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手後不久,就把這個訊息告訴了八歲的兒子扎克。當時我們在吃晚飯,我儘量簡單地向他說明:男友和我「共同決定」(詩一般美妙的謊言)我們還是不在一起過了。
兒子的臉拉得好長,他的表情既吃驚又困惑。(我心想:「歡迎來到吃驚俱樂部!」)
「為什麼呢?」他問。我告訴他兩個人在結婚之前要搞清楚他們能不能成為合適的伴侶,不只是現在覺得合適,而是要能在一起過一輩子。男友和我雖然相愛,但我倆都意識到(又一個詩一般美妙的謊言)我們不能一起過一輩子,所以還是各自另找可以共度餘生的伴侶比較好。
我說的基本上都是事實,只是略去了一些細節,又把代表男友的「他」改成了「我倆」。
「為什麼呢?」扎克接著問道,「為什麼你們不會成為合適的伴侶呢?」他的臉皺成一團,令我為他感到心痛。
「這個嘛,」我說,「你記不記得你以前常跟亞瑟一起玩,但後來他愛上了踢足球,但你喜歡打籃球?」
他點點頭。
「你們倆還是互相喜歡的,但現在你們會花更多的時間和興趣相投的人一起玩。」
「所以是因為你們喜歡的東西不一樣?」
「對呀。」我說。我喜歡孩子,而他是仇童男。
「是什麼樣的東西呢?」
我吸了口氣。「就比如,我更喜歡待在家裡,他更想出去旅行。」我嘴上這麼說,心裡卻想著,「孩子和自由是相牴觸的。就像如果皇后是個帶把兒的……」
「為什麼你們不能各自作出一點讓步呢?為什麼不能有時待在家裡,有時出去旅行?」
我斟酌了一下。「也許可以,但就像上次你和索尼婭分在一組做海報一樣,她想畫滿粉色的蝴蝶,你想畫克隆部隊,但最後你們畫的是黃色的龍,結果也很棒,但並不是你們倆各自最想要的。可是後來你跟西奧一起完成另一項作業時,你們倆的想法雖然也不一樣,但非常相似。你們也需要互相遷就,但就不像你和索尼婭那次要妥協那麼多。」
他呆呆地望著桌子。
「每個人和別人相處時都要作出讓步,」我說,「但如果不得不妥協的事情太多了,那兩個人就很難結婚了。如果一個人一直都想出去旅行,另一個想一直待在家,兩個人可能都會非常沮喪。這麼說你能明白嗎?」
「嗯。」他說。我們就這麼坐了一會兒,突然他抬起頭,脫口而出地問道:「我們吃香蕉的時候是殺死了香蕉嗎?」
「什麼?」我完全摸不著頭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