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愛情僅僅是一種化學現象,那麼人與動物之間不是沒有區別了嗎?德波頓發現,我們之所以愛上某個特定的人,還因為我們在對方身上發現了某種楚楚動人的東西(「她身著藍色襯衫,膝蓋上放著一件灰色羊毛開衫,肩頭瘦削,顯得弱不禁風」;她經常就是這個樣子,「臉上看去永遠悽楚欲淚,眼神中有一種擔憂,似乎有人要告訴她一個不幸的訊息」)。
這就牽涉到愛情與美的關係了。我們之所以愛某人,是因為她(他)美麗動人。但這美麗動人,是否有客觀標準?換句話說,究竟是某人美麗動人,我們才愛她(他),還是我們愛某人,所以覺得她(他)美麗動人?
在討論這個問題時,德波頓回到了柏拉圖與康德-在西方的美學傳統中要討論這個問題,似乎不得不回到這兩位哲學家那裡去-柏拉圖認為,我們之所以認為一個人美,是因為她(他)在某些地方符合美的理念。也就是說,在某個地方(儘管我們不知道那是哪裡)存在著美的客觀標準。而康德則認為,「美的判斷是一個‘決定性的基礎只能是主觀的’判斷」,也就是說,我們看一個人是否覺得美,完全取決於我們看她(他)的主觀方式。
德波頓顯然同意康德的意見。用一句中國的老生常談來說,那就是「情人眼裡出西施」。這就造成了一個「自我確認的迴圈」:我愛某人,因為我覺得她(他)美;我覺得她(他)美,因為我愛她(他)。這更說明了愛情的毫無道理。
讀完這部書,我們發現,也許愛情與哲學並不互相排斥;甚至可以說,哲學即起源於對愛情的思索。德波頓反覆提到的柏拉圖,他的《對話錄》中的《斐德若篇》和《會飲篇》這兩篇最精妙的文字,即是對愛情的討論。理念這個概念是柏拉圖哲學的基石,它的提出,可以說正是為了解釋愛情這一現象。既然柏拉圖是西方哲學的源頭,也許可以說西方哲學即起源於對愛情的思索吧。其實中國哲學中的重要概念陰、陽,又何嘗不是起源於對男女之愛的考察與體認呢?
三
德波頓的這部小說與其說是一個故事,不如說更多的是思索。他對愛情的各個階段、多個方面作了半認真、半開玩笑的分析。因此,它不是作用於我們的情感,而是作用於我們的智力。因此,德波頓是一個以機智為主的作家。他是博學的,但並不掉書袋,他以他的聰明與幽默,而不是以他講故事的能力,來娛樂我們。
這,是德波頓迄今為止出版的《愛情筆記》(essaysinlove,1993)、《愛上浪漫》(theromanticmovement,1994)、《親吻與訴說》(kissandtell,1995)這三部小說的共同特點。
《愛上浪漫》(theromanticmovement:sex,shoppingandthenovel)一書在許多方面和《愛情筆記》很相似,也許太相似了。它原來的英文題目直譯的話是《浪漫主義運動》,如果不是它的副題「性,購物與小說」的話,讀者簡直會以為是一部文學史著作。《愛情筆記》一書的英文題目essaysinlove(美國版為onlove)其實也不像小說,而是像一部論著,直譯的話可譯成《論愛情》。從題目來看,德波頓原來寫的就是一種介於小說與非小說之間的東西。
《愛上浪漫》敘述的也是一對城市白領的愛情故事,但故事是次要的,更重要的是德波頓對他們的所作所為的分析,在這過程中他旁徵博引,涉及盧梭、笛卡爾、福樓拜、黑格爾、馬克思、柏拉圖、赫拉克利特等作家和哲學家關於愛情的論述。
《親吻與訴說》則是一部偽裝成傳記的小說,其中有索引,還有家庭照片,但其實與前面兩書有許多相同之處:它也是以年輕的城市白領之間的愛情為主題的。它的主要內容也不是情節,而是對人的個性及傳記作家的任務的思考。在這過程中他涉及文學史上著名的傳記作家如利頓·斯特拉奇(lyttonstrachey,《維多利亞女王傳》的作者)、詹姆斯·鮑斯威爾(jamesboswell,《約翰生傳》的作者)和喬治·佩因特(georgepainter,《普魯斯特傳》的作者)等關於傳記寫作的論述。
這部書是由一個情人來為他的愛人作的傳:這一點並非偶然。德波頓想說明的是:只有當我們對某人發生了情感,我們才會產生出瞭解她(他)的興趣。傳主和傳記作家的關係也是如此:後者總是多少對前者有一些喜好,才會花費精力去寫作她(他)的傳記。
四
在1997年,德波頓出版了他的第一部非小說作品《擁抱逝水年華》(howproustcanchangeyourlife)。
其實,小說與非小說的分類,對德波頓而言全無意義。這不過是為了方便書店(現在還有網站)把他的作品歸入一個特定的部門而已。他的小說裡面,本來就有許多「非小說」的寫法;而他的非小說裡面,又有許多小說的成分。但總的來說,他的小說更像非小說。
他的非小說比小說更成功,當然我說的不僅僅是在銷量上,也包括在藝術上。他的《擁抱逝水年華》一開始就在英、美都是暢銷書;後來的《哲學的慰藉》(theconsolationsofphilosophy,2000)和《旅行的藝術》(theartoftravel)也是。我覺得,在寫作非小說的時候,德波頓顯然更少羈絆,文筆更自由揮灑。
德波頓1969年出生於一個鉅富之家,父親是一個瑞士的銀行家。他的名字很古怪,一方面因為那個「de」而帶有貴族味,另一方面他的姓「bottom」又因發音很接近英文裡的「屁股」(bottom)而顯得十分滑稽。他在蘇黎世長大,一直到8歲的時候被送往英國讀書。他進的是英國的貴族學校哈羅公學,大學讀的是劍橋。「他身上有一股歐洲特權階級的臭味,」一個作家這樣評論他說。(注:見/reviews/proust_)
他現年只有35歲,卻已寫了7部書。他的第一部書《愛情筆記》,是在他23歲時出版的。能寫而又博學的作家是不多的,即便在英國也是如此。
德波頓也許並不是一個偉大的作家。他太想取悅讀者了。但是,他的作品好讀好看,並能給我們以一定啟示,這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