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擴大上述禁忌的範圍就會發現,國王有時會被禁止離開王宮,即使離宮,也不能讓宮外的臣民看見他。被奉為神的貝南國王不能離開王宮。魯安佳國王登基後也不能離開王宮。奧尼查國王「從來不走出王宮,因為,他如果要離開王宮到城裡去,必須用活人作犧牲祭祀神,求得神的眷顧才行」。我們甚至聽說過這種情況:國王不得擅自離開王宮,違者立即處死,或者處死他的一個或幾個奴隸來代替他。奴隸的數量是衡量國家財富的標準,國王必須小心避免違反該規定。不過,每年甘薯節時,國王都可以而且必須離開王宮,到王宮高高的泥牆外給大家跳舞,這是一種風俗。國王跳舞時,通常要揹負一袋沙子之類的重物,以便讓大家看到,他還能肩負國家重任。如果做不到,國王就會馬上被廢黜,甚至還會被大家亂石打死。衣索比亞國王被臣民視為神,崇拜有加,通常都被囚禁在宮中不得外出。野蠻好戰的莫西尼(或莫西努西)曾生活在本都sup/sup山巒密佈的海岸上,那聲名遠揚的從亞洲到歐洲的萬人撤退,就經過這個山區。這些野蠻人把國王囚禁在一座高樓之上,他一上任就住進樓裡,永遠別想出來。他住在這裡為人民伸張正義,但是一旦惹怒了人民,人民就整天不給他飯吃,甚至活活餓死他。阿拉伯的香料國沙巴(或瑟巴)的國王也不能離開王宮,否則會被民眾一擁而上亂石砸死。不過,王宮頂上有一個窗戶,窗上繫著一條鏈子,一直垂落到宮外的地面上。任何人但凡有冤屈,都可以來拉動鏈子。國王隨後就會將其召入宮中,予以審處。
第五節剩飯禁忌
巫術能利用人的剩飯害人。根據交感巫術的原則,人吃到肚子裡的食物和他吃剩的食物之間肯定還有關係。因此,要害一個人,只需對他的剩飯做些手腳即可。在南澳大利亞,凡成年的納瑞耶里人都會不時留意別人吃剩丟棄的獸骨、鳥骨、魚骨等,據此製作相應的致命符咒。因此每個人都會把吃剩的骨頭小心燒燬,以免落入巫師的魔手。然而,巫師總有辦法找到一塊骨頭,他相信這樣一來,無論男女老幼,只要吃過這塊骨頭上的肉,其生死就掌握在他手裡。巫師會用巫術把紅土、魚油和成泥,往裡面塞進一顆鱈魚眼珠子和死人的一小塊肉,揉成球后,黏到骨頭頂端。然後,巫師會把骨頭放到一具屍體胸口一段時間,目的是通過接觸腐爛的屍體而獲得足以殺人的能量。巫師會把這個法寶放到火堆旁邊的地上,骨頭上的泥球會漸漸化掉,被詛咒的人就會隨之患病,變得越來越瘦弱。如果在很短的時間內,泥球就化掉了,被詛咒的人就將性命不保。如果被詛咒的人明白自己遭到了巫師的詛咒,就會從其手中買回骨頭,破除上面的魔法,具體做法就是馬上將骨頭丟到河裡或湖裡。新赫布里底群島sup/sup的塔納島人為防止自己的剩飯落入巫師之手,便把剩飯埋起來或丟進大海。巫師會將人們吃剩的東西放到火上慢慢烘烤。比如他們會烘烤香蕉皮,讓吃香蕉的人生病,病人只能送禮請求巫師別再烘烤香蕉皮了。新幾內亞原住民為避免敵人找到他們吃剩的食物外皮或其他殘留,利用其傷害甚至毀滅他們,會小心翼翼地把這些食物殘留燒掉,或扔進大海,或藏到安全的地方。
任何人都不能接觸魯安佳國王盤子裡的剩飯,而要將其埋進地洞裡,以免巫師利用其作惡。國王酒壺中的酒,其他人也不能飲用。古羅馬人吃完蛋類或蝸牛後,為避免敵人用巫術來傷害自己,都會打碎蛋殼或蝸牛殼。這種吃完雞蛋馬上打碎蛋殼的習慣一直延續至今,多半就源自這種迷信思想。
很多原始人都在巫術能利用剩飯害人的迷信思想驅使下,銷燬了自己的剩飯,這對他們是非常有利的。如果任由這些剩飯腐壞變質,有可能會引發瘟疫和死亡,這是很現實的,並非只是一種想象。除了在衛生方面造福原始人外,這種根本站不住腳的迷信恐懼,以及同樣錯誤的因果觀念,竟然間接強化了遵循這種觀念的人之間熱情、榮譽和真誠的紐帶,這讓人很是驚訝。任何人若想借助剩飯實施巫術,傷害他人,那他自己肯定不會去吃同樣的食物。因為,他如果吃了同樣的食物,根據交感巫術的原理,他的敵人也會用相同的巫術來傷害他。由於原始人有這樣的思想,因此,人們必須一起吃飯的神聖義務便得到了增強。兩個人一起吃飯時,每個人都是對方的人質,承諾會循規蹈矩,絕對不會傷害對方。因為相同的食物將雙方的身體連在了一起,一方在傷害另一方的同時,自己也會受到相同的傷害。但是這種交感巫術嚴格說來只能在雙方吃下相同的食物,還未完全消化的時間內發揮作用,這段時間是很短暫的。所以跟把自己的血輸進對方的身體,終生性命相連的歃血之盟相比,這種建立在一起吃飯基礎上的約定就沒那麼神聖,也沒那麼長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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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印度尼西亞中部島嶼西里伯斯島上的原住民。——譯註
印度教中女性生殖器官的神聖象徵。——譯註
剛果河流域東南部一個民族。——譯註
一種官職,類似於總督。——譯註
黑海南岸一個古王國。——譯註
南太平洋上位於夏威夷和澳大利亞之間的群島。——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