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多年以來,它於我而言僅僅是一個地名。父母在此安家的時候,我已經很久沒去探望過他們了。只是出國旅行期間,我會時不時地給他們寄張明信片,來勉強保持這原本就無意維繫的關聯。當我在明信片上寫下這個地址,我會自問,他們住在一個什麼樣的地方呢?不過向來止步於好奇,從未真正前往。當我和母親進行每個季度一到兩次(時常次數更少)的通話時,她總是問我:「什麼時候回來?」我閃爍其詞,以太忙為藉口,並保證過一段時間就去探望。其實我無意履約。從家裡逃出來之後,我沒想再回去。
直到最近,我才初識這個叫米伊宗(muizon)的地方。如我所料,這是一個「城鎮化」的可笑案例——一片被耕地包圍的城鄉結合部。經過數年的變遷,這類地區發生了某種質變,我們不知該稱其為鄉村,還是城郊。後來我知道,在20世紀50年代初,這裡的居民還不超過50人,那時人們住在一個教堂周圍,這座教堂最初建於12世紀,在幾乎摧毀法國東北部的數次戰爭中倖免於難。在東北部——這個被克勞德·西蒙稱作擁有「特殊身份」的區域,城市和鄉村的名字起得像「戰役」「兵營」「轟炸突襲」,或者「大型公墓」的近義詞。今天,這裡有超過兩千居民,聚居區一邊是「香檳之路」,不遠處便是一片種滿葡萄的山坡,小路蜿蜒而上。另一邊,是死氣沉沉的工業區,屬於蘭斯郊區,離小鎮大約15到20分鐘車程。街道是新建的,路邊的房子一棟挨一棟地排列著,都一個模樣。這些住宅大多是社會福利房,租戶都不是什麼有錢人,或者乾脆說是窮人。在過去將近20年裡,我的父母住在這兒,我卻從沒來過。直到母親將父親轉移至一家阿爾茨海默病療養所(之後父親沒再離開過那裡),我才來到這個「村子」(能怎麼稱呼這個地方呢?)和他們的小屋。母親儘可能地延遲這一天的到來,但面對父親帶來的威脅(一天,他拿著菜刀追著她跑),滿身疲憊和恐懼的母親終於屈從於現實:再沒有其他辦法了。父親一走,回鄉探望,更準確地說是完成我過去未能下決心完成的迴歸之旅,變得切實可行。我可以重新找回這片「自我的空間」(熱內會這麼說),這個我曾極力逃離的地方:一片我曾刻意疏離的社會空間、一片在我成長過程中充當反面教材的精神空間,也是無論我如何反抗,依然構成我精神核心的家鄉。我回到家,看望母親。我開始與母親和解。或更準確地說,與自己和解,與從前一直拒絕、抵制、否認的那部分自己和解。
接下來的幾個月,我多次回到母親身邊,她對我講了許多話。關於她自己,關於她的童年、青少年,關於她作為人妻的生活……她也提到我的父親,以及他們的初識、他們的關係、他們所經營的生活、他們曾操持的職業。她滔滔不絕,想把一切都傾吐給我。她似乎有心要把失去的時間找回來,把早年間交流缺失引起的哀傷一下子都抹掉。我坐在她對面一邊聽,一邊喝咖啡。當她回顧自己的生活時,我認真聆聽;當她事無鉅細地講述孫子們,也就是我侄兒們的各種瑣事時,我感到睏倦和無聊。我從沒見過他們,也不大關心。我和母親之間重新建立起聯絡。我內心的某種東西被修復了。我意識到這些年我的疏離給她帶來多大的打擊。她為此受盡苦頭。這疏離對於我,這個主動逃離家庭的人,又意味著什麼?根據弗洛伊德對「憂鬱」(對於自己排除掉的可能性及拒絕接受的身份,產生一種無法逃避的哀悼)的圖解,我難道不是正通過另一種方式,接受著我所排斥的自我身份的懲罰嗎?這身份一直在我體記憶體活著,它就是我身體的組成部分。那些我曾經試圖逃離的東西,仍然作為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延續著。或許在這裡使用社會學的概念比使用精神分析學的概念更加合理,因為「哀悼」和「憂鬱」這樣的比喻雖然簡潔,但存在不妥之處,且具有誤導性:即使我們成年之後所處的生活環境相較童年時的環境發生了變化,即使我們極力排斥過去,童年的生活軌跡以及社會化的方式依然會持續地發揮作用,因此,回到過去的生活環境(也就是我們曾離開的環境,此處應進行廣義上的理解),總是一種指向內心的迴歸,一種重新找回自我的過程,包括我們主動保留的那部分自我以及我們否定的那部分自我。在這個過程中,一些東西浮現腦海——我們希望已經擺脫、但又不得不承認它們造就了我們的個性的那些東西,即徘徊於兩種身份認同時所產生的不安(這兩種身份之間的差距如此巨大,看似無法相融,但又時時刻刻共存於我們體內);借用布林迪厄(pierrebourdieu)那漂亮而有力的說法來描述,就是一種「分裂的習性(habitusclivé)」所引起的憂鬱。奇怪的是,當我們試圖超越,或者至少是安撫這種情緒時,原本分散而隱蔽的不安感反而會不可抑制地浮現出來,憂鬱感也會倍加強烈。事實上這種感覺一直存在,只是我們在特定的時間發現或者說再發現了這些深藏於內心且不斷對我們施加影響的感覺。但我們真的能超越這種不安感、壓抑這種憂鬱情緒嗎?
這一年的12月31日,午夜剛過,我給母親打電話祝她新年快樂,她對我說:「醫院剛打過電話。你父親一小時之前去世了。」我並不愛我的父親。從沒愛過。我當時知道,父親只能活幾個月了,病情加重後就只有幾天了,可我沒有去見他最後一面。再說,有什麼用呢,他已經認不出我了。其實我們互不相認已經很久了。在我少年時期,我們之間就存在著一道鴻溝,隨時間推移,鴻溝不斷擴大,以致後來我們形同陌路。沒有什麼能讓我們保持聯絡。至少我這樣認為,或者我很希望這是真的,因為當時我相信人可以脫離自己的家庭,擺脫自己的過去,切斷與父母的聯絡,從而自己創造一個新的自己。
聽到這個訊息,我覺得這對母親來說是個解脫。當時父親的身體和精神狀態每況愈下,回天乏術。病情不可逆轉地惡化,他無論如何無法再康復了。在醫院,父親只有兩種狀態,要麼痴呆症發作,瘋了似的與醫護人員折騰,要麼在藥物作用下(顯然,在狂躁期過後,醫生會給他開藥)陷入長期的昏沉,不說話,不動,也不會吃飯。無論如何,他失去了對任何事物和人的記憶:這對於來探望父親的姑姑們(其中兩個姑姑因為害怕,來過一次後就再沒來過)和我的三個兄弟來說是個挑戰。而我的母親,即使需要開車20公里,依然堅持照顧他。這種犧牲精神令人驚歎,因為據我所知,母親對父親只有夾雜著厭惡與仇恨的敵對情緒(從我記事起一直是這樣)。說厭惡和仇恨毫不誇張。但她把照顧他當作自己的責任。當我問母親,為什麼在父親認不出她的情況下還堅持每天來醫院探望,她重複道,「我總不能扔下他不管吧」,這種照顧已經成為母親自己一個人的事了。她在房門上貼了一張他倆的照片,她總是拿給父親看:「你知道這是誰嗎?」他回答:「這是照顧我的女士。」
兩三年前,得知父親生病時,我曾經陷入很深的焦慮。噢,可不是為了他——況且對他來說已經太遲了,他的病沒有激起我的任何感覺,連同情都沒有。我很自私地擔心著自己:這種病會不會遺傳?我有一天也會生病嗎?我開始試著背誦那些爛熟於心的詩詞和悲劇情節,來檢測自己是不是還記得:「夢,那個殘酷的夜晚的夢,色非斯,對於整個民族,這是一個永恆的夜晚……」「看那裡,果實、繁花、葉子和樹枝/再看這裡,是我的心……」「這樣屬於自己的空間,無論膨脹還是萎縮/就在這無聊中流淌……」只要忘掉一句詩,我就心裡想:「得,開始了。」此後,這種焦慮一直困擾著我:只要我忘記一個名字,一個日期,一串電話號碼……我就立刻被焦慮籠罩。我到處尋找犯病的徵兆;我對它們既期待又恐懼。在某種程度上,我的日常生活從此被阿爾茨海默的幽靈所糾纏。這個來自過去的幽靈向我展示著未來,我驚恐不已。這就是父親去世之後繼續存在於我身上的方式。對於一個去世的人,以這樣的方式存在於他兒子的頭腦中(正是病魔將要侵襲的地方),有些奇怪。拉康在一次他的「講座」(séminaire)中說得極好,他說,父親去世之後,下一代(至少是兒子)會感受到一種焦慮:在通往死亡的道路上,他成了孤獨的排頭兵。而阿爾茨海默病在這種對自身的焦慮上還增添了每天都要面對的恐懼:我們留心著各種線索,並將它們解釋為犯病的徵兆。
但我的生活不單單被未來的陰雲所籠罩:它也被我個人的歷史所糾纏。我的父親,代表了我想要拋棄、遠離的一切,他充當著我心中典型的負面社會形象,在我努力重新塑造自己的過程中作為反面教材存在著;他的離世,也讓我的過去浮出水面。他去世後的這些天,我開始回顧我的童年、少年時光,也重新思考為什麼我如此憎恨這個剛剛離世的人;他的消失,以及這種消失給我帶來的那些始料未及的情緒,讓我想起那麼多我以為自己已經忘記的畫面(但也許,即使我有意識地排斥這些記憶,我還是一直明白,這些記憶從未消失)。可能你會對我說,所有對逝者的哀悼都會引發生者對自己的思考,更何況逝者是自己的父母,這種現象十分普遍,它本身也是哀悼的組成部分。但在此刻,這樣的思考顯得有些奇怪:在哀悼父親的過程中,我渴望理解他並通過他的逝世理解我自己,這種渴望甚至超過了悲傷之情。此前,我多次經歷過更加強烈而深切的悲痛——密友們的去世,但當這些主動結成的朋友關係突然斷裂,我並沒有因此在腦中編織起過去林林總總的日常生活。通過選擇而結成的關係之所以牢靠、有力,原因在於關係中的主角強烈渴望保持這段關係,所以一旦關係斷裂,就會引起崩塌之感;而我與父親的聯絡,對我來說只有生理和法律上的意義:他生了我,我繼承他的姓氏,再無其他。當我讀到羅蘭·巴特(rolandbarthes)在書中記錄他母親的逝世所帶來的絕望之情如何一天天打擊著他,以及這種難以抑制的痛苦如何改變了他自己時,我在想,父親逝世給我帶來的感受和這種痛苦、絕望之間有多大的差距。他寫道,「我不是在哀悼,我在傷痛」,來表達他拒絕在至親逝世後用精神分析的方法來觀察自己。對我來說,父親是什麼呢?我也可以像羅蘭·巴特一樣,說我不是在「哀悼(endeuil)」〔參考弗洛伊德「工作(travail)」的概念,即最初的痛苦不斷消退的精神過程〕。但我也並未感受到那種無法消除的、並不隨時間推移而削減的哀傷。究竟是一種怎樣的感覺呢?更準確地說是不安,對於個體的社會化、社會階層的分離、社會環境在主觀視角建立過程中所起的決定性作用、個體的心理狀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的追問(這種追問既是對自身的,也是政治層面的,兩者不可分割)給我帶來的不安。
我沒有參加父親的葬禮。我不想和兄弟們見面,已經三十多年沒聯絡了。如今我只能從米伊宗家裡到處擺放著的照片上認出他們。我可以從這些照片上看到他們的樣子,看到他們的外貌發生了怎樣的變化。但是在相隔這麼多年後,以什麼樣的方式再見面呢?尤其是在父親剛剛去世的情況下。面對彼此,我們可能會想:「他的變化真大呀……」並且拼命地在對方身上尋找昨天的影子,或者說許久以前的影子,也就是當我們還是少年,還是兄弟時的樣子。第二天下午,我去陪母親,我們坐在客廳的椅子上聊了幾個小時。她拿出一個裝滿照片的小箱子,裡面有幾張我童年和少年時的照片……還有我兄弟們的照片……於是我重新審視(難道他們的樣子尚未印刻在我的血肉和頭腦中嗎?)這個我曾經生活過的工人階級家庭,重新看到他們可悲的樣子,這種可悲體現在照片背景中的居所、房間的內飾,以及他們的衣著,乃至身體中。相較於觀看現實中活生生的他們,觀看老照片似乎更能讓我們立刻把眼前的人物看作社會體和階級成員,這個過程總是令觀者恍惚。而照片作為「紀念品」,還可以輕鬆地把個人(也就是此刻的我)帶回到他原來的家庭,並將他與曾經扮演的社會角色捆綁起來。浮現在老照片上的私人生活情節,甚至是隱私,將我們重新帶回到那個曾經從屬的、小小的社會空間,它讓我們時時刻刻意識到自己所屬的階級;在這個過程中,那些最為個人化的、最基本的社會關係卻讓我們意識到自己在整個社會的歷史樣貌中所處的位置(就好像個人的歷史總是無法脫離社會的歷史與形態;這部分我們曾置身其中的社會歷史與形態,是我們體內最深層的真相之一,雖然我們未必能清醒地意識到它的存在)。
2
在我將這次久違的迴歸之旅付諸實踐之後,有一段時間,我不斷地被一個問題所糾纏。在父親葬禮的第二天,也就是我和母親共度下午,翻看照片的時候,這個問題以更加清楚、具體的方式浮現在我的腦海:「我曾經寫過很多關於統治機制(mécanismesdeladomination)的作品,但為什麼從來沒將社會統治(dominationsociale)作為主題呢?」還有:「我曾著力研究人在屈從(assujettissement)和主體化(subjectivation)過程中產生的羞恥感,但從沒研究過社會壓迫帶來的羞恥感,為什麼?」我甚至應該這樣表述:「在定居巴黎之前,我因為自己所處的社會階級內心充滿羞恥,來到巴黎之後,我結識的人們來自完全不同的社會階層,在他們面前,我向來羞於承認自己的出身,有時,我或多或少地在這件事上撒謊,為什麼我從未在我的書或者文章中對此有所提及?」可以這樣講:對我來說,講述性取向帶來的羞恥比講述社會階級帶來的羞恥要容易。如今,似乎只要涉及性向問題,人們高度重視對「歧視是如何產生的」以及與之相關的「否認還是昭示自己本來的身份」這些問題的研究,甚至連一些當代政治領導人都會時有提及,但若是涉及社會底層階級受到的不公待遇,類似的觀點很難在公共討論中獲得哪怕一點點支援。我想知道為什麼。對於年輕的同性戀人士,通過逃往大城市或者首都的方式來獲得保持同性戀身份的機會是相當典型而普遍的做法。我在《關於同性戀問題的思考》(citeréflexionssurlaquestiongay/cite)一書第一章中對於這一現象的討論(就像本書的第一部分一樣)可以被看作一部用歷史研究與理論研究的方式所書寫的變相自傳,或者也可以說,是以私人經驗為基礎所書寫的歷史與理論作品。但這部「自傳」是不完整的。我還可以在反思自己整個人生軌跡的基礎上進行另一種歷史與理論的研究。因為我在20歲時選擇離開我生長的地方並定居巴黎,同樣代表著一次社會身份的逐漸蛻變。所以,不誇張地說,我的出櫃經歷,也就是我承認並肯定自己的同性戀取向的過程,正好與我走進另一個社會牢籠(如果可以這樣形容)的經歷相重合,所謂另一個社會牢籠,即另外一種形式的喬裝打扮,另外一種性格分裂,或雙重意識(與眾所周知的隱藏同性戀傾向的方式相同:對自己的行蹤含糊其詞,極少數瞭解內情的朋友也都守口如瓶;用幾套不同的說辭應付不同的談話物件和情境;不間斷地剋制自己,包括自己的動作、語調、表達方式,以免透露出什麼,以免「出賣」了自己,等等)。在完成了幾部思想史方面的作品(尤其是兩本關於福柯的著作)後,我開始將創作矛頭轉向壓迫與屈從的主題,我選擇根據我作為同性戀的經歷進行創作,對那些性少數人士所受到的歧視和侮辱進行反思(這些人在我們所生活的這個社會中受到了怎樣的侮辱),然而卻選擇無視另一種可能性:存在於我身體之中的某種東西,它可能並應該讓我將關注點放在階級關係、階級統治,以及平民階級對自身的階級歸屬和階級地位的主體化過程這些問題上。無疑,在創作《關於同性戀問題的思考》、《少數派道德》(citeunemoraleduminoritaire/cite)或者《反叛者》(citehérésies/cite)的過程中,我並不是沒有意識到這些問題的存在。但這些作品過於野心勃勃,以致超出了作品本身有限的研究框架。我試圖在這些作品中對人類的羞恥感進行概括式的書寫,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套關於統治與反抗、屈從與主體化的理論。這也就是為什麼在《少數派道德》(副標題為「對於讓·熱內理論的延伸」)中,我試圖將熱內、茹昂多(jouhandeau)和其他幾個作家的性歧視理論,以及布林迪厄的社會歧視理論,鮑德溫(baldwin)、法農(fanon)和夏穆瓦佐(chamoiseau)的種族和殖民歧視理論相融合。不過這些不同方向的研究在我的論證過程中只是作為論據而出現,引用的目的在於讓人瞭解在性取向方面成為少數派意味著什麼,會給人帶來怎樣的後果。我試圖通過調動其他研究方向中使用的方法,來擴大我的研究所覆蓋的範圍,然而,這些援引的理論畢竟只能充當次級論據和補充論據——它們時常需要擴充套件及其他論據的支援。就像我在英文版《關於同性戀問題的思考》的前言中提到的那樣,我試圖將皮埃爾·布林迪厄建立的階級「習性」概念移植到性的領域:個體在融入社會的過程中,在社會規則的約束下習得某種階級「習性」,那麼在社會上通行的性規則的約束下,是否也會習得某種性「習性」?如果說,要回答這個問題顯然需要將階級「習性」和性「習性」兩個概念進行比較、關聯的話,我在書中只探討了性方面的主體化,而未研究階級主體化的問題。
回到蘭斯後,我就不停地思考這樣一個問題(我一方面不斷提醒自己這個問題的分量,一方面又在否定它,在我的寫作中不斷否定,也在我自己的生活中不斷否定):我進行理論研究的基本觀點(也是我對於自己過去及現狀進行思考的基本框架)是,我之所以與家庭決裂必然是因為我的同性戀取向,以及我父親的、我成長環境中充斥著的憎惡同性戀心理;但同時,我是不是在用這樣一種看似高尚而無可爭辯的解釋,來回避這個問題:「我是不是因為想要脫離自己原本所處的階級才離開家的」(與歸因於同性戀的解釋一樣可能是真實的)。
在生活中,作為移居城市的同性戀者,我遵循著一條典型的軌跡:進入新的社交圈,通過深入同性戀圈子學習屬於同性戀的生活方式,並由此建立起對自己同性戀身份的肯定;同時,我還經歷了另外一條社會意義上的軌跡,即人們通常形容的「階級的叛離」,而我毫無疑問是個「叛徒」,內心充斥著一種持續或間斷、有意或無意的渴望,渴望遠離自己童年及青少年所處的那個社會階級。
當然,我在精神上依然屬於我少年時成長的那個世界,因為我永遠也無法在情感上認同統治階級的價值觀。每當聽到有人用鄙夷或事不關己的態度評論底層人民的生活方式和言談舉止時,我就感到不適,甚至憎恨。我畢竟是在這樣的階級里長大的。對於群眾的遊行抗議、罷工運動,有錢有勢的傢伙們總是表現出不滿,每當見到這樣的情景,我會本能地感到憎惡。即便我萬分努力地想要通過改變自己與原來的階級脫離關係,工人階級的本能依舊存在。但是也有例外,有幾次,面對這種以階級歧視為基礎的世界觀、人生觀,及在其引導下所發出的充滿仇恨與輕蔑的言論,我沒有予以還擊;我的回應恰恰相反,時常與尼贊(paulnizan)筆下的安託萬·布盧瓦耶很相似:尼贊在書中描繪了他父親的形象,原本屬於工人階級,後來躋身資產階級行列,每當如今的同僚對工人階級出言不遜,他仍然覺得自己也連帶著受到了攻擊:「如果不貶低自己曾經的身份,怎樣參與這樣的討論呢?」每次我用消極的詞彙「貶低」自己的童年,就會有一種無聲的自責或遲或早地籠罩在心頭,從來如此。
然而,我和我曾經所屬、並在絕望之下奮力抽身的世界已經相隔萬里。我得承認,雖然感到與人民鬥爭的關係格外密切,雖然在翻閱1936—1968年大罷工資料時內心充滿政治理念與情感上的歸屬感(這種歸屬感讓我激動到發抖),但在內心深處,我仍然排斥工人階級,實際上我也在踐行這種排斥。「被動員的階級」或者說「可以被動員的階級」是理想化、甚至是英雄主義化的概念,它與構成這一階級的,或者說有可能構成這一階級的一個個真實的人完全不同。我越來越不喜歡自己與過去的以及現在的勞動階級之間的直接關聯。初到巴黎時,我還保持著看望父母的習慣,他們當時還住在蘭斯的廉租房,也就是我少年時期居住的地方(幾年之後他們才搬至米伊宗);有時,我還拜訪住在巴黎的外祖母,當父母時不時來巴黎看望她時,我們就一起吃飯。每次我和父母坐在一張飯桌上,我就會感覺到一種難以捉摸和形容的不適:他們說話行事的方式與我重新躋身的這個階級差異巨大,他們會在每段談話中肆無忌憚地表現出一種膚淺的種族主義,以致讓人奇怪為什麼所有話題都一定能和它扯上關係。這種經歷對我來說像服苦役,它讓人越來越難以忍受,以至於我得讓自己變成另外一個人。當讀過安妮·埃爾諾(annieernaux)關於她的父母及他們之間「階級差距」的作品後,我清楚地意識到在那張飯桌上我經歷了什麼。她在書中完美地解釋了這種不適感,即當我們離開家庭和以前的世界(無論如何我們依然屬於它們)許久之後「重回」父母身邊時,我們會感受到一種抽離感,無論是在家還是在我們新融入的世界,這種抽離感都會伴隨我們。
老實講,就在這種感覺出現幾年之後,我便再也不能忍受它了。
所以說,我有兩段相互重疊的經歷。這兩段重塑自我的經歷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從性規則以及社會規則的角度看,我都改變了自己。但是涉及寫作,我選擇將前者,也就是關於性取向歧視的部分作為研究目標,而非後者,即社會壓迫的部分。而我採取理論分析這一寫作方式,更是十足的背叛。也就是說我的寫作只融入了我部分的經歷,而我另外一部分經歷則很少,或者說完全沒有出現在我的作品中。
我不僅在現在的生活中選擇以這種方式進行自我定義和主體化,也選擇以同樣的方式看待我的童年和青少年:我曾經是這樣一個同性戀男孩,一個同性戀青年,而不是工人的兒子。可事實並非如此!
3
「這是誰?」我問母親。「這是你父親呀,」母親說道,「你不認識他啦?可能是你太久沒見他的緣故。」事實上,我確實沒認出他,這是父親去世前不久拍的。照片上的這個人骨瘦如柴,蜷縮著,眼神已經渙散,一副行將就木的樣子;我需要反應好久,才能把這個瘦弱的軀體與腦中父親的形象聯絡在一起,也就是那個令我生厭、整天大喊大叫、愚蠢而暴力的人。我意識到,父親在去世前的幾個月,甚至前幾年,他就已經不再是那個我憎恨的父親了,而變成了這個可憐的人:一個被衰老和病魔擊垮的、羸弱而無害的、失勢的家庭統治者。這時,某種不安將我侵襲。
在重讀詹姆斯·鮑德溫關於他父親去世的一段文字時,我注意到一件驚人的事。他講到,當知道父親已經病重時,他仍然儘可能地拖延著不去看望父親。對於這一行為他評論說:「我給母親的解釋是我憎恨父親,但這不是真的。真相是,我‘曾經恨’他,我希望將這種憎恨保留下去。我不想看到他現在衰弱的樣子:這不是我憎恨的那個父親。」
他的這段解釋讓我更為震驚:「人們如此地執著於自己對他人的憎恨,我猜原因之一便是,他們知道一旦憎恨消失,痛苦就會襲來。」
對我來說,與其說是痛苦(因為對父親的憎恨消失時我並未感覺到痛苦),不如說是一種進行反省的迫切慾望,我不可抑制地想要回溯時光,試圖理解為什麼對我來說與父親之間的交流如此艱難,以至於我幾乎不認識他。當我試著思考這個問題時,我發現我並不瞭解父親。他想些什麼呢?對,就是這個問題,他對這個他所立足的世界抱有怎樣的想法?他如何看待自己?如何看待他人?他如何理解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件?如何看待自己的生活?尤其是我們的關係,這段越來越緊張、越來越疏離,最後完全泯滅的關係?不久前我瞭解到一件讓我驚訝的事:有一天父親在電視節目裡看到了我,他竟感動地哭了起來。看到自己其中一個兒子獲得了自己難以想象的社會成就,他激動壞了。我曾經以為父親是個十足的恐同分子,然而在電視上看到我之後,他竟然表示不在乎鄰居和村民們第二天會怎麼評論,他說如果有必要,他會竭力維護我,他將我看作他自己和家裡人的驕傲。那天晚上,我在電視節目中介紹了我的書——《關於同性戀問題的思考》,考慮到第二天可能會收到村民的評頭論足和諷刺挖苦,他對我母親說:「要是有人敢胡說八道,我就扇他個大耳光。」
我從沒和他聊過天,從來沒有!他做不到(至少跟我做不到,我對他也一樣)。現在惋惜這一切已經太遲了。但如今我有太多問題想要問他,不只為了寫這本書。說到這裡,鮑德溫還有一句話讓我吃驚:「他去世了,我發現我從來沒和他交流過。他死後不久,我開始後悔。」他在書中講述了他父親的歷史,他父親是第一代自由民(他的奶奶出生在奴隸社會),他說:「父親很驕傲自己是黑人,但這同時給他帶來許多羞辱,也讓他的人生桎梏重重。」在意識到這些後,鮑德溫如何才能原諒自己曾經拋棄家庭,背叛親人?他母親不理解他的出走,不理解他為什麼要到離家那麼遠的地方生活,先是為了融入文學圈去了格林威治村,然後去了法國。對他來說留在家鄉可能嗎?當然不可能!他必須出走,必須離開哈萊姆(harlem),因為他的父親是個老頑固,對於文化和文學抱有一種固執的敵意,而且家裡的氣氛總是令人窒息……只有離開,他才有可能成為作家,才能過上自由的同性戀生活(他在書中探討了作為黑人,以及作為同性戀意味著什麼)。然而,「回家」的渴望最終戰勝了一切,雖然是在父親去世之後(事實上這是他的繼父,但他從小被繼父養大)。在這篇致敬父親的文章中,他試圖真正瞭解這個他曾經厭惡和摒棄的人,他期望通過這樣的方式完成,至少是開始這趟精神「迴歸之旅」。也許,在踏上這條歷史與政治的精神之旅後,他有一天可以重新接受自己的過去,不僅理解自己,還可以接受這個自己。於是我們能理解,在潛心思考過這些問題後,他在一檔採訪中承認道:拒絕迴歸,便是拒絕自己、拒絕「生命」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