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沒有愛過我該愛的人,安吉拉。
為我做的安排,沒有一件是按照計劃進行的。我父母為我指了一個具體的方向——朝著體面的寄宿學校和精英大學發展——這樣我就能與註定會歸屬其中的那個群體相遇了。但很明顯,我並不屬於那裡,因為直到今天,我都沒有一個來自那些世界的朋友。我也沒有在那麼多場校園舞會上給自己尋得個丈夫。
我也從未真正感覺我屬於我的父母,或註定要在我長大的那個小城鎮裡生活。現在我還是沒有跟克林頓的任何人保持聯絡。直到母親逝世,我和她的關係都只是走個過場而已。而我父親,當然了,不過就是餐桌那頭一個怨聲載道的時事評論員罷了。
可隨後我搬到了紐約,認識了我的姑姑佩格。她是個特立獨行、不負責任的同性戀,酗酒無度,花錢無度,只想嘻嘻哈哈、蹦蹦跳跳地過一輩子——而我愛她。她給我的不亞於我的全世界。
我還遇到了奧利芙,她看上去並不惹人愛——儘管如此,我還是逐漸對她有了愛意。比我對親生父母的愛意多得多。奧利芙並不暖,也不深情款款的,但她忠誠,是個好人。她有點像是我的保鏢。她是我們的女隱士。我僅有的道德感都是她教給我的。
然後我遇到了瑪喬麗·勞特斯基——一個很古怪的地獄廚房少女,她的父母是做舊衣服買賣的移民。她壓根不是我該結識的那類人,但她不僅成了我的生意夥伴,還成了我的妹妹。我愛她,安吉拉,我全心全意地愛她。我什麼都願意為她做,她也什麼都願意為我做。
然後,瑪喬麗的兒子內森出現了——這個對人生過敏的羸弱小男孩。他是瑪喬麗的孩子,但他也是我的孩子。如果父母對我的人生願景我按部就班地實現了的話,我肯定會有自己的小孩的——一個在馬背上長大的健壯大塊頭,將來會成為行業的領袖——可相反,我卻得到了內森,這樣更好。我選擇了內森,他選擇了我。我也愛他。
這些看似隨機的人是我的家人,安吉拉。這些人是我的正牌家人。我把這些都告訴了你,是因為我想讓你明白——在接下來的幾年內——我對你父親的愛,跟我對這些人中任何一個的愛一樣深。
我的心無法給他比這更高的讚美了。他和我變得非常親近,像我那些美麗、隨機的正牌家人一樣。
這樣的愛是一口很深的井,有著陡峭的井壁。
一旦你墜入進去,你就完了——你會永遠愛那個人的。
一連好幾年,每週都有那麼幾個晚上,你父親會在奇奇怪怪的時間點打電話給我,說:「你想出來嗎?我睡不著。」
我會說:「你總是睡不著,弗蘭克。」
他會說:「沒錯,但今晚我比以前更睡不著。」
季節無所謂,當時是晚上幾點也無所謂。我永遠會說好的。我一直很喜歡探索這座城市,也一直很喜歡深夜時光。更重要的是,我向來不是個需要睡太多覺的人。但最重要的是,我喜歡跟弗蘭克在一起。所以他會給我打電話,我會同意跟他見面,他會從布魯克林開車過來接我,然後我們會一起到某個地方去散步。
沒過多久,我們就走遍了曼哈頓的每個街區。很快,我們就開始探索外圍的街區了。我從沒見過比他更瞭解這座城市的人。他會帶我去一些我連聽都沒聽說過的街區,然後我們會在三更半夜步行著探索它們,聊一路的天。我們走遍了所有墓地和所有工業園區。我們走遍了碼頭。我們從聯排房前走過,穿過廉租房區。最終,我們踏遍了紐約都會區的每一座橋——而且那裡的橋可多了。
從來沒有人打擾我們。這是最奇怪的地方。過去那會兒,這座城市並不安全,但我們好像天下無敵一樣從城市中穿梭而過。我們常常聊天聊得太入神,甚至都沒有留意周圍的環境。街道護我們平安,人們沒有給我們平添困擾,這就像奇蹟一樣。有時我會好奇,大家到底能不能看見我們。有時警察會攔下我們,問我們在幹什麼,而弗蘭克則會亮出自己的警徽。他會說:「我在送這位女士回家」——儘管我們正身處皇冠高地的一片牙買加社群。他永遠都在送我回家。永遠是這套說辭。
有時到了深夜,他會開車帶我去長島,到他知道的一個地方買炸蛤蜊吃——那是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飯館,你可以直接把車開到窗前,從車裡麵點餐。或者我們會到羊頭灣碼頭去吃小簾蛤。我們會把車停在碼頭上,邊吃邊看漁船出海。春天的時候,他會開車帶我去新澤西的鄉間,在月光下摘蒲公英的葉子做苦菜沙拉。他告訴我,西西里人愛吃這種東西。
開車和散步——這些事情他可以做,而且不至把自己搞得太過躁動。
他永遠會聽我傾訴,他成了我生命中最值得信任的知己。弗蘭克人很透亮——他有一種深深的、不可動搖的正直感。跟一個從不自吹自擂(在那個年代的男人身上,這一點很罕見!),而且不會以任何方式把自己的觀點強加給世界的男人在一起,讓人感覺很寬慰。就算他有什麼缺陷,或犯了什麼錯,他也會在你發現之前就告訴你。而且不論我告訴了他關於我的什麼事,他都不會評頭論足或把我數落一頓。我閃現的陰暗面並沒有嚇到他。他自己也有如此陰暗的一面,以至於任何人的陰影都不會讓他害怕。
但最重要的是,他懂得傾聽。
我告訴了他一切。在我有了新情人的時候,我告訴了他;在我害怕的時候,我告訴了他;在我勝利完成某件事的時候,我告訴了他。我並不習慣有男人聽我說話,安吉拉。
至於你父親,他也並不習慣跟一個會在深更半夜、在雨裡、在皇后區陪他走上八千米,就為了在他睡不著的時候陪陪他的女人在一起。
他是永遠都不會離開妻子和女兒的。這我知道,安吉拉。這不是他的為人。而我是永遠都不會誘惑他上床的。除了因為他身體上的傷和心靈的創傷讓他無法再有性生活之外,我也不是一個會跟有婦之夫發生婚外情的女人。這不是我的為人,再也不是了。
況且,我不能說我幻想過要嫁給他。當然,整體來講,婚姻的念頭給了我一種被囚禁的感覺,我不渴望跟任何人結婚。當然也不能跟弗蘭克結婚。我無法想象我們坐在一起吃早餐,邊看報紙邊聊天的樣子,或者一起規劃旅行的樣子。這幅畫面跟我們兩個都不搭。
最後,我無法確定如果性愛插足了我和弗蘭克的故事,我們是否還會對彼此抱有同樣深的愛意與溫情。性愛常常是作弊的行為——它抄近道直達親密關係。它略過了瞭解一個人的內心,僅僅只瞭解了那個人的肉體。
所以,雖然我們用自己獨特的方式深愛著彼此,但我們還是各自生活。全紐約唯一一個我們沒有一起步行探索過的街區就是他的街區——南布魯克林。(或說卡羅爾花園,地產商最終給了它這個名字,雖然你父親從未這樣稱呼過它。)這個街區是屬於他的家人的——是屬於他的族人的。出於尊敬,我們沒有讓自己的腳步驚擾到它。
他一直沒有跟我的家人認識,我也一直沒有跟他的家人認識。
我簡單地把他介紹給了瑪喬麗——而且我的朋友們當然聽說過他——但弗蘭克不是個能跟別人社交的人。(我能做什麼——辦個晚餐派對,炫耀一下他嗎?指望像他這樣精神脆弱的人站在人擠人的房間裡,端著雞尾酒跟陌生人閒聊嗎?不可能。)對我的朋友而言,弗蘭克不過是個行走的鬼魂。她們承認他對我很重要,因為我說過他對我很重要。但她們一直無法理解他。她們怎麼可能理解呢?
我承認,有那麼一段時間,我縱容自己幻想著也許有一天他會和內森見面,也許他會給那個可愛的小男孩一些父愛。但這也行不通。他幾乎都不能給你父愛,安吉拉——你可是他的親生骨肉,他全心全意地愛著你啊。我為什麼要讓他對另一個孩子負起責任、對另一個孩子感到愧疚呢?
我對他無慾無求,安吉拉。他也對我無慾無求。(除了「你想去散個步嗎?」)
所以,我們是彼此的什麼呢?你會怎麼形容這種關係呢?我們之間超越了友誼——這是無疑的。他是我的男朋友嗎?我是他的情婦嗎?
這些字眼全都不到位。
這些字眼描述的都不是我們。
不過我可以告訴你,我心裡有個孤零零的、人跡罕至的角落,我以前從不知道它在那兒——而弗蘭克徑直住了進去。把他捧在心裡,讓我感覺我好像是屬於愛情的。雖然我們從未一起生活過,也沒有睡過同一張床,但他一直是我的一部分。我一整週都為他攢著故事,這樣一見面我就能跟他講一些有趣的事了。我詢問他的意見,是因為我尊重他的道德準則;我漸漸珍視起他的面孔來,因為那副面孔是他的。就連他燒傷的疤痕在我眼中都變得美麗起來。(他的皮膚看起來就像某本古老的聖書飽經風霜的書封一樣。)我對我們的作息時間,和我們到過的那些神秘地點感到著迷——那些神秘地點既存在於我們的談話中,也存在於城市本身。
我們一起共度的時光是發生在這個世界之外的,那感覺就是這樣。
關於我們的一切都是不尋常的。
我們永遠在車裡吃東西。
我們是什麼?
我們是趁其他人熟睡時,一起在紐約穿行的弗蘭克和薇薇安。
弗蘭克一般會在晚上聯絡我,但一九六六年某個灼熱的夏日,我在大下午的時候接到了他的電話,他問是否可以立刻跟我見面。他聽上去就像瘋了一樣,而當他到達藝術工坊後,他從車裡跳了出來,開始在精品店門口來回踱步,比我以往目睹過的任何時候都更緊張。我趕快把工作交給了一個助理,然後跳上車,說:「走吧,弗蘭克。來,快點。開就是了。」
他一路開到了布魯克林的弗洛伊德·貝內特機場——全程一直在加速,而且一句話都沒說。他在一條跑道盡頭的泥土地裡停好了車,從這裡,我們能看到海軍航空預備役的飛機飛進來準備降落。我知道他一定非常煩躁:當其他任何東西都無法讓他冷靜下來的時候,他總會到弗洛伊德·貝內特機場看飛機降落。引擎的轟鳴會安撫他的不安情緒。
我不會傻到問他怎麼了。最終,等他喘過氣來之後,我知道他會告訴我的。
於是我們熄了火,坐在酷熱難耐的七月高溫下,聽著引擎滴滴答答地冷卻下來。沉默,隨後一架飛機降落了,然後又是沉默。我搖下了我這邊的窗戶,好放點空氣進來,但弗蘭克似乎並沒有注意到。他還沒有把攥得關節發白的手從方向盤上拿下來。他穿著巡警的制服,一定熱得不行。但還是那句話,他似乎還是沒有注意到。另一架飛機降落了,震得地面直晃。
「今天我去法院了。」他說。
「好的。」我說——只是為了讓他知道我在聽。
「我要為去年的一起入室搶劫案出庭作證。是一家五金店。幾個小孩子嗑藥了,想找點東西倒賣。他們把店主給打了,所以這裡面有人身侵犯的指控。我是第一個到達現場的警官,所以就這樣了。」
「我明白。」
你父親因為這樣那樣的警務,經常需要出庭作證,安吉拉。他向來不喜歡這件事(坐在人擠人的法庭裡對他來說就像地獄一樣,這是很顯然的),但這從沒讓他有過這麼恐慌的反應。一定是有更麻煩的事情發生了。
我等著。
「今天我看到了一個之前認識的人,薇薇安。」最後他說道。他的手還是沒有離開方向盤,眼睛還是目不轉睛地盯著前方。「海軍裡的一個人,南方的,他當時和我一起在富蘭克林號上。湯姆·丹諾。我已經很多年沒想起過這個名字了。他是從田納西州來的,我甚至都不知道他住在這裡。那些南方佬,你會以為戰爭結束以後他們都回老家了,是不是?但我猜他沒回去。他搬到紐約這裡來了,住在西區大道的緊北邊。現在他是個律師了。今天他也在法庭上,為闖進五金店的一個孩子辯護。我猜那個孩子的父母肯定挺有錢的,他們請了個律師。湯姆·丹諾,偏偏是他。」
「這肯定讓你吃了一驚。」還是那句話,只是為了讓他知道我在聽。
「我還能記起湯姆剛到軍艦上的時候,」弗蘭克繼續說道,「我不記得日期了——別笑話我——但他好像是在一九四四年年初來的。他是直接從農場來的,是個鄉下男孩。你以為城裡的孩子已經很厲害了,但你真應該看看那些鄉下男孩。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出身如此貧寒,你從沒見過類似那樣的陣仗。我以為我長大的時候已經夠窮的了,但跟那些孩子比我根本就不算什麼。他們以前從沒見過吃的,沒見過軍艦上那麼多吃的。我記得他們吃飯的樣子就像快要餓死了似的,這是他們平生第一次不用跟十個兄弟分飯吃。他們中有些人幾乎沒穿過鞋,他們的口音你聽都沒聽過,你幾乎聽不懂他們在說什麼。但他們打仗的時候厲害得不得了,即使在沒有交火的時候,他們也很厲害。那時候相互之間老是打架,要麼就對正在軍艦上保衛海軍將領的水兵口出狂言。除了迎難而上之外,他們什麼都不會,你知道嗎?湯姆·丹諾是他們當中最厲害的一個。」
我點了點頭。弗蘭克幾乎沒有這麼細緻地談論過軍艦上的生活,或他在戰爭中結識的任何人。我不知道這話是為哪般,但我知道它很重要。
「薇薇安,我向來沒有那些人那麼厲害。」他還緊握著方向盤,好像那東西維繫著他的生命似的——好像那是世界上唯一一個讓他不至沉底的東西。「一天,在飛行甲板上,我的下屬——一個從馬里蘭來的年輕人——分神了一秒鐘。他朝錯誤的方向邁了一步,然後他的頭立馬就被削掉了,直接捲進了一架飛機的螺旋槳裡。他的腦袋就那樣直接被削掉了,就在我的面前。我們那時甚至都沒有交火——不過就是甲板上非常普通的一天罷了。如今我們的甲板上橫著一具無頭屍體,而你最好趕緊把它收拾乾淨,因為有更多的飛機要進來了,每隔兩分鐘就有飛機要降落。你要時刻保持飛行甲板視野清晰。但我呆在了原地。這時湯姆·丹諾走了過來,他拎起屍體的腳,把它拖走了——也許他以前在農場上就是這樣拖死豬的。他甚至都沒有退縮一下,他就是知道該做什麼。與此同時,我連動都動不了。然後湯姆不得不過來把我也拉走了,這樣我才不會是下一個被殺死的。我——我可是個軍官!而他,他就是個應徵入伍的孩子。這是一個從來沒看過牙醫的孩子,薇薇安。他究竟是怎麼在曼哈頓當上律師的呢?」
「你確定今天看到的是他嗎?」我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