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說起愛情,都有一套自己的理論,比如我的理論是這樣的:
我不知道愛是什麼,但我知道愛不是什麼。愛不是佔有,因為你的存在,她更能享受到自由。愛不是威脅,因為你的存在,她更能感到安全。愛不是改變,因為你的存在,她更能發現自己的美好。愛不是自我寂寞的滿足,當彼此靠近時,覺得生命從此完整,不管周遭環境如何惡劣,心中都充滿了靜謐。
我畢竟是個文科生,對愛情的定義還是從感性的角度出發,那麼心理學到底如何定義愛情呢?我們聽聽羅伯特·斯坦伯格教授的研究。如果你之前聽過他在耶魯大學講的《心理學導論》,應該對他不會陌生。
根據羅伯特·斯坦伯格教授的研究,把愛情定義為三個要素的組合,這三個要素分別是:
親密(intimacy);
激情(passion);
承諾(commitment)。
親密就是兩個人分享秘密,彼此坦誠,而且有些話只跟對方說起,沒事就膩歪在一起聊天。
激情就是性的衝動,肉體的吸引,跟對方在一起就會慾火焚身,有原始的衝動。
承諾就是用行動維繫這段感情,一起創造未來,走進婚姻,相伴終老。
我嘗試著把三個因素的組合畫了一張表,如下:
如上表所示,可以把關係組合成八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沒有秘密可以分享,也沒有激情,也沒有承諾,這就是匆匆過客,萍水相逢,啥都談不上。這就是無愛,很多人跟自己應該都是無愛,這個世界上不是每個人都要跟自己發生關係的,大部分人都是你好我好大家好,逢場作戲,然後握手再見。
第二種情況,喜歡分享秘密,但沒有性衝動,也不對未來的關係持久有承諾,這就僅僅是喜歡。好朋友也可以是這種情況,能跟你在一起說說話就很棒。我們說的紅顏知己,或者藍顏知己都是這種情況。遇到煩心事,打個電話就出來坐坐,聊完各回各家。
第三種情況,彼此不分享秘密,也不對未來有承諾,但是在一起非常有激情,見了面買一堆零食,然後開始親熱,餓了吃,吃了親熱。想想也是怪累的,這叫迷戀式愛情,一見就鍾情,三天就結婚,往往一段愛情的開始階段都是這個狀態。
第四種情況,不跟對方分享秘密,也不親熱,只是對彼此有承諾,這叫空洞的愛。或許是因為家庭,或許是因為孩子,或許是因為聲譽,但是「一不做二不休」,就這麼耗著。好像很多貌合神離的婚姻都是這種情況,想想都好可悲。
第五種情況,彼此分享秘密,也對彼此身體非常迷戀,但不對未來有承諾,就是不談結婚這種事情,這叫浪漫的愛。我遇到過一些這樣的朋友,同居多年,關係也好得很,出門走兩步都還要親嘴的那種,但就是不結婚。或許是因為覺得結婚會揹負太多的壓力吧,或許就是單純不喜歡丈母孃吧,誰知道呢。
第六種情況,彼此分享秘密,也對未來有承諾,要好好在一起,但是彼此沒有激情,這是友誼。其實我覺得兩口子日子過久了,差不多都是這樣吧。在一起就像左手摸右手,一點感覺都沒有。但是還有話可以說,還有婚姻要維繫。呃,柏拉圖式的愛情應該是這種吧。
第七種情況,彼此沒多少話可以說,但可以嘿咻,也可以結婚。這叫愚昧的愛。我想也是啊,兩個人沒什麼話可以說,僅僅是因為可以嘿咻而結婚,很容易出軌的吧?愛情很重要的在於可以彼此理解。張小嫻不是說:「遇到愛遇到性都不是稀罕事,稀罕的是遇到理解。」
第八種情況,有很多話可以說,也可以嘿咻,也對未來有承諾。嗯,這算是真愛了。這好像沒啥好解釋的,遇到這樣的情況,你就嫁了吧。
分析完了,我還貼心地給做了一個空白的表,你可以自己填寫一下,看看你周圍的人都屬於哪個格子,然後你就知道該如何處理這個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