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譯序
聞有吏雖亂而有獨善之民,不聞有亂民而有獨治之吏。
——《韓非子·外儲說》
人們似乎熱愛自由,其實只是痛恨主子。
——托克維爾:《舊制度與大革命》
世人受到烏托邦聲音的迷惑,他們拼命擠進天堂的大門。但當大門在身後砰然關上之時,他們卻發現自己是在地獄裡。這樣的時刻使我感到,歷史是喜歡開懷大笑的。
——昆德拉:《玩笑》
英雄豪傑與民眾在歷史上的作用孰輕孰重,歷來是史家津津樂道的一個話題,當然也是個非常不易於說清楚的問題。常言道,一個好漢三個幫,這句明白易懂的話讓人覺得平實而中肯,可以省去我們作歷史辯證法深思的不少麻煩。然而,這些歷史中的好漢(或梟雄)與幫手的學術地位,卻是非常不平衡的。研究英雄的著作或是給英雄出謀劃策的各類寶鑑,千百年來不絕如縷。而就那些幫手們而言,在「群眾社會」到來之前,操持著改變或維持歷史方向的勢力的並不是他們,而是遍佈於這個世界大大小小的帝王將相和各路神仙,因此鮮有人把他們作為一個實體進行研究。這種情況一直繼續到民主時代的到來。曼海姆在他去世前一篇討論世俗化過程中「作為一種生活方式的民主」的未竟稿中,根據中世紀晚期以來在民俗、藝術、建築等方面的變化,對決定著後來政治民主化程式的民眾生活態度和審美情趣的潛移默化,作了十分深入而生動的說明。當然,他認為這個過程最顯著的結果之一,便是各種偶像與建立在血統基礎上的世俗王權,逐漸被平等人權和參與擴大的主張所消解。它使權威合法性的來源產生了一個重大的轉移——血統身份也罷,君權神授也罷,奉天承運也罷,此時都已不再可能,領袖要想號令天下,也唯有反求諸天下的「授權」才成,這時群眾才真正成了前臺的主角。
1.被遺忘了的勒龐
然而,群眾在社會生活的變遷中唱起主角,這種現象對近代政治制度的變遷帶來的結果,並不全都令人歡欣鼓舞。正如近代中外歷史已經告訴我們的,群眾的民主權力就像一切個人權力一樣,當它沒有受到恰當的憲政約束時,也很容易轉變為它的反面,成為一種暴虐的權力。因此自柏克以降,便有許多思想家對於各種群眾領袖挾民意而行獨裁的負面作用憂心忡忡。從這個角度講,法國人勒龐(gustavlebon,1841—1931)在兩個世紀之交寫下的一系列社會心理學著作,尤其是他寫於上世紀末的《烏合之眾——民眾心態研究》一書,實在是不該受到我們忽視。
勒龐是何許人物?本來我們對這位當年法國的才子式人物不該完全陌生。他的《烏合之眾》一書,包括漢語在內被翻譯成17種語言。惜乎近代以來,國人長期面對內憂外患的時局,總是擺脫不了「保種圖存」的國家主義意識,因此最有現實意義的學說,是民族主義和社會主義之類的集體主義意識形態,像《烏合之眾》這種反集體主義的著作幾乎沒有機會進入人們的視野,當然也就不足為怪。
勒龐從1894年開始,寫下過一系列社會心理學著作,魚龍混雜,蔚為大觀,除了上面提到的《烏合之眾》外,還有《各民族進化的心理學規律》(1894)、《社會主義心理學》(1898)、《法國大革命和革命心理學》(1912)以及《戰爭心理學》(1916)。不過最成功的還要算《烏合之眾》這本書,它在1895年出版後,以平均不到一年再版一次的速度,至1921年已印到第29版。今天我們在主要的網上書店,仍可看到此書的幾個網頁和讀者針對此書的一些奇談怪論(兩個網上圖書館亦可免費下載英譯本全文)。
關於勒龐的思想傾向,當年芝加哥大學社會心理學的開山喬治·米德(georgemead)在《美國社會學雜誌》中評論勒龐的思想時曾說,「勒龐是這樣一批法國人中的一員,他對自己民族的文明幾乎已經感到絕望,只有盎格魯-薩克遜民族的個人主義,使他看到了未來社會的唯一希望。」我們從米德這段話可知,勒龐身處思想混亂、歧見紛呈的世紀末,是屬於法國思想界中「親英派」的邊緣人物。當然,在他的著作裡,我們隨處可見他對「盎格魯-薩克遜種族」的心理素質和政治制度的讚揚,不過要論系統與深刻,他較之自己同胞中的大師孟德斯鳩和托克維爾等人遠遠不及,甚至與比他年長一輩的希波萊特·泰納相比,也遜色不少。因此只說他有盎格魯-薩克遜情結,並不足以解釋他的思想特色和對後世的持久影響。他的思想價值來自別處。
在《社會心理學手冊》一書中,美國社會心理學領域的泰斗級人物奧爾波特(gordonw﹒allport)對勒龐有極高的評價,認為「在社會心理學這個領域已經寫出的著作當中,最有影響者,也許非勒龐的《烏合之眾》莫屬。」羅伯特·墨頓(rob‐ertmerton)在為此書簡裝本所寫的長篇序言中也說:「反對者可以駁斥勒龐的言論,但是他們不能對它視而不見,至少,假如他們不想放棄對社會心理學問題的關心,他們就不能這樣做,因為那都是些基本的問題。這正是勒龐此書的主要功績所在:它幾乎從頭到尾表現出一種對重要問題的敏感性。……只有在極少數思想家中,才能看到這種不斷發現有研究價值的問題的本領。對於社會心理學家以及所有思考自己社會的人,勒龐的著作所關注的問題,幾乎無一例外地註定會成為十分重要的問題。」持論穩健而超脫的熊彼特在其著名的《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一書中,也曾特別強調了勒龐的社會心理學研究作為一個時代表徵的重要意義,認為勒龐最早有效闡明瞭「個人在群體影響下,思想和感覺中道德約束與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衝動、幼稚行為和犯罪傾向的突然爆發」的實相,從而「給予作為古典民主學說和關於革命的民主神話基礎的人性畫面沉重一擊」。我們當然不至於把這些話當作溢美之詞,對於20世紀出現的許多成功或失敗的民眾革命以及由此造成的巨大災難,我們如想對其尋求一點心理學上的理解,從勒龐那裡的確是可以學到很多東西的。
2.研究的兩個起點
勒龐對「群體心理」的研究在後世享有持久的影響,說起來不難理解,因為他在提出自己的見解時所針對的社會背景,至今不但沒有消失,而且已經成為我們這個世紀人類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現象。勒龐雖然從學術角度講經常表現得十分「外行」,卻對這種現象具有一種出自直覺的深刻感受力。
他認為,有兩個互為表裡的基本因素,是引發傳統社會進入現代轉型的主要原因,即傳統的宗教、政治及社會信仰的毀滅,和技術發明給工業生產帶來的鉅變。這一變化反映在西方各民族政治生活的層面,則是群眾作為一種民主力量的崛起,而且在西方文明的發展過程中,這種「群眾的崛起」有著「命運」一般無可逃避的特點。他斷定,未來的社會不管根據什麼加以組織,都必須考慮到一股新的、「至高無上的」力量,即「群體的力量」:「當我們悠久的信仰崩塌消亡之時,當古老的社會柱石一根又一根傾倒之時,群體的勢力便成為唯一無可匹敵的力量,而且它的聲勢還會不斷壯大。」正是基於這一認識,勒龐認為,「我們就要進入的時代,千真萬確將是一個群體的時代。」在勒龐看來,這個「群體的時代」表現在觀念變遷上,最突出的特點就是民主和社會主義觀念的廣泛普及,它讓持有保守主義和精英主義立場的勒龐深感恐懼,這一點我們下面還會談到。
勒龐討論群體心理的另一個出發點,說起來也許為今人所不齒,卻是激發他在這個主題上不斷著書立說的一個重要因素,而且我們也不能輕言它已完全成為過去。他強調,遺傳賦予每個種族(race)中的每個人以某些共同特徵,這些特徵加在一起,便構成了這個種族的稟賦。勒龐對這種「種族特性」的強調,在一百多年前不但是西歐精神生活中的流行話,而且波及許多處在現代化過程邊緣的地區,這在魯迅先生的「國民性」(這正與勒龐喜歡用的「geniusofrace」一詞含義相同)反省,以及我們至今餘韻猶存的「民族生存」意識中,都有很明確的反映。這種源自19世紀「科學人類學」大發展的種族主義,其最極端的表現之一,當屬勒龐的同胞戈賓諾(joseph‐arthurdegobineau)所發展出來的「靈肉統一論」,它力求在人種的生理解剖學特徵與其精神現象之間找到某些一致性,繼而把它擴充套件到用來解釋不同民族的文化藝術和政治社會制度等各個方面的差異。勒龐身處當時的思想氛圍,自不會不受到這方面的影響。他在一定程度上從戈賓諾等人的這種種族人類學的思想中,接受了決定著各民族命運的神秘主義種族概念,認為「遺傳賦予每個種族中的每個人以某些共同特徵,這些特徵加在一起,便構成了這個種族的氣質。」因此一些學者據此把他作為一個種族主義者看待,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
不過平心而論,勒龐用來建立群體心理學理論的種族觀念,卻沒有很多「科學人類學」中的生物學色彩。他更多地把種族看作一個「歷史的」和「文化的」概念。
墨頓在給《烏合之眾》寫的長篇序言中認為,勒龐在歷史科學性問題上的虛無主義態度,是他的一個幸運的自相矛盾之處,因為他在實踐中並沒有否定史實的作用。但是讀過勒龐的書後,我們也許會傾向於認為,更堪當此論的應是勒龐有著種族主義傾向的文化立場,因為正是它有力地刺激了勒龐的群體心理學研究。1894年他出版第一本社會心理學著作《各民族進化的心理學規律》,便花費大量篇幅,探討在不同種族之間無法做到「觀念移植不走樣」的原因——譬如英法兩個「種族」,因其「國民性」使然,對「民主」、「自由」之類的相同觀念,便會有非常不同甚至對立的解釋。正是因為對群體特徵差異造成的民族命運——尤其是他自己所屬的法蘭西民族的命運——有著一份強烈的關切,才促使他進而提出了自己帶有「通論」性質的群體心理學理論。
3.低劣的群體心態
每個種族雖然有相對於其他種族而言獨特的天性,但是勒龐根據對若干重大歷史事變(尤其是法國大革命)和發生在他周圍的一些事實的觀察,又認為不管是什麼種族,當其中的個體為了行動的目的而聚整合一個「心理學的群體」時,「僅僅從他們聚在一起這個事實,我們就可以看到,除了原有的種族特徵之外,他們還表現出一些新的心理特徵,這些特徵有時與種族特徵頗為不同。」也正是對這些不同之處所作的研究,構成了勒龐對社會心理學領域的主要貢獻。在他的筆下,這些聚整合群的個人最有意義的變化,就是其中個人的行為方式,會表現得與他們一人獨處時有明顯的差別。勒龐為證明這些差別所列舉的證據,當然尚沒有實驗心理學的充分支援,但是正如後來在勒龐提供的研究基礎上繼續從事這項工作的弗洛伊德所言,勒龐過人的「問題意識」,使他的見識即使只從經驗層面看,也沒有人敢於斷然否認其價值。的確,凡是讀過《烏合之眾》這本篇幅不大的小書的人,大概誰也不會否認,它雖然偏見多多,卻是非常令人難忘的。
對於群體行為中的那些同個人行為心理學十分不同的特點,勒龐經常是以十分誇張的口吻,為我們描述了一幅十分可怕的景象。按他的評價,進入了群體的個人,在「集體潛意識」機制的作用下,在心理上會產生一種本質性的變化。就像「動物、痴呆、社會主義者、幼兒和原始人」一樣,這樣的個人會不由自主地失去自我意識,完全變成另一種智力水平十分低下的生物。勒龐當然尚不具備發展出「權威主義人格」之類見解的能力,但是他明確指出,群體中個人的個性因為受到不同程度的壓抑,即使在沒有任何外力強制的情況下,他也會情願讓群體的精神代替自己的精神,更多地表現出人類通過遺傳繼承下來的一些原始本能。個人因為參與到群體中而表現出來的這些特徵,概括起來說大體如下:
首先,群體中的個人會表現出明顯的從眾心理,勒龐稱之為「群體精神統一性的心理學定律(lawofthementalunityofcrowds)」,這種精神統一性的傾向,造成了一些重要後果,如教條主義、偏執、人多勢眾不可戰勝的感覺,以及責任意識的放棄。用他的話說:「群體只知道簡單而極端的感情;提供給他們的各種意見、想法和信念,他們或者全盤接受,或者一概拒絕;將其視為絕對真理或絕對謬論。」勒龐認為,他這裡所描述的其實也不完全是一種現代的現象,從古至今,與宗教或準宗教信仰有關的偏執「對人們的頭腦實行的專制統治,早就為大家所知」,它甚至是一切偉大文明最基本的動力。
由於這種簡單化的思維方式,群體並不認為真理,尤其是「社會真理」,是隻能「在討論中成長」的,它總是傾向於把十分複雜的問題轉化為口號式的簡單觀念。在群情激奮的氣氛中的個人,又會清楚地感到自己人多勢眾,因此,他們總是傾向於給自己的理想和偏執賦予十分專橫的性質。「個人可以接受矛盾,進行討論,群體是絕對不會這樣做的。在公眾集會上,演說者哪怕作出最輕微的反駁,立刻就會招來怒吼和粗野的叫罵。在一片噓聲和驅逐聲中,演說者很快就會敗下陣來。當然,假如現場缺少當權者的代表這種約束性因素,反駁者往往會被打死。」出現這種情況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勒龐觀察到的另一條群體心理學規律:約束個人的道德和社會機制在狂熱的群體中失去了效力:「孤立的個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時,他不能焚燒宮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這樣做的誘惑,他也很容易抵制這種誘惑。但是在成為群體的一員時,他就會意識到人數賦予他的力量,這足以讓他生出殺人劫掠的念頭,並且會立刻屈從於這種誘惑。出乎預料的障礙會被狂暴地摧毀。」當然,從以個人責任為基礎的法治立場上說,這種在群體中消失了個人利益和目標的人會變成一個「無名氏」,而以個人責任為基礎的法律,對這樣的無名氏是不起作用的。所謂「法不責眾」的經驗使他意識到,他不必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群體感情的狂暴,尤其是在異質的群體中間,又會因責任感的徹底消失而強化」。意識到肯定不會受到懲罰——而且人數越多,這一點就越是肯定——以及因為人多勢眾而一時產生的力量感。在群體中間,就像「傻瓜、低能兒和心懷妒忌的人」一樣,在擺脫了自己卑微無能的感覺之後,會產生出一種暴烈、短暫但又巨大的能量。
勒龐這些思想所提出的最大挑戰,便是18世紀以後啟蒙哲學中有關理性人的假設。在他看來,「是幻覺引起的激情和愚頑,激勵著人類走上了文明之路,在這方面人類的理性沒有多大用處。」因此在同人類的各種作為文明動力的感情——「譬如尊嚴、自我犧牲、宗教信仰、愛國主義以及對榮譽的愛」——的對抗中,理性在大多數時候都不是贏家。這也是那些高深莫測的哲學或科學觀念在面對群體(不管其中的個人有多麼高的智力水平)時,必須使它們低俗化和簡單化的原因。在這一點上,勒龐是可做喬治·奧維爾的老師的,他不但知道在「政治和語言的墮落」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而且指出「說理與論證戰勝不了一些詞語和套話」,並不全是宣傳者的過錯,因為這些東西是「和群體一起隆重上市的」。這些在群體中產生了廣泛影響的觀念,其威力只同它所喚醒的形象而不是它們的真實含義有關。只有這些避免了分析和批判的觀念,才能在群體眼裡具有自然甚至是超自然的力量,讓群體「肅然起敬,俯首而立」,「它們在人們心中喚起宏偉壯麗的幻象,也正是它們含糊不清,使它們有了神秘的力量。它們是藏在聖壇背後的神靈,信眾只能誠惶誠恐地來到它們面前」。因此,那些詳加分析便會歧義紛呈的觀念——例如民主、社會主義、平等、自由等等——所以具有神奇的威力,只是因為它們已經變成了空洞的政治口號——各種極不相同的潛意識中的抱負及其實現的希望,好像全被它們集於一身。
於此,我們也許更容易理解像韋伯和羅素這些曾經有志於參政的大思想家為何失敗了。在觀念簡單化效應的作用下,凡是有抱著懷疑的精神、相信在政治和社會問題上極不易發現「確定性真理」的人,尤其是一個習慣於用推理和討論的方式說明問題的人,在群體中是沒有地位的;當面對群情激奮時,他尤其會生出蒼白無力的感覺:因為他意識到他要與之作對的,不僅僅是一種錯誤的行為,而且還有「多數的力量」,還有貫徹這種行為時的偏執態度。我們更能理解,所謂專業精英,不管他智力多麼高強,他陳明利害得失的理性努力,面對被空洞的觀念衝昏了頭腦的群體,反而會產生一種自己十分迂腐的無聊感覺。更為可悲的是,面對群眾的荒謬與狂熱,明智之士更有可能根本不會作出這樣的努力,而是同群體一起陷入其中,事後又驚歎於自己連常識都已忘卻的愚蠢。弗洛姆曾從個人在社會共同體中的邊緣化或受其排擠而導致的內心焦慮,對這種放棄獨立判斷能力的過程作過分析,他所說的人們情願「逃避自由」的原因,便包括著在這種內心焦慮的壓力下,人們會情不自禁放棄個人立場的傾向,因為正如勒龐的解釋所表明的,懷疑造成的不明確性,不但不會讓群眾喜歡,而且有可能使他們生出足以致人死命的憤怒。
4.群體的「道德」
讀勒龐的人或許最易於得出一個印象,即他過多地強調了群體的負面形象。但是,「群體心理」給個人行為所造成的結果,並不全然只是我們日常用語中所說的「罪惡」,它所導致的結果要比這複雜得多。用勒龐的話說:「它可以讓一個守財奴變得揮霍無度,把懷疑論者改造成信徒,把誠實的人變成罪犯,懦夫變成豪傑。」因此對於我們在群體中看到的情況,很難僅僅用刑法學意義上的犯罪來定義,它是一種更為複雜的現象。
如勒龐一再所說,他所研究的並不是「群體犯罪的心理學」,而是表現在所有型別群體中的心理學特徵,其中自然也包括英勇無畏的英雄主義群體。參與到群體中的個人,不但能夠變得「偏執而野蠻」,而且在他只有一知半解甚至根本就不理解的各種「理想」的鼓舞下,他並不像大多數個人犯罪那樣是受自我利益的支配。因此,我們可以認為群體行為的結果看上去非常惡劣,但參與其中的個人的動機,卻很可能與卑鄙邪惡的私慾絲毫無涉。
當群體是受某種高遠的理念的激勵而行動時,它便會表現出極高的「道德」。然而這是一種什麼意義上的道德呢?對此勒龐有個十分重要的區分,他說,如果「道德」一詞指的是持久地尊重一定的社會習俗,不斷抑制私心的衝動,那麼顯然可以說,由於群體太好衝動,太多變,它當然不可能是道德的。然而,如果我們把某些一時表現出來的品質,如捨己為人、自我犧牲、不計名利、獻身精神和對平等的渴望等,也算作「道德」的內容,則群體經常會表現出很高的道德境界。不錯,作為「暴民」的群體,其殘忍程度常令人瞠目結舌,以致不斷地有人因此而感嘆人性之惡。而勒龐的分析則提醒我們,這裡所說的「人」,在很多情況下應是指群體中的人,而非孤立的個人。如果群體的行為動機也完全是出自支配著個人行為的非法私利,那當然只能把它視為一種犯罪。這樣的群體可以是黑社會或聚散無常的暴民團體,卻不可能成為一個影響甚至改變歷史的要素。群體要想成為歷史變遷的主角,它必須多多少少「為信仰而戰」,也就是說,它的形成必須是為了某些簡單而明確的信仰。在人們對唯一神教已失去信仰的時代,最有可能對組成群體的個人發揮巨大作用的,便是勒龐所說的「民族的榮譽、前途或愛國主義」。群體在這些信仰的激勵下,很容易表現出極崇高的獻身精神和不計名利的舉動,並且它所能達到的崇高程度,是孤立的個人絕對望塵莫及的。這是一些與個人的日常利益完全沒有關係的觀念,只有它們能夠讓群體「達到使他慷慨赴死的地步」。
因此勒龐斷言,凡是大規模的群體運動,總是類似於宗教運動。我們這個世紀的學者談論甚多的意識形態作為宗教替代品的現象,原本是個勒龐早有深切感受的老話題了。他說:「一切政治、神學或社會信條,要想在群眾中紮根,都必須採取宗教的形式——能夠把危險的討論排除在外的形式。即便有可能使群眾接受無神論,這種信念也會表現出宗教情感中所有的偏執狂,它很快就會表現為一種崇拜。」這種運動表面上看就像是一首奇怪的交響詩,它兼有殘酷和崇高兩個截然不同的主旋律:崇高的境界,成功地激起了群眾想入非非的感情,使他們在崇拜和服從中尋到自己的幸福,它的「道德淨化」作用,使他們可以把自己或別人的死亡同樣看得輕如鴻毛。當然,這些受到崇高的宗教感情所激勵的群眾,「必然也會用火與劍去清除那些反對建立新信仰的人」,因而在無辜者的鮮血中映出的,從主觀上說並不是人性的邪惡,而是真誠不屈信念,是出自「群體靈魂運作」的產物。
如果我們站在康德傳統的倫理哲學基礎上加以分析,勒龐所說的群體的不寬容和狂熱,顯然是同脫離了個人主義道德基礎的「群體道德」有關的。從後來研究集體主義運動的文獻中,我們可以得到進一步的瞭解,群體中個人利益的暫時消失,以及相應的犯罪意識的泯滅,其中的一個主要原因,便是千差萬別的個人目標被一個集體目標所取代。在這種情況下,勒龐稱群體中的個人會失去責任意識,也許並不十分恰當。實際情況可能恰恰相反,群體中的人認為自己可以對殘暴行為不負私人道德意義上的責任,除了群體是個「無名氏」的作用外,很可能還因為他更強烈地意識到自己要為一個「更崇高的事業負責」。在這種責任意識的激勵下,他會不自覺地自我渺小化,把自己日常經營的目標與它對立起來,從而理所當然地認為,別人的個人目標同樣也是沒有價值的。
其實從上述勒龐對道德所作的區分中,我們已可隱約感到在判斷群體的行為是否符合「道德」上往往會陷入困境的原因。無私的奉獻當然是一種美德,我們也很難指摘人們為了國家和社會的未來命運所表現出來的熱情,因此這很容易讓我們得出「群體為國家和民族而犯罪不是犯罪」這種令人尷尬的結論。對於這一困境,後來的哈耶克曾以十分理解的態度作過說明,他指出:「如果因為極權主義國家大量的人民竭力支援一種在我們看來似乎否認了大部分道德價值的制度,我們便認為他們缺少道德熱情,這是極不公平的。對於他們的大部分人來說,實際情況也許恰好相反:像國家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這類運動背後所蘊含的道德情感的強度,也許只有歷史上偉大的宗教運動能與之相比。」但是問題在於,一個凌駕一切的共同目標,是同建立在個人責任上的道德無法並存的,因此,如果我們承認,個人只不過是為所謂社會或國家這些更高實體的目的而服務的工具,「極權主義政體很多使我們害怕的特點便必定接踵而至。從集體主義立場出發而產生的不容忍和殘酷地鎮壓異己,完全不顧個人的生命和幸福,都是這個基本前提的根本的和不可避免的後果。」
5.英雄與群眾
但是,勒龐的槍口並不是只對著讓他感到驚恐的群體。與弗洛伊德在《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中所言不同,勒龐並非只把眼光停留在群體行為上,「沒有估計到領袖在集體心理中的重要性」。他非常清楚,缺了英雄的群體在大多數情況下只能算是一些朝生暮死的「群氓」。
當然,能夠讓群體煥發出改天換地的巨大能量的英雄,絕對不會是那些江湖草寇式的人物。和群眾經常表現出極高的道德境界相一致,英雄之成為英雄,也必是因為他具備能夠迎合信眾的為事業而獻身的勇氣、不懈的鬥志和高尚的利他主義,勒龐通過對「劇院觀眾」的情緒化表現(他的描述不時讓人想起當年那些《白毛女》、《放下你的鞭子》的觀眾的反應)的分析告訴我們,群體本能地希望英雄表現出他們所不具備的高尚品格。這些品格作為日常生活中很不多見的稀缺商品,英雄如果能讓人們覺得他可以大量提供,這當然會讓他廣受愛戴。於此我們不妨說,卡萊爾斷定群眾有英雄崇拜的本能,也不是沒有經濟學上的根據。
弗洛伊德批評過勒龐在研究領袖上有不周全之處,也不是沒有他的道理。因為在分析群體心理時,勒龐的確沒有得出弗洛伊德那樣的見識,把編造領袖神話視為個人解除心理壓抑的有效手段。但是,他卻沿著另一條歷史更為悠久的西方政治學傳統,為我們分析了領袖與群眾的互動關係,字裡行間透著一股十足的馬基雅維利風格。他認為,在使群體形成意見並取得一致方面,領袖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他的意志是群體的核心,他是各色人等形成組織的第一要素,他為他們組成派別鋪平了道路。」而群體則像是溫順的羊群,「沒了頭羊就會不知所措」。這就是為何「當波拿巴壓制了一切自由,讓每個人都對他的鐵腕有切膚之感時,向他發出歡呼的正是那些最桀驁不馴的雅各賓黨人。」
群體的輕信、極端與情緒化反應等等弱點,顯然既為領袖的品質劃定了上限,也給他動員自己的信眾提供了許多可乘之機。首先,領袖本身可以智力高強,但是鑑於群體的素質低下,他為了獲得信眾的支援,也不能有太多的懷疑精神,這對他不但無益反而有害:「如果他想說明事情有多麼複雜,同意做出解釋和促進理解,他的智力就會使他變得寬宏大量,這會大大削弱使徒們所必需的信念的強度與粗暴。在所有的時代,尤其是在大革命時期,偉大的民眾領袖頭腦之狹隘令人瞠目;但影響力最大的,肯定也是頭腦最褊狹的人。」這裡所蘊含的潛臺詞是,群體的心理過程中並沒有多少的邏輯成分,在超出自己熟悉的生活範圍之外,他也不具備多少經驗和合理的批評能力,而這正是一些別有所圖的個人或集團贏得群眾信任的一個要件。他們也許只是些野心家,也許是這樣或那樣的理想主義者。他們在鼓吹什麼大概並不重要,關鍵是如果政治中的人性真如勒龐描述的那樣,則領袖在很大程度上是能夠改變甚至製造人民的意志的。用熊彼特的話說,「這種人工製造的東西常常在現實中與古典理論中的普遍意志相一致。只要這種情形存在,人民的意志便不會是政治過程的動力,而只能是它的產物。」但更為重要的是,當我們面對政治過程時,雖然我們遇到的可能不是真正的人民意志,但是他們往往並不如是想,他們真誠地相信那不是領袖及其追隨者製造出來的產物,而是真正發自他們的內心。我們已經知道,後來的人把這個過程稱為「洗腦」,它是現代宣傳術進步的一大成果,在此勒龐也應當享有一席之地。
他為我們概括出的領袖煽動信眾的三個最為重要的手法,又會讓人想到奧維爾的《1984》。當這些領袖們打算用各種社會學說影響群體的頭腦時,他們需要藉助「斷言法、重複法和傳染法」。他說,「群體因為誇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會被極端感情所打動。希望感動群體的演說家,必須出言不遜,信誓旦旦」。根據勒龐的觀察,誇大其辭、言之鑿鑿、不斷重複,絕對不以說理的方式證明任何事情,是說服群眾的不二法門。因此,大凡能夠成就大業的領袖人物,他最重要的品質不是博學多識,而是必須「具備強大而持久的意志力」,這是一種「極為罕見、極為強大的品質,它足以征服一切。……沒有任何事情能阻擋住它,無論自然、上帝還是人,都不能」。由於有這種強大持久的意志,他所堅持的觀念或追求的目標,最初受到群眾的贊成也許是因為其正確,但即使在已經鑄成大錯,思想的荒謬已經暴露無遺時,也未必能夠動搖他的信念,因為任何理性思維對他已不起任何作用:「他們對別人的輕藐和保留態度無動於衷,或者這隻會讓他們更加興奮。他們犧牲自己的利益和家庭——犧牲自己的一切。自我保護的本能在他們身上消失得無影無蹤,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他們孜孜以求的唯一回報就是以身殉職。」
在弗洛姆《對自由的恐懼》一書中,我讀到了希特勒的一段話,它對於瞭解有著心理弱點的群體和偏執的領袖之間有著什麼樣的關係,一定是大有幫助的。希特勒是否讀過勒龐我們不得而知,但是他除了有「堅強的意志和信念」之外,顯然也十分了解他必須進行動員的群眾。他說,群眾「就像女人……寧願屈從堅強的男人,而不願統治懦弱的男人;群眾愛戴的是統治者,而不是懇求者,他們更容易被一個不寬容對手的學說折服,而不大容易滿足於慷慨大方的高貴自由,他們對用這種高貴自由能做些什麼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遺棄了。他們既不會意識到對他們施以精神恐嚇的冒失無禮,也不會意識到他們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剝奪,因為他們絕不會弄清這種學說的真實意義」。這些幾乎是逐字逐句重複勒龐的話,如果他地下有知,也許會為自己犯下這種馬基雅維利主義式的錯誤而懊悔不已。但是這也從另一個側面說明,勒龐在分析群體心理時得出的結論,的確是同20世紀以來人類的政治命運息息相關。當漢娜·阿倫特告訴我們「凡是有群眾的地方,就可能產生極權主義運動」時,她這裡說的「群眾」,顯然就是指希特勒的群眾,當然也指勒龐描述的群眾。自法國大革命以來,由領袖、意識形態和勒龐意義上的群體所組成的這種新的三位一體,便取代了宗教與皇權,成為一切民主憲政架構之外政治合法性運動的要件,尤其在勒龐之後的一百年裡,這種新的三位一體更是上演了一幕幕規模宏大而慘烈的悲劇。
6.結語:群體的時代與民主
從以上討論中我們不難看出,包括勒龐著作中那些沒有多少惡意的種族主義言論在內,他的驚人的預見力,是我們難以否認的。20世紀是個群眾參政意識普遍覺悟因而也是個民主口號盛行的世紀,然而它同時又是一個「最血腥的世紀」。與此相比,勒龐所援用的那些19世紀群眾運動的事例,只能算是小兒科了。因此我們完全有理由認為,在這種民主觀念的普及過程中,既包含著人類幾千年來想要馴服強權的真誠願望,也隱含著為此而奮鬥的人民落入強權圈套的巨大危險。托克維爾當年說,「以人民主權的名義並由人民進行的革命,是不可能使一個民族獲得自由的」。勒龐的對現代化過程中群眾崛起的驚恐,其實是這種懷疑態度的繼續。
就像當時包括尼采在內的許多思想家一樣,勒龐對於世紀之交的西方文明,也抱著一種絕望的末世心態。他似乎在群體的崛起中嗅到了某種歷史輪迴的徵兆。按他的歷史觀,一切文明都逃不脫由盛而衰的迴圈過程,而當一個文明開始敗落時,摧毀一個破敗的文明,一直就是群眾最明確的任務,只有在這時,群體的主要使命才清晰可辨,這時「人多勢眾的原則似乎成了唯一的歷史法則」。對於這些帶有宿命論色彩的言論,我們可以不屑一顧,但是我們有理由認為,勒龐在潛意識裡是想結束西方這種因權威危機而面對的混亂局面的。他所希望的解決方案,毫無疑問是18世紀的英國人建立的模式,因此他對「拉丁民族」缺乏盎格魯-薩克遜人那種個人獨立感情一再表示擔心。他認為,由於缺少這種「種族品質」,他們在考慮自由問題時所關心的,只是自己宗派的集體獨立性,「在各拉丁民族中間,自宗教法庭時代以來,各個時期的雅各賓黨人,對自由從未能夠有另一種理解」。這種群體意識中表現出來的集體主義傾向,使得法國人總是把民主理解為個人意志和自主權要服從於國家所代表的社會的意志和自主權,「因此在法國,不管是激進派、社會主義者還是保皇派,一切黨派要求全都求助於國家」。他能夠在群眾給權力的合法性來源所造成的深刻變革中,警覺地嗅出「大眾民主」與「獨裁主義」之間有著直通車關係的危險,這種思想顯然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勒龐思想的來源,除了前面提到過的種族主義和對英國保守主義傳統的留戀外,19世紀中葉以後在歐洲愈演愈烈的反理性主義思潮,對他的思想影響也是清晰可辨的。但是這種影響並沒有使他轉向浪漫主義,反而強化了他的傳統主義立場。正如上文所說,他對人是理性動物這個啟蒙哲學的基本假定,有著深刻的不信任。他用和後來的哈耶克幾乎完全一樣的語氣,認為「對歷史事實最細緻的觀察,無一例外地向我證實,社會組織就像一切生命有機體一樣複雜,我們還不具備強迫它們在突然之間發生深刻變革的智力」。因此他反對一個民族熱衷於重大的政治和社會變革,他認為,這種變革的計劃從理論上說無論多麼出色,都不會使民族氣質即刻出現變化(因為「只有時間具備這樣的力量」)。採用激進的方式,藉助於抽象的原則貫徹一種社會改造的藍圖,只會「使一個高度精緻的文明倒退到社會進化更早期的階段」。
所有這些,構成了勒龐對群眾、領袖和觀念的鼓譟以及建立於其上的民主和社會主義理念持極端輕蔑態度的基礎。雖然從這種「群體時代」的現象中,他錯誤地得出了和施賓格勒一樣的結論,以為自己正在目睹西方文明就要沒落的徵兆,但是大概沒有人會否認,他的群體心理學研究的意義是超越了這一錯誤的。因此,假如我們只去批評他那種有點神秘主義的種族論傾向和經常是不合「學術規範」的臆斷(這當然必要),這無異於放棄了一些非常有價值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