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種酷刑,叫作腰斬。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各位想想,人體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所以犯人不會當即就死。當間咔嚓一聲切開了,犯人仍然神志清醒,得過好長時間才能死。朱棣殺方孝孺,就是用了腰斬之刑。據說一刀下去,方孝孺下半身沒了,他以肘撐地爬行,拿手蘸著血寫篡位的「篡」字,寫了十二個半「篡」字,人才嚥氣。所以說,腰斬真的很殘忍。
還有一種刑罰:五馬分屍。咱們平時聽書,評書里老說這個。五馬分屍,就是把受刑人的腦袋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奔去,把人撕成幾塊。當年那個在秦國變法的商鞅,最後的下場就是五馬分屍,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還有一種刑罰,叫「具五刑」。所謂具五刑就是指對犯人先後施以黥、劓、斬趾、笞殺、梟首等刑罰,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這個方法與五馬分屍頗為相似,但仍有細微差別。
還有一種酷刑,就是凌遲。凌遲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剁成肉醬,據說孔子的弟子子路、周文王的大兒子伯邑考都是受此刑而死。讀過《封神演義》的朋友應該對伯邑考這個名字不陌生。傳說伯邑考去朝歌面見紂王,給自己被囚禁的父親講情。妲己見伯邑考容顏俊美,琴藝絕倫,就坐在他懷中要他教自己彈琴,誰料伯邑考坐懷不亂,妲己氣憤之下,便誣告伯邑考調戲自己,還暗罵紂王無德。紂王於是將伯邑考割去四肢,萬刃剁屍,做成肉餅,又送給他的父親周文王姬昌。為什麼要送給姬昌呢?據說周文王姬昌善演周易,懂八卦,能推斷。紂王心說,這次把你兒子做成肉餅送去,你要是吃了,就說明你根本不懂周易,什麼推算卜卦都是浪得虛名,可以把你給放了。周文王在獄中,一瞧獄卒送來的肉,就知道是自己的兒子。吃,內心實在痛苦;不吃,就永遠被關在牢裡,沒法報仇。萬般無奈之下,周文王強打精神吃了肉,紂王就把他放了。姬昌剛回到西周,就覺得胸口難受,張口一吐,吐出三個肉團來,肉團一到地上,順著風就跑了。大夥說,這肉團是什麼呀?得起個名字。姬昌一合計,得了,這是我吐出來的兒子,這東西叫「吐子」吧,打從這兒起,人世間才有「兔子」這種動物。
當然,這都是民間傳說,不怎麼靠譜。我們只是借這個故事講凌遲這種刑罰,最初它只要求把人弄碎了,後來發展得就更細緻了,要讓犯人受更大的痛苦。割多少刀,數目上面都有要求,歷朝歷代要求不一樣,有必須割上1000刀的,也有800刀就可以的。受過這種刑罰的人裡,最有名的是明朝的大太監劉瑾,正德五年(1510年)被抄家,明武宗發現他家裡私藏了偽璽、玉帶等物品,這都是天子用的東西,可見劉瑾早有謀反之心,一怒之下將劉瑾凌遲處死,剮了好幾千刀。據說是給劊子手下了死命令,要整整剮三天。史書記載,說頭一天剮了一部分,晚上劉瑾被送回監獄,他居然還喝了兩碗稀飯,您說這場面多恐怖?凌遲是一個很殘忍的刑罰。
還有一個酷刑,是縊首。縊首就是把人勒死。國外也有類似的刑罰,就是絞刑。中國人的縊首是用弓弦把人勒死: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到最後就斷氣了。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了風波亭。因為他們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明末流亡到緬甸的南明的桂王,也是這樣被吳三桂給勒死的。
前文咱們還說起來俊臣,喜歡把人放到大水甕裡,再架上火煮。還由此出現了一個成語:請君入甕。這個刑罰叫「烹煮」。沒有犯人能經歷烹煮之刑而不招供的。
還有一個酷刑,就是宮刑。這是一種破壞人體生殖機能的刑罰。司馬遷觸怒漢武帝,被處以宮刑之後,他在寫給朋友的信中便說:「故禍莫憯於欲利,悲莫痛於傷心,行莫醜於辱先,詬莫大於宮刑。刑餘之人,無所比數,非一世也,所從來遠矣。」可以說,宮刑是一種侮辱性的刑罰,它給人帶來的恥辱,比死亡還要令人痛苦。
咱們都聽過「孫龐鬥智」的故事。魏國大將龐涓與齊國人孫臏都是鬼谷子的學生,孫臏是著名軍事家孫武的後人,家傳十三篇兵法,才智過人。龐涓妒忌孫臏的才華,又想得到孫臏家傳的兵書,便挖空心思陷害孫臏。他先是向魏王舉薦孫臏,然後又誣陷孫臏謀反,魏王大怒,將孫臏施以臏刑。孫臏雙腿的膝蓋骨都被剜掉,成了殘疾人,龐涓還花言巧語,騙他把祖傳的兵書寫出來。僕人同情孫臏的遭遇,告以實情,孫臏才知道自己被同學算計了。他忍辱裝瘋,逃回齊國。齊國國君敬重孫臏的才能,想拜他為大將,孫臏極力推辭:「我是個受過刑的殘廢,如果當了大將,眾人會笑話的。」齊威王就讓他做軍師,行軍時坐在有篷帳的車裡,協助大將田忌作戰。後來魏王命龐涓率兵攻打趙國,田忌採納了孫臏的「圍魏救趙」「增兵減灶」等計謀,誘敵深入,將龐涓騙入埋伏圈,大敗魏軍。龐涓走投無路,拔劍自刎了。這便是一個關於臏刑的故事。
還有一種專門用在女犯人身上的刑罰——用鋼針、竹籤扎手指甲縫,別看這小玩意不起眼,它是一種很厲害的刑具。漢朝部員薛安奉命去揚州清查倉庫賬目,把管理倉庫的小吏戴就逮捕,逼他揭發郡太守成公浮。戴就不從,薛安就把針釘入戴就的指甲縫裡,然後逼他扒地上的硬土。想想這得有多痛苦?十指連心啊!唐朝開元初年,有一個著名的酷吏,名叫王旭,他經常把竹籤削尖了,釘在犯人的指甲縫裡,受刑的人疼得死去活來,問什麼招什麼。
在戰爭年代,還有一種常見的酷刑,就是活埋!活埋省事,速度也快,而且打仗的時候,軍隊經常一逮就逮個三五百人的,那就讓戰俘自個兒挖坑,然後殺掉戰俘,再把屍首推下去,但有的時候時間不夠,來不及殺了,怎麼辦呢?就直接把活人推進去,然後一蓋土,活埋!
經過前面這些鋪墊,再聽到「鴆毒」這個刑罰,感覺就比較人道一點。有個成語叫「飲鴆止渴」,就來源於這個刑罰。「鴆」是一種毒鳥,相傳以鴆毛或鴆糞泡酒,酒便帶有劇毒。隨著時間的發展,「鴆酒」成為所有毒酒的泛稱,凡是毒性強烈的毒藥,都可以被稱作「鴆毒」,比如砒霜、烏頭等。毒死南唐後主李煜的鴆酒就是用馬錢子做成的。從李後主的例子我們也可以看出來,一般而言,被賜鴆毒的人身份都比較高。
還有鋸割,就是弄一個大鋸,把人活活鋸死!咱也不知道是誰出的主意,這都多大能耐?
還有一種酷刑就是斷椎。斷椎,顧名思義,打斷脊椎骨。聽著挺解氣,是不是?脊椎骨很重要,椎骨一斷,這人也就完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是一個很重要的酷刑。春秋時姬重耳打算重新把刑律再歸置歸置,得讓國內的百姓人人守法,就召集大臣商量怎麼修改刑律,商量的過程當中,有一個大臣開會遲到了。姬重耳一瞧,好機會,就命人把這個遲到的大臣的脊椎骨打斷處死。這麼一來所有人都害怕了,這死鬼跟著姬重耳流亡列國19年,功勞那麼大,現在開會遲到,說打死就打死了,其他人可得好好守法呀。所以對統治階段來說,這個東西還是挺有用處的。
還有一種酷刑叫「梳洗」,是一種極其慘烈的酷刑:拿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全抓梳下來,直到肉都刷乾淨,露出骨頭來,人也嚥了氣。據說這個梳洗之刑的發明者是朱元璋,行刑時,劊子手先把犯人的衣服剝光了,一絲不掛地放在鐵床上,然後拿滾開的水在身上澆幾遍,最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身上的皮肉,直到肉盡露骨。一般而言,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一步就會死亡,這梳洗之刑真是殘忍至極!
梳洗之刑就是最狠的刑罰了嗎?您太小瞧朱元璋了。他還研究過一個酷刑——抽腸。找一條橫木杆,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掛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鐵鉤,另一端縋著石塊,像是一個巨大的秤。劊子手將一端的鐵鉤放下來,塞入犯人的肛門,然後把大腸頭拉出來,掛在鐵鉤上,最後將另一端的石塊向下拉,這樣,鐵鉤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高高懸掛成一條直線。犯人慘叫幾聲,不一會兒就會氣絕身亡。明末張獻忠對抓到的明朝官吏,也會使用「抽腸」這一刑罰:先用刀從人的肛門處挖出大腸頭,綁在馬腿上,讓一人騎著這匹馬,猛抽一鞭向遠處跑去,馬蹄牽動腸子,越抽越長,轉瞬間抽盡扯斷,被抽腸的人隨即一命嗚呼。
還有很多刑罰,比如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用的酷刑——騎木驢,在《水滸傳》裡也有描寫。咱們就不細說了。
還是那句話,人心似鐵非似鐵,官法如爐真如爐。人得奉公守法,但上述這些酷刑,實在慘無人道。萬幸咱們生活在一個文明高度發達的年代,今天的刑罰制度中,已經沒有類似的酷刑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