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晚婚 遼京 第1頁,共2頁

凌青終於肯把楊浩調回北京的時候,已經是七月,兩個人已經兩個多月沒見。婉絲去機場接他,看見他黑了瘦了,笑著說:「你怎麼像只黑猩猩?」楊浩摟住她的肩膀,說:「今天晚上,你就會知道我究竟是不是猩猩。」出了大廳,外頭是漫天遍地無處躲藏的酷熱,楊浩有幾天假,就提議去他租的農家小院。好久沒去了,那裡涼快又安靜,適合過個週末。

這個地方,夏天以來,凌青借用過兩次,和李子墨一起來玩,爬爬周圍的野山。除此之外,沒有別人來過。一進門,婉絲就看見兩把寬大的藤椅擺在院中,凌青果然把她父母家的東西搬過來了。這種椅子徒有其表,遠不如沙發舒服,在室內根本沒人想坐,擱在戶外,就顯得很有情致了。

兩個人合力將屋裡屋外收拾了一遍,拂去灰塵,換上乾淨的被單,燒開水,煮冰箱裡的速凍餃子當晚餐。餃子上桌,發現家裡沒有醋,約等於畫龍不點睛,是絕對不行的。婉絲換上運動鞋,去村裡的商店買一瓶醋,回來的路上,望見村外的兩座濃綠的山峰中間,夾著一個暗紅的夕陽,非常豔麗,就拿手機拍了下來,回家後給楊浩看,說不如明天去爬這座山。結果第二天誰也不想早點兒起床,磨磨蹭蹭地吃過早飯,爬到山頂的時候,已經快中午了。

婉絲用手遮在眉毛上,說這座山看著不高,怎麼爬起來這麼累。他們走的是一條人踩出來的小道,崎嶇狹窄,兩旁淨是瘋長的野草和帶刺的樹枝,山頂上光禿禿的一塊平地,沒什麼可看,只有一塊大石頭光滑平整,看來常有爬山的人在這裡坐著歇腳。楊浩也坐下了,太陽鏡摘下來拿在手裡轉著,婉絲還在四處張望,天空上遙遙地掠過兩隻鳥。

坐了一會兒,他說:「婉絲,有件事,我想跟你商量。」語氣嚴肅,不像他平常的風格。婉絲問:「什麼事?」

「我跟你說過,我媽媽身體一直不太好,你記得嗎?」

婉絲其實不太記得了,也只是含糊應著。

「上個月我爸打電話來,說他們打算來北京住一陣子。我媽曾經得過子宮癌,當年算是治癒了,現在又復發。」

「很嚴重嗎?」

「她來北京,一是為了治病,二是,她也想見見你,想看見我結婚。」

婉絲點點頭,表示理解,但是楊浩以為這就是同意了。他站起來,向牛仔褲的口袋裡掏著。婉絲先是一陣恐慌,覺得時間地點都不太對,但是人應該是對的,也只能是對的、必須是對的,平生她最怕的情緒就是後悔,總是擔心自己不再有翻盤的機會。他掏出一隻深藍絨布做的小方盒,這戒指選得好,符合婉絲的審美——過後凌青才揭秘說是她幫忙挑的,樣式簡單,鑽石不大,在山頂的陽光下,晶光閃爍,尺寸剛好合適。她不知道求婚的規矩,戴上去試試,試過又想拿下來,被楊浩一把攥住手,說:「這哪兒有戴上又往下摘的?」他們就這樣手拉著手下了山。

決定要結婚之後,很多事情就顯得順理成章起來。他們一起去看房子,婉絲只看了第一家就覺得可以買了,楊浩說:「總不能看一套房子就決定。」又拉著她看了幾套,比較過後,果然是第一套最好,結果人家已經簽約了。婉絲有些怪他,坐在車裡,看著路兩邊密集無間的高樓大廈,楊浩說:「房子多的是。錯過這個,後面還有好的。」

婉絲「嗯」了一聲,奔波一天,有點累了,她不想說話,一半是因為惋惜那房子,還有一半,是因為結婚的課題一擺上桌面,就不能不跟家裡發生聯絡,總不能真的不告訴他們。婉絲知道自己沒有那種一咬牙就跳出常規的勇氣。

「你跟家裡人說了嗎?」楊浩問她。

「還沒,」她猶豫著,說,「他們忙著蓋房呢。」自己也覺得這兩件事之間沒什麼直接的關聯。楊浩看了她一眼,「你妹妹最近怎麼樣?」

「挺好的,她成績一直不錯。」

「這一點像你嗎?」

「像我。」

「將來的孩子也能像你就省心了。」

婉絲笑了,她覺得,小孩子最好不要像她,如果是女孩,最好養成凌青那樣彪悍的性格,不受欺負。楊浩覺得那樣的人未免太張揚,將來沒人敢娶,兩個人有一搭沒一搭地閒聊,漸漸地這個話題似乎飄得太遠了。什麼樣的房子,什麼樣式的傢俱,什麼模樣性格的小孩,婉絲知道這些都是美好的,又因為太美好而不像真的,好像小時候上地理課,在書上看見全世界的風景,隱隱覺得自己將來一定會到達。那些地方到現在她也沒有去過,人生充滿著各種不確定,想做的事沒有做到,或者該來的人沒有來,只有時間不會失約。

晚上,他們難得有興致自己做飯,楊浩無論在外面吃過什麼,記住味道,回家試著就能模仿到八九不離十,這次他亮出一口昂貴的鐵鍋——在北京工作的第一個月,拿到工資去買的。婉絲看著他用鮮貝和蝦煮粥,他說他媽媽很長一段時間身體不好,家裡總是燉著各種湯粥。婉絲問他媽媽什麼時候來,楊浩算算時間,說大概下個星期,將她嚇了一跳,「這麼快!我什麼準備也沒有」。

「你要準備什麼?」楊浩笑道。鍋蓋封得很嚴,熱氣悶在裡面,外頭一派寧靜,只有幽藍的小火苗。

婉絲想著,不知道她媽媽過來住在哪裡,自己要不要搬出去,楊浩說:「她得住醫院,回不了家。」

婉絲替自己剛才的念頭羞愧了一下。楊浩說,他爸爸回來,也會在醫院附近住酒店,為著照顧病人方便。他煮的粥果然好喝,餐桌上熱氣氤氳,越來越像一個家,婉絲還不習慣手上多個戒指,洗碗的時候摘下來,連同那串珍珠手鍊都放在旁邊。楊浩說:「這個手鍊是李芸先買了一串,她說女生都喜歡珍珠,我也買了給你。」

不知怎的,婉絲心裡一動,一邊洗著碗,一邊把在辦公室被騷擾的事情說了出來。楊浩的反應果然如她預料,「那你還去上班?幹嗎不辭職?」

她自己做hr的,知道跳槽頻繁,簡歷就不好看,況且對方知難而退,也沒有繼續來找麻煩,就說:「他不敢再來了,我發了郵件嚇唬他,說再有一次立刻報警。」

也許是她平靜的語氣讓楊浩覺得不可思議,他不知不覺地提高了聲音,說:「婉絲,你怎麼好像一點都不在乎呢?這種事,完全可以去告他。」

「他是老闆的親戚,況且也沒有人證物證,怎麼告?」婉絲說,一邊用掛著毛巾擦乾手,「而且,事情都過去這麼久了。」

「你當時為什麼不告訴我?」

「告訴你有什麼用?你又不在北京。而且,」她停了一下,「也是找了很久才有的工作。」

婉絲覺得,楊浩有一種特別的稟賦,總能準確地選在她需要安慰的時候,偏要跟她擺事實講道理。楊浩認為婉絲不應該就這麼算了,只會助長惡人的狂妄,他既然對新來的女同事如此膽大,那麼受害者肯定不止婉絲一個人,她為什麼不去問問其他的女同事,也許她們也被或明或暗地騷擾過。找到盟友,蒐集證據,就演算法律不能懲罰,至少要讓他在公司裡待不下去……對,婉絲說,他說得都對,她不是沒有想過把事情鬧大,出一口惡氣,那麼,然後呢?

「就算你不想離職,也不能輕易放過這種人。」楊浩說,他儘量客觀地幫婉絲分析事情,而不摻入男友的私人情感,然而這是不可能的。他非常生氣,甚至生氣的物件已經超出了那隻伸向女朋友的鹹豬手,蔓延到與之相關的一切——婉絲那種冷靜得像事不關己的態度,她上班之前的梳妝打扮,經常的加班,也許那個辦公室裡的敗類還在暗中覬覦,想到這些,嗓子都在冒煙。

婉絲擦乾了雙手,重新戴上戒指,問他:「然後呢?鬧大之後,你覺得我還能在那兒繼續工作嗎?會有同事放著好好的飯碗不要,跟著我去鬧騰嗎?你現實一點,道理誰都懂,可是日子總得過呀。」說完這句話,驚覺自己的語氣像極了自己的媽媽,每次爸爸因為賭錢或者喝酒,她抱怨兩句,捱了打,就會說:「日子總得過呀。」好像過日子的全部意義就在於不斷地忍耐和等待,期望一個模糊的將來。現在,婉絲走出來了,遠離了他們,她有自己的生活、工作、愛人,馬上就要有一個甜美幸福的家,可是她仍然習慣忍耐,擔心抗爭的力量會反噬過來,毀掉自己,毀掉眼前脆弱而美好的一切。

楊浩對她這種近乎麻木的態度簡直不敢相信,他扶住了她的肩膀,說:「你不想把事情鬧大,那你就離職。我不想讓你每天還去那裡上班。婉絲,這你能理解,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