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三代

約翰設計好遊戲的邏輯模組,經過緊鑼密鼓地開發,在一個月內將「吃豆人」風格的遊戲移植到了atari電腦上。

他能夠使用一些以前開發的子例程。這是一個相當好的例子,說明了「創造性複製」的積極作用——這是一種子例程的「再生」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程式設計師開發出的工具遠遠超越了派生功能。總有一天,約翰的子例程需要被修改,用在更大型的軟體中。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對駭客規則的普及是有幫助的。不過對於第三代駭客,不幸的是,他們要自己開發軟體工具包,使用者組或者他們的朋友,有時會幫助開發一些工具。

《吃豆人》遊戲和當時的投幣遊戲非常像。它可能是當時atari家用電腦上一個最優秀的組合語言程式。但是,當哈里斯把這款遊戲交給肯·威廉姆斯後,卻發現了一個問題。因為就在不久前,有的公司聲稱他們擁有投幣遊戲的版權,如果未經授權,將遊戲移植到家用電腦上是非法的。擁有版權的最大的公司是atari公司,該公司向brøderbund、sirius和on-line這樣的小發行商寄去了這樣一封信:

atari軟體

請停止盜版行為

atari公司是遊戲開發領域的領軍企業,我們開發了《行星》和《導彈阻擊戰》等遊戲。對於遊戲迷給我們的反饋我們不勝感激,使他們讓我們的遊戲如此普及。但是,遺憾的是,很多公司和個人自己不開發遊戲,卻複製atari公司的遊戲,試圖獲得非法利益。我們必須保護我們的利益,這樣才可以繼續投資開發更新更好的遊戲。因此,atari公司對那些蓄意盜版的公司和不瞭解版權法的個人發出警告,本公司的所有視聽資料和遊戲都已經在美國國會圖書館註冊,以保證本公司的所有權。任何未經授權的公司或個人都不能利用電腦或其他裝置複製或改編atari公司的遊戲,atari公司會極力保護我們的版權,並採用相應的措施……

肯·威廉姆斯知道atari公司投入幾百萬美元用於維護《吃豆人》遊戲的版權。肯·威廉姆斯看了看約翰的遊戲,這款投幣遊戲色彩非常鮮豔、執行速度很快,而且顯示效能穩定,沒有抖動現象。但是,這款遊戲幾乎和《吃豆人》一模一樣,他覺得這款遊戲根本不能銷售。他說:「這款遊戲和《吃豆人》太像了,約翰·哈里斯,你浪費了時間。」他建議約翰·哈里斯修改這款遊戲。於是,哈里斯把遊戲帶回家,重新設計了遊戲中的圖形。遊戲的新版本和舊版本還是基本相似,只是那些追趕吃豆人的精靈的形狀有所不同,這些看起來愚笨的傢伙留著小鬍子,戴著太陽鏡,它們都身份不明。而且,對於他們愚蠢的行為增加了一些諷刺的註釋。

這和肯·威廉姆斯原來的想法不太一樣。接下來兩週,約翰·哈里斯和肯·威廉姆斯向律師諮詢了一些問題。他們如何保持《吃豆人》遊戲的特色,但不會侵犯atari公司的版權?律師說,atari公司擁有的只是角色的形象,即是遊戲中的人物形象。

於是,他們開發了新的遊戲形象,其中使用了一些與牙齒有關的形象。肯·威廉姆斯的弟弟約翰·威廉姆斯覺得,可以用「笑臉」代替幽靈,這些笑臉可以旋轉,可以翻跟頭。約翰·哈里斯用一堆上下咬合的假牙代替黃色的「吃豆人」。為了替換遊戲中原來的圓點,約翰·哈里斯設計了一些「救生員」形象。另外,他們還編寫了一個例程,當玩家清理圓點的時候——就會出現一支牙刷,開始刷牙。這些遊戲情節用程式實現起來並不難。約翰·哈里斯只是在形狀表中新增了一些新影像,並把這些影像新增到現在的機器中。電腦的偉大之處就在於我們可以見機行事,解決任何問題。

律師向肯·威廉姆斯保證,這個新的《消球》遊戲不會和atari公司的遊戲產生衝突。但是,他們並不瞭解atari公司。它是華納娛樂集團旗下的公司,公司的總裁以前從事紡織業,他覺得電腦軟體和其他消費品差別不大。由於工程師不再管理atari公司,因此整個公司充滿森嚴的等級制度,壓制了駭客的主動性。atari公司對遊戲的高銷售額比較重視,而不太重視程式設計師,希望營銷「專家」釋出一個創新性遊戲是一個非常艱難的任務。atari公司沒有把遊戲的程式設計師的名字印在程式包上,當發行商詢問這些程式的作者時,公司也不會向外透露。該公司一些頂尖的程式設計師開始抱怨,據說,atari公司的總裁,從紡織大學校畢業的校友,把這些駭客稱為「毛巾設計員sup39/sup」:有些駭客辭了職,自己創辦公司,搶佔了atari公司的遊戲領域的市場份額。

atari公司看起來並沒有理會這個損失,而將公司的重點放在訴訟和許可上,以保護其他媒體的所有權,包括投幣遊戲和電影等。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吃豆人》遊戲,atari公司對這個專案投入了幾百萬美元。他們一開始想把遊戲移植到vcs遊戲機上,然後再移植到atari家用電腦atari400和atari800上。這兩種型號的電腦彼此獨立,相互競爭,但是,它們都面臨一個同樣的問題,公司的程式設計師很多都辭職了,找不到人來程式設計。在1981年的夏天,突然有人給atari公司寄來一個在使用者群中傳播的程式,可以想象當時atari家用電腦部的經理的喜悅之情。這是一個非常優秀的《吃豆人》遊戲,它在atari800電腦上執行得非常流暢。

這是約翰·哈里斯的粗心大意造成的結果。當約翰正在修改《消球》遊戲時,弗雷斯諾市電腦專賣店的人們聽到了傳言,那個經常購買外圍裝置和軟體的瘦削和內向的年輕人,正在開發一款非常優秀的《吃豆人》遊戲。於是,他們請約翰·哈里斯展示一下這款遊戲,沒有考慮公司的機密對非駭客的限制,約翰·哈里斯開車趕過來,得意地看著他們執行這款正在開發的遊戲,他們想向他借用這款遊戲的一個副本,他留下了一張軟盤,然後回到六角樓,繼續修改遊戲。

遊戲開始在美國使用者中迅速普及。當遊戲寄到atari公司後,他們給所有認識的軟體公司打電話,尋找遊戲的作者。最後,他們打給了肯·威廉姆斯。肯·威廉姆斯後來回憶說,atari公司的ceo跟他說,你們的《吃豆人》遊戲非常好,我們想知道遊戲的作者是誰。

肯·威廉姆斯說:「你跟我描述一下這款遊戲,」atari公司的老總便向他描述了這個用笑臉組成的遊戲。於是,肯·威廉姆斯告訴他:「哦,遊戲的作者是約翰·哈里斯!」atari公司的老闆說他想買下約翰·哈里斯的程式。在肯·威廉姆斯的辦公室裡,他讓約翰·哈里斯給artari公司的老總打電話,回覆佛瑞德·斯奧林提出的收購方案。根據肯·威廉姆斯的描述,斯奧林對約翰·哈里斯的遊戲非常感興趣。他承諾向哈里斯支付鉅額版稅,而且,他還提到atari公司正在舉辦了一個競賽,執行最優秀的軟體程式,獎金為2.5萬美元,但是目前還沒有人把哈里斯的遊戲打通關。

但是,約翰·哈里斯還記得當初他想學習組合語言時,atari公司對他的吝嗇。而且,就是因為atari公司一開始寄給on-line公司的信,才讓他不得不完全修改這款遊戲。約翰後來說,atari公司的人就像「一群小孩子一樣」,他們非常自私地想保護自己的資訊,就像小孩子怕自己的玩具被其他孩子搶走一樣。約翰·哈里斯告訴肯·威廉姆斯,他不想在atari公司釋出的任何程式上署名(atari公司也沒有提到在程式上寫上他的名字),他會為肯·威廉姆斯完成《消球》遊戲。

《消球》迅速成為一款暢銷遊戲。除了atri公司以外,幾乎所有看到該遊戲的人都覺得這是atari家用電腦的一個里程碑。atari公司的總裁認為,他們公司擁有《吃豆人》的版權,他們靠這個遊戲賺取了高額利潤,獲得了市場認可,但是,約翰的程式卻侵犯了他們的權利。如果肯·威廉姆斯釋出的遊戲讓玩家覺得他玩的是《吃豆人》遊戲,尤其是約翰·哈里斯的遊戲比atari公司的程式設計師開發的遊戲要好玩得多,那些玩家肯定不會再購買atari公司的《吃豆人》遊戲。atari公司決定要購買《吃豆人》的許可證,合法取得像《吃豆人》一樣在家用電腦執行的遊戲的利潤。

這對於駭客道德是一個挑戰。為什麼atari公司不願意向那些破解《吃豆人》的程式碼,並改善遊戲的程式設計師支付版稅?擁有一款軟體的公司不想讓別人把軟體設計得更有用,這對公眾有什麼好處呢?

atari公司覺得這樣的爭論沒有價值。這是一個現實世界。因此,《消球》遊戲釋出以後,atari公司便向on-line公司施加壓力。一方面,他們想讓肯·威廉姆斯停止銷售這款遊戲。而另外一方面,他們希望購買約翰·哈里斯的程式。

由於肯·威廉姆斯不想和atari公司產生衝突,他是一個無條件支援駭客道德的人,因此和約翰·哈里斯一樣,他沒有任何政治信仰,他把程式賣給了atari公司,當atari公司的佛瑞德·斯奧林邀請肯·威廉姆斯和約翰·哈里斯到森尼維爾市開會時,肯·威廉姆斯同意了。

約翰·哈里斯可以根據atari800核心的原理,熟練地開發遊戲,但是,他的自理能力很差,他錯過了航班,等他到達森尼維爾市那座由玻璃和混凝土建造的大樓時,會議已經結束了,他這次還是比較幸運的。

肯·威廉姆斯後來描述了這件事的整個過程。佛瑞德·斯奧林把他帶到了一間辦公室,atari公司的一些律師早已在那裡等待。atari的副總顧問肯·納斯貝奇爾(他沒有出席會議),後來描述了他們公司對on-line這樣的出版商所採取的措施,即「軟硬兼施」,這可能是一個典型的事例。一個律師跟肯·威廉姆斯說,他希望on-line公司能和他們合作,為atari公司開發《吃豆人》遊戲,這樣他們就同意私下解決《消球》的侵權問題(柔和措施)。肯·威廉姆斯表示他很願意和atari公司合作,他想聽一下公司的提議。

第二個律師採用的是強硬措施。他對著肯·威廉姆斯大喊大叫,並詛咒他。肯·威廉姆斯後來回憶說,這個律師跟他說:「他是受atari公司所託,要找出那些侵犯atari公司版權的公司,讓這些公司破產……(atari)公司可以尋求更多的法律幫助,如果我不和他們合作,他們就會把我的公司搞破產。」

肯·威廉姆斯嚇得渾身發抖。但是,他跟這個律師說,如果《消球》侵犯了atari公司版權,他們可以服從法庭的宣判。

這時,佛瑞德·斯奧林叫這個律師冷靜一點,他們可以考慮兩個公司相互合作(柔和措施)。他們想知道約翰·哈里斯,這個19歲的駭客,一個熱愛atari電腦但卻輕視atari公司、往返於科斯戈爾德和森尼維爾之間的年輕人,需要多長時間才能為atari公司完成新的《吃豆人》遊戲。但是,斯奧林給出的5%的版稅實在是太低了,這簡直是一種侮辱。當斯奧林跟肯·威廉姆斯說「你根本沒有選擇」時,肯·威廉姆斯由恐懼變為憤怒。他寧願接受atari公司的訴訟,也不願接受他們的敲詐。他氣憤地把《吃豆人》遊戲的轉換說明書摔在斯奧林的桌子上,返回科斯戈爾德,沒有與他們達成協議。

有段時間,atari公司要查封on-line公司。肯·威廉姆斯的弟弟約翰後來回憶說,有一天,有人告訴他,atari公司下了一條禁令,沒收所有複製《消球》遊戲的機器——包括公司的電腦和磁碟驅動器。這條禁令從弗雷斯諾市開始實行,並向全國蔓延。當時,年僅20歲的約翰·威廉姆斯管理公司,他沒有聯絡到肯·威廉姆斯和羅伯塔,命令所有的人在禁令實施之前,把電腦搬出公司。否則,公司將來就會無法運轉了。

在禁令傳播期間,艾爾·湯姆爾維克帶著肯·威廉姆斯,整晚開著一輛冒著濃煙的豐田車,來到法院,建議羅伯塔給所有的專家發郵件,尋求安全保護。他說如果atari公司關閉他們的公司,他已經為on-line公司找好了安置的地方。最後atari公司並沒有關閉on-line公司,但是,1981年秋天,對於肯·威廉姆斯,是一段非常緊張的時期。

約翰·哈里斯的情況開始有了改善。他利用自己賺的鉅額版稅,在奧克赫斯特郊外買了一所橙色的木製大房子。另外,還給自己買了一臺四輪的小卡車。他當時為on-line公司開發一個新的迷宮遊戲,被命名為《mouskattack》。儘管他的財富在不斷增加,但是他非常緊張,在1981年12月初,他被革職了。

這是一幅奇怪的畫面。約翰·哈里斯,一位身著夾克和t恤衫的19歲的年輕人,對面坐著美國最大的娛樂集團最優秀的法律精英。on-line公司的律師團由維克·塞普維達率領,他是弗雷斯諾市一位健談的律師,留著灰白的短髮,戴著一副寬大的、類似於飛行員的那種黑色眼鏡,表情輕鬆而自信。他以前曾經為一些印刷商打過版權官司,那些印刷商堅持聖經的印刷權應該歸於公眾。

在革職期間,約翰·哈里斯非常緊張,無法保持平靜。atari公司的律師開始詢問他以前的就職經歷,他在聖地亞哥的工作,他是怎麼遇到肯·威廉姆斯的,他是如何開發《消球》的……其實,所有的問題約翰都能輕鬆地回答出來,但是由於他太緊張了,因此他的思路變得很混亂,經常被他們繞進去,然後再糾正自己——他經常停頓一下,感慨道:「天啊,這樣聽起來太尷尬了。」約翰是一個喜歡談論自己的工作的人,但是這次的情況有所不同。他知道律師是想讓他說出一些言不由衷的話,讓他犯錯。他推測,革職就是為了尋找事情的真相,最有效的問題應該得到最正確的回應。這就像用匯編語言編寫的穩定的程式一樣,使用最少的指令訪問6502晶片,直接存取快取的內容,正確置位暫存器中的標誌,每秒執行成千上萬條指令,在螢幕上得到程式執行的結果。但是,在現實世界中,情況並非如此。畢竟,現實世界並非像電腦世界中那麼直來直去。這些律師好像要約翰·哈里斯偽造一些資料,使系統崩潰。

雖然約翰·哈里斯對法律系統感到恐懼,但他的問題在法律系統中並不適用。證據的規則比約翰自己的檔案標準更加嚴格。在肯·威廉姆斯革職期間,他已經警告過atari公司的律師,當他們詢問哈里斯的原始碼的情況時,他答覆說:「我瞭解約翰·哈里斯,我很肯定沒有什麼可寫的。他並不是那樣工作的。」

並不是那樣工作的?不可能!atari公司的程式設計師,像任何「專業」程式設計師一樣,必須定期提交程式碼,接受公司的檢查。atari公司的律師並沒有意識到愛德·羅伯茨、史蒂夫·沃茲尼亞克,甚至是atari800的設計者,都培養了第三代駭客、微處理器的白痴專家,來自於希諾拉的年輕人,這些年輕人並不瞭解流程圖,就像調色盤一樣使用鍵盤,就像畢加索繪製山峰一樣,設計程式。

atari公司的律師(對肯·威廉姆斯說):難道一個程式設計師在設計遊戲時,不應該先畫出流程圖,然後再根據之前的方案,手動編寫原始碼嗎?

肯·威廉姆斯:不是。

atari公司的律師:難道他們只是坐在鍵盤前,就開始編寫程式嗎?

肯·威廉姆斯:我們公司的程式設計師太懶了,他們一般不畫流程圖。很多情況下,一開始程式設計的時候,他們都不清楚自己的程式的流程。他們經常把一個例程放在後臺執行,用來驅動遊戲。

這些說法讓atari公司的律師感到十分驚訝,在約翰·哈里斯革職的第二天,他找不到在《消球》以前編寫的《吃豆人》遊戲了。on-line公司的atari電腦執行的是《巫師和公主》,約翰的電腦被拆開了,他連磁碟都找不到了。約翰說:「電腦的標籤被撕毀了,據我所知,可能放在我的圖書館裡了。」

atari公司的律師繼續對約翰·哈里斯進行盤問,想弄清楚遊戲的不同版本之間的區別。約翰繼續跟他們解釋,創新和剽竊之間的界線越來越模糊。是的,他們認為約翰·哈里斯有意在遊戲程式設計過程中模仿《吃豆人》遊戲。但是,遊戲中的一些例程有的是在他看到《吃豆人》遊戲之前就編好的。因為atari800與《吃豆人》遊戲根本不同,它們所用的晶片和需要的程式設計技術都不一樣,約翰·哈里斯的程式碼和atari的程式碼完全不同,他的遊戲絕對屬於原創。

但是,他的第一款遊戲看起來和《吃豆人》很像,遊戲中的角色和受atari版權保護的角色一樣。但是,肯·威廉姆斯沒有把這個版本投入市場,約翰修改了遊戲中的人物形象。atari公司的人認為遊戲修改得並不充分。atari公司把自己的市場總監叫進來,向法官解釋「《吃豆人》的魅力」,這個遊戲「裡面有一個小孩,一個小吃豆人」,吃豆人吞食圓點和藥丸,吸收能量以後能「推翻桌子」,追趕想要吞噬它的小妖怪。市場總監繼續說:「atari的優勢」在於他們購買了這些流行的投幣遊戲的版權。

維克·塞普維達堅持認為約翰·哈里斯從atari公司盜取了《吃豆人》遊戲的構思,並引用一些法律條款,證明這種構思是不可複製的。維克重點逐條列舉了《吃豆人》和《消球》之間的區別。atari公司的人說,儘管這個遊戲與《吃豆人》有所不同,但是,有那麼多迷宮遊戲可供約翰·哈里斯選擇,但是他選擇了《吃豆人》遊戲中的迷宮。而且,on-line公司也承認,他們只是對《吃豆人》的一個虛擬副本做了一個外科手術。

但是,法官駁回了atari公司對on-line公司停止銷售《消球》遊戲的禁令。法官看了一下這兩款遊戲,他說他能分辨出來兩款遊戲之間的區別,決定延期再審,on-line公司可以繼續銷售《消球》。atari公司的律師看起來不知所措。

大衛暫時打敗了哥利亞。但是,肯·威廉姆斯對於審判結果並沒有顯得非常激動,因為他早已經預料到這個結果。on-line公司擁有自己的遊戲和自己的版權。肯·威廉姆斯內心深處越來越強烈地感受到,他對atari公司觀點的認同,遠遠大於對駭客道德的堅守。在法庭宣判結果出來以後,他立即告訴艾爾·湯姆爾維克:「如果其他程式設計師盜竊我的軟體,我就會強烈打擊,我會採取訴訟手段,然後等待正式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