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恐懼感、責任感與罪惡感

情感勒索 蘇珊•福沃德 第2頁,共2頁

傑當然否認這些指控。「你怎麼會去相信這些惡意的中傷!」他告訴我,「我努力工作,做出這些犧牲,還不是為了給我們家最好的東西。有多少次,如果不是為了你,我根本不想在醫院裡待到那麼晚。現在你竟然用這個來指控我!你怎麼能打算離開我,破壞這個家?看看周圍別的女人,我不敢相信你竟然一點都不珍惜現在擁有的一切!」聽他這麼說,我不禁覺得自己的確對他不夠忠誠又缺乏信任。還有我的孩子,我真的很愛他們,孩子們也都深愛著傑,我怎麼能毀掉這個家呢?

然後,傑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在我耳邊低語:「穿上我最喜歡的那條黑裙子,我帶你去吃晚餐吧!我再也不想聽到‘離婚’這兩個字。你不要再聽信那些閒言碎語了。」我擠出一抹微笑,穿上那條裙子,就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似的跟傑出去吃飯,但我心裡一團亂。

傑知道瑪麗亞最在乎什麼,他會告訴她兩人關係破裂可能產生的後果,直擊她對家庭的責任感。他告訴她,這意味著她不僅拋棄了辛勤工作的丈夫,還剝奪了孩子得到的關注與幸福感。

因為不願毀掉家庭,許多人寧願繼續維持早已破碎不堪的關係。沒有人會願意讓孩子經歷家庭環境的劇變,或處理他們面對的痛苦與困惑。有些情感勒索的受害者確實會出於對孩子的責任心,甘願做出他們眼中所謂的「犧牲」,放棄追求更好生活的權利。即使目前的生活並不如意,但一想到可能造成家庭破碎,瑪麗亞就不願意採取任何行動。

瑪麗亞的責任感非常強,支配著她的生活。瑪麗亞以這份責任感為榮,出自本能地不容許自己有任何不夠負責的舉動。但傑一次又一次地扭曲了義務與責任的真正含義,他將事情的焦點轉移到這個誇張的定義上,使其掩蓋了自己不忠的事實。根據傑的定義,瑪麗亞得隨時隨地盡她對傑的責任;而傑是否要盡到他對瑪麗亞應盡的責任,全憑他高興。傑在一味指責瑪麗亞對他做了什麼的同時,並沒想到自己到底對妻子和孩子做了什麼,當然也不會顧慮到他的風流韻事已經給家人帶來了巨大壓力,造成了深刻影響。如果情感勒索者能在要求別人為他們著想的同時也考慮到他人的感受,那可就天下太平了。

在夫妻感情觸礁之時,傑卻不願意做出任何努力,因為他可是個大忙人,而且根本沒有必要——他覺得自己又沒做錯什麼。他認為如果瑪麗亞心情鬱悶,她應該自己想辦法調節,回到原有的軌道上。

我提醒瑪麗亞,不管今天傑或者其他任何人採取什麼態度,她在為別人著想的同時,更要好好照顧自己。瑪麗亞今天這種任丈夫宰割的局面並不是出於自尊或經過深入思考後選擇的結果,而是遭遇情感勒索狀況時的自然反應。

和那些常常受制於責任感的人一樣,瑪麗亞總是把別人的利益放在首位,而忽視了自己的需求。但是,要清楚界定責任並不容易,一旦責任感超越了自尊與自我關懷,情感勒索者很快就會明白該怎麼利用這一點了。

虧欠的無底洞

有些情感勒索者會在陳年舊事裡尋找對受害者予取予求的藉口。由情感勒索者操控的記憶彷彿成為一個全年無休的電影片道,不斷播放他們過去對我們的好意與慷慨之舉。

只要情感勒索者曾經對我們施恩,他們就不會輕易遺忘。與其說這是份禮物,其實更像是一項沒有上限的貸款,我們得連本帶利償還,而且往往會入不敷出。重點是,情感勒索者所謂的犧牲並不是真心的,只是為日後索取回報預先做的準備罷了。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在琳恩向我求助初期,我赫然發現她也開始使用一些情感勒索的手段反擊傑夫。我邀請傑夫來一起討論這個問題,他詳細描述了事情的經過。

我有一次甚至因為和琳恩起了爭執,負氣離開家幾天。那次我們為車的事情吵了一架,她打電話到我弟弟家找我,那是她第一次清清楚楚地表達她對我們關係的真正看法。她在電話那頭哭個不停,最後開始衝我吼:「如果你真的愛我,就不會這樣對我!你怎麼能這麼自私?你每次都只想從我這裡拿這個,拿那個,你知道到底是誰在拼命賺錢,是誰在付賬單。我為你犧牲這麼大,你怎麼可以就這樣離開我?你如果再這樣想不理我就不理我,就別想再拿到一毛錢!」這個時候,我就知道我們倆麻煩大了。這樣對待彼此的方式讓我們感到很害怕,於是我們決定一起來接受治療。

就像許多情感勒索者一樣,琳恩也轉而把矛頭指向傑夫對她的虧欠,同時對他的人格和動機做出許多負面的道德判斷。她用盡一切辦法要求傑夫留下來,因此過分地強調他的責任,想要讓他與自己一樣恐懼。琳恩在可憐兮兮地要求傑夫回來的同時,已經喪失了主導權,為了重新獲得它,她也開始扮演情感勒索者,在兩人的關係中掌握主動。

受害者和情感勒索者的身轉換,在任何關係中都可能發生。雙方情感勒索的頻率可能不均衡,但只有一方扮演情感勒索者的情況很少見。我們也可能在一段關係中是受害者,到另一段關係中又成為勒索者。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上司總是用情感勒索的手段對付你,因為你不能或不願對他表露出長期累積下來的挫敗感與怨恨,這些消極情緒會讓你用相同的手法去對待伴侶或是孩子,以重新獲得一種掌控感。或者,就像琳恩和傑夫的例子一樣,會在同一段關係中發生角色對調,受害者會轉而使用情感勒索的方法去對待勒索者。

你需要在生活中平衡義務的比重。義務盡得太少,會讓我們缺乏責任感,但如果把事事都攬在身上——就像琳恩那樣為每一項奉獻索取回報——我們會被無法逃避的感情債和隨之而來的怨恨壓得喘不過氣來。接著,情感勒索可能就會不知不覺地纏上來。

罪惡感

作為一個有良知、負責任的人,罪惡感可說是一項必備的人格要素。在未被扭曲的狀態下,它也是一項意識工具,只要我們違反了自我與社會的規範,它就會讓我們產生不舒服與自責的感受。如此一來,我們的「道德指南針」便會得以運作。它帶來的痛苦感受能鞭策我們做些什麼予以緩解。為了避免產生罪惡感,我們會避免做出傷害別人的舉動。

我們信任這種能主動運作的行為規範,也相信只要有罪惡感,就意味著我們在待人處事方面出了界,有意地違背了我們為自己制定的原則。在某些情況下,只要我們對別人做了一些具傷害性的、違法的、殘酷的、施虐的或是不誠實的行為,罪惡感就會自然且適時地開始運作。

只要我們是有良知的人,罪惡感的規範便無所不在。不幸的是,罪惡感很容易出錯。我們的罪惡感就像一個過於敏感的汽車警報器,連卡車駛過都能讓它響起來。這時,我們不僅會接收到應得的罪惡感,還會體驗到過度的罪惡感。

這種「欲加之罪」導致的罪惡感對界定和修正錯誤行為毫無幫助,反而成了情感勒索者佈下迷霧的主要武器,其中充斥著責備、控訴以及自我懲罰。簡單說來,欲加之罪的製造過程如下。

1我做了某事。

2對方心情沮喪。

3不管那是不是我造成的,我都願意負全責。

4我覺得有罪惡感。

5我願意做任何事來彌補,只要能讓我感覺好點兒。

更具體的行動步驟如下。

1我告訴朋友今晚不能和她一起去看電影。

2朋友心情不好。

3我覺得很抱歉,而且深信朋友一定是因為我出爾反爾才會不高興。我覺得自己真是個壞人。

4我最後還是取消了原先的計劃,陪朋友一起去看電影了。她的心情變得好些,我也不那麼自責了。

欲加之罪或許和我們是否真傷害了別人的感受無關,關鍵是我們相信自己的確做了傷害別人的舉動。情感勒索者會要求我們對所有抱怨及不滿負全責,並拼盡全力將原來正常運作的「罪惡感機制」變成「欲加之罪生產線」,不斷點亮罪惡感的提示燈。

這種影響是很強烈的。我們都願意相信自己是好人,但是情感勒索者卻用欲加之罪讓我們對自己和善、負責的固有評價打了個大問號。我們會覺得自己該對情感勒索者的痛苦負責,甚至當他們表示我們的拒絕加深了他們的痛苦時,我們也深信不疑。

推卸責任的遊戲

對情感勒索者來說,製造欲加之罪最快的方法就是推卸責任:不管遇到什麼令人沮喪的事或問題,全把它推給受害者就對了。既然我們擁有的罪惡感機制會讓我們捫心自問「我是否傷害了別人」,那麼大部分的人自然會在被直接指控傷害了某人的情況下產生罪惡感,而沒有考慮我們是否真做了傷害對方的事。有時候,在發現指控與事實不符時,這樣的罪惡感不會出現;但在多數的狀況下,我們會先道歉,之後才會去仔細檢討情感勒索者的這番指控——如果我們還記得這樣做的話。

我們常談到傳播罪惡感,但我認為對這種狀況更準確的描述應該是推卸責任。善於推卸責任的情感勒索者,會不斷地用一種推銷員般的口吻猛轟我們,以引起我們的注意。雖然他們的技巧會略有變化,但想傳達的主旨只有一個:不管發生什麼,都是你們的錯!

• 我現在心情很糟(這都是你的錯)。

• 我得了重感冒(這都是你的錯)。

• 我喝了太多酒(這都是你的錯)。

• 我今天工作很不順利(這都是你的錯)。

看到這樣一張清單時,你也許會覺得有些可笑——如果這些抱怨影響不到我們還好,但我們常常會無法判斷這些令人困惑的資訊是真是假,尤其當對方是你關心的人時,你更會覺得他心情不好的確都是你的錯。這樣一來,情感勒索者就樂得不跟我們解釋清楚,因為我們都會默默承擔,而且還覺得自己充滿罪惡感。這時,只有讓情感勒索者順心如願,我們才能釋懷。

三感交織

當情感勒索者想要一步步操控我們時,你會發現,構成迷霧的三種情緒要素是密不可分的。只要你在周圍發現迷霧中的任何一項要素,它的「夥伴」也就離你不遠了。

從瑪麗亞的例子來看,責任感與罪惡感已形成了一股密不可分的態勢。因為沒完成任務而產生罪惡感的人實在不少,瑪麗亞正是其中之一。

傑告訴我,如果我們分手,那一定是我的錯。我會在夜裡躺在床上,思考無法成為一名合格的妻子和母親會有怎樣的後果。深沉的罪惡感一直糾纏著我,老實說,我困惑了好長的一段時間。我不想讓孩子難過,天哪,他們的生活不應該變得這樣支離破碎!以往我為孩子犧牲奉獻的一切,似乎都因為我「打算毀掉家庭」而被全部否定,我說不出「離婚」這兩個字,因為這樣會讓我覺得自己太自私了。

瑪麗亞再一次把自己的需求放到最後考慮,也因為這樣,傑才能立於不敗之地。雖然傑的舉動讓瑪麗亞感到氣憤和傷心,但她心中日漸擴大的罪惡感卻也讓她無暇考慮這些感受。

很多人都以瑪麗亞這種方式和情感勒索者進行互動,讓怨懟與自怨自艾逐漸侵蝕自己。但是,如果一段婚姻或友誼失去樂趣和真正意義上的親密,它就只剩一個空架子了。

不會停止的勒索

只要讓情感勒索者抓住你的把柄,時間就不重要了。即使目前一切太平,他們還是能從過去的事情中找到素材。他們不會放過任何一件引發你罪惡感的事,也不會認為你的彌補已經夠了,無論你以前做了什麼,情感勒索者都可以一次又一次地提起——舊事重提對他們來說,根本是家常便飯。

我們在第二章提到的那位護士凱倫,就是在女兒的陰影下過活的最佳例子。她的女兒梅蘭妮,讓凱倫時時刻刻都無法忘記多年前的一次意外事件。

這件事說來話長。梅蘭妮的父親在她小時候因為一場車禍喪生。在那次車禍中,她也受了重傷,臉上還因此留下了疤痕。我帶她做了幾次手術,現在她看來與常人無異,但她還是對額頭上的一些小疤痕耿耿於懷。我知道這件事對她而言多麼痛苦,所以付錢讓她參加了幾年心理治療。

即使這件不幸的車禍是另一方的不慎導致的,我還是花了很長的一段時間才逐漸撫平心中的罪惡感——如果我們開慢一些,如果我們晚走一天,如果……也許就什麼事都不會發生了。梅蘭妮更是時時刻刻提醒我,要不是因為我堅持要來次休閒之旅,如果不是我自私地想要多休息幾天,我們的車就不會出現在那條街上,車禍也就不會發生了。我知道這樣想很不理性,但我就是會深陷其中。最後,對於梅蘭妮,我只能採取「她要什麼,我就給她什麼」的補償辦法。

無論凱倫怎麼做,梅蘭妮都不讓這件事就此煙消雲散。就像許多受到情感勒索的人一樣,凱倫也發現,屈服於這些情感勒索者,只會讓他們得寸進尺而已。

有時候我會想,我這輩子都得這樣過嗎?我想幫梅蘭妮,但無論我怎麼做,似乎都無法彌補她。我知道她自身的問題不能歸罪於我,但似乎在那個喝醉酒的混蛋撞上我們的那一刻,一切就註定了。

凱倫的罪惡感中混雜了她對女兒的責任感。對她來說,即使錯不在她,這股無法釋懷的罪惡感仍會讓她覺得虧欠了女兒。而且,如果凱倫看不到真相,她會一直努力滿足梅蘭妮所有的要求,以此作為對她的補償。

當正常的罪惡感失去控制

我們對罪惡感存在反應是正常的,但情感勒索者存心不讓我們忘記自己犯的錯,也不會讓這種罪惡感發揮前車之鑑的功能。第一章中提過的那位律師鮑勃,曾對妻子史蒂芬妮不忠,後來急欲彌補自己的過失,努力與妻子重修舊好。但是,受對嚴重打擊的史蒂芬妮卻不願意就此罷休,總要舊事重提,因此鮑勃要努力面對的,是已經十惡不赦的罪惡。

我不知道還能做些什麼來補償史蒂芬妮,我得出去工作,所以根本沒辦法一天到晚陪著她。我不知道怎麼樣才能讓史蒂芬妮重獲安全感,她完全不告訴我該怎麼辦,但也不會放過我。既然我讓她不好過,她就要讓我承受同等甚至更多的折磨。天啊!就算罪犯也有出獄的一天,我卻永遠沒辦法獲得假釋!

史蒂芬妮當然有權利感到生氣和受傷,但她卻讓彼此都陷入時間的泥淖中,還利用鮑勃的罪惡感來控制他。只要他們的互動還依靠罪惡感進行,他們的關係就沒有修復的可能。只有當他們兩人都能控制這種微妙的情緒,這段婚姻關係才有可能走出情感勒索的冰窟。

因此,罪惡感就像情感勒索者手中的中子彈,一段親密關係如果遭到這種打擊,即使表面看來依舊堅固,但其中的互信與親密感已逐漸流失,關係已經名存實亡。

迷惘與困惑

很多年以前,我曾經住在一個靠近海灘的社群,那裡一年有好幾天夜裡都會起大霧,而且整夜不散。有一天,我很晚才下班回家,那天的霧氣又特別重,我只好努力地在霧中尋找回家的路。當我看到自己住的那條街和車道時,真是鬆了一口氣,但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沒辦法用遙控器開啟車庫大門。下車檢視,才發現原來我開到了鄰居的車道上。只有在做完一件事後,我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

我在霧中迷路的經驗與我們在情感勒索的迷霧中摸索的過程其實是一樣的。即使我們的方向正確,情感勒索者還是有辦法讓我們在熟悉的情境與關係中感到迷失。

我們如果讓迷霧操縱了我們的生活,將很難得到情緒上的平靜。這種手法會瓦解我們的洞察力,扭曲我們的個人生活經歷,鈍化我們對周遭事物的感知能力。迷霧會越過我們正常的思考過程,直接激發我們內心的情緒反應。我們被突如其來地擊倒,卻還不知道是什麼打中了我們。於是,情感勒索者獲得了壓倒性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