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性中的美好、高尚都有著一種必然、自發的傾向。人類一切親密關係中所體現的聖潔便是這種傾向的外在體現。關係愈近,情感愈摯……因為膩煩而橫刀斬斷這種種聯絡——無論是與生俱來的抑或是後天形成的——都是在將社會和人性中的美德連根拔起。」
——喬治·艾略特
我們或許也可以將托克維爾論生活的至理名言套用到婚姻上,那麼:婚姻既非蜜糖亦非包袱,它是一項莊嚴的使命,成敗因人而定,我們光榮赴命、義無反顧。並且與生活相比,用心經營一份婚姻所需的責任感更強。因為,此生為人天定,婚姻成敗人為。
步入婚姻殿堂意味著你需扛起所有責任。這是一項你使出渾身解數才能勝任的挑戰。甚至即便你出色到無懈可擊,災難仍有可能降臨到你身上。因為在此,成功不僅取決於你,還取決於你的伴侶。再者,若即便歷經命運諸多打擊仍感到快樂,這意味著你的婚姻成功了;而若即便擁有多少其他成功仍感到沮喪,這意味著你的婚姻失敗了。
然而,大多數人是在本能的驅動下選擇結婚的。性慾的魔力令他們神魂顛倒,成規與無知處處將他們束縛。其後果則可想而知。托馬斯·哈代——人性的偉大學徒——在其小說中便把這類夫婦刻畫得入木三分:平平庸庸、信仰基督,彼此眼不見為淨,動輒爭論。鑑於這一不良後果,在當今這個不再墨守成規的時代,到處都聽到人們要求廢除或完全改變婚姻體制的呼聲,這點也就不足為怪了。然而,人們還未能想出任何可行妥當的替代物,使個人同社會都得到滿意。因此,那些選擇步入婚姻殿堂的人便竭盡全力地去維持它,而那些擔心自己無法成功經營它的人,則選擇退而遠之。
雖說有些人在結婚前考慮得十分周全,但他們中有太多人卻是懷著不盡如人意的動機,或是對他們所做決定的後果和責任不甚清楚。「與其驚濤駭浪不如細水長流。」設想,被一群孩子圍著,任你施展大將之風是一件多麼快樂的事;而有個人為你提供心靈和物質上的舒適該有多好。所有這些都是合乎常情的理由。婚姻是培養性格的偉大學校。在這裡,通過投入一項主要的使命——讓另一個人快樂——我們得以發展和完備自身的性格。之前的那些理由也都必須從屬於這點。一旦任何其他因素——個人抱負、社會職責、日常工作等等——佔其上風,則昭示你已誤入歧途——不管你的抱負有多崇高,你的工作有多重要,你的勞動對全人類的福祉是多麼不可或缺。如果這些事對你來說更為重要,那你則需對婚姻敬而遠之。
令人痛惜的是,年輕的姑娘在步入婚姻殿堂的門檻上,迫於那些見識短淺的朋友、親戚的壓力,在細枝末節上對整樁事的態度就已完全錯誤了。她們滿腦子掛念的只是婚禮的社會重要性:排場得如何隆重,禮品需如何華美,如何打扮才能使自己不失為眾人矚目的新娘。而對於今後所要面臨的社會職責有哪些,委身他人後要遵循什麼樣的準則這樣一些問題,儘管大多數新人多多少少總會遇到,但卻是越少涉及越妙。而有些明智的新人就略去了繁文縟節,婚禮上僅有一部分至親參加。待其結束後,他們隨即便可開始為期六個月的蜜月生活——一段不受干擾、私下相處的漫長生活。少了熟人的拜訪、朋友的插手、他人的指點及社會責任的束縛,他們便可在此期間就彼此理解、磨合這一畢生課題上邁出重大進展,為今後的幸福生活奠定基礎。(有位醫學專家曾對婚姻生活做過特別研究,在此我援引他的論述:「醫生常會把年輕已婚婦女健康問題的禍根追溯到她婚後的前幾周,他可能自圓其說;但如果他進一步深究會發現問題的真正源頭是她單身生活的最後幾周。這幾周她們理應保持最旺盛的精力,但一刻不停的躁動不安、五花八門的瑣事令這些女性的精力嚴重低於正常水準。從單身女性一躍成為家庭主婦無疑是個巨大轉變,這一過程需要適應。而一個已經透支的個體是無法做到這一點的。如果新娘的健康狀況正常,情緒平穩得以面對她將迎來的新生活,那麼許多泡湯的蜜月之旅就可能不那麼令人失望了。」(見g.康特奈·畢爾博士《婚姻實錄》)婚姻中的兩性基礎至關重要。如果雙方都無可挑剔,那麼不管兩人的結合如何倉促,他們的婚姻很可能會進展得很順利。而一旦在物質基礎上漏洞百出,那麼即便兩人的結合如何令人稱道,感情如何細膩真摯,意圖如何不落俗套,他們的婚姻也極少有可能是幸福的。能避免這樣的婚姻觸礁崩潰就該慶幸萬分了。
性生活對所有夫婦來說影響都非同小可。這一舉動完全源於不可遏止的本能驅動,但同時又需要經過最縝密的深思熟慮、最大程度的相互理解和最嚴格的自律自控。每天,數以千計的婚姻夭折在襁褓中,其緣由正是因為缺少以上限制。年輕人的想法很天真,他們或是認為婚禮儀式就是一張萬能通行證,或是認為婚後就完全不需要自律,或者兩種想法都抱有,他們因此也成為這些想法的受害者。這樣的例子不勝列舉。從短暫的蜜月之旅歸來的年輕夫婦們,失望懊惱,或是已厭倦了彼此。幻滅後的他們,或是在橋牌之類的社會活動中找尋樂趣,或是靠埋頭工作來甩掉自己失去的「幻影」,或是暗自懷恨之前那個讓自己痴迷的對方。
在哈代描述的那些「平平庸庸,彼此眼不見為淨,動輒爭論的夫婦」中,大約有四分之三的人早在蜜月時就助長了這樣的態度。而這些不良夫妻關係很大一部分應歸因於單方或是雙方做愛時感覺的欠缺。一次完美的肉體的結合具有不可估量的獨特功效。它可和諧夫妻關係,幫助一方遷就另一方性情上的缺憾,排除矛盾,促成彼此間的理解。印度教徒稱男性家庭成員為「家中和平的捍衛者」,其中蘊含了似是而非的真理。然而一次完美的同床經歷卻是需要雙方百分之一百的滿意。正是這默契昇華了人類的性愛,使它不純粹是動物粗俗的交配、本能的衝動和生理壓力的釋放,而是戀愛過程中的巔峰一刻。一旦缺少了這一默契,即使性慾如何強烈,性生活也極少會給人帶來快樂。這樣的性愛給人的常是苦澀的餘味,至少略帶有些不滿和羞辱。而這樣的情緒總產生於令人不齒的變態性行為之後。
許多已婚婦女動輒發怒、脾氣暴躁,大大破壞了家庭生活的美滿。而這一總體現狀十有八九源於性生活問題。雖然她們有很多渠道得以發洩,但這個不幸的沙袋往往是她們的丈夫。這時,這群男人的一舉一動都可招來連篇的指責和謾罵。這類問題有時是由生理上的不相容引起的,此種情況可通過藥物治療得以解決。而更多情況是源於缺少對愛情這一堪稱藝術的人類情感的理解和技巧。
心有靈犀的默契昇華了性愛,但還有另外一個不可忽略的因素,特別是在婚姻的前期,可以提升人類的性愛。那便是雙方都意識到這一舉動自然而然會致使女方懷孕,夫婦間將平添出一條新的紐帶。在今後的多年中,兩人將不可迴避地肩負起一項重大但卻愉悅的責任。並且在履行這一責任期間,一方需要另一方全身心的合作。鑑於以上原因,現代人習慣清晰露骨地表明剛結婚的一二年間不需要孩子,他們的這一表態是極其危險的。這種理解除了使性愛喪失了剛才提到的救贖性,還存在著極大的隱患。稍加觀察便會發現,它在各個方面都給完美的性愛大打折扣,繼而滋長出一連串由於性生活不佳而造成的慘痛結局。
我並不是在反對生育規劃。它的實施在某種程度上來講是必須的,也是至關重要的。它也不是什麼新興產物。在這個越發需要生育規劃的現代人生活中,新興的只是人們對此的普遍興趣和不厭其煩的談論。一部分人不贊成任何形式的生育計劃,一旦有可能甚至想要徹底將其廢除。這些反對呼聲也不無道理。我理解許多醫生不願在這一問題上提供建議的做法。支援生育計劃的呼聲也氣勢逼人。我不贊成阻止第一個孩子出生的各種避孕手段,但在首個孩子出生後,同樣的問題又接踵而至。
拒絕面對這一沉重問題或是藉口說生孩子這樁事得完全順其自然皆是無稽之談、懦夫之言。性愛是人的本能行為,但同時也是需要由我們的理性和意志來規範的行為。有的男人一刻不停地「順其自然」,把生育和照料一大群孩子的重負壓在妻子身上,這樣不僅毀了她的身體健康,也令其精神狀況備受壓抑。這樣的男人或是過於愚蠢,或是過於奸詐,或是兩者兼有。
即使一對夫婦嚮往有一大群孩子,主觀客觀條件也都允許,生育的間隔期仍是不容忽視的一個問題。如果完全順其自然且不出意外的話,一對健康的夫婦至少會生育十五個孩子,且每兩胎之間的間隔期是十八個月。但即便是對於生育能力最佳的夫婦,這個數字也未免過於龐大,間隔期也未免過於短暫了。即便這家主婦的身體再好,得以承受這樣高頻率生育所帶來的巨大壓力,她的生活卻因此變得暗淡無光,盡是被無休止的生育和瑣屑的家務所累。沒有哪個女人有義務過這樣的生活——除了扮演哺乳動物育兒的角色之外別無他樣。這是我反駁的主要論證,除此之外,我認為極少有夫婦在道義上有權利這樣做:為自己和後代在世界上爭奪到這樣一大塊立足之地,在生活的盛宴中佔有如此多的席位,在文明——每一個社會成員所享有的共同遺產——中受益到如此之多的美好。並且,要兼顧這一大群兒女,父母的關愛不可避免地在程度和效率上大打折扣。因此,考慮到母親和孩子的共同利益,生育的間隔期不得少於兩年;總的來說,兩年半最為妥當。即使一對夫婦打算生育十到十二個孩子,在這樣長的間隔期下也是可行的。
計劃生育不可或缺,但有些過於學究的婚育顧問在意識到這點後,就認為完全節育才是唯一可行的方法。他們義正詞嚴地引經論證,但事實上卻是在一派胡言。一旦盲目輕信,必將給和諧的家庭生活帶來嚴重危害。事實上,完全節育是造成大多數家庭問題的禍根。建議兩個相愛的年輕人共同生活但卻長期節育,是愚蠢甚至荒謬的建議。他倆若是真這麼做了,那麼各種各樣破壞家庭和諧的隱患和危害健康的精神生理壓力就會接踵而至。節育不僅會加大丈夫有外遇的可能,而且會剝奪夫妻間折中妥協的最好時機,剝奪他們為兩人間重新注入溫存、感恩、愛慕的最佳時刻。而眾所周知,一次完美的同床經歷具有以上這些功能。經營好一份婚姻實屬不易,因此,很少有人能招架得住這些隱患所帶來的危害。一系列的規則問題都同時涉及夫妻雙方,需要兩人一定的相互理解。但是對於年輕夫婦來說,有時雖然各自的出發點都是好的,但結果往往適得其反。
熱戀中的年輕人常會發誓今後對彼此無所隱瞞。為了信守這一誓言,一些年輕夫婦會約定彼此有權利閱讀對方發出和接收的所有信件。即使這一做法的初衷是令人讚許的,但卻著實犯了禁忌。因為特定時間特定場合,履行這一條約很可能、甚至極有可能給對方帶來不便和窘迫。沒有人可以預見或完全排除這點,於是矛盾便紛至沓來。正如在其他場合一樣,此種情況也須一方尊重另一方的獨立和隱私。不管相愛有多深,彼此都是對方無法完全參透的個體,都具有做出私下判斷或是抉擇的權利,而對方也不能處處干涉。無論我們多麼渴望排除一切壁壘,與對方融為一體,我們仍是分離的個體。
「相互尊重意味著耳鬢廝磨的同時也應相敬如賓,縱然是執子之手也應適時任其翱翔。因為有時在細心呵護的假面具下是你爭強好勝的用心。」(阿米爾)
我們必須學會包容差異,不要僅僅因為彼此的不同而感到受了傷害。雙方越是坦誠地意識到這點,承認這些差異是根深蒂固的,對兩人而言越好。渴望完全理解對方並得到對方理解是人的通性,但我們需要意識到這樣的理想狀態是不存在的。因此,讓我們剋制住窺探對方的衝動,不要用「那把致命的匕首——追根究底的盤問——去刺探,去帶來無盡的悲傷」。我們需要做的是給予對方傾聽、關注、同情,而不是命令、期望,更何況在相互理解這點上後兩者是徒勞的。相互信任比起相互理解更為重要,當我們無法理解時,請做到信任。
提到私人空間,起居室問題也值得重視。若條件允許,妻子應當有她自己的房間,丈夫經允許才得進入。他至少應當騰出一個帶有睡床的梳妝室,這樣一旦他的妻子感到需要私人空間,便可將他拒之門外——當然這樣的情況越少越好。最佳的臥室安排是將兩張單人床並排放置,鋪上同一被褥連成一張。
在我看來,夫妻各居一室的做法充滿了隱患。設想一下以下這一經常發生的情景。丈夫晚歸(有時是不得已為之),妻子早已上床;丈夫不敢輕舉妄動,以免剛入睡就將其吵醒,於是他沒道「晚安」就上床睡覺了。這一事例令人不寒而慄,或者事態更為糟糕:兩人間已有口角發生(因為即使最美滿的婚姻也難免起爭執),而雙方在沒有任何讓步的行為或暗示下就兀自入睡。這一情形即使不使一方或雙方徹夜無眠,也是極其可怕的災難性預示。
但如果按照上文的建議去做,結果就可能大不相同。丈夫推門入室,發現梳妝室的房門未鎖,就意味著自己可以入內。並且,他可輕輕耳語幾聲,既不打擾妻子安睡,又產生極其長遠的功效。甚至,他可以把她的頭枕到肩上。最令人欣喜的是,他可能會獲得一些暗示——表層的冰原下流淌著一股強烈、真摯的暗流。這些看似近乎小事,但滴水穿石,「每一件小事都可能是婚姻生活的劃時代標誌」。
夫妻間的爭風吃醋
近些年來,人們已習慣對夫妻間爭風吃醋的言行嗤之以鼻。它折射出的情感無論何時何地都被斥為吝嗇的體現,理所當然應受譴責。然而我敢肯定這種教條不但錯誤而且有害。有一種病理學上的嫉妒通常源於負罪情結。負罪情結的起源是人們或多或少受到壓抑的越軌傾向,或是對於已有越軌行為多多少少受到壓抑的記憶。這裡的「越軌」行為可以是真實發生的,也可以僅僅是人的假想。而另一種極端的嫉妒僅僅體現了行為人對自身弱點的敏感,以及在獨立和自信方面的缺憾。此種情況通常發生在一方痛徹地意識到自己在某些重要方面之於對方的差距。特別是關係一個人在社交中受歡迎程度的那些方面,比如個人魅力,言行舉止的得體程度,社交中是否得體大方以及異性吸引力。
此類病態或是半病態的嫉妒會給雙方都帶來巨大壓力。撇開這兩者不談,些許的醋意在那些恩愛夫妻的生活中卻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它是家庭生活和婚姻忠誠的有效防腐劑。如果某人的伴侶從未有過半點爭風吃醋的言行——就像有些糊塗蟲裝腔作勢的那樣——那麼這人移情別戀或是另尋新歡又有何妨呢?妻子就丈夫的行為爭風吃醋無可非議。我在上文中提到過,大多數男人可以在深愛著自己妻子的同時被另一位女性深深吸引。同樣,丈夫就妻子的行為爭風吃醋也無可非議。因為妻子一方若有任何閃失,比起丈夫的失足,後果將會更嚴重,對家庭造成的影響會更惡劣。並且,女性更容易上當受騙,也更容易與異性產生超出友誼界限的感情,而設定這一界限卻是明智安全的做法。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女性更容易迫於壓力迎合對方或大或小的企圖。並且她越真實、越溫柔、越富有同情心,她就越容易向這類企圖妥協。在大多數引誘已婚或是未婚女性的案例中,與其說是兩性吸引,不如說是女性這種易妥協的弱點引發了這些悲劇。
出於愛對方而滋生的醋意不僅不可避免,而且無可非議。如果事出有因,而年輕夫婦卻裝作毫不介意或是向對方隱瞞自己的醋意,那他們就大錯特錯了。每個人若以正常健康的方式愛慕一個異性,並同時得到他或她的回饋,那麼一旦對方對自己有所冷落或是對第三者有好感,打翻醋罈子也是人之常情。以上兩種情況下,反倒是一方無動於衷才是心裡沒有對方的證明。
因此,嫉妒毫無疑問是愛情的見證人之一。眾所周知,你不為一個人吃醋,意味著你已不愛此人(不管有些荒謬的理論是如此強烈地否定這點)。任何試圖隱藏醋意的想法都荒誕不經。但我並不是說要人動輒大張旗鼓,而是說當每次對方的行為一有風吹草動,激起你內心的不安,那麼無論這一行為有多無足掛齒,你都應當明確告訴對方你因此感到不快,並且坦誠地把問題說清楚。這樣,你就防止了此種行為的再次發生,也防止了兩人的關係在不知不覺中惡化到不可挽救的地步。對方有可能是完全清白的,或是沒有意識到讓你受到了傷害。因此,如果你不把內心的糾結如實相告,而讓事態進一步惡化,那也只是自食其果。
如果真愛存在,那麼這樣的如實相告就足以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惡化,足以避免同樣的傷痛再一次發生。而如果兩人之間的感情無以達成這兩點,那你就可提出抗議,宣佈兩人分道揚鑣,婚姻就此告吹。我在上文提到,結婚時說好兩人可以隨意分手是件愚蠢的行為。這兩點看似矛盾,但稍加反思便可發現它們是一以貫之的。我堅持認為夫妻雙方明確社交的底線對婚姻幸福有極大的幫助。一旦超越這一底線,兩人的婚姻便可終結。並且,即使一方寬恕有外遇的一方,也是出於對一個有過失的懺悔者的格外施恩,而不是迫於情感、境遇或是社會上的流言蜚語無可奈何而為之。
人們向來對爭風吃醋的言行嗤之以鼻,因此許多讀者也許會不解我為何為它辯護。即使是阿米爾這樣分析問題入木三分的人,也不免對其加以指責。我在此援引一段話,指出他在思維上存在的謬誤,而這一謬誤也是人們日常失誤和困惑的根源。
嫉妒萬分糟糕,
它表面同愛相似,
卻與愛截然相反;
它不想錯過它愛的物件,
卻又想要獨自擁有獨立和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