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錄節目的原因,我重新整理了一遍《水滸傳》,突然想到其中有一個題目能跟大家聊聊,就是刺配充軍。大家可能知道刺配是對罪犯的一種懲罰手段,但具體指的是什麼呢?這裡面有什麼門道呢?很多人其實不瞭解。
在過去,刺跟配其實是兩種不一樣的刑罰,是有區別的,在宋朝的時候,這兩種刑罰合二為一,統稱為「刺配」。所謂「刺」,就是在犯人臉上刺東西,這是起源於奴隸制時期的墨刑:在犯人的臉頰、額頭和脖子上刺下文字或者圖案,然後用墨上色,作為受刑者的標誌。這種刑罰一直持續到明清,它對受刑者的身體傷害有限,它的存在主要是為了羞辱受刑者。
元朝的時候,「刺」的位置發生了變化,從刺雙頰發展成了刺面、刺脖子、刺左右手臂。到了明朝,更多的是刺在左右手臂上,這種刑罰一直持續到了清朝末年才被廢除。古人還為這種刑罰發明了一個專業名詞,叫「打金印」,不同的囚犯臉上刺的圖案、大小、形狀都不一樣。比如說,有人偷東西了,就要在他耳朵後邊刺一個環形,這個圓圈刺在他耳朵後面,別人一看就知道他偷過東西。被判處流刑、徒刑(發配)的囚犯,臉上會被刺一個方形。被處以杖刑的人刺圓形。如果捉住了強盜、劫匪,便在他們額頭上刺下「盜」「劫」等字樣,這些人的臉頰上往往還刺有發配的地點,因而一看犯人臉上的刺字,就清楚他被定了什麼罪。
「刺配」的這個「配」呢,就是流放、流配的意思,它大致可以按照罪行的輕重分為這麼幾個等級:本州、鄰州,500裡、1000裡、2000裡、3000裡乃至沙門島。本州就是本地。鄰州,是把犯人發配到隔壁地區和隔壁省。罪行更重的話,可以發配500裡、1000裡、2000裡和3000裡不等,最遠的刑罰是流放到沙門島。咱們看《水滸傳》,裡面就出現了五種流配方式。被髮配最遠的是玉麒麟盧俊義和鐵面孔目裴宣,他倆被髮配充軍,充軍之地是哪裡呢?沙門島!沙門島就是指現在的山東長島一帶,按距離算,得有3000裡以外了。
我統計過,《水滸傳》裡被判刺配之刑的共有十二個人,其中有七位梁山好漢:林沖、武松、楊志、宋江、裴宣、朱仝、盧俊義。前六位是屬於過失犯罪。到了盧俊義,罪名大了,說他「勾結叛賊」。這是謀逆的大罪!所以把他發配到了最遠的沙門島。想來盧俊義的臉上、腦門上,「強盜」倆字是免不了的。還有幾個被刺配的:高俅、何濤、董超、薛霸、王慶,但他們不是水泊梁山的人,書中對他們的結局也沒有用心交代。
被刺配的犯人到達目的地之後,讓他們幹嗎呢?因為與小說要表達的主旨無關,《水滸傳》裡也沒怎麼交代。事實上被刺配的囚犯到達目的地後,就要進入當地的軍隊服役。他們所隸屬的軍隊名字叫廂兵,「廂」就是「包廂」的「廂」。《宋史·兵志三》上曾經說過:「廂兵者,諸州之鎮兵也。內總於侍衛司。」說白了,就是朝廷派出來負責駐守各地的地方部隊。這個制度起源於唐末五代。
當時的地方司法官吏很喜歡施用,甚至濫用刺配之刑。北宋末年,金兵南下的時候,許多民間的豪傑好漢聯合起來抗金,其中很多人都是罪犯,南宋建立之後,這些人都算是功臣,需要入朝受封。但無論朝廷還是功臣都很尷尬。為什麼呢?這批新功臣臉上都打著金印,刻著「強盜」字樣,而按宋朝法律規定,罪犯是不得入朝面見天子的。因為這個緣故,宋高宗還特地釋出了一個詔命:「今後臣僚有面刺大字或灸燒之人,許入見。」意思是過去的事就算了,抗金是大功勞,就算大家臉上有名人字畫也不打緊,放心來受賞吧!
濫用刺配之刑實際上是加重了對罪犯的處罰,當時也有很多有識之士反對,有人說這得減少,有人說要完全廢除,但是都沒有被朝廷採納。這個刑罰從宋朝傳到元朝之後,元朝不但繼承,還將之全面發展了,不但將圖章蓋在腦門上,還發展到刺面頰、項部等。到明清時,更多的是刺左右臂。到清末的時候,才漸漸廢除。
生活在宋朝有個好處,皇上動不動就大赦天下。幾乎兩三年就能趕上一回。不管是皇上過生日還是立了太子,都會下令大赦天下。每一次趕上大赦,那些犯罪情節較輕,或者在廂兵中表現很好的犯人就可以被釋放回家了;而罪行嚴重的,則要終身服役,重罪犯會被髮配到沙門島。
五代後漢乾祐三年(950年),有一個節度副使因為工作失誤,城池失守,被流放到沙門島,從此沙門島就成了重犯的流放地。沙門島在哪裡呢?它位於今天山東省煙臺市長島列島的南端,現在的沙門島——長島,以風景秀麗聞名於世,有「海上仙山」「天然氧吧」之稱,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但在北宋,沙門島可不是旅遊勝地,那可是一個地獄般的存在。一聽說刺配到沙門島,那可能就回不來了。
沙門島孤懸海外,來往只能靠坐船,從地理位置來說,十分便於關押、管理犯人。宋仁宗景祐年間,在沙門島發生過囚犯偷船逃跑的事情。朝廷便在沙門島增派了幾百名水兵,還另配了刀魚形狀的兵船,這是當時速度最快的一種船,是專門為了逮捕逃犯準備的。
為什麼犯人拼了命也要逃走呢?一個字:餓!沙門島面積不大而關押的犯人極多,島上的糧食、蔬菜、水源等供應都很緊張,為了保證補給,島上的看守每年都要處決大批犯人。沙門島最多的時候有千把個犯人,但是朝廷只給沙門島提供300人的糧食。千把個人去分300人的口糧,其中的慘烈可想而知,對罪犯來說,一旦被髮配到這裡,幾乎就等於被判了死刑。上了沙門島,再想還鄉那是千難萬難。《水滸傳》裡,押解玉麒麟盧俊義的董超、薛霸不就對盧俊義明說了嗎?——「便到沙門島也是死,不如及早打發了。」在當年犯人們的心中,沙門島就是一座鬼門關。
除了沙門島,通州的海門島也是發配犯人的地方。宋人管犯人勞動改造的地方叫牢城營。比如《水滸傳》裡的武松就被刺配到了孟州牢城營。牢城營跟監獄差不多,士兵看守著犯人,強制他們在高牆裡進行生產活動。
沙門島屬於蓬萊縣沙門寨,所以這個牢城營就叫沙門寨,寨主就是監獄長。官方的稱呼叫監押,相當於沙門島的「土皇上」。治平年間沙門寨的寨主叫李慶。這個李慶平時最大的樂趣就是殺人。在他當寨主的兩年多時間裡,竟然殺了700多名犯人,完全是視人命如草芥。不僅如此,他還制定了各種變態的刑罰。
1.戴枷鎖。
按照當時牢城營裡的規定,枷鎖每天都應該有一定的時間是卸下來的,這樣犯人可以稍微活動一下筋骨,不至於造成殘疾。但李慶不準犯人卸枷,在他管轄的區域內,所有犯人都必須一直戴著枷鎖,就是骨頭變形也不準卸下來。
2.不讓犯人吃飯,活活餓死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