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裡最重要的事

先謀生,再謀愛 李筱懿 第2頁,共2頁

「我先和老公說的。我給他看了病歷,對他說,老公啊,我陪不了你一輩子啦,你以後可得找個人接替我好好疼你呦。

「女兒太小,你父母年紀大又在外地,今後你獨自帶著小姑娘大人小孩都受罪。我父母年紀適中,女兒又是他們一手帶大,你要是同意,今後還讓他們帶著。老人有個伴兒,你也不至於負擔太重,能勻得出精力工作生活。

「咱們兩所房子,我想趁我還能動,把現在住的這套過戶給我父母,一來給他們養老,二來,他們用不上就算提前給女兒的嫁妝。存款如果你不介意,把我那半存到女兒戶頭上,算她的教育基金。另外那套新房子,你留著今後結婚用,你肯定能找個比我更好的姑娘,得住在和過去沒有半點關係的新房子裡才對得住人家。」

我問:「他怎麼說?」

一凡放下湯勺,「他沒聽完就快瘋了,說我胡扯,先去把病看好,可是我知道根本看不好。

「我想讓老公沒有負擔地開始新生活,他那麼年輕,不能也不值得沉沒在我這段歷史裡;我想給女兒有愛和保障的未來,不想她爸爸悽悽慘慘地帶著她,也不想讓她面臨父親再婚和繼母關係的考驗,那樣既難為孩子也難為她爸爸;我還想給父母老有所依的晚年,他們只有我一個女兒,兩人還不到六十歲,帶著外孫女好歹有個寄託,他們還算知識老人,孩子的教育我不擔心。

「我不想為難人性,更不想用最親愛的人今後的命運去試驗愛情的忠貞,或者親情的濃稠。我只希望在我活著的時候,在我力所能及的條件下,把每個我愛的人安置妥當,生活是用來享受的,不是拿來考驗的。

「我和老公講道理,他最後同意了,他明天送我去住院,然後,我們一起把這事兒告訴我父母,這是我們小家庭商量後的決定。」

一凡半年後去世了。

就像她生前安排的那樣,女兒在外公外婆家附近上幼兒園,維持著原先的生活環境。老公每天晚上回岳父岳母家看女兒,也常常在那兒住。他們的關係不像女婿和岳父母,倒像兒子和父母親。

兩年以後,她的老公戀愛了,對方是個善良知禮的姑娘,另外那套房子成為他們的新居。婚禮上,除了男方女方的父母,一凡的父母和女兒也受邀出席。

因為無需在一起近距離生活,所以幾乎沒有矛盾,女兒也喜歡漂亮的新媽媽,每年清明,大家一起給一凡送花兒。

在一個原本悽慘的故事裡,每個人都有了最好的歸宿。

每個人都因為一凡的愛而幸福安好,這才是真正的愛情,以及親情——不只有激情,不僅是索取,不光為自己,而是對他人的善意與安置。

曾經,我以為愛情裡最重要的事是「愛」本身,一凡讓我明白,「愛」本身不難,難的是許對方一個看得見的未來。愛情裡最重要的事,是我知道自己會離去,卻依舊要照顧好你,給你一個妥帖的未來。

這才是一個女人柔韌的堅強,寬闊的善良,以及,不自私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