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我們的生活裡有個常見的觀念:凡是「純天然」的產品都比「人工」的好。大到人參、靈芝這類名貴中藥材,小到豬肉、雞蛋這類日常食物,都是如此。就連化妝品、沐浴露這些衛浴用品,也都個個宣稱自己的產品原料「100%純天然」。
說「純天然」一定比「人工」好,其實沒有什麼道理。
古人只吃「純天然」的藥物,可靠這些藥物根本治不好肺炎、肺結核等感染類疾病。這類病在中國古代都屬於絕症,只能靜養等死。在今天,我們平時有個感染根本不當回事,是因為我們有了人工合成的抗生素。這說明在有些情況下,「人工」要比「純天然」更好。
但是中國人自古以來都崇拜「純天然」。這種「純天然」的情結,歸根結底來自於古人類對於自然規律的一種想象:認為人和自然萬物之間有一種神秘的聯絡。比如原始部落有生吃猛獸內臟、佩戴猛獸頭骨的習俗,認為自己能因此得到猛獸的力量。
這種情結直接影響到中國傳統的哲學觀。中國古人長久以來都認為大自然和人類之間的關係是完美的、和諧的,大自然原本的樣子最符合人的本性。因此,天然的食物就是最理想的食物。即使今天,許多人仍持有這種觀點,比如認為地裡的白菜、蘿蔔、黃瓜,直接拔出來洗洗就吃,說這是最健康的。要是送到工廠裡,磨碎了,加了人工新增劑,製作成餅乾,送到超市裡,就說不太自然、不太健康了。
中國的道家、儒家、佛家的學者都相信這個說法,他們用不同的方式主張過「天人合一」。
然而,他們錯了。
中國古代的那些學者們不知道進化論,不知道人類和大自然還有一個進化的過程。
比如,我們今天吃的麥子就和它的祖先大不一樣。原始的麥子結出來的麥粒又少又難吃,麥粒成熟以後也不像今天那樣結成沉沉的麥穗,而是會自動掉到地上。因為只有這樣,麥粒才可以生根發芽,繁衍出下一代。但是掉到地上的麥粒很難被人類收集,原始人在種植麥子的時候,刻意選擇那些麥粒大又好吃、成熟後麥粒不會掉落到地上的品種,久而久之,麥子才變成了今天我們熟悉的樣子。這樣的麥子再種到野外,是沒法存活的。
再比如,豌豆和油菜的祖先是外貌普通的雜草,萵苣(萵筍)的祖先有毒,它們的野生狀態都沒法食用。
再比如,今天的綿羊長得很可愛吧?四肢短小,性格溫順呆萌。這樣的生物,是怎麼在遍佈猛獸的大自然裡生存下去的呢?其實在被人類馴化之前,綿羊根本不是現在的樣子。綿羊祖先的長相和現在的野生山羊差不多:有堅硬彎曲的長角,身上的毛並非白色而是棕色,毛又短又硬,警惕性很高,奔跑能力強,勇猛好鬥,它那硬角能輕而易舉地把人頂翻。
不僅是綿羊,人類飼養的所有家禽家畜,什麼雞啊、豬啊、狗啊的,原本都兇猛狡猾。原始人在養它們的時候,故意挑那些肉多、味美、性格溫順、長相可愛的飼養,所以這些動物就變得越來越貪吃貪睡,缺乏警惕性,還特喜歡賣萌,再放回到大自然裡已經無法生存了。
許多養生學家講究「追求自然」,殊不知我們今天吃到的每一種「純天然」食物,其實都是原始人類改造過的版本。在大自然看來,這些動植物都是沒有生存能力的異類,早就是徹頭徹尾的「不自然」了。
二
沒有這些「不自然」的動植物,就不會有人類文明。
原始人類,譬如北京人和山頂洞人,他們的覓食方式和動物是一樣的:直接從大自然裡拿。這種模式被人類學家稱為「採集—狩獵」模式:部落中的男性負責獵殺動物,女性和老弱者負責採集植物果實。
在現代生活中,有這樣一種現象:大部分女性的尋路能力比較差,缺乏方向感,動不動就迷路,男性正好相反。這種性別差異就和原始人的「採集—狩獵」模式有關。人類的男性祖先要去很遠的地方打獵,需要識別獵物逃跑的方向,還要記住回家的路,經過不斷地演化,男性有了較強的尋路能力。女性不遠離居住點,沒有尋路的必要,因此方向感比較差。但女性為了能更好地採集果實,記住物品位置的能力特別強,所以女性比男性更善於收拾屋子。
對於原始人來說,「採集—狩獵」模式有個大問題:食物來源太不穩定。也許今天運氣好,打到了一頭野豬,吃都吃不完,也有可能連續幾個月什麼動物都沒有獵到。這種模式嚴重影響了人類的生存:一頓飯吃撐了意義不大,可要是連續餓上十幾天,就會有生命危險了。
後來,原始人發現可以去種植植物和飼養動物,這種模式下食物的來源變得穩定多了。經過無數代人類的種植、飼養和篩選,最終人類選育出了容易種植的穀物、蔬菜,以及容易養育的家禽、家畜。
這個過程是人類對大自然的馴化:既馴化了動物,也馴化了植物。
直到今天,我們仍舊沒有停下馴化生物的腳步。雜交水稻、航天飛船攜帶種子接受射線輻射、培育轉基因作物,這都是在馴化物種。這是在人為改變種子的基因,以便篩選出更適合人類使用的後代。
馴化對於人類文明的意義非常重大。
第一大好處,是人類可以吃的食物變多了。
我們知道,動物最關心的是吃飯這件事,大部分時間都用來覓食。原始人也不例外。
從本質上說,吃飯就是攝取能量。大自然中存在著各種形式的能量,其中含量最豐富、取之不竭的是太陽能。可是人類又不能直接吃太陽光,那怎麼辦呢?這就要靠動植物來做中介。
可食用的動植物對於人類來說,是一種「能量轉換器」。綠色植物把太陽能和土地中的有機肥,轉化成人類可以食用的澱粉和葡萄糖,以及可以用來燃燒的燃料和用來製作衣服的纖維——衣服減少了人體熱量的散失,也就等於為人類額外提供了熱能。食草動物則把人類不能食用的花草,變成營養豐富的脂肪和蛋白質。動物還能用來耕田、拉車,幫助人類捕獵、放哨,等於為人類額外提供了動能。
人類飼養、種植的動植物越多,就意味著身邊的「能量轉換器」越多,人類可以利用的能源也就越多。前面說過火焰對人類的重要意義,火焰本質上也是在為人類提供更多的能量來源。從這個角度說,馴化動植物和學會使用火焰的意義是一樣的。
明白了這個道理,我們就可以回答標題裡的問題了:「為什麼人類不養老虎當寵物?」
因為從能量的角度講,養老虎不划算。
生物學中有個「林德曼效應」:生物a被生物b吃了,a身體裡的能量有多少能被b吸收呢?——只有10%~20%,其他的能量都被浪費掉了。比如說有一把大米,如果我自己吃了,能得到100卡的熱量。但如果我用這些大米餵了一隻雞,我吃雞肉得到的熱量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