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
「對,下一個。」
咔嗒、咔嗒、咔嗒、咔嗒。
「就這麼著?」
「對對,就這麼幹,把所有的錄影都過一遍就行了。加油!」
這有什麼難的?而且看到自己的實驗拍出來的影像,是件挺讓人興奮的事。開始,我有意識地、慢慢地、儘量準確地按下滑鼠。20多分鐘過去了,幾百個畫面點下來,我開始心煩……而我觀看的那兩個行人甚至沒走完走廊的一半!這下我開始感覺不對了。我丟下滑鼠,掐指一算:錄影總長8個小時,等於480分鐘,每秒鐘有12幀畫面,所以要點……345600幀畫面!見鬼!
「資料整理」(dépouillement)這個詞用得真是恰如其分。按照權威的《拉魯斯法語詞典》,這個詞的本義是「剝奪某人擁有的一切的行為」。在科研語境下,我們可以將其解釋為「剝奪一個博士生全部研究熱情的行為」。幾天以後,我眼也紅了,指頭也疼了,為了省時間,我連實驗室也不去,乾脆宅在家裡幹。事實上,我甚至不出臥室,不下床。從早到晚,我穿著睡衣,電腦擱在腿上,點選、點選、點選……錄影慢吞吞地滑過螢幕,波爾多實驗室走廊裡那悶死人的場景,我又從頭經歷了一回,只不過身上穿的實驗室白大褂換成了條紋睡衣。
全都靠右!
我終於熬到了隧道——或者說實驗室走廊——的盡頭,到了看最後結果的時刻,我已將所有資料熟記於心。我怎麼能記不住?過去的幾個星期,我都是在看著這十來個小時的慢放錄影中度過的,以至於我能準確地講出那個大個子、那個穿夏威夷花襯衫的小個子以及其他近百個被試在每1/12秒的時間裡都幹了什麼。
很明顯,行人之間並不需要任何暗示動作,比如拋一個眼神或者動一下下巴,來協商彼此的行動。他們幾乎不考慮對方,各自靠直覺前行。在出腳之前,他們其實已經知道自己要往哪邊避讓,沒有猶豫,沒有資訊的交流,沒有明顯的手勢,我們的實驗結果清楚地表明:81%的被試「自然而然地」選擇了往右避讓,這似乎是一種本能行為。
這現象難道不驚人嗎?畢竟,這條人行道法則既沒有明文規定,也沒人教過我們。此外,這種條件反射只在我們感到需要配合的時候才會出現。如果前方站著一個一動不動的人,行人從右邊和從左邊繞開他的可能性是一樣的。更奇妙的是,法國人走路往右讓,日本人卻往左讓。事實上,避讓的方向是一種文化特徵。通過分析網路攝像頭直播的世界各城市中心的畫面,我注意到了這一點。只要盯著紐約時代廣場的攝像頭直播看上幾個小時,就足以得知行人是習慣向右避讓,還是向左避讓。話說,我也花了好些天干這個……
當然,這一機制並非盡善盡美,也有兩個行人配合不好的時候。他們沒選同一邊,一個想往左靠,而另一個往右讓,結果兩人直奔對方而去。兩人發現要出事故,又同時改變方向,但這沒有什麼用,他們差點在另一側撞上。然後是同樣的反應,再換另一邊……這就像旋轉木馬一樣可以重複好幾圈,直到這兩個倒霉蛋面對面停下來,互相尷尬地笑笑。如果你在倍速模式下看影片,這個場景就非常有趣,好像兩個人在大庭廣眾之下突然跳起舞來,左一步右一步,動作一組接一組。為了節省時間,我就經常快進看影片,在我漫長而單調的工作裡,是這些並不常出現的「行人小步舞」表演令我打起精神。
行人找到了一種巧妙的方法來協同行動:同一個文化群體內的人群偏好相同的避讓方向,比如,法國人選右邊。然而,這條人人都下意識遵守的秘密法則從何而來?為什麼不同國家的人各有偏好?
我在一些學術會議上報告這一實驗結果時,經常會問聽眾這種行為的根源是什麼,問他們有什麼看法。經常會有人提出,這一現象跟人體的「偏手性」有關,意思是說,右撇子往右靠,而左撇子往左讓。不過事實並非如此。比如,印度人相遇通常靠左避讓,然而印度的左撇子並不比別的國家的更多。另一種假說似乎更站得住腳,認為行人走路跟開車是一樣的。換句話說,按照各國的交通規則,駕駛者習慣在路的哪邊行駛,走路時也往哪邊避讓。車輛靠右行駛的國家的人,走路就往右讓。的確,在很多靠左行車的國家,如日本、印度和澳大利亞,行人也習慣靠左避讓。不過也有例外。在倫敦的心臟地帶牛津街,英國人習慣往右讓路,他們開車卻是一律靠左的。
事實上,在學術界還存在一種簡單並被普遍接受的解釋,即避讓方向的偏好並不取決於以上因素,它獨立存在。莫非是魔法作用?不,我的研究恰恰是要證明這並非魔法。原來,行人持續不斷地自我調適以配合對面來者的行為,是我們與大多數生物共有的一種基本認知能力——「強化學習」(reinforcementlearning)。在一個特定族群中,反覆出現的調適行為最終會形成整個群體的共同偏好。試想群體中的某一個人,他一次又一次往左靠,總是行不通,他就自然開始向右避讓,而這又使得與他相遇的人也靠右避讓……一種在個體和周圍人之間的自然平衡逐漸形成,這是無須外在調節的一種傑出的群體自我調節。
根據這一原理,向左或向右避讓的機率相同,只要群體認同,兩邊一樣有效。這就解釋了為什麼不同群體存在不同的偏好。另外,像交通規則這類外在事件也可能影響集體調適的形成。一開始,汽車司機會向他們習慣駕駛的那一側避讓對面的行人,而這一選擇自然增加了行人朝相同方向避讓司機的可能,即使行人並不開車。如此一來,儘管關聯性並不是百分之百的,我們也能夠理解為什麼司機在哪邊駕駛與行人往哪邊避讓是強相關的了。
發表、交流、重來
我的頭一個科研專案就這麼完成了。我為自己最終可以揭示行人避讓行為的秘密感到驕傲,我以為自己從此可以將研究材料束之高閣,轉身投入別的新專案了。不料導師一個問題就把我打回了現實:「你打算把你的文章投到哪家刊物上啊?」
學者口中的文章指的就是一份科學發表物。作者在15頁左右的篇幅中詳盡報告所有他做過的和他發現的,以便與同行分享新知,達到生產公共知識的長遠目標。這些充滿方程式和術語的文章並不適合大眾閱讀,而是專門面向研究同一課題的專業人士寫的。缺乏相關領域堅實基礎知識的人讀起這些刊物來味同嚼蠟,只有科研怪人們才會享受在灑滿陽光的露臺上邊喝雞尾酒邊翻閱期刊。
另外,刊物和刊物還不一樣,某些刊物的地位比其他的更顯赫,而《自然》和《科學》則位於金字塔頂端。只有當你發現一顆適宜人類居住的太陽系外行星或一枚400萬年前的南方古猿頭骨,或至少發現一條攻克阿爾茨海默病的新線索,才有可能登上它們的版面。
那麼我的微不足道的「行人」研究呢?我曾堅信自己的研究結果石破天驚,值得載入頂級科研刊物,所以我首先向《自然》寄出了我的論文。僅48小時之後,對方回覆了一封冷冰冰的、沒有人情味的郵件,聲稱我的行人研究「很是有趣」,不過還請另投他處。我有點沮喪,轉投別家,結果還是一樣。在我一步步降低投稿雜誌級別的過程中,其中有一家刊物回覆我的時間比別家更長。歷經幾個月的等待之後,我收到了一份長達十幾頁的答覆,說我的研究結果經過了三位匿名學者的評審,他們無情地駁斥了我的所有工作,不是資料分析不夠精確,就是缺乏足夠的同類研究參照。最終的裁決是:拒絕發表。我又花了一整年時間,才把這篇論文發表在合適的期刊上。
幾周後,我在辦公室又收到了這家期刊的信,我好奇地開啟一看……一張2400歐元的賬單映入眼簾。你敢相信嗎?我當場就愣住了。科研原來建立在這樣一套絕無僅有的、難以置信的經濟模式上!研究者向期刊付錢來發表論文,讀者向期刊付錢來看論文,簡單地說,誰都要給科學期刊付錢。這就好比你開一家成衣店,顧客來買衣服得給你錢,供貨的服裝廠商還得給你錢。搞科研的人是多麼想看見自己的工作成果公之於眾,哪怕為此多付出幾千歐元。
科研成果的交流還不止於此。發表以後,還要在各種研討會上讓儘可能多的人知道它,這一階段大致相當於產品推廣期,就跟丹尼·伯恩在各大電視節目上輪番宣傳自己的新電影一樣。我第一次做這樣的推廣是在英國的華威大學。我記得那裡有很多咖啡,每個桌角都放有裝滿的咖啡壺。在研究熱情和咖啡因的雙重刺激下,學者們能花好幾個小時為最細小的實驗環節吵得面紅耳赤。你可以想象我第一次登上講壇之前的壓力有多大。幸運的是,科研工作者總體來說是比較隨和的。事實上,我在很短的幾年內就結識了「大眾研究」圈子裡所有的人物。這裡有超級明星,也有學術新手,有細節強迫症患者,也有為一丁點新進展欣喜若狂的人。總之,沒有人是來做陪襯的。白天,圍繞科研的話題是唯一的主題。晚宴時,科學家們的頭腦中更是充斥著各種能讓整個學科改頭換面的天才靈感……而這些想法他們在第二天早上寧願忘得一乾二淨。
在這樣的研究氛圍中泡了一段時間之後,我開始明白,原來大眾研究並不只是盯著走廊裡的兩個人擦肩而過。它的內容之豐富讓我始料未及:群體恐慌、緊急疏散、謠言傳佈、群體智慧等等。這些足以讓我肯定,我的研究將大有可為。
丹尼·伯恩(danyboon)是法國喜劇演員和導演。他自編自導自演的喜劇片《歡迎來北方》(bienvenuechezlesch’tis)是目前法國票房最高的電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