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 她們配得上「偉大」的字眼

孟憲範

這是一部使人感奮的書。

關於這本書,作者赫什曼在本書導言中的兩句話可做概括:兩位主人公奧康納和金斯伯格,是「推行男女平等的先驅」;該書「講述了站在司法權力頂端的她們,如何共同使女性在法律面前獲得平等」。當前,我國婦女維權正面臨大量新的問題,譯介這兩位為男女平權努力奮鬥的當代大法官,是一件極有意義的事情。

b偉大的代價是責任/b

兩位先驅不凡的奮鬥精神讓我再次體會到偉大和責任的關係。丘吉爾1943年在哈佛大學演講中有一句名言:「偉大的代價是責任(thepriceofgreatnessisresponsibility)。」這句話凝聚著他的人生體驗。在這次演講之前的1940—1941年,他以鋼鐵般的意志帶領人民取得了英德大規模空戰——不列顛戰役的勝利,使得德國不得不放棄入侵英國的作戰計劃。不難想象,丘吉爾說出這句話時他胸中洶湧的波濤。推而廣之,想想那些在人類歷史上作出非凡貢獻的人,哪一個不是體悟到自己身負更多的責任呢?這類責任的具體內容雖然千差萬別,但無一不具有超越個人的內涵。可以說,一個人對自己身負的責任感悟到什麼程度,他的努力就可能達到什麼高度。

我們看到,居於最高法院大法官高位的奧康納和金斯伯格,是如此自覺地擔負起為女性爭取與男性同等權利的責任,使得這種責任在她們心中有如信仰,堅定而執著。她們配得上「偉大」的字眼。

金斯伯格的下面三件事突出體現了這種堅定執著的精神。一是進入最高法院前的1970—1980年的十年間,她參與了300多個性別歧視案子,並且將六個案子打到了最高法院並親自辯護,贏了其中五個,在既定的憲法框架下,將現有的法律推到了極致,最大限度地打擊了針對女性的歧視。二是通過十年的訴訟,金斯伯格最終做到了性別歧視適用違憲稽核標準的「中級審查標準」,將以法律保障女性權益的程式推進了一大步——1868年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對公民權利的平等法律保護條款最初禁止的是種族歧視,卻並不禁止性別歧視。三是當庭宣讀異議意見書。2005年奧康納退休後,金斯伯格失去了最堅固的同盟,無法通過最高法院的判決來實現她想要的社會正義。在這樣的情況下,金斯伯格採取了當庭宣讀她的異議意見書這一方式來表達她的不同意見。這種方式是在多數判決宣讀完畢後,在媒體的矚目下宣讀自己的異議意見書。顯然,這是一種激烈的反對方式,她公開宣佈自己與大法官的多數判決意見相左,並認為多數判決是絕對錯誤的。

如果說前兩件事中金斯伯格如同戰士的話,後一件事中她則如同勇士。什麼是先驅?先驅是在開創性理想的感召下,突破現有體制,致力於前人未曾做過的事業的人。為此,他們必是懷抱「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精神去披荊斬棘。在性別歧視的社會中,金斯伯格賦予了自己推進男女平等的歷史責任,不怕孤獨,不畏挫折,不屈不撓。她配得上「偉大」的字眼。

b道阻且長/b

作為中國讀者,我最大的一個感觸是「道阻且長」。試想,1776年的美國《獨立宣言》、1787年的《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對人權有許多美麗的承諾,而美國婦女在一百多年後的1920年才取得選舉權;為了爭取女性進入弗吉尼亞軍事學院的平等機會,金斯伯格公佈的最高法院針對美利堅合眾國訴弗吉尼亞一案的判決,則是在1996年。這一年,距離《獨立宣言》和《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的釋出已經有二百多年。試想,這其中的時間距離是以百年為單位,真可謂「道阻且長」!

回望中國,困難可能更為突出。一方面,我們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並且2005年重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更是將「男女平等」作為基本國策寫入法律:「實行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採取必要的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婦女權益的各項制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另一方面,我們有兩千年的專制統治歷史,有與其相應的儒家學說,其「三綱」中的「夫為妻綱」還為性別歧視提供了充足的倫理依據。因此,面對這一兩千年的傳統,清除性別歧視惡習就更是「道路阻且長」了。何況,法律的實施從來就不像「水之就下」那麼容易。法律規範只是一種應然狀態,它規定的是抽象行為模式;而事實證明,由應然狀態到實然狀態,由抽象行為模式變成人們的具體行為,不會一蹴而就。具體來說,一個新法的確立,是對既有權利格局的改變,這就意味著,要想使其真正得以實施,需要社會有相應的系統變化,包括結構性變化,以及人們行為模式、思維模式、價值觀念的變化。因此,法定權利的實現並不簡單。

我國的1954年憲法已經頒行了半個多世紀,直到今天,這些法條的落實還存在許多問題。例如,在女性的經濟權益上,最近的土地確權中,一些地區農村婦女因婚姻變遷而出現的土地兩頭落空等情況未能得到解決,仍然有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在確權中「消失」;女大學生就業中的性別歧視更是常見。而在文化生活上,問題則更多。其中,我們周圍無處不在的傳媒,充斥著的是男權文化,是它對女性的集體想象,其核心是不把女性看作平等的主體,而是供其消費的客體,如將女性軀體商品化,誇大女性年輕美貌的外在價值,遮蔽女性的內在價值,在消費文化的狂歡中誤導女性甘於成為男性的附屬品,使其失去自己的自主性和獨立性。進一步說,這類文化垃圾的存在本身倒還不令人憂慮,使人憂慮的是,這類文化垃圾竟然可以長期大行其道,人們對它習焉不察。商家追求利潤,影視追求投資回報,媒體要謀利,但這些都應當有底線。我們急需一個倡導和監督機制來遏制越線行為。

既然這樣,我們就需要一大批奧康納和金斯伯格式的、以真正實現男女平權為信仰的學者和實務工作者,共同構建有效推進男女平權的機制,希望不要再用百年作為進展的時間計量單位了!

b郭爍譯書的聯想/b

郭爍作為男性翻譯這本書,初聞有點意外,繼之又有些感動。我們一直歡迎女性研究領域有男性加入,他們對問題的獨特體悟不但可以提供寶貴的視角,而且這本身就是男女兩性攜手發展的一種具象。進言之,我們推進使女性享有與男性同等的權利,不是為了使兩性對立起來,而是為了兩性和諧相處、協調發展,「美美與共」。郭爍這個年輕的男性學者關注女性問題,真是讓人感到振奮。

郭爍這個青年才俊,平時中文文字才情斐然,不乏靈動幽默之筆;該書譯筆流暢,也很難得。當今中文翻譯問題不少,除去「常凱申」之類知識性的錯誤,因中西思維方式的差異,中西文句子長短、結構的不同,翻譯時需要調整一些句子成分的位置,這就要弄清句子內部的邏輯關係,還要符合中文表達的習慣,避免晦澀難懂的「翻譯腔」。所以,真真是「譯事不易」。而好的譯文不僅要看譯者的專業知識,還要看其母語的水平。所以,該書文字的流暢足見譯者的功力,何況其中還時不時會冒出一些神來之筆。我還知道,郭爍為書中某些用語的漢譯頗費心思,還曾請教他人,力求其「信」,這也是需要點讚的。

我自20世紀90年代寫作若干研究女性的作品,後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婦女/性別研究中心副主任,多少接觸了女性研究。不過,近來關注的重點已經在其他領域,現在為這樣一本描寫當代女性法學家的作品作序,本想推辭,但既然郭爍一再堅持,我就勉為其難,心想也好,可以因此梳理一下自己這些年來有關女性問題的若干想法。而沒有想到的是,為寫序言進行的閱讀,使我對美國爭取男女法律權利平等的歷史,以及兩位偉大先驅的生命軌跡和精神有了認識,並深受教益。為此,我得感謝郭爍。

郭爍是我退休之後才到我原工作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就職的,其實我們並無工作交集,但陰錯陽差的機緣,使他和我們一幫雜誌社退休的老朋友打成一片,周遊四海,是年輕人中的異數。他的學術—語言功力和公益心,讓我有什麼文字上的事情,常常不講理地交給他來做。他現在到了北京交通大學從事教學科研工作,我們的交流反倒更多。

時代不同了,年輕學人思路開闊,外語過關,透過郭爍的微信朋友圈能看到全世界的風景,也是我退休生活的一樁樂事。他取得的任何成績我們都願意鼓掌,當然包括這本兩位偉大女性大法官合傳的出版。

是為序。

2017年4月30日於北京

孟憲範,女,1942年生人,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編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