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有益與否,當前歐洲公共生活中一項佔有極端重要性的事實,就是社會權力開始被膨脹中的大眾所有。從定義上來講,所謂大眾,既不能為其自身的存在掌舵,也罕有統治社會的能力,因此這一事實實際上反映出歐洲此刻正面臨著最為嚴重的危機,極有可能禍國殃民,甚至動搖文明的根基。歷史上,此類危機並不稀奇,無論其特質還是結果都已為人所周知。同樣熟悉的還有危機的名字,我們稱之為「大眾的反叛」。為了真正理解這一可怕的事實,從一開始就避免賦予諸如「反叛」「大眾」「社會力量」等詞語以排他且先入為主的政治性色彩極為重要。社會生活並不僅僅是政治性的,理智、道德、經濟、信仰同樣重要,甚至更加重要——人類共通的生活習性全部涵蓋於其中,同時包括在服裝和娛樂等方面的流行風尚。或許想要理解「大眾的反叛」這一歷史現象的最佳策略,就是將我們的注意力聚焦在可視的經歷上,通過每雙眼睛都已經習以為常的畫面來凸顯我們所處時代的這一側面。
想要將這一現象闡述清楚並不困難,但是深入分析則是另外一回事。我將其統稱為「凝聚」的事實,或者「群集」的事實:小城鎮人滿為患,出租屋供不應求,酒店一房難求,火車上座無虛席,咖啡館裡人頭攢動,公園裡散步者比肩繼踵,名醫的診療室裡病人絡繹不絕,劇場裡觀眾場場爆滿,海灘上也擠滿了趕來游泳的人。總而言之,一種在過去不會構成任何問題,如今卻已經快要成為日常慣例的麻煩就是:尋找空間。
這就是造成全部問題的源頭。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還能找到什麼更簡單、更顯而易見,並且更恆久不變的事實嗎?如果我們戳破以上觀察到的平淡無奇的表面,一定會為噴湧而出的泉水所驚訝,生活中我們切實擁有的每一個日常中的每一道白光,都被分解成豐富多彩的光譜。我們從中看到了什麼?令我們驚訝萬分的景象究竟是什麼?究其本質而言,我們看到了人群,看到人群在佔有著由文明創造出的一切空間與工具。如果稍加沉思,我們就會因為自己的驚訝之情而生出更多的訝異:那又怎麼樣?難道這不是事物所能達到的最完美狀態嗎?劇場裡的座位本就是提供給觀眾的,同樣的道理,建造出來的房屋也是旨在為人所佔有。但它們現在超負荷了,很多真正急切需要的人卻被拒之門外。雖然上述現象非常合乎邏輯,其發生也是自然而然,但我們卻不得不承認,過去從沒出現過的情況如今已經變成了不爭的事實。作為結果,改變和創新必將發生,並且至少會在最初的階段證明我們之所以會驚訝是多麼合情合理。
去驚訝,去質疑,正是理解的開始。這是一項享樂,一種奢侈——尤其是對知識分子而言。在他們所屬的那一類人群中,面對世界時充滿好奇地雙目圓瞪正是最典型的姿態。在保持開放狀態的目光裡,世界上的每一件事情都陌生而充滿奇趣。所謂的足球迷肯定對這種神奇的樂趣感到無所適從,但從另外的角度來說,知識分子卻會在其引領下度過夢想家般永久迷醉的一生。眼中的好奇正是知識分子與眾不同的天賦,正如古人將雙目炯炯有神的貓頭鷹賜予密涅瓦一般。
群集、滿溢,這在以前並非常見。為什麼現在比比皆是了?充斥在我們身邊的大眾並非憑空而降。顯而易見的是,十五年前同樣存在著近似數量的人群。實際上,經歷過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似乎他們的數量變得更少才比較合乎情理。然而,這也正是此處我們要提出的第一個重要觀點:組成人群的個體始終存在,但不是以大眾的方式。他們以小團體或者隱居者的形態分居於世界各地,他們的生活——至少從外表看來——是相異的、割裂的、分離的。每個人或者每一小群體各自佔有一方水土,那是屬於他們自己的領地,無論是田野、村莊、城鎮,還是大城市的角落。
而如今,他們突然之間以一種聚集體的形式出現,無論我們將目光投向何方,都會與大眾迎面相對。他們出現在各個方向上,或者更確切的說法應該是出現在最好的地方,那些人類文化相對文明之所在,那些過去僅為較少群體——換言之,少數精英——所保留的地方。
大眾在驟然間變得無處不在,將自己的身影擠進社會更優越的位置上。而在過去,如果所謂大眾也曾存在過的話,那麼他們至少是悄無聲息的,安守作為整個社會背景的身份;而現在他們卻走到了聚光燈下,並扮演起主要角色。再沒有真正的主人公,剩下的只是合唱隊。
人群的概念是定量並且直觀的。在不改變其性質的前提下,讓我們將它轉化成一個社會學術語,於是,我們就認識了所謂「社會大眾」的概念。社會從來都是兩方面因素構成的動態集合體:由極具天賦之個人或組群構成的少數派以及由資質平庸者聚集而成的大眾派。請注意,此處所說的「大眾」,並不能單純或主要地理解成「勞動人民」。大眾代表著庸常者。
以這個角度來看,那麼單純的數量概念——人群——也就變成了性質的決定性因素:他們構成了普遍的社會品質,人與人之間無甚差異,不過是在重複著一個通用的型別。當數量如此這般轉化為質量之後,我們能從中看到什麼嗎?很簡單:質量讓我們得以理解數量之起源。其中的道理顯而易見,以至於近乎於陳詞濫調:所謂大眾的形成往往意味著構成其個人的慾望、想法、生活方式等的不謀而合。可能會有反對的聲音指出這是每個社會都必然會出現的情況,無論它自視何等卓爾不群。雖然所言甚是,但兩者之間卻存在著本質的差異。
在那些並不以人數眾多或群集為特徵的群體裡,成員之間默契的形成依靠的是願望、觀念或理想的契合等,其在本質上就已經將大多數人排除在外。為了形成一個精英群體,無論是哪一種型別,一個必要的前提條件就是每一位成員要以特殊且相對個性化的原因將自己與大多數區分開來。在精英群體中,成員們彼此之間關係的締結,次要於並讓位於他們首先各自建立起的獨具個性的態度。正因如此,在很大程度上,群體中的一致關係並非基於字面的「一致」而實現。放眼望去,群體中不乏體現個體性特徵的範例:比如英國自稱「非國教徒」的群體,成員之間唯一達成的一致就是自己與人群的不一致。而恰恰正是這種想要將自己與大眾區分開來的願望,構成了形成精英群體所必需的動因之一。在說到只有有限的聽眾能領略到音樂家創造的高雅藝術時,馬拉美詼諧地表示,正是寡淡的上座率提示了大眾的缺席。
嚴格意義上來講,大眾作為一個心理學事實,不必非得等到由個人開始形成群體才可以被定義。即使只有一個人,我們也能夠清楚地判斷出他是否屬於「大眾人」。大眾人毫不在意自己作為獨立個體在某一特定領域的價值——無論好還是不好,而是通過自己「是否與其他人一樣」來做出判斷,對此他非但不會感到任何困擾,事實上,反而會因為自己與他人的相似而倍感欣慰。想象一位謙遜的紳士,他會嘗試將自己的價值建立在某一特定領域之中——不斷叩問自己在此方面是否具有天賦,或者是否在某一方面顯現出過人之處,哪怕意識到自己並不具有特別的才能,哪怕感到自身的普通和資質的平庸,卻也不會自視為「大眾人」。
當有人談起「精英群體」的時候,經常會有不軌之人試圖扭曲這一表達背後的真意,假裝並不知曉天選之子並非自以為高人一等的暴躁之徒,而是指對自我要求遠高於他者之人,即使其中有些要求是他本人所難以企及的。毫無疑問,從根本上可以將人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對於自己嚴格要求,不畏懼面對困難和肩負責任的人;另一類是對自己沒有任何特殊要求,視保持現狀繼續活下去為重中之重的人。後者不會向著完美的方向付出任何努力,與其迎風作戰,不如隨波逐流。
這令我想起了傳統佛教包含的兩大獨特的信仰體系:一種更嚴格也更困難,即主大乘、大道的大乘佛教;另一種更容易和安逸,也就是主小乘、小道的小乘佛教。決定性的因素在於我們將自己的生命與此道還是彼道建立起聯絡,將對自己的要求發揮到極致還是儘量小而化之。
另外,對社會進行大眾與精英的分類,並不等同於社會階級的劃分,而是對兩類人進行區分,顯然與「上流」和「下等」的階級分類不可一概而論。當然了,在「上流社會」中——只要他們名副其實的話,想要找到持「大乘」之法的人有更高的實現機率,而「下等社會」的構成中則多為資質欠缺者。但從嚴格意義上來講,在兩種社會階層中,都同時存在著大眾和精英。就像我們將要看到的那樣,我們這一時代的一大特徵就是,即使在那些傳統意義上精挑細選出來的群體中,也充斥著大眾和粗鄙者的噪聲。相應地,在以資質為重要需求及先決條件的知識分子群體中,也可以發現偽知識分子——即那些不勝任的、按照智力量表並不具備資格的人——正在不斷彰顯著存在感。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那些倖存的「貴族」群體中,無論性別為何。但另一方面,在那些過去可能自然而然被視為「大眾」的勞動人民群體中,卻存在著一些具有崇高思想的人。
社會上存在著種種極具多樣性的經營、活動和職責,它們全都具有其各自特殊的規律和性質,缺乏專門資質自然難於應付。例如,某種藝術或者審美的享受,政府職能及其對公共事務的政治判斷等。在過去,這些特殊活動的參與者僅侷限於具有相應資格的少數派精英,或者至少是那些自以為具有資格之人。大眾對此沒有任何干涉的權力。他們很清楚,如果自己想要擁有發言權,那麼首先必須具備相應的專屬技能,並不再從屬於大眾群體。他們對自己在一個有序執行的動態社會體系中的位置有著清醒的認識。
如果我們這時再回頭看看在本文開始時提出的問題,就能很清楚地看出其中大眾態度發生變化的徵兆。這些全都意味著大眾決定走向社會生活的前沿,佔領有利地勢,使用設施,並享受迄今為止僅為少數群體所保留的樂趣。比如說,有些地方顯而易見根本不是為大眾而設,因此它們的空間極為有限,但如今擁擠的人群卻持續不斷。這種現象充斥著我們的雙眼,顯然形成了一種嶄新的現象:大眾,非但不會產生身為大眾的自知,並且還在試圖取代少數派精英。
我相信沒有誰會為如今的人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充分地享有自我而感到遺憾,因為當下的人們既有願望,也有自我滿足的手段。然而,該事實的邪惡之處在於,大眾試圖攫取的那些本屬於少數派的活動不僅也不可能僅僅侷限於享樂領域,攫取正在我們這個時代普遍發生著。因此,可以預測一下我們以後會看到什麼,我相信當代的政治變革無非印證著大眾對政治的支配。舊民主政治曾一度被自由主義和對法律的熱情所緩和。為了服務於這些原則,個人必須對自我嚴加管教限制。在自由主義原則以及法治的保護傘下,少數派得以存續。民主與法律——在法律之下的共同生活——是一對同義詞。但是在今天,我們正親眼見證著一場由大眾直接領導的「超民主」的勝利,他們凌駕於法律之上,直接以物質壓力的方式強制推行他們的願望和欲求。對新形勢的一種錯誤解讀就是認為大眾正在對政治感到厭煩,並將實權移交於真正有資格的人士。事實恰恰相反。
實際上,過去的情況確實是這樣,即所謂的民主。那時的大眾尚能無視少數派自身的缺陷與不足,將他們比自己更瞭解政治問題視為理所當然的事實。與此構成鮮明對比的,是現在的大眾卻相信自己有權強制推行那些誕生於咖啡館裡的胡思亂想,並賦予其法律效力。我很懷疑歷史上是否還有過另一個時期,大眾比如今更為直接地行使統治權。這也正是我稱其為「超民主」的原因所在。
在各個不同的領域都能看到上述情況的出現,尤其是在知識方面。我當然存在出錯的可能性,但當現在的作家準備就一個深入研究過的主題提筆行文時,潛意識裡更為在意的卻是那些對此一無所知的普通讀者。他們所考慮的讀者,其閱讀目的並非從作者處瞭解些什麼,而是為了評斷作者發表的想法是否與他們腦中的陳詞濫調相一致。如果構成大眾的個人自詡極具資質,那必然純屬個人錯誤,而並非社會學意義上的顛覆。但當前時代的典型特徵卻是,充滿陳詞濫調的頭腦雖然意識到自己說的都是陳詞濫調,卻還是厚顏無恥地為所有陳詞濫調爭取著權利,並且在任何可能的空間裡施加其影響。就像人們所說,在美國「與眾不同是不得體的」。大眾碾壓一切卓爾不群的事物,一切卓越的、個人化的、有資質的,以及精華的事物。倘若有誰膽敢卓爾不群、敢持有迥異的觀點,就將面臨慘遭淘汰的風險。其中有一點很清楚,大眾中的「每個人」其實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每個人」,正常情況下,「每個人」中包含著群眾以及各種相異的存在,尤其是少數派群體。而如今,「每個人」是僅針對大眾而存在的概念。
至此,我們應該能看到存在於我們這個時代的可怕之處了,其殘酷無情的特質已不加任何掩飾地表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