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成事而說之三/你有沒有簽過投名狀

人生百忌 劉墉 第1頁,共2頁

你看過陳可辛導的《投名狀》嗎?

李連杰、劉德華和金城武,為了結生死盟約,一起去殺了三個無辜的人。殺之前還對那些冤死鬼道歉:「對不起啊!記住我這張臉,下輩子投胎找我報仇。」

天哪!你們結盟,關那三個路人什麼事?你們籤狀子,就找紙筆來簽好了,為什麼去殺人,又殺完全無辜的善良百姓?

◎忌納投名狀

「投名狀」在江湖黑道早有了。不信你翻翻古典名著《水滸傳》。

林沖投奔梁山泊,大家信不過他,要他納「投名狀」,林沖要去找筆。朱貴說:「你錯啦!不是寫狀子,是你得下山殺個人,再提著頭來。」

接著林沖就下山,等在路邊,還直怕沒人經過、沒得殺,終於等到個「倒霉鬼」,砍下頭帶回給宋江等人看,大家就樂了。

「投名狀」,簡單一句話:就是大家成為殺人的共犯。你、我、他,我們彼此都知道對方幹了傷天害理的事。你、我、他,彼此抓著小辮子,綁在一塊,有一天出了事,誰也跑不掉。

別以為「投名狀」是黑道的玩意兒,其實在今天的世界,處處有投名狀。

就像投奔梁山泊的林沖,你愈是新來乍到,愈可能被要求:「納上讓我們信得過的投名狀!」

◎小心自然地成為共犯

今天你警校畢業,分配進個警局,明天你同事發給每人一個信封,辦公事裡的人都接了,你當然也接過來,開啟信封嚇一跳:「這麼多錢?是津貼嗎?我才到任,也有?」

你正疑惑,同事擺擺手:「拿著!每個月都有你的。」

再過些時,同事告訴你去哪些地方打個轉,到了就知道了,少問!有問題回來再說。

於是你一路巡訪、一路「收件」,直到有一天又來個菜鳥,你就再把這差事交下去。

這就是「投名狀」!出了事,你跑得掉嗎?沒人拿槍抵著你,是你自己去收的。

◎忌一陷再陷

再舉個例子,今天你做某某官、某某員,有一天同事請客,你去了。

一大桌,全是同事,老張老王老李老孫,還有個不認識的,大家開懷暢飲,由那不認識的埋單;再去下一攤,除了美酒,還有美女。所幸是走後門,房間十分隱蔽,隨你們樂。實在開心,藉著酒意,還有再下一攤,個別帶出場。

這也是「投名狀」!

你知道當你跟去喝花酒,你那票同事有多開心嗎?如果你還帶出場了,他們就更放心了。

所有在場的人、所有的小姐、那個陌生人,都是人證。搞不好還有人藉著打手機、拍了照,甚至出場的小姐留了「物證」。

你還能跑得掉嗎?

◎當大家都指鹿為馬

連文化圈都有投名狀:

你是鑑賞名家,同行邀你去看看寶貝。

嗬!真不少,看來全是真的,其實全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