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星期天早晨,我很早就到了我女兒諾辛的朋友家門口,當我從車裡出來的時候,11歲的諾辛看出了我心中升騰的怒火。她害怕我當場發作,令她難堪,稚嫩的臉上現出絕望的表情,她在無聲地懇求我不要發火,我也確實意識到了她的這種表情,但我完全控制不住自己。在那一刻我的衝動太過強烈,我無法控制自己,雖然後來我真希望自己當時控制住了自己。我希望她當時的表情在那一刻阻止我、觸動我、讓我看清楚什麼才是真正重要的——讓她覺得我是值得她依靠和信賴的——而不是讓她擔心我會背叛她或讓她在他人面前大失面子。但是我那時候太生氣了,她的朋友本應在那個時間準備停當,然而卻沒有,我感覺被她的朋友擺了一道,所以對女兒的擔憂沒予理會。
一腔義憤衝昏了我的頭腦。我的「我」不願再多等待,不願再被利用。我向她保證我以後不會在當眾向她發火,但是我也想立刻跟她談談,因為我有種被利用的感覺。我一大早起來,跟她困得不行的媽媽詢問相關事宜,本已有點惱火,然後又等,等了那麼長的時間,等得心裡冒火。
事情就這樣解決了。但是女兒的神情仍留在我的記憶裡,我希望自己能一直記住那個神情。我當時沒能很快看懂那個表情,沒能完全意識到它的含義。如果當時能夠看懂的話,那麼那種怒也許在當時當地就消散了。
如果執著於狹隘地理解「正確」,那麼我們肯定會付出代價。我那轉瞬即逝的情緒遠沒有我女兒對我的信任重要。但是在那一刻,她的信任仍然慘遭踐踏。一不小心,一點小小的情緒竟能不知不覺地控制整個局面。這樣的事情時有發生。我們給別人以及自己帶來的痛苦使我們的靈魂滴血。雖然很難,但我們也不得不承認,也許我們沉溺於這種個人化的怒中的次數實在太多了,也許我們對之屈服的次數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