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局:帝子好劍

主飲:曹丕;主陪:趙文王等;主賓:鄧展;地點:軍中。

趙文王好劍術,養了三千多劍客,日夜在大殿前演練廝殺,每年要死掉幾百人,導致國家衰微。莊子去見文王,說自己也會劍術,並且「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文王一聽,大喜過望,這是天下無敵的劍法啊,快快表演。莊子說:「我有三種劍術,您要看哪一種呢?第一種是天子之劍,以山川為劍柄,諸侯為劍身,以春夏秋冬為法則,以陰陽刑德為技巧,上絕浮雲,下絕地紀,舞起來天下匡服,百姓安樂。第二種是諸侯之劍,以勇猛為鋒刃,以清廉為柄,以忠良賢德為器,舞起來四時順,四民安。第三種是庶人之劍,蓬頭散發,瞪著眼睛,相互辱罵,跳躍著砍來砍去,斬頭剜腹,和鬥雞沒有什麼差別。一旦受傷或者被殺,哪一點都無補於國。大王有天子的權位,而喜歡庶人之劍,有點不妥吧。」趙文王聽後悵然若失,明白莊子在拿自己開涮,治國之道遠高於技擊之術。

《史記》記載項羽曾經學書,學了幾天,說能夠記名字就夠了。又學劍,學了幾天說:「學劍學得再好,不過是一人敵。要學就學萬人敵。」於是學兵法。

大詩人、大梟雄曹操南征北戰,顯然武藝高超。他雖然被人罵漢賊,但一直都打著漢丞相的旗號來平定天下。倒是他的兒子曹丕,直接篡奪了漢室江山,後來追封老子曹操做魏武帝。

曹丕的武功似乎更勝一籌,他說自己五歲學射箭,八歲就能騎馬開弓,經常跟隨父親出征。後來打獵,一天能打三四十頭野獸。還說自己學劍多年,頗有心得。曾經與兩位大將軍劉勳、鄧展喝酒,聽說鄧展精通各種兵器,能「空手入白刃」。曹丕和他談了片刻,認為對方武藝不到家,鄧展喝多了,要求和世子較量較量。兩人拿著正在吃的甘蔗比劃了一下,曹丕三次都打中了鄧展的手臂,大家都鬨堂大笑。鄧展不服氣,要求繼續比試,結果曹丕身手不凡,直接擊中鄧將軍的面門,滿座皆驚。

曹操出征時,曹植寫了一篇送行的文字,辭采華美,曹操大為讚賞。而曹丕只用「流涕」來表現對父親的思念和擔憂,高下立現。曹丕精心從父親心裡奪得本屬弟弟的專寵,順利繼位。繼位後,多次尋找機會除掉弟弟,據說「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七步詩因此而生,直到後來母親求情,才以貶謫了事。

曹丕一直都有心病,他的詩文寫得很好,但始終不如父親氣魄宏偉,不如弟弟婉轉清絕。他頗為自得地展示自己的劍術,但這又能媲美父親的赫赫戰功嗎?和弟弟「利劍不在掌,結友何須多」的豪情、「仰手接飛猱,俯身散馬蹄」的技擊相比,似乎也佔不到什麼風頭。這看似一場帝王好劍術的酒局,實則是帝王自我神化的酒局,也是他尋找自信的酒局。要求久經沙場的將軍和世子來比劍,其結果實可預知。至於說鄧將軍不服氣,想來只是為了這場演出效果更為逼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