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絢麗卻不持久的彩虹,所以不在乎輸贏。
臺灣,那「十年」的青春。
十年前,亂買一堆打口唱片,有張聽了無數遍,愛它的歌詞。還不懂世界的無知心臟,跟著吉他還有架子鼓的節奏狂烈跳動。兩個字,夢想,在心裡發芽。
後一年,瘋狂搜尋樂隊資訊,卻一無所獲。在國內沒有人知道他們,而且因為當兵,他們休團了好久。
七年前,以為自己聽錯了,他們來我家門口開演唱會。拿著票,人沒滿,我驕傲地咧開嘴大唱,演唱會成了藍色熒光棒的海洋。結束的時候,地上有人隨手扔掉的海報,被踩了一腳,我把它撿起用袖子小心擦去腳印,摺疊好放進書包。燈光亮了,大家都走了散了,我還站在那裡,任性地唱著《知足》。小女孩總有莫名其妙的感傷,於是邊唱眼淚邊嘩啦啦流。
接下去,高考那年,每天上下學,我騎著腳踏車的路上有他們陪伴,還有我那卑微的說不出道不明沒人懂,卻茁壯成長的孤獨夢想。最叛逆的時候,一發不可收拾地翹課,給自己染紅髮,交樂隊的朋友一起路邊賣唱彈吉他。做市重點高中裡沉默的怪女孩,好好讀書是為了得到離家出走的資格,恨透了叫作「學校」的青春監獄。
五年前,他們做到了。完成了在我家那個小小體育場許下的夢想:去八萬人的體育場,被更多人聽到。藍色的海洋變得巨大,我依然看著他們,站在內場第一排,大聲唱歌。未來何去何從,生死未卜。燈光亮起,人群散去,我卻不再像小女孩時候那樣哭,《人生海海》中那句「無論是我的明天要去哪裡,而至少快樂傷心我自己決定」,讓我勇氣滿滿,提著行李,一個人遠走高飛。
三年前,在歐洲的角落愛爾蘭,一個西班牙交換生寢室裡,我哼唱著《鹹魚》,留著小鬍子眼睛亮亮的男孩摸摸我的頭,笑著說,少女在迷戀偶像!我繼續哼唱「我沒有任何天分,我卻有夢的天真」,他們不是偶像,只是五個穿汗衫牛仔褲的普通人,唱青春唱孩子似的任性夢想,偶爾憤怒偶爾因為愛情而慌張,放手時候懂得自由是最大的溫柔。
今天,剛才,我從演唱會走出來,他們把我家門口的小小足球場唱翻了三場。門口一長排的小攤鋪讓我知道,他們已經「爛大街」,大家都愛他們,他們也像那些韓國明星一樣有了衍生產品,被一群小女孩痴迷。沒關係,他們還是五個穿汗衫牛仔褲的普通人,紅不紅,似乎只是商業包裝,靈魂還在,從那雙疲憊卻依然倔強的雙眼還看得見那個唱《人生海海》的小男孩。我喉嚨啞了,依然看到散場,燈光亮起,感動卻也沒哭。明天還要上班,晚上寫出版社的書稿。
沒什麼好難過的。明天醒來,還有青春。
這十年,看著他們的成長和美夢成真;下一個十年,屬於我自己,用青春去實現文字的夢想。
沉默。
繼續寫,繼續寫,繼續寫。寫他個十年。
我不要絢麗卻不持久的彩虹,所以不在乎輸贏。
那個陪伴我十年長大的樂隊,唱過:
「逆風的方向更適合飛翔,我不怕千萬人阻擋只怕自己投降。我和我最後的倔強,握緊雙手絕對不放,下一站是不是天堂,就算失望不能絕望。我和我驕傲的倔強,我在風中大聲地唱,這一次為自己瘋狂,就這一次我和我的倔強。」
我驕傲的,是現在可以為了夢想奮不顧身的年紀。
任何事,「剛開始人們蜂擁而入,以為是想象中那般光鮮,而後,每過一年即一關,一堆堆熱血兒退出;其實,堅持著一直走下去的人們,便是人生贏家了,時間是最好的過濾網和見證者」。於是慢慢地,我們學會成為淡淡的、沉默的人。被看扁時,更努力埋頭做事,點頭笑笑:「不好意思,太忙了啊,沒空理你。」
嗯,該睡了。明天醒來,還有青春,我很安心。
晚安,五個穿汗衫牛仔褲的平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