼多次暴揍,卻一直不長記性。我的表兄弟都非常乖。穆隆格斯大概一輩子就捱過一次打,在那之後他說他再也不想捱打了,於是變得非常循規蹈矩。但是我還從我媽身上繼承了一個特點,就是擅長忘記生活中的痛苦。我記得留下創傷的原因,但是我不會揪著創傷不放。我從來不會讓回憶的痛苦阻礙我對新東西的嘗試。如果你總是想著你媽媽會打你,或者生活會懲罰你,你就不會再突破界限,打破規則。最好的是,你挨完打,哭一會兒,第二天醒來繼續生活。身上可能會留下幾塊淤青,提醒你發生了什麼,但沒事的,過一段時間,淤青會褪去,而且它們褪去是有原因的——又到了該乾點兒什麼壞事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