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狄安娜是生育女神
我們已經瞭解這種廣泛流傳的觀點(這種觀點其實是有根據的):植物通過雌雄兩性的性結合來繁殖,根據順勢巫術或模仿巫術的原則,這種繁殖是雌雄兩性的植物神(或男女裝扮成的植物神)結婚交配的結果。這種帶有巫術性質的戲劇在歐洲的傳統節日中地位非同一般。它們一定是誕生於遠古時代,因為它們根據的是對自然法則的相當原始的概念。我們可以很有把握地假定,歐洲那些文明民族的先人還未開化時,這種傳統風俗就已誕生了。當時先人們仍在放牛放羊,在森林裡墾種小片空地,而歐洲大陸從地中海一直到北冰洋,大部分土地還生長著茂密的原始叢林。但是,既然古代這些為促進植物生長的巫術以鄉村戲劇、通俗娛樂活動的形式流傳至今,那麼假設它們在約兩千年前曾以更加多樣的形式存在於古代文明民族中,難道不合理嗎?或者,換一種說法,我們能不能在一些古代節日慶典中,找到和現在的五朔節、降臨節、仲夏節等相對應的東西呢?唯一的區別在於古代的慶典仍然保留了宗教或巫術的形式,演員們都自覺地扮演著男神女神,而現在這些儀式已經演變為純粹的戲劇與盛裝遊行。我們在第一章中探討過,林神狄安娜有可能嫁給了享有內米「林中之王」稱號的祭司。這對林中之王和王后就是現代歐洲人裝扮的「五朔節之王和王后」「降臨節新娘和新郎」的重要預表,難道不可能嗎?他倆的婚姻也被叫作「神權婚姻」(theogamy),每年都要大肆慶賀,不是嗎?在古代許多地區,男神女神的婚姻是作為莊嚴的宗教儀式流傳至今的。下面就要談到這一點。因此,在內米聖林中,也許真的舉行過這種一年一次的宗教儀式。雖然至今尚未找到直接證據,但是用類推法來得出這個結論是可以成立的。接下來,我就試圖加以解釋。
正如克瑞斯是豐收女神,巴克斯是酒神,狄安娜基本上是一位叢林女神。狄安娜的神殿一般都設在小樹林裡,每一座樹林都屬於她。不過,在祭神時,人們經常把她和森林之神西凡納斯聯絡在一起。但是,無論狄安娜有著怎樣的身世,她都並不僅僅是叢林女神。她似乎已經演變為大自然中動植物繁育的化身,正如她的希臘姐妹阿爾忒彌斯。既然相信狄安娜是繁茂樹林的女主人,那麼人們自然也會相信在樹林中游走、潛伏、捕食、啃草,吃樹葉的野獸與馴化的動物也歸女主人所有。於是狄安娜就成了獵人和牧人共同的守護女神,正如西凡納斯既是森林之神又是畜牧之神。芬蘭也有同樣的情況,森林中的一切野獸都歸森林之神塔皮奧及其美貌端莊的妻子所有。任何人想要進森林打獵,必先徵得這對夫妻的准許。因此,獵人要向森林之神祈禱並獻上大量祭品,才能狩獵。牛羊牲畜,無論圈養放養,也都在森林之神的保護範圍之內。蘇門答臘的加約人認為,必須先求得看不見的森林之神的允許,才能帶著獵狗到森林裡打麋鹿、山羊、野豬。其做法是,由深諳如何在森林中狩獵的人取來很多檳榔,堆在一根木樁面前(木樁上刻有特殊標記,以代表森林之神)祈求神靈顯示是否允許。亞利安sup/sup在一篇論狩獵的文章中談到,每逢阿爾忒彌斯過生日,凱爾特人都要向其獻祭,用來購買祭品的錢就是他們這一年狩獵狐狸、野兔、小鹿所付的罰款。顯然,這種風俗暗示著這些野獸是屬於這位女神的,獵殺了這些野獸,必須做出補償。
不過,除了是野獸的守護女神,山林、沼澤和河川的女主人外,在人們的想象中,狄安娜還是月亮,尤其應該是象徵收穫的金黃色月亮,她能讓農夫的果林豐收,還能聆聽在女人分娩時的禱告。正如我們所知道的,她在內米的聖林裡,是特別被作為生育女神來祭祀的。人們經常把她比作希臘女神阿爾忒彌斯,自然女神,尤其是生育繁殖女神。因此在她阿提諾山sup/sup的神殿裡,她被塑造成了有很多乳房、生育能力超強的女神,和以弗所sup/sup人的阿爾忒彌斯沒什麼兩樣。所以古羅馬統治者屠勒斯·霍斯梯力厄斯sup/sup制定的羅馬法中有規定,大祭司應該為犯亂倫罪者向狄安娜的神樹林獻上祭品贖罪。這種規定我們能理解。亂倫罪往往會影響正常生育,所以應該向生育女神贖罪,這是恰如其分的做法。
狄安娜應該有一位配偶,畢竟從原則上說,生育女神自己必須能夠生育。如果塞爾維烏斯sup/sup的證明能夠成立的話,她的配偶就是威爾比厄斯,其代表,更準確地說是其化身就是內米的林中之王。他們結婚的目的,應該就是推動大地、動物、人類的繁育。所以大家自然會想到,要想提高該目的達成的可能性,不妨每年都舉行一次這樣神聖的婚禮,婚禮上的新郎新娘或用神像,或由真人來扮演。我們從未從哪位古代文學家的文字中看到內米聖林舉行過這種慶典。但是我們又缺乏證據來推翻這一結論,因為我們對阿利奇亞人的宗教儀式相當陌生,相關的資料也不足。既然沒有直接證據,我們就只能根據其他地區流行的類似風俗加以類推。從形式上看,有些類似的當代風俗,跟內米聖林的那些宗教儀式相比,多少有些變化。在上一章中,我們已論述了這一點,以其作為例子,證明了我們的理論。接下來,我們要繼續探討與之對應的古代習俗。
第二節諸神的婚姻
巴比倫主神伯爾恢宏的神殿像金字塔似的聳立於城中。神殿高八層,聳立雲霄。第八層是一座大殿,殿內有一張大床,床上掛著華美的簾子,鋪著同樣華美的床褥,床邊擺著一張金桌。整個大殿沒有雕像,除了一名女子外,再無其他人住在那裡。迦勒底人的祭司說,這個女人是神從巴比倫女人中挑選出來的唯一女人。每天晚上,神都會到來,並睡在大床上,這名女子不能跟凡人發生性關係,因為她是神的配偶。
在埃及古城底比斯,太陽神阿蒙的神殿裡,總有一名女子住在那裡,她是太陽神的配偶。據說她和巴比倫主神伯爾的妻子一樣,也不能與其他男人交往。這名女子經常出現在古埃及的經文中,被叫作「神的配偶」,其地位絕不亞於埃及王后。因為埃及人認為,他們的法老其實都是太陽神阿蒙所生,暫時以為埃及法老的形象出現並跟王后發生性關係。在埃及最古老的神殿裡,兩邊牆上的雕刻壁畫都詳細描繪了神生育子女時的場景,如哈齊普蘇特陵的神殿和盧克索的神殿裡,壁畫所附的題詞,無疑都跟畫中場景有關。
在雅典,每年都會舉行酒神狄俄尼索斯和王后的婚禮。這種神聖而美好的婚姻和婚禮,也被傳承下來,變成了一種紀念活動,但是我們並不清楚扮成神的到底是人還是神像。亞里士多德的著作提到,這種婚禮是在古老的王宮中舉行的。這座王宮以「牛宮」之名著稱,鄰近雅典衛城東北坡上的市政廳。這種婚禮唯一的目的是保證酒神狄俄尼索斯掌管的葡萄樹等果樹能獲得豐收。因此,無論從表現形式還是內涵上說,這種婚禮都跟「五朔節之王和王后」的婚禮相吻合。
每年9月份,埃萊夫西斯sup/sup都會舉行盛大的秘密儀式。在儀式中,天神宙斯和穀物女神德墨忒爾似乎是分別由主持儀式的祭司和德墨忒爾的女祭司代表,兩位神的結合也由這兩位祭司的結合來代表。但是由於主持儀式的祭司服下了一種從毒芹中提煉出來的毒藥,在短時間內喪失了效能力,因此,他跟女祭司的交媾只是戲劇性的,或象徵性的。秘密儀式拉開帷幕後,要熄掉現場所有的火把。在一處光線昏暗的地方,這對夫婦降落凡間。他們的交合會有什麼結果?膜拜的人群都在熱切期待,這些人相信他們能否得救都取決於這一結果。稍後,祭司會再度現身,他一言不發,只將一支稻穗展現在眾人眼前,這就是兩位神交合之後的果實。此時,現場重又被燈火照亮。祭司高聲宣佈:「王后布瑞姆生下了神的兒子布瑞姆斯。」這句話其實是說:「高高在上的女神生下了高高在上的神。」實際上,穀物之母生下了她的孩子——穀物,神劇中則展現了母親生產時的痛苦。整齣戲最精彩的地方,應該是將收穫的稻穗展現在眾人眼前。後人用詩歌、哲學對這些宗教儀式做了令人神往的描繪。透過這些描繪,我們依稀能看到這種淳樸的節慶儀式,就好像透過陽光照射下的霧氣眺望遠方的風景一樣。至今,遼闊的埃萊夫西尼平原上仍然流行著這種風俗,天神和穀物女神結婚後,便將富有生命力的陽光和雨水賜予荒蕪的大地,使得五穀豐收。維奧蒂亞sup/sup的普拉塔亞城居民每隔幾年都會舉行一次紀念典禮,叫作「小戴德勒」。人們到古老的橡樹林去,砍下一棵橡樹,雕成一尊神像,給它穿上新娘服裝,再安排一名女儐陪著「新娘」坐在一輛大牛車上。大家帶著神像趕到亞索波斯河岸,沿途又是吹笛子,又是唱歌,又是跳舞,之後又返回城裡。維奧蒂亞的居民每隔六十年,舉行一次名為「大戴德勒」的紀念典禮。這六十年間,所有小型紀念典禮用的神像積攢下來,總共有十四尊,都被放到馬車上,送到亞索波斯河岸,繼而送到西塞隆山頂。山頂上堆起高高的柴火,所有神像都放到柴火上,點火燒掉。我們能從這些節慶典禮中瞭解到,古人是用扮成新娘的橡樹神像為代表,來慶祝宙斯與赫拉的婚禮。瑞典人每年都用車拉著動植物生殖之神弗雷的神像,到各處遊走。有一位漂亮女孩被叫作「神的妻子」,負責捧著神像。這個女孩同時是弗雷神在烏普薩拉sup/sup神殿裡的女祭司。載著神像,以及神的妙齡新娘的車所到之處,都會得到當地人的歡迎和祭品。人們祈禱神保佑他們年年豐收。
由此可見,古代很多民族都流行過神和神像或人結婚的風俗。由於這種風俗的思想基礎過於野蠻,使得我們相信它肯定是文明的巴比倫人、埃及人,以及希臘人從其野蠻的或尚未開化的祖先那裡繼承來的。我們在現代比較落後的民族中也發現有類似的儀式流行,使上述推斷更加有力。比如,聽說俄羅斯馬爾米治的沃亞克人曾連年遭遇歉收,因此不知所措,煩惱不堪。到了最後,他們想到能力超強卻容易惹禍的神克雷梅特一定是因為沒有結婚才這麼生氣。於是幾個老年人代表前往庫勒拜訪那兒的沃亞克人,雙方就此問題達成了協議。這些代表回去以後,準備了大量白蘭地和一輛華麗的馬車,一行人歡歡喜喜趕到了庫勒,就像去接新娘一樣。在庫勒,他們吃喝玩樂過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他們在森林裡挖了一塊方形草皮,帶回了馬爾米治。馬爾米治的居民從此過上了好日子,庫勒居民卻過得很糟糕。馬爾米治的莊稼長勢很好,庫勒則正好相反。那些同意這門親事的庫勒人都受到同村居民的咒罵和粗暴對待。在相關的新聞中,出現了這樣的內容:「他們舉行這樣的婚禮,究竟有何用意?這真讓人難以理解。他們可能是想讓大地的妻子——慈愛豐產的穆克琳嫁給克雷梅特,讓她影響他,為百姓做好事。這是別赫捷列夫的推測,他也許是對的。」孟加拉國人每次挖井時,都會刻一尊木頭雕像,送給水中女神做她的丈夫。
一般說來,人們給神安排的妻子都是活生生的女人,而不是木頭、石塊等死物,也不是煙雲等幻象。秘魯一座村莊的印第安人將宛如人形的石塊奉為神,稱之為「瓦卡」。人們會安排一個年僅14歲的美麗少女嫁給這位神,併為他們舉行歷時三天的盛大婚禮,全村的人都要去參加。少女和神結婚後,終生不能再嫁。她放棄了自己的終身幸福,成全了全村人。村民都把她當成神,對她畢恭畢敬。每年3月中旬,捕魚的季節到了,阿爾貢金人sup/sup、休倫人sup/sup都會安排兩個年僅六七歲的小女孩嫁給漁網。大家會在婚禮上將漁網放在兩個小女孩中間,祈禱漁網發揮自身力量多多捕魚。為什麼要選這麼小的女孩來做新娘呢?因為要確保新娘都是處女。據說這個風俗的起源是這樣:有一年,又到了捕魚的季節,阿爾貢金人照舊帶著漁網去捕魚,卻一無所獲,因此既吃驚又慌亂。之後,漁網的精靈以一個高大的人形,向他們顯靈,怒氣衝衝地說他妻子不在了,至今還沒能找到一個處女為妻,這就是漁民們一直捕不到魚的原因。他們如果不想永遠捕不到魚,就要滿足漁網精靈求偶的願望。阿爾貢金人為此集合起來,商議決定向漁網精靈獻上兩個年幼的女孩,從而一勞永逸地平息其怒氣。他們這樣做以後,再去捕魚時,確實收穫頗豐。很快,附近的休倫人聽說了此事,也採取了這種風俗。而當年嫁給漁網精靈的兩個小女孩,都能得到大家送來的魚。
孟加拉國的奧昂人sup/sup崇拜大地女神,每到娑羅樹開花時,奧昂人都會為大地女神和太陽神達梅舉行婚禮。到時所有人都要去洗澡,女人洗完澡就去村裡的祭司家,男人洗完澡後就去聖林,在那裡將一些家禽獻給太陽神、森林神,然後開始大吃大喝。「接下來,有個身強體壯的男人會背起祭司,跑回村子裡。女人都到村口迎接他們,幫他們洗腳。所有人又是打鼓,又是唱歌,又是跳舞,跑到裝飾了樹葉和花朵的祭司家。大家為祭司夫婦舉行平常人那種婚禮,象徵著太陽和大地結婚。婚禮結束後,所有人都開始大吃大喝,載歌載舞,縱情享樂。他們唱的歌都很下流,最終,他們還要集體性交,上演最荒誕的戲碼,以便打動大地女神保佑土地豐收。」祭司夫婦裝扮成太陽神和大地女神,舉行婚禮並交配,以保證土地豐收,這是一種巫術,而出於相同的目的,根據模仿巫術原則,大家才縱慾狂歡。
有一點值得留意,女子所嫁的神往往都是水神或水精靈。巴幹達人每次出海遠行之前都會向莫卡薩——維多利亞·尼昂薩湖的湖神祈禱,還要獻上兩個年輕女孩給他做妻子。兩個女孩要齋戒節慾,不過往往沒有那麼嚴格。等到穆旺加人信奉基督教以後,該風俗就消失了。英屬東非的基庫尤人崇拜河裡的水蛇,每幾年就會安排一些女子,特別是年輕女子跟水蛇神結婚。巫師專門讓大家蓋了一座小房子,在這裡,巫師會作為神的替身,和這些獻身於神的女子結合。如果主動去小房子裡獻身的女子不夠多,人們就會抓一些女子,逼迫她們獻身於神。這種秘密婚姻生育的子女都是神(納該)的兒女,所以很多基庫尤人都是神的兒女。據說東印度布魯島上的人曾遭遇大批鱷魚襲擊,有滅族的危險。當地人相信,鱷魚王子喜歡上了當地一個女孩,但未能得到她,因此滿心憤怒,以這樣的方式來宣洩怒氣。結果當地人就逼迫女孩的父親為女兒換上嫁衣,將她送入鱷魚的魔爪。
據報道,在信仰伊斯蘭教前,馬爾地夫人也流行過這類風俗。關於這類風俗本身,以及其淡出人們視線的來龍去脈,阿伯拉的著名旅行家伊本·白圖泰做過記錄。在記錄中,他引用了幾名當地原住民告訴他的事。這幾名原住民都有名有姓,他們說的話可信度頗高:馬爾地夫人崇拜偶像時,每個月都有個惡魔從海上來。從遠處望去,海上的惡魔就像一艘燈火通明的船。馬爾地夫人看到惡魔以後,馬上把一個處女裝扮一新,送到海岸的神殿裡,神殿正對著大海的那面牆上開了一扇窗。夜裡,大家讓女孩一個人待在神殿裡。等第二天早上,大家再趕去神殿時,發現女孩已斷了氣,且不再是處女。大家每月抽籤,抽中的人要把女兒獻給惡魔。有一個原住民是虔誠的伊斯蘭教徒,他念著《古蘭經》,將惡魔趕回了海上,救下了最後一個被奉獻的女孩,從而結束了這種風俗。
在我們熟悉的民間傳說中,有的酷似伊本·白圖泰的上述記錄。這種民間傳說在東方的日本、安南sup/sup,西方的塞內甘比亞sup/sup、斯堪的納維亞sup/sup、蘇格蘭,都留下了文字記錄。在不同的民族中,具體情節各有差異,但是大致情節都是一個地區經常被多頭蛇、龍等怪獸威脅,當地人如果不想全族覆滅,只能每隔一段時間向怪獸獻上活人,尤其是處女。很多平民家的女孩都淪為了祭品,最終,國王的女兒也要被獻給怪獸了。主角就在這時候登場了,他們往往是身份卑賤的小夥子,為公主殺死了怪獸,得到的回報就是迎娶公主。在這些傳說中,有的怪獸生活在大海或湖泊中,有的怪獸是山裡的蟒蛇。也有一些傳說,其中的怪獸是蛇或龍,它們霸佔了泉水,人們要想喝水,只能向它們獻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