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禁忌的含義
我們發現,在原始社會,神王、酋長和祭司等應該遵守的神聖禮儀和規則,以及殺人者、哀悼者、產婦、月經初潮的少女、漁夫和獵人等應該遵守的規則,兩者有很多相同之處。這些人屬於各個階層,其性格與處境在我們看來是截然不同的。其中一些人被我們叫作「神聖之人」,另外一些人被我們叫作「不潔(汙穢)之人」。不過,原始人的智慧還無法清楚分辨神聖、汙穢之類的概念,所以他們並沒有對這些人做出這種區分。在原始人看來,這些人擁有如下共同特徵:他們本身很危險,且正處於危險之中,這兩種危險都是我們所謂的精神或靈魂方面,即這兩種危險都是想象中的。不過,儘管都是想象中的,這些危險仍然很真實。這些危險就像地心引力一樣對人發揮著作用,甚至能像氫氰酸sup/sup一樣奪走人的性命。所以,這些人遵守禁忌,就是為了將自己跟其他人隔離開來,讓自己和他人都遠離可怕的鬼魂的威脅。所謂禁忌就像絕緣體那樣藏起了這些人體內的精神力量,避免其跟外人接觸,給自己或他人造成傷害。
接下來,我會從禁忌事物、禁忌詞彙這兩方面舉一些例子,解釋上述普遍原則。原始人相信,既然人能賜予禁忌暫時或恆久的神秘性,那事物和詞彙也能做到這一點,由此產生了一種要求,即從日常生活習慣中暫時或長久地排除某些事物和詞彙。由於跟一般人相比,神王、酋長和祭司受到更多禁忌的保護,就像在他們周圍築起了隔離牆,因此,我在舉例子時,會以這些人作為重點。這一章先來說禁忌事物,至於禁忌詞彙,就留待後一章再說。
第二節鐵器禁忌
我們首先能發現一點,國王的神聖理所當然會發展到嚴禁其他人觸控他聖潔的身體。因此,斯巴達法律禁止用手接觸國王。在塔希提島上,任何人都不能接觸國王和王后的身體。在暹羅,任何人用手接觸國王的身體,都會被處決。在柬埔寨,除非國王給出明確指示,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目的接觸國王的身體。1874年7月,柬埔寨國王從他的馬車摔到地上暈倒了,侍從都不敢接觸他。最終,一個從歐洲來的人路過,把他扶起來,送回宮裡。朝鮮國王的身體從前也不允許其他人接觸。如果國王大發隆恩,撫摸了某個臣民的身體,那他被摸的部位立即就變得神聖,獲得這種榮耀的人需要在該部位上佩戴醒目的標誌,通常是系一條紅絲綢,永遠都不能取下來。最不能接觸國王身體的是鐵器。1800年,朝鮮李氏王朝正宗sup/sup死於後背的膿瘡。那時候,沒人敢提議用外科手術刀割掉膿瘡,否則正宗或許可以保住性命。另有一個傳說,一位國王嘴上生瘡,疼痛難忍。太醫便請來一個很會講笑話的人,逗得國王哈哈大笑,嘴上的膿瘡因此破裂,這才康復起來。羅馬人和薩賓人的祭司剃鬚時,都不能用鐵製工具,必須用銅製的。如果要帶著鐵製雕刻工具去羅馬城外的阿爾瓦爾兄弟聖林,在那裡雕刻石碑碑文,必須事先準備好祭品,包括一隻小羊和一頭小豬。完成雕刻以後,要再舉行一次獻祭儀式,才能離開聖林。鐵製工具通常不能帶入希臘神殿。克里特島sup/sup上的人拜祭邁內德姆斯時,因為相傳邁內德姆斯在特洛伊戰爭中死於鐵器之下,所以祭祀中不能出現鐵製工具。普拉蒂亞sup/sup執政官每年只有一次佩劍的機會,就是在普拉蒂亞戰爭烈士紀念會上,用來殺死作為祭品的公牛。至於全年其他時間,執政官連摸一下鐵製工具都不行。霍屯督人的祭司至今還不能使用鐵製刀具來殺獻祭的牲畜,為男孩舉行割禮時,都要用一片薄而鋒利的燧石。非洲西南部地區的奧萬博人有一種風俗,為男孩割包皮時,要用鋒利的燧石。除非找不到燧石,才能用鐵製刀具。完成割禮後,必須埋掉刀具。在亞利桑那sup/sup,莫奎人sup/sup通常只在宗教儀式上用石刀、石斧之類的東西,平時基本不用。波尼人sup/sup平時幾乎不用石制箭頭,卻用它來殺死獻祭儀式上的祭品,包括俘虜、野牛、鹿等。猶太人絕不會用鐵器來建造耶路撒冷的聖殿和祭壇。古羅馬的「神聖木橋」在建造期間完全沒有用到鐵製或銅製的工具,建成後卻能長久儲存完好。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在修葺福爾夫的朱庇特·萊伯爾神殿時,可以用鐵器。西切卡斯sup/sup的市政廳完全是用木頭建造的,上面一個鐵釘都沒有,橫樑都能拆卸,用新的橫樑替換上去。
在古代,鐵製工具還很少見,很多人就由於迷信,拒絕使用它們。當時,不少人都不喜歡鐵製工具,對其懷有疑慮,畢竟矇昧的原始人對任何新事物都會心存畏懼。「這是一種奇特的迷信,」一位開發加里曼丹島的先鋒說,「杜松人將身邊所有的事,好的也好,壞的也罷,幸運的也好,不幸的也罷,都說成是傳入本國的新事物所引發的。舉個例子,我在肯卓姆期間,當地變得非常炎熱,人們便將這種反常的天氣歸咎於我。」1886年到1887年冬,英國人到尼科巴群島sup/sup勘測。之後,當地下起了罕見的大雨。受驚的原住民相信,因為英國人把經緯儀、粗矮的水平儀等奇奇怪怪的勘測儀器擺到了當地人經常經過的地方,引起了神的憤怒,才有了這樣的暴雨。有人提議,為求得神的寬恕,應殺豬祭神。17世紀中葉,愛沙尼亞sup/sup連年歉收,農民紛紛開始調查歉收的原因,最終達成一致:一座建在河上游的磨坊擋住了河水的流動,引發了這場災禍。在波蘭,最初從國外引進鐵犁時,正趕上連年歉收,農民就用原先的木犁代替鐵犁,他們認為鐵犁是導致他們收成不好的元兇。爪哇島上主要靠農業謀生的巴杜威人,至今仍然不肯用鐵製工具來耕作。
宗教領域往往都很反感創新。這足以解釋國王和祭司為什麼會那麼迷信地厭惡鐵製工具,並說這是神所厭惡的。在一些地方,由於一些偶然的原因,這種厭惡會更加強烈,比如波蘭百姓由於連年歉收,開始質疑鐵製工具。但是神和他們的祭司對鐵製工具的厭惡,卻適得其反,即厭惡讓人們在恰當的時候得到了與神對抗的武器。發現神對鐵製工具心懷厭惡,刻意遠離有鐵製工具保護的人和物以後,人們便聯想到,要躲避鬼魂等危險的幽靈,利用鐵製工具顯然是不錯的選擇。事實上,人們經常這麼做。蘇格蘭高地上的人經常用鐵製兵器防禦鬼怪,如果是鋼製兵器,效果就更好了。劍、匕首、槍管等各種鐵製兵器,都是防禦鬼怪的強大武器。務必要記得在神鬼的洞穴門口插上匕首、針、魚鉤之類的鐵製工具,以免你出洞之前,精靈就把門關上了。如果你射殺了一頭鹿,準備當晚就扛回家,那為了防止精靈附著到鹿的屍體上,使屍體重得抬不起來,你可以插一把匕首到鹿身上。如果將一把匕首或一枚鐵釘放到口袋裡,就不用擔心精靈會趁夜抬走你了。如果想讓產婦和初生嬰兒不被精靈騷擾,可以在床邊撒一些鐵釘,不過最好的法子還是在床底放上鐵熨斗,在窗臺放上鐮刀。如果一頭公牛摔到懸崖底下死了,要想防止精靈偷走牛肉,只需在牛身上插入一根鐵釘即可。猶太人的豎琴裝著鋼製的舌簧,所以彈奏豎琴能趕走女精靈,防止她們騷擾獵人。摩洛哥人把鐵視為對抗鬼怪最強大的武器,因此,病人往往會將一把匕首或短劍放在枕頭底下。僧伽羅人sup/sup相信,惡魔一直守在他們身邊,伺機傷害他們。農夫如果帶著餅和烤肉等美食趕路,必須將一枚鐵釘釘到食物上,以免惡魔偷走食物或使吃了食物的人生病。病人外出時都要拿著一串鑰匙或一把匕首,無論男女。如若不然,惡魔便會趁著他們體弱,鑽到他們身體裡。如果一個人身體上有大片傷口,為避免惡魔入侵,就要在傷口上放上小鐵片。奴隸海岸的媽媽發現孩子越來越瘦,就會斷定孩子已被惡魔入侵,必須做出應對。母親會給惡魔獻上食物,引它出來享用。然後,母親趁機將鐵環和小鈴鐺掛到孩子的腳踝上,將鐵鏈掛到孩子的脖子上。惡魔吃完東西后,聽到鐵環、鈴鐺叮咚作響的聲音,就無法再返回小傢伙體內了。因此,非洲很多孩子身上都掛著沉甸甸的鐵製裝飾。
第三節利器禁忌
在緬甸的曾維北部地區,沙蒂人將祭司奉為宗教和世俗權威,絕不能把武器或切割工具帶到祭司的房子裡。這個規定可以從各個民族對死者所奉行的風俗中得到解釋。人們相信,在死者的亡魂尚未離開之際使用鋒利的工具,可能傷到亡魂,因此在此期間,這類工具是嚴禁使用的。在白令海峽,因紐特人的「村莊中如果有人去世,所有村民當天都不能再工作,死者的親人則要停工三天。這段時間,像匕首和斧子等帶刃的工具,尤其要禁止使用。同時禁止使用的還有針、簪子等帶尖的工具。據說,這樣做是為避免傷到亡魂,它們在此期間隨時可能出現在這些人身邊。如果亡魂還是被這些工具傷到了,它就會讓這些人得病甚至死亡,以宣洩其憤怒。為免嚇到或惹怒亡魂,死者的親屬這段時間還要小心翼翼避免發出各種響亮或尖銳的聲音」。此外,獵殺鯨後,因紐特人為避免不小心傷到鯨的亡魂,會在四天內停用切割工具和尖銳器具。如果有村民生了病,大家也會遵守這一禁忌。也許是因為病人的靈魂正四處遊蕩,這樣做能避免傷到它。特蘭西瓦尼亞的羅馬尼亞人在將屍體抬出房間之前,會小心不讓刀刃朝上,「否則,死人的亡魂便只能在刀刃上坐著」。中國人死後,要在房間裡停屍七日。刀具、針都不準使用,吃飯時連筷子都不能用,只能用手當筷子。葬禮結束後第三天、第六天、第九天,以及第四十天,普魯士人、立陶宛人都會備好食物,站在大門口邀請死去之人的鬼魂回家用餐。女人準備食物時不會用刀,一家人吃飯時也不用刀,並且一句話都不能說。如果有少量食物從桌上掉下去,就留在那裡給無人拜祭的鬼魂吃。在大家吃完飯後,祭司會拿起掃帚,一邊驅鬼,一邊念道:「我親愛的鬼魂,吃飽以後,你就快點走吧!你就快點走吧!」現在我們就清楚為什麼緬甸宗教首領的房間裡不準任何人帶切割工具入內。或許跟很多大祭司一樣,他也被視為神。他神聖的靈魂時常脫離肉身,在天空或遠方遊蕩,應小心予以保護,避免傷害到它。
第四節血的禁忌
前文提到,古羅馬的朱庇特祭司不能接觸生肉,甚至不能說出這個字眼。婆羅門教規定其傳道人不能直視生肉、血以及雙手被砍之人。烏干達人生下雙胞胎後,他們的父親在一段時期內要嚴格遵守不殺生、不見血等禁忌。帛琉群島有村子遭受襲擊,有村民被砍了頭,為了避免惹怒亡魂,死者的親屬必須遵守禁忌,通常包括待在家裡不出門,不接觸生肉,並要嚼被巫師下過咒的檳榔。他們如果能做到這些,亡魂便會離開村子去追尋殺他的仇人。追溯該禁忌的源頭,也許是人們普遍相信動物的血肉之中有靈魂或精靈。一個人如果不守禁忌,他的處境就很危險,比如死者親屬可能遭到憤怒的亡魂襲擊,他們特別需要跟亡魂隔離,這就是他們絕不能接觸生肉的原因。但是這種禁忌只是一般禁忌的強化版本而已,也就是說,只有在緊急狀況下,這種禁忌才強制執行。在日常生活中,這些禁忌也是要遵守的,不過沒有那麼嚴格罷了。一些愛沙尼亞人相信,動物的靈魂就包含在血液中。如果人喝下了動物的血,動物的靈魂便會趁機進入人的體內,所以他們不會喝動物的血。在北美一些印第安部落,「宗教戒律嚴禁飲用動物的血,因為動物的血中含有動物的生命和靈魂」。猶太獵人殺死動物後,都會倒空其體內的血,再在血上覆蓋泥土。他們認為,動物的血中含有其靈魂或生命,甚至它們的血就是它們的靈魂或生命,因此,動物的血他們連嘗都不會嘗一下。
王室中人的血不能灑到地上,這已是普遍的原則。因此,在處決國王或其他王室中人時,為避免其鮮血灑到地面上,必須用一種特殊方式來執行死刑。1688年左右,暹羅軍隊最高統帥發動兵變,「處決了暹羅國王,處決的方式就是按照處決王室罪犯的方式,或者說按照處決犯下重罪的王子的方式。具體說來就是將國王放入一口大鐵鍋裡,用木杵將其搗成肉醬。因為暹羅的宗教相信,最嚴重的褻瀆就是讓聖潔的血沾到泥土,受到玷汙」。忽必烈打敗了背叛他的叔父,將他生擒,然後處決。「因為他(忽必烈)不希望王室成員的鮮血在光天化日之下灑到地面」,他將叔父包在毯子裡,反覆摔打,直至他嚥氣。「弗賴爾·里科德提過韃靼人的格言:‘一個可汗為搶奪王位,必須殺掉另一個可汗,但是他們說,將可汗的鮮血灑到地上是嚴重的不敬,因此,殺人時要用悶死之類的方式,小心翼翼地避免血灑到地上。’緬甸王宮裡的人也有相似的觀點,在處決王室中人時,有一種獨特的行刑方式,能保證鮮血不會流出來。」
不讓王室中人流血,似乎是一般的不希望流血,或至少不希望血灑到地上的一個特例。馬可·波羅提過,在元大都的街頭,如果有人在宵禁期間出來活動,會遭到逮捕,如果他們行為不軌,還會遭到棍棒毆打。「有時候,受刑之人會被活活打死。不過,他們採用這種刑罰,正是為避免流血。因為他們的巫師說,殺人流血是惡事。」西薩塞克斯sup/sup人認為,凡是灑上人血的土地將永遠寸草不生,因為鮮血使其受到了詛咒。在一些原始部落中,部落一旦有人流血,其他人要用自己的身體去接住他的血,以免他的血流到地上。在澳大利亞某些部落,男孩行割禮時,部落的成年男人會用身體搭成一個臺子,讓男孩躺在上面。儀式一開始,要先把一個男孩的門牙敲下來。男孩坐在一個男人肩頭,嘴裡流出來的鮮血都流到了男人胸膛上,不得擦去。高盧人時常喝下敵人的鮮血,還會將其塗在身上。根據高盧人的記錄,古代愛爾蘭人也有相同的習慣。我親眼見過某些愛爾蘭人喝人血,卻是他朋友的血,而不是敵人的血。比如利默里克sup/sup在處決有名的叛徒莫洛·奧布里恩時,我親眼看到位老太太(他的養母)在他被肢解的瞬間,捧起他的頭顱,把噴湧而出的血都喝下去。她的臉上和胸口全是血,她撕扯著頭髮,發出淒厲的哭號聲,說大地沒有資格喝下他的血。在中非拉圖卡,產婦分娩時,即使只有一滴血滴到地面上,都要用鐵鍁認真除盡,和給產婦擦身的水一起放進桶裡,埋到房子左側的地下深處。在西非,任何人在地面上滴了血,都要將其謹慎地掩埋起來,用力踩踏到泥土中去。如果在小木舟或樹上滴了血,必須將沾血的木頭鑿下來銷燬。這些非洲風俗可能是為了不讓巫師得到人血後,利用它來害人。西非人把血滴到地上也好,木頭上也好,都會將其清理乾淨。新幾內亞原住民由於害怕巫師,將沾上自己血的木棒和枝葉全都燒燬,將滴上自己血的地面翻過來,將血掩埋起來,甚至為了徹底清除血跡,點火焚燒。在馬達加斯加的貝齊寮部落,有一些人被叫作「亞曼加」或「藍血」,他們吃下貴族剪掉的指甲,舔乾淨貴族流下的血。他們會收集併吞食貴族剪下的指甲。如果指甲太大,就剪碎再吞下去。如果貴族剪指甲時受傷流血,或因為其他事受傷流血,就會讓亞曼加馬上舔乾淨他們流出的血。不管去哪個地方,貴族都會帶上這種身份卑微的「亞曼加」。萬一「亞曼加」不在身邊,貴族就要小心翼翼儲存剪掉的指甲或流出的鮮血,留著給「亞曼加」吃。所有的貴族都要一絲不苟地遵守這一風俗,為的是防止他們的身體髮膚落入巫師之手,被他們利用交感巫術原理來加害於他們。貴族們就是在這種畏懼心理的驅使下,專門僱傭「亞曼加」,把他們的指甲吃下去,把他們流出來的鮮血舔乾淨。
根據以下觀念,我們可以為這種不想讓血灑到地上的心理找出具有普遍意義的解釋。世人相信,靈魂就在他們的鮮血中,所以灑過人血的大地勢必會變成禁忌的土地或神聖的土地。這就是人們不想讓血灑到地上,且一直留在地上的原因。紐西蘭的大酋長身上的任何東西,甚至不慎滴落的一滴血,都會馬上變成他的禁忌事物或神聖事物。比如有一次,一群原住民登上一艘漂亮的新獨木舟,等著跟酋長見面。上船時,酋長不慎被船上的木刺扎破了腳,血滴落到船上。這樣一來,這艘新船就成了酋長的神聖事物,船的主人馬上下船,將船挪到酋長的住所正對著的河岸邊,讓其永遠留在那兒。另有一次,酋長在一個傳教士家裡不慎撞上了房梁,頭上流出血來。當地原住民說,這件事如果發生在從前,這座房屋就屬於酋長了。嚴禁部落的人的血灑到地上的禁忌,正如其他常見禁忌,對酋長和國王的要求更加苛刻。如今,普通的部落的人一早就不用遵守該禁忌了,但是酋長和國王仍然要嚴格遵守。
第五節頭部禁忌
很多民族都把頭部看得特別神聖。因為人們相信它有神靈,能明察各種冒犯性言行。在約魯巴人sup/sup看來,人有三個靈魂,佔據第一位的是頭部的「olori」,是人類的保護者、監護人和嚮導。所有祭品都是獻給這個靈魂的,最重要的祭品是家禽,以及塗抹在人的額頭上混雜了棕櫚油的家禽血。卡若人相信,人的頭腦上部有一個靈魂,名為「tso」。如果「tso」待在原處,那麼七種「kelahs」,即七種感情,就不至於對人造成損害,「如果「tso」偏離了原處,或變得很孱弱,就會有災難降臨到人身上。所以為了贏得「tso」的歡心,必須格外敬重頭部,保護頭部,裝點頭部。暹羅人認為,人類頭部有一個靈魂,名叫「khuan」(或「kwun」),是守護人頭部的靈魂,必須小心翼翼保護它,避免它受到任何傷害,無論理髮還是剃鬚,都要舉行很多儀式。「kwun」對個人榮譽非常敏感,一旦有素不相識的人伸手撫摸了「kwun」所處的頭部,「kwun」就會感覺受到了嚴重的侮辱。柬埔寨人相信,伸手撫摸別人的頭部,是對人極大的不敬。如果他要走過的地方半空中懸掛著某樣東西,他就會避開那裡。當地的房屋都只有一層,因為連身份最低賤的柬埔寨人都不願意住在別人樓下。甚至政府也對這種迷信思想持尊重態度,絕不會在房屋底下逮捕罪犯,即便房屋底端距離地面很遠。馬來人也有這種迷信觀念。許久之前,有位遊客就說過:「爪哇人說,頭部一點東西都不能有,所以他們從來不會把什麼東西戴到頭上……無論何人伸手摸他們的頭,都會被他們殺掉。為了避免任何人踩在其他人頭頂上,他們的房子都是平房。」
這一針對頭部的強烈迷信,波利尼西亞群島各個角落都有。據說:「任何人伸手撫摸蓋汀尼島上馬克薩斯酋長的頭,或他一度戴在頭上的東西,都犯下了瀆聖罪。如果從其頭頂上經過,則是一種刻骨銘心的恥辱。」馬克薩斯大祭司的兒子曾因為別人將幾滴水灑落到他頭上,使他的頭部和神性受辱,在地上憤怒而痛苦地打滾、絕望、求死。除了馬克薩斯酋長,每個馬克薩斯人的頭都是禁忌,無論什麼人,都不能摸他們的頭,也不能從他們頭上跨過。即使是做父親的,也不能從睡著的孩子頭上跨越。丈夫或父親頭上戴過的東西,或在他們頭上懸掛過的東西,女人都不能伸手接觸。湯加人絕不能從國王頭上跨越。塔希提島上的人如果站到國王或王后頭上,或伸手掠過國王或王后頭頂,便會被處決。塔希提島上的新生兒都是特殊禁忌物件,直到他們接受了一種儀式。在此之前,新生兒頭部接觸過的事物,都會變成神聖之物,要儲存在家中神聖的地方,外面還要圈上護欄。如果新生兒的頭碰到一棵樹的樹枝,就要砍斷這棵樹。如果砍樹時,把另外一棵樹的樹皮劃破了,就要把另外這棵樹也砍掉,因為它已失去了聖潔與價值。不過,在相關的儀式結束後,這些禁忌就不復存在了。但是無論何時,塔希提人的頭都很神聖,他們絕不會將任何一樣東西頂到頭上。伸手接觸其他人的頭是粗魯的冒犯。毛利酋長的頭更加神聖,「如果他伸手摸了摸頭,那麼為了將剛剛從頭上抹去的神性送回原處,他就要馬上把手放到鼻子下面,使勁把上面的神性吸回去」。毛利酋長的頭如此神聖,「他撥出來的氣也神聖,不能往火上吹,否則會讓火染上神性。酋長的奴隸或其他部落的人也許會將火裡的一根柴火拿去做飯或用作他途,因此喪命」。
第六節頭髮禁忌
頭部被視為這麼神聖的東西,即使只是碰一碰,都是嚴重的冒犯。因此,剪頭髮這項工作顯然也會變得特別精細而又困難。在原始人的想象中,這項工作的困難與危險有兩點:一是剪頭髮也許會打攪並傷害頭部的神靈,一旦惹怒了神靈,就會受到懲處;二是很難處理剪掉的頭髮。原始人相信身體各部分都和他有交感聯絡,這種聯絡並不會因這個部分離開身體而消失,因此,像剪掉的頭髮和指甲之類的東西,如果受到傷害,身體也會受到傷害,所以必須對這些東西特別留意,不要把它們放到易受威脅的地方,也不能讓它們落入惡人手裡,否則惡人就會用巫術傷害它們的主人。每個人都處在這些威脅之下,但是神聖之人對此懷有更強烈的畏懼,相應地,他們也採取了更嚴密的防範舉措。堅決不剪頭髮,是最簡便易行的方法。在最危險的地方,人們就會採取這種方法。法蘭克sup/sup國王出生以後,從不剪頭髮,他們的頭髮長髮飄飄,一旦剪掉頭髮,便失去了做國王的權利。克羅多米爾國王去世後,他那兩個壞兄弟克洛泰爾和希爾德貝爾特想篡奪王位,就拐走了他的兩個兒子,派人去巴黎面見克洛蒂爾德太后,向太后出示了一把剪刀,一把沒有劍鞘的劍,問太后想讓她的兩個孫兒剪掉頭髮活下來,還是不剪頭髮死掉。驕傲的太后說,如果兩個孫兒無法登基為王,那與其看他們剪掉頭髮,苟活人世,她寧願讓他們死在他們的叔叔手上。就這樣,冷血無情的叔叔親手殺害了兩個男孩。加羅林群島上的波納佩島國王及其領導的貴族,都要留長頭髮。西非的黑人部落霍人,「其祭司終生不會讓剃刀放到自己頭上。神附體的人也不能剪頭髮,否則會被處決。如果頭髮確實太長了,也只能祈求神准許其剪掉頭髮末梢。人們認為,神就生活在祭司的頭髮裡,剪掉頭髮就意味著神無處棲身」。據說馬賽人有降雨的法力,他們不能拔鬍子,因為拔掉鬍子,他們就會喪失法力。由於相同的原因,馬賽酋長和巫師都遵守如下戒律:如果拔掉鬍子,與生俱來的超能力就會喪失。
除此之外,立誓報仇的人在成功報仇之前,會一直蓄著頭髮。據說,「有時候,馬薩克斯人會剃光頭髮,只在頭頂留下一縷頭髮,或披散下來,或紮起來。這種髮型僅限於他們鄭重起誓要為某位已故的親人報仇時。除非他們成功報仇,否則絕不剃掉這一縷頭髮」。古代德國人也有類似風俗。沙提人sup/sup中的青年勇士拒絕修剪鬚髮,直至他們殺掉敵人。托拉查人sup/sup為免孩子頭上長蝨子,會把他們的頭髮剃光,卻留下頭頂的一縷頭髮,讓孩子的靈魂藏在裡面。如果靈魂無處棲身,孩子便會病倒。卡羅-巴塔克人在給孩子剃頭時,都會留下一小撮頭髮不剪,好讓孩子的靈魂有地方躲避,否則嚇走了孩子的靈魂,大人就會驚慌不已。這一小撮頭髮最少要留到孩子長大成人之際,通常都會留一輩子。
第七節理髮儀式
理髮時,為了減少危險,必須採取某些舉措。斐濟群島拉摩西的酋長每次剪完頭髮都要吃掉一個人,以防不測。「有個氏族專門負責提供這種犧牲者,由於這種祭祀的目的在於幫酋長驅邪,因此,他們在挑選犧牲者時,往往是集體決定,把這當成一件十分嚴肅的事情。」毛利人每次剪頭髮都會念很多咒,比如對著用黑曜石做成的剃刀念剃刀咒。另外,毛利人認為,剪頭髮會招來打雷閃電,所以還要念避雷咒。「所有剛剪完頭髮的人,都直接接受神阿圖亞的掌控,需要切斷跟家庭、部落的聯絡,吃東西時要別人喂,自己不能用手拿食物,要停止工作數日,期間不能跟同事往來」。理髮師也要遵守禁忌。因為接觸過神聖的頭部,所以理髮師的手不能再接觸食物,也不能再做其他工作。他要讓其他人用聖火做好飯,餵給他吃。理髮師給人剪完頭髮後,必須等第二天用在聖火上煮過的馬鈴薯根或蕨類植物的根擦拭過雙手,並讓家裡的女主人吃下這些根,才能消除身上的禁忌。紐西蘭一些地區每年都有固定的剪髮日,這是全年最神聖的一天,很多人都會湧到同一個地方,在那裡一起剪頭髮。
第八節對剪下的頭髮和指甲的處理
即使剪頭髮和指甲的過程很安全,但是由於剪掉的頭髮和指甲一旦受損,本人也會受損,如何處理這些頭髮和指甲就成了難題。從人身上剪掉的頭髮和指甲等東西,都可能成為施行巫術的材料,這個觀點幾乎在世界各地都有。這類例子,人們耳熟能詳,內容大同小異、千篇一律,這裡很難一一詳述。這種迷信觀點認為,人和長期生長在自己身體上或跟自己有過親密關係的東西,都有交感關係。要解釋這一點,只需略舉幾例即可。這種交感關係是交感巫術的一個分支,即接觸巫術。據說馬克薩斯島上的人以前很怕巫術——這是他們最明顯的特徵。巫師如果想傷害一個人,會把這個人剪掉的頭髮、吐沫或排出的各種東西,用樹葉包起來,放進布袋裡,在布袋上打個複雜的結,對其施咒,隨後埋在地下。不出二十天,此人就會消瘦病弱而死。如果能及時把埋在地下的頭髮等東西挖出來,解除巫術,此人還有救。毛利巫師如果想傷害某個人,會想方設法將他的頭髮和指甲、口水或衣服布片弄到手,用尖銳高亢的假聲對其唸咒,然後將其埋到地下。隨著這些東西的腐爛,某人也會走向死亡。澳大利亞原住民如果想擺脫妻子,會在她睡著時,偷偷剪掉她一縷頭髮,綁在他經常用的長矛上。之後,他會把長矛送到臨近部落的朋友處,讓朋友每晚把長矛插在篝火邊。如果頭髮從長矛上掉下來,就預示著那個原住民的妻子就要死了。霍維特博士從威拉朱瑞人口中打聽到這種巫術發揮作用的方式:「本地巫師得到一個人身上的任何一樣東西,放到火上烘烤並施加詛咒,就能讓火抓住這個人的氣味,從而幹掉這個可憐人。」
喀爾巴阡山sup/sup的胡朱爾人相信,剪掉的頭髮被老鼠叼進老鼠洞裡,這個人就會頭痛甚至變傻。很多德國人也相信,剪掉的頭髮被鳥叼進鳥巢中,這個人就會頭痛甚至頭上會出皮疹。類似的迷信在英國西薩塞克斯也流行過,甚至至今仍在流行。
此外,人們還相信,剪掉的或梳頭時掉下來的頭髮會擾亂天氣,會招來雨水、冰雹、打雷、閃電。紐西蘭人理髮時會念一種預防打雷閃電的咒語。蒂羅爾sup/sup人相信,女巫會用人們剪掉的或梳頭時掉下來的頭髮,招來冰雹、雷雨。眾所周知,特林基特印第安人sup/sup相信,引發暴風雨天氣的根源,就是女孩在房子外面梳頭這種輕率之舉。羅馬人的看法好像也與之類似。羅馬有這樣的格言:當暴風雨降臨時,船上的人才可以剪頭髮和指甲,反正在劫難逃了。至於其他時間,任何人都不能剪頭髮和指甲。據說蘇格蘭高地的女人如果有兄弟出海,就不能在晚上梳頭。在西非,基多姆人(或賈姆巴人)的瑪尼(mani)sup/sup死後,人們就會聚集起來將他的屍體重重包圍,拔下他的頭髮、牙齒、指甲,留作求雨的符咒,否則,天就不會下雨了。在安吉科斯,馬科科人曾經請求基督教傳教士將他們一半的鬍鬚送給他做求雨的符咒。
如果剪掉的頭髮和指甲與本人的身體仍然有交感關係,顯然,無論誰碰巧得到這些東西,都能利用它們來勒索報酬。根據接觸巫術的原則,對剪掉的頭髮和指甲施加傷害,也會對其本人的身體造成傷害。因此,南迪人會把俘虜的頭髮剪掉並藏起來,以防止其逃走。俘虜如果能交錢為自己贖身,就能拿回剪掉的頭髮。
為了避免剪掉的頭髮和指甲受到損傷,也避免它們被巫師拿去加害於自己,很有必要將它們儲存到安全的地方。毛利酋長會小心翼翼收集剪掉的頭髮,藏到附近的墳墓中。塔希提島居民會把剪掉的頭髮送到寺廟,埋到地下。一位現代旅行者在蘇庫sup/sup街頭看見一些石頭被堆成了圓錐狀,擺放在牆邊,一縷又一縷的頭髮從石縫中露出來,就問這是怎麼回事。當地原住民告訴他,當地人被剪掉的頭髮都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大家會小心翼翼將其收集起來,塞進石頭的縫裡。之後,這位旅行者又得知,把這些神聖的頭髮藏在石頭縫裡,只是為避免別人利用頭髮向主人施咒。否則,頭髮就可能落入敵人手裡,被施咒加害於本人。暹羅人會為孩子舉行隆重的剃髮儀式,在儀式上剃掉孩子頭頂的頭髮,將其中的短頭髮用芭蕉葉子做成的器皿裝起來,放進附近的流水中順水漂流。暹羅人認為,這樣做,可以帶走可能傷害孩子的一切東西。至於長髮,就珍藏起來。孩子長大以後,他會帶著這些長髮到普拉巴特山上朝拜神聖的大佛腳印,將頭髮送給那裡的僧侶,請僧侶把自己的頭髮編到清掃大佛腳印的刷子裡。僧侶每年都會收到用不完的頭髮,所以他們等朝拜者走後,就偷偷燒掉多餘的頭髮。朱庇特祭司剪掉的頭髮和指甲,都會被埋到幸運樹下。灶神修女剪掉的頭髮則會掛到古老的忘憂樹上。
將剪掉的頭髮和指甲藏到隱秘處,不一定像剛剛提到的那樣,藏到寺廟、墳墓和樹底下。施瓦本居民會勸說人們把剪掉的頭髮埋到地下、石頭下等地方,只要不被陽光、月光照到即可。但澤sup/sup人會用袋子裝起剪掉的頭髮,埋到門檻下面。索羅門群島的烏基島上的男人為避免敵人得到他們的頭髮,用其施咒加害於他們,會把頭髮埋起來。同樣的恐懼在美拉尼西亞人中間也很常見,所以他們常把剪掉的頭髮和指甲藏起來。南非很多部落也普遍採取了相同的做法,也是出於對巫師利用頭髮和指甲加害自己的恐懼。卡非人的這種恐懼更加嚴重,他們要避免敵人得到他們身上的任何事物,除了要把剪掉的頭髮和指甲藏起來,還要收回別人幫他們抓的蝨子。他們這樣做的理論依據是,蝨子喝了他們的血,別人殺死蝨子,就能得到蝨子體內的血,從而得到一種超自然力量,能用來加害他們。
某些情況下,保留一個人剪掉的頭髮和指甲等,並不是為了避免這些東西被巫師拿走,而是為了讓這個人將來死後復活。有些民族就是如此,比如秘魯的印加人sup/sup「對剪掉的頭髮和指甲極為留意,小心儲存。連梳頭時掉下來的頭髮都要儲存到牆洞或壁龕中。如果其他印加人發現這些頭髮和指甲掉下來了,會撿起來放回原地。我時常在不同的場合,問過不同的印第安人這樣做的原因,他們都給出了相同的回答:‘每個人生下來以後,都要返回生命的起點(他們沒有一個詞能表達‘復活’的意思)。靈魂走出墳墓時,要帶上身上的所有東西。所以我們會把平日裡剪掉的東西都收集起來,到時就能一次性全部帶走,以免手忙腳亂。如果條件允許,我們還會將自己嘴裡吐出的東西也收集起來’」。土耳其人也會小心翼翼地把他們剪掉的指甲都藏到牆縫或木板縫裡,相信將來自己復活時,這些東西會派上用場。亞美尼亞人sup/sup也會把他們剪掉的頭髮和指甲以及拔掉的牙齒,藏到教堂牆縫、自家房子的柱子裡、樹洞等他們心目中的神聖地方,相信這些東西將來能幫自己復活。當這一偉大的時刻降臨時,那些事先未能藏起這些東西的人,就要到處去找它們。在愛爾蘭的德如姆康拉斯村,以前常有一些老太太從聖經裡查到,每個人的頭髮有多少根,全能的上帝都是記了數的,等到審判日那天,要對此加以稽核。於是這些老太太就把自己掉落的頭髮全部收集起來,藏到她們的茅草屋頂上。
有些民族的人為避免巫師得到他們掉下來的頭髮,就把這些頭髮燒掉,比如巴塔哥尼亞sup/sup、維多利亞的一些民族。上孚日山的居民相信,應將剪掉的頭髮和指甲燒掉,這樣才能避免巫師用它們來加害於人,不能將它們隨意丟在地上。義大利女人也由於相同的原因,燒掉自己掉落的頭髮或將其藏到隱秘處。西非的黑人、南非的馬克魯魯人和塔希提人也大多對巫術懷有畏懼心理,因此選擇燒掉或埋掉自己剪掉的頭髮。因擔心剪掉的頭髮會被女巫利用,招致暴風雨天氣,很多蒂羅爾人都燒掉了這些頭髮。有些人為防止自己剪掉的頭髮被鳥叼走,做成鳥巢,害得自己頭痛生病,便將頭髮燒掉或埋掉。
上述銷燬頭髮和指甲的做法存在思想意識上的矛盾。這些人聲稱,他們銷燬頭髮和指甲是為了防止它們被巫師所利用。但是,它們能不能被巫師利用,取決於它們和本人之間的交感關係。如果這種交感關係仍然存在,那麼他們銷燬自己的頭髮和指甲,必然會傷到自己。
第九節唾液禁忌
在以上對巫術的恐懼心理作用下,人們也採取了和處理頭髮指甲相同的方式,來處理唾液。交感巫術的原則表明,唾液也是人體的組成部分,對唾液的處理方式也會相應地作用於本人的身體。齊羅特印第安人經常收集敵人的唾液,放到馬鈴薯中用煙燻烤,烤前還要念咒。他們相信,一旦馬鈴薯被烤乾,他們的敵人就會羸弱而死。他們也會把敵人的唾液放到青蛙腹中,然後將青蛙丟進無法接近、無法行船的河裡。如此一來,敵人就會染上瘧疾,渾身打冷戰。紐西蘭烏雷韋拉地區的原住民以擅長巫術著稱。據說他們對別人施加巫術,靠的就是對方的唾液。因此,遊人到了當地,為避免那些巫師加害他們,都會小心留意,不吐唾沫。南非有些部落,在接近敵人時,雙方都不敢吐唾沫,以防敵人收集了唾液,帶回去讓巫師施咒。同樣地,即使在自己家裡,他們也要小心翼翼地清理自己吐出的唾液。
平民百姓尚且如此小心翼翼,國王和酋長自然要更加小心謹慎。桑威奇群島sup/sup的酋長總是有心腹用人提著痰盂跟隨侍候,每天早上起床後,他們都會把痰盂裡的痰埋掉,以免落入巫師手中。奴隸海岸的國王和酋長也由於相同的原因,小心將吐出來的痰都收集好,或藏或埋。由於這個原因,奈及利亞南部的塔巴利酋長吐的痰也以同樣的方式處理。
巫術能通過唾液發揮作用,說明唾液和鮮血、剪掉的指甲一樣,也能作為訂立盟約的合適的物質基礎,也就是說,盟約雙方能通過交換唾液,彼此保證永不違約。如果將來一方違約,另一方就對其唾液施行巫術而予以懲罰。以東非瓦吉伽人為例,他們訂立盟約時,通常是雙方坐在一起,各自面前放一碗牛奶或啤酒,對著牛奶或啤酒唸咒一番,然後各飲一口,吐進對方嘴裡。如果情況緊急,來不及舉行這樣的儀式,只需各自向對方嘴裡吐一口口水即可。
第十節食物禁忌
可想而知,關於食物,原始人也有很多迷信思想。很多對他們安全有益的動植物,他們全都不吃。他們相信,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吃這些東西會有危險,甚至可能致命。像這樣被禁的食物數不勝數,大家對它們都很熟悉。連平民百姓都由於迷信而禁食很多食物,國王和祭司這些神聖不可侵犯的人,飲食方面的禁忌就更多更嚴了。眾所周知,朱庇特祭司有很多動物和植物都不能吃,連提到它們的名字都不行。埃及國王只能吃小牛肉和鵝肉兩種肉。在古代,很多未開化民族的祭司和國王都不準吃肉。魯安佳海岸的甘加斯(物神祭司)不能吃各種動物和魚類,連看都不能看一眼,因此,他們能吃的肉類少之又少。他們能喝新鮮的血,但是他們都通常只能靠吃植物莖葉和根部以維持生命。魯安佳王子從小就禁食豬肉。童年時,他們不能像其他人那樣吃可樂果。進入青春期後,祭司又告訴他們,除了他們本人殺死並烹煮的家禽,其他家禽他們都不能吃。費爾南多-波島sup/sup國王即位後,就不能吃普通人常吃的很多食物了,包括漿果、鹿肉、豪豬肉等。馬賽酋長除牛奶、蜂蜜、烤山羊肝臟之外,什麼都不能吃,否則他就會喪失占卜和施咒的法力。
第十一節結和環的禁忌
古羅馬的朱庇特祭司要遵守很多禁忌,其中就包括他的衣服上不能有結,只能佩戴有缺口的戒指,這些之前提到過。去麥加朝聖的穆斯林一直處在神聖的或禁忌的狀態中,身上也不能有結和環。這種禁忌的含義應該很相近,為方便起見,可對它們集中進行研究。首先來說結,全世界許多地區的民族都相信關鍵時刻,人身上一個結都不能有,分娩、結婚、死亡就更是如此了。在特蘭西瓦尼亞的撒克遜人中,產婦陣痛開始後,要解開衣服上所有的扣子,據說如此一來,產婦就能順利生下孩子。同時,房間裡的鎖也要全部開啟,不管是門上的鎖還是箱子上的鎖都不能落下,這樣做也是為了順利分娩。拉普人相信,即使只是一個釦子,都會加劇產婦分娩的困難和痛苦,所以產婦絕不能穿有釦子的衣服。這種迷信在東印度群島被擴充套件到懷孕的全過程,在此期間,孕婦要避免打繩結、編辮子、捆東西,否則分娩時,肚子裡的孩子就會被「束縛」,或產婦本人會被「綁緊」。甚至,產婦的丈夫有時也要遵守上述禁忌。住在海邊的達雅克人,在妻子懷孕期間,夫妻二人都不能用繩子捆綁東西或把東西綁緊。在西伯里斯北部的湯布洛部落,女人懷孕四五個月時,要舉行一場儀式,其丈夫在儀式過後就要開始遵守諸如不打繩結、不叉腿而坐等禁忌。
上述例子,正如東印度群島原住民所言,意思似乎都是在說,打結就會困住女人,具體說來就是阻礙孕婦分娩,讓她難以生下孩子,或讓她產後復原很慢。打繩結這件事能給繩子造成怎樣的阻礙,就能給產婦造成怎樣的阻礙,這是根據順勢巫術或模仿巫術原則推斷的結論。上述禁忌的真正含義就是如此。要解釋這一點,不妨來看看西非的霍人遇到產婦難產時,會遵守怎樣的風俗。他們會請巫師過來幫忙。在看過產婦的情況後,巫師會說:「孩子生不出來,是因為被捆綁在子宮裡。」產婦的女眷會哀求巫師幫幫產婦。巫師答應下來,讓產婦的家人去樹林割下結實的藤蔓帶回來,綁住產婦的手腳和後背。然後,巫師手持利刃,喊著產婦的名字,產婦答應,他就馬上割斷綁在她身上的藤蔓,說:「我已經把綁住你和孩子的繩子割斷。」巫師會把藤蔓切碎,放到水桶裡,再用水桶裡的水幫產婦擦身。在這個例子中,切斷綁住產婦的藤蔓,只是對順勢巫術或模仿巫術的簡單運用。巫師相信,通過這種方式,解開對產婦手腳的束縛,就能解開困在子宮中的胎兒身上的束縛。一些家庭會在產婦分娩時,開啟家裡所有大門和箱子上的鎖,該做法的依據前面已經說過。另外,特蘭西瓦尼亞的日耳曼人到了這時候,也會開啟家裡所有的鎖。沃伊格蘭、梅克倫堡sup/sup人也如此。阿蓋爾郡sup/sup西北部那些迷信的人,也會在家裡的產婦分娩時,開啟家裡所有的鎖。在鄰近孟買的撒爾塞特島上,一戶人家的產婦難產,為幫助產婦生產,要開啟家裡所有的門和抽屜上的鎖。蘇門答臘島的曼德林人會在產婦分娩時,開啟家裡所有蓋子,包括箱子、盒子、平底鍋等。如果這樣做都沒有用,心急如焚的丈夫就會砸斷房子橫樑向外探出的末端一頭,讓橫樑變得鬆鬆垮垮的。因為他們相信,「要促進嬰兒的出生,必須讓所有東西都放鬆下來」。吉大港sup/sup的產婦難產,接生婆會讓這家人開啟家裡所有的門窗、瓶子蓋、木桶塞子,放出牛棚裡的牛、馬廄裡的馬、狗窩裡的狗、羊圈裡的羊,以及所有家禽。當地人認為,要讓產婦順利生產,最切實可行的辦法,就是將所有活物和死物都釋放出來。庫頁島sup/sup的產婦分娩時,丈夫會把自家裡裡外外所有東西都鬆綁,甚至要鬆開頭上的辮子和腳上的鞋帶,還要取出院子裡卡在木墩上的斧子,解下系在小船上的纜繩,退出槍裡的子彈,放下弓弩上的箭矢。
之前提到,湯布洛人在妻子懷孕時,從不打繩結,也不叉腿而坐,二者的思路是相同的。根據順勢巫術的原則,打繩結時將繩子交叉起來,叉腿而坐時將雙腿交叉起來,都阻礙了事物自由發展的程式,所以必然會讓身邊人的活動受阻。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真理,羅馬人對此有充分認知。嚴肅認真的普林尼說:「坐在產婦或接受治療的病人身邊時,如果緊緊握住雙手,就相當於對產婦或病人施加毒咒。而更惡劣的做法是用緊緊交握的雙手抱住一條腿或兩條腿,或將雙腿交叉。」在古羅馬人看來,這一姿勢會給一切事物造成阻礙。任何人都不能在軍事會議、地方法官會議、祈禱和獻祭中交叉雙腿或交握雙手,否則會引發相當嚴重的後果。大家都聽說過阿爾克墨涅sup/sup的故事。她分娩時,因女神魯西娜sup/sup坐在門口,交握雙手,交叉雙腿,整整七天七夜都沒能生下孩子,受盡折磨。之後,魯西娜被騙變換了姿勢,阿爾克墨涅終於生下了赫拉克勒斯。迷信的保加利亞人認為,總是叉腿而坐的孕婦一定會難產。巴伐利亞部分地區的人如果聊天時突然陷入沉默,那「肯定是因為有人叉起了雙腿」。
打結的巫術對分娩這項人類活動的約束與阻礙作用,跟其對婚禮的作用一樣。中世紀到18世紀的歐洲好像廣泛流傳著這樣一種觀念,只要在婚禮中鎖上一把鎖,或在繩子上打個結,再將鎖或繩結丟進水裡,就能阻礙一對新婚夫婦的性行為。這對新婚夫妻要想實現真正的性結合,必須把鎖或結找到,開啟或解開。因此,施咒和偷盜施咒的物質工具(無論是鎖還是繩結),都是嚴重的侵犯行為。1718年,波爾多sup/sup議會判處一名罪犯死刑,將其活活燒死,因為此人藉助打結的繩子害了一家人。1705年,蘇格蘭有兩個人被判處死刑,因為他們偷走了一個女人施過咒的繩結,讓阿森蒂裡的斯波爾丁失去了幸福的婚姻。這種迷信在波特郡高地sup/sup一直殘留到18世紀末期。比如在塔默爾河和泰河之間景色優美的羅格瑞特教區,每一對年輕人舉行婚禮前,身上的扣子都要解開。在敘利亞境內,至今還有這種迷信和風俗。敘利亞的新郎穿禮服時,需要留意不要給禮服打結或係扣,否則敵人就會用巫術搶走這對新婚夫妻的幸福。非洲北部各地至今都對這種巫術心存畏懼。只要趁著新郎騎馬去接新娘之前,偷偷將打結的手帕放到新郎身上,就能實施這種巫術,除非找出手帕並解開上面的結,否則新郎不能入洞房。
打結還會帶來疾病、疲憊、災難、痛苦。比如西非的霍人巫師會用草莖打結,向敵人施咒,咒曰:「我將某某某系在這個結上,願災禍降在他身上!他走進田野,會被蛇咬;他跑去打獵,會被野獸攻擊;他踏進河裡,會被水衝跑;遇到下雨,會被雷劈!願一切災難不祥與他同在,直到永永遠遠!」人們認為,巫師能夠用繩結困住人的生命。《古蘭經》間接地談到「對繩結吹氣的人」,一位阿拉伯解經家解釋說,這句經文指的是那些在自己打的繩結上吐痰吹氣、施行巫術的女人。他接著又說道,古代有個邪惡的猶太人在一根繩子上打了九個結,對其施咒,然後將繩子藏到井裡,試圖加害先知穆罕默德,先知因此臥病在床。無一人知曉這個秘密,幸虧天使長很快把繩結藏在什麼地方告訴了這位聖人。忠心耿耿的阿里sup/sup立即把那可怕的東西從井裡撈了出來。天使長把咒語教給了先知,先知對著繩結念起來。念一遍咒語,就有一個繩結自動解開。這樣,先知的生命才得到解救。如果說繩結能殺人,那繩結應該也能治病救人。後者是從這樣一種觀點推斷來的,即解開讓人生病的繩結,就能治好人的病。不過,這只是壞結的消極功能,此外還有一些好結具有治病的積極功能。普林尼提過,從布上抽出一根線,線上上打七到九個結,然後把線繫到腹股溝有病的人身上,病人就會康復起來。不過,要使打的結有良好的療效,必須每打一個結,就唸一個寡婦的名字。奧多諾萬描寫過土庫曼人治療發燒的辦法。巫師把一些駱駝毛編起來,編的同時口裡喃喃地念咒,最後編出一條堅韌的毛線,在上面打七個結,每打一個結,就在結上吹一口氣,再把結拉緊。病人將打結的毛線像手環一樣戴在手腕上。接下來,病人每天都要解開一個結,並在結上吹氣。等到第七個結解開以後,病人就把毛線團成球,丟到河裡,讓身上的燒隨水漂去。
此外,女巫還會用結來控制自己的愛人,使他離不開她。比如維吉爾sup/sup的女孩深愛著一個男人,希望給他下咒,讓他也愛上她,便會找來三條顏色各異的繩子,分別打上三個繩結。阿拉伯有個女孩想讓她的心上人也愛上她,就在他的馬鞭上打了幾個結,可惜她的情敵嫉妒她,把這些結解開了。這個巫術原理顯示,打結可以阻止逃跑。史瓦濟蘭sup/sup路旁的很多草都被打上了結,每一個結都訴說著一個家庭的悲劇。比如妻子離家出走,丈夫帶著朋友去追回她,在路旁的草上打了很多結(他們稱之為「封鎖道路」),這樣就能讓逃走的妻子不能從原路再跑回來。俄羅斯人大多相信,要抵抗巫師,最好的武器是結滿繩結的網,因此俄羅斯部分地區的新娘結婚時都會在頭上戴一張漁網以防邪魔入侵。出於同樣目的,新郎和伴郎也要在腰間圍上漁網,或紮緊腰帶。如此一來,巫師必須先費力解開漁網的繩結或紮緊的腰帶,才能加害於他們。但是一般情況下,俄羅斯人只把一根打結的繩子當作護身符。他們相信,要抵禦疾病和發燒,只需在胳膊或腿上系一束紅毛線即可;要避免孩子染上猩紅熱,只要把一根用九條毛線編起來的繩子套在孩子脖子上即可。特維爾sup/sup人為防止狼群接近,會在走在牛群最前面的母牛脖子上掛一個特殊的袋子,這個袋子能封住貪婪野獸的喉嚨。同理,牧馬人春天去野外牧馬時,會手持鎖繞馬群三圈,一邊走一邊開鎖、上鎖,同時念道:「灰狼別想咬我這群馬,它的嘴巴已被我用鋼鎖鎖上了。」
除了抵禦巫術和野獸,結和鎖還能防止死亡。1572年,聖安德魯斯sup/sup居民將一個女巫送上火刑柱,準備燒死她。女巫隨身帶了一塊白布,布上掛著很多線,線上打了很多結,看起來就像一個頸圈。人們發現並拿走了這塊白布。女巫很難過,因為她相信它能保護自己不被燒死。現在它不在了,女巫就感覺「我的希望都破滅了」。在英國,許多地區的人都相信,如果能保證家裡的門窗都上了鎖或栓,就能保住家人的性命。如果病人無可救藥,在其臨終之際,人們往往就會開啟家裡所有門窗上的鎖和栓,好讓病人快點離開,不必再受更多的折磨。比如1863年,湯頓sup/sup有個得了猩紅熱的孩子好像已必死無疑。有些已婚老婦人組成了一個類似陪審團的組織,受邀過來探望孩子,檢視其病情。她們不希望孩子「受盡折磨後死去」,於是做出決定,開啟家裡所有的門、抽屜、箱櫃,拿出所有的鑰匙,並將孩子挪到一根橫樑下,這樣一來,就能確保孩子能通過一條便捷之路走向永恆。但是人們沒有想到,孩子卻不肯就此向病魔屈服,希望繼續戰鬥下去,拒絕了她們的智慧經驗,還有她們為他創造的舒舒服服死去的條件。
大凡巫術和宗教儀式,都規定主持人要披頭赤腳,這大概是因為擔心主持人的頭部或雙腳有任何結或受到任何束縛,從而對儀式有所妨礙。有些人相信,戒指也會束縛和妨礙靈魂和肉體。卡羅塔斯澤格島sup/sup上的居民絕不會扣上死人身上的扣子,並會小心摘掉死人的耳環、戒指等東西,否則「死者的靈魂也許會被拘留在指尖上,不得安息」。即使這些人不相信人臨死時靈魂一定是從指尖出竅的,他們也會相信戒指能把即將出竅的靈魂困住。這一結論顯而易見。簡而言之,戒指能成為靈魂的枷鎖,正如結所發揮的作用。也許正因為如此,古希臘有一句勸說世人不要戴戒指的箴言,據說出自畢達哥拉斯之口。走進古代阿卡迪亞人位於呂科蘇拉的女神殿時,絕不能戴戒指。凡是求福納斯sup/sup占卜的人,都要齋戒,並且不能戴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