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殺人事件的死者,留下了「遺言」指出兇手是誰。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一名女大學生在埼玉縣jr桶川站前遭人持刀刺死。這起最初被認為是隨機砍人案件的命案,由於死者豬野詩織(當時21歲)在案發前曾長期遭人跟蹤騷擾,引來媒體熱烈的關注。被害人在同年年初與男友分手後,自己和身邊的人便遭遇種種騷擾。雖然沒有任何證據指出其前男友就是「歹徒」,但被害人堅信就是他乾的,也曾向警方求助;但被害人最終還是慘遭殺害。

新聞鬧得沸沸揚揚。居然會遭到跟蹤騷擾,死者是個什麼樣的女孩?她遇到了什麼樣的騷擾?「兇手」是誰?

有許多錯誤的報道;也有許多雖然不算錯,卻極為偏頗的報道。這是因為應該聽到她的「遺言」的警方堅守沉默,許多媒體也對此充耳不聞的緣故。新聞上報道的全是扭曲的被害人形象,調查本身則觸礁了。

這時,偶然有一名記者相信了死者的「遺言」,那就是我。我在命案發生不久後,聽到被害人的朋友描述事情經過,持續追蹤採訪的同時感受到彷彿有人在背後推著我。在警方的偵辦毫無進展的狀況中,我在死者遺言的引導下,查到了實行犯,並揭發了埼玉縣警的醜聞,讓多名警界人士遭到處分。這兩者在工作上都可以算是轟動一時的獨家頭條。然而在參與這起案件的過程中,比起採訪者,我更覺得自己是被捲入案件的當事人之一。這五個月以來,我被一股莫名的「力量」驅動著。

我立志成為報道攝影師,踏入這個圈子,卻在不知不覺間從新聞攝影師變成了自由記者。本來是在攝影週刊《focus》負責拍照,然而回神一看,竟以社會strong記者/strong的身份在最前線採訪。與《focus》合作以來,已經過了十七個年頭,我總是身在第一線。

我經歷過許多不知何時才會結束的跟蹤監視、在大批媒體中推擠拍照。即使變成了記者,前往現場和警察署、拜訪案件相關人士、訪問他們並拍照這些工作,也沒有什麼不同。就像巡迴公演似的,每星期踏遍日本全國各地,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社會案件、意外事故、災害中度過。這是一份腳踏實地、毫不華麗的工作。坦白說,我完全沒有想過自己居然能持續這份工作這麼久。

因為我很討厭週刊。

說到週刊給人的印象,就是聳動的標題、愚蠢至極的醜聞、強勢粗暴的採訪。事實上,週刊並不是以這種方針編輯出來的,卻只因為它不是政府宣傳型的「公共媒體」,就被冠上了這樣的形象,這令我厭惡。我痛恨社會的這種成見。以前有人說:「這個國家的週刊,定冠詞就是‘三流’。」還說這個國家沒有「一流」週刊。我也這麼認為。如果不是以報道內容,而僅是以媒體形式來區分一流或三流,那麼週刊作為報道媒體,豈非永遠都只能屈居於「三流」?

但是參與調查這起桶川命案,我得到的啟發之一,就是這起命案如實揭發了這種分類的弊害。如果滿足於「一流」稱呼的媒體只知道把政府機關公佈的「公共」資訊照本宣科地報道出來,當訊息來源本身有問題時,報道會被扭曲得有多可怕?當訊息來源釋出錯誤資訊時,「一流」媒體強大的力量,會將多少事物踐踏殆盡?

本書的另一個目的,就是把遭到身為公家機關的警方及受其誘導的「一流」媒體所扭曲的命案的真正面貌及被害者形象重新傳達給世人。

被害人詩織看不到今年春天的櫻花,也聽不到夏季的蟬鳴。往後都再也看不到、聽不到了。同齡女性應該會在往後經歷戀愛、結婚、生子等充滿各種喜悅的人生,她的人生卻在那個秋天結束了。我在採訪過程中,想到的淨是這些。

已經過去的時光無法倒流。

那一天,慘案發生了。

但是,為什麼?

二〇〇〇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