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在位期間,搞了一場非常奇特的運動,叫作「耗羨歸公」,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嚴查各級領導幹部私設小金庫,加強對幹部的離任審計。這場運動引發了後世史學家的狂熱吹捧,蓋因雍正的吏治政策,恰好符合了國人長久的預期——這次終於動真格的了,貪官們有麻煩了……
實際上,雍正的「耗羨歸公」與廉政沒有絲毫關係,這只是雍正帝王策術的運用而已。
證據:
雍正七年,上念張文端公小心謹慎,效力有年,所有應追賠銀十萬兩,經部奏請將其子給事中張懋誠解任追賠。上命豁免八萬,止追二萬,不必解任。
《淡墨錄》卷十
這裡說的是張文端老先生,該老先生「小心謹慎」,謹慎的結果是他應該繳還贓銀十萬兩……十萬兩是個什麼概念?把張文端全家連皮帶骨敲碎了賣,也賠付不起!所以按照法律規定,父債子還,老張還不起,小張接著還……有關部門把這事報告給雍正。雍正說:算了……十萬兩銀子就算了,馬馬虎虎繳個兩萬兩就行了。
那麼這位張老先生,到底是小心謹慎呢,還是貪得無厭呢?如果他是小心謹慎,怎麼會一下就撈了十萬兩?如果他是貪得無厭,怎麼雍正非說他小心謹慎?
再來說說這位小心謹慎的大貪官,撈走的十萬兩銀子到底是個什麼概念。雍正將全國各級領導幹部的小金庫統統沒收之後,自己留下二十萬兩,用以彌補國庫的虧空,其餘的再全部按人頭打回到各級領導的賬戶上,以便執行「高薪養廉」的政策……也就是說,整個國庫的虧空才不過二十萬兩,湊上兩個張文端,就能夠把賬目全部抹平了。可是雍正並不肯追究張文端的過失,很大度地將十萬兩減為兩萬兩,那麼在他的眼裡,這個老張到底是清官還是貪官?
實際上,這個老張既說不上清官,也說不上貪官,他只是雍正帝王權術運用之下的一個倒霉蛋而已——而且是一個幸運的倒霉蛋,他畢竟被雍正免除了八萬兩銀子,而別的倒霉官,除了全家跳河,很難找到第二個解決問題的辦法。
原來,這個「耗羨歸公」,不過是雍正聽了山西巡撫諾岷的建議,大力推行的一個古怪辦法。該辦法先將每個官職定量定價,進行測算,測算之後得出結論,一個巡撫大小的官,一年私設的小金庫有多少,一個總督私設的小金庫,又有多少,然後按照這個數字,要求各級領導把錢統統交出來。
這個辦法好不好?好像挺好的吧。比如說一個巡撫的小金庫有十萬兩銀子,那麼,每個巡撫上繳十萬兩銀子給朝廷,那朝廷豈不是發了?朝廷確實是發了,雍正上臺的時候,庫裡有存銀八百多萬兩,託了這條政策的福,存銀增加到了六千萬兩。
這條政策確實是不賴……可是,萬一碰到哪個傻瓜巡撫壓根兒就不會撈錢,又或是他原本是個清官,根本就沒有小金庫,那又怎麼辦呢?好辦!是清官,就帶著你老婆孩子跳河吧。要不然的話,你也跟著貪官學一學,先狂撈上二十萬兩銀子,上繳十萬進入雍正的個人賬戶,其餘的你就慢慢花吧!這條政策聽起來分明是逼良為娼,逼清官為贓官,雍正怎麼會弄出來這麼一條怪政策?僅僅是因為——雍正壓根兒就不相信,這世上還有什麼清官。就算是有,那也是比貪官更可惡的東西,他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撕掉蒙在清官臉上的遮羞布,暴露出他們那不可告人的隱私和齷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