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只有希特勒例外。你認為希特勒的所作所為並非神的意願。

嗯。

那怎麼可能?

希特勒違背了神的意願。

假如我是全能的,你怎麼會認為他能夠違揹我的意願?

是你准許他的。

如果我准許他,那麼我的意願就是他應該做那些事。

看起來好像是這樣……但你有什麼理由呢?對了,你的意願是讓他擁有自由的選擇。而他所做的事,是他本人的意願。

你很接近答案啦。非常接近。

你說的當然正確。我的意願確實是讓希特勒——以及你們全部人——擁有自由的選擇。但如果說你們沒有做出我想要你們做出的選擇,你們就會遭受無休無止的懲罰,那可不是我的意願。如果真的是那樣,我給你們的選擇哪有「自由」可言呢?假設你們知道,你們若不去做我想要的事情,就將會遭受難以言喻的折磨,那麼你們真的能夠自由地去做你們想做的事情嗎?那算什麼選擇呢?

這並非懲罰的問題。這只是自然法則。這只是一個結果的問題。

看來你受過良好的神學教育,那種教育促使你把我當成一個睚眥必報的神——同時卻又為我開脫。

但這些自然法則是誰制定的呢?如果我們一致認為我必須頒佈它們,那麼我為何要頒佈這些法則——然後又賜予你們違背它們的力量呢?

如果我不希望你們受到它們的影響,如果我的意願是讓我的美好生靈永不遭受磨難,我為什麼要創造出讓你們蒙難的可能性呢?

還有,我為什麼要不停地、日日夜夜地引誘你們去違揹我設定的法則呢?

引誘我們的不是你。是魔鬼。

你又來了,再次為我開脫。

唯有將我視為無能之輩,你們的神學才能夠自圓其說,難道你還不明白嗎?唯有使我的說法荒誕不經,你們的說法才能夠合情合理。

你真的心安理得地認為神創造出某種生靈,卻無法控制其行動嗎?

我可沒說你控制不了魔鬼。你能夠控制萬事萬物。你是神啊!只是你選擇不去控制而已。你放任魔鬼引誘我們,試圖虜獲我們的靈魂。

但為什麼呢?既然我並非不想要你們回到我身邊,我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因為你希望我們回到你身邊是主動選擇的,而不是被迫的。你創立天堂和地獄,就是為了讓我們有得選擇。這樣我們就可以有選擇可做,而非因為沒有別的路而只能沿著一條路走。

我明白你是如何得到這種想法的。那是我給你們的世界設定的運轉方式,所以你認為我的世界也必定是這種運轉方式。

在你們的實在裡,好無法脫離壞而存在。所以你認為在我的實在裡,情況也必定如此。

然而我告訴你吧:我所處的地方沒有「壞」。那裡也沒有惡。萬物在那裡歸一。那裡唯有一。唯有覺悟,以及對一的經驗。

我的實在是絕對的領域,其中的事物並不依賴於其他事物而存在,各自之間是完全獨立的。

我的領域就是那個唯有愛存在的地方。

難道我們在地球上所說、所思、所做的一切都沒有後果嗎?

當然有後果啦。你看看你周圍。

我說的是死後。

「死」是不存在的。生命沒有止境。生命是永存的。你們只是變換形式。

好吧,就用你的說法——我說的是在我們「變換形式」之後。

在你們變換形式之後,後果便已消失。存在的唯有認識。

後果本質上是相對的。它們在絕對領域中並無容身之地,因為它們取決於線性的「時間」和前後相繼的事件。而這些在絕對領域裡並不存在。

那個領域除了和平、歡樂和愛別無所有。

在那個領域裡,你將會終於得知這個好訊息:你的「惡」並不存在,你的本質和你向來認為的相同——你就是善和愛。你這種認為你可能是其他東西的觀念來自一個瘋狂的外在世界,導致你做出瘋狂的舉動。這個外在世界充滿了審判和指責。其他人曾經審判你,你又根據他們的審判來審判你自己。

現在你想要神來審判你,而我不會那麼做。

你無法理解神的行為居然與人類不同,於是你茫然失措。

你們的神學是你們想要重新找回你們自己的嘗試。

你說我們的神學是瘋狂的——但神學若是不提供獎勵和回報,那它怎麼行得通?

這要看你們對生活的目標是怎麼看的啦,也就是說,這取決於神學的基礎是什麼。

如果你認為生活是測試,是審判,是為了考驗你們是否「高尚」的時期,你們的神學便是合理的。

如果你認為生活是機會,是過程,在其中你們能發現——憶起——你們現在(以及從前)是高尚的,那麼你們的神學便是瘋狂的。

如果你認為神具有極強的本我意識,需要被關注、被敬仰、被欣賞和被愛慕,而且為了這些不惜殺人,你們的神學便是合乎邏輯的。

如果你認為神既沒有自我意識,也沒有需要,而是萬物的起源,智慧與愛的根基,你們的神學便是自相矛盾的。

如果你認為神睚眥必報,在愛中妒忌,在憤怒中狂暴,那麼你們的神學便是完美的。

如果你認為神祥和安樂,在愛中歡欣,在狂喜中熱烈,那麼你們的神學便是無用的。

我告訴你吧:生活的目標並非取悅神。生活的目標是認識和重新創造你的身份。

這麼做你們便能取悅神,也能為她增添光榮。

你為什麼總是說「她」呢?你是「她」嗎?

我既非「他」,亦非「她」。我偶爾使用女性人稱代詞,是為了讓你擺脫你的男權思維。

如果你認為神是一樣東西,那麼你就會認為神不是另外的東西。那將是大錯。

希特勒上天堂的原因有下面幾個:

地獄是虛無的,所以除了天堂,他沒有別的地方可去。

他的行為是你們所說的錯誤行為——尚未進化的生靈的行為——而神並不會用詛咒來懲罰犯錯者,只會提供機會讓犯錯者改正和進化。

希特勒所犯的錯誤並沒有給那些他導致死亡的人造成傷害。那些靈魂得以脫離世俗的束縛,就像蝴蝶破繭而出那樣。

在世的人們為那些死者而哀悼,只是因為他們不知道那些靈魂所進入的歡欣。沒有經驗過死亡的人會為任何人的死亡而哀悼。

你說他們的死亡不是時候,所以是「錯」的,言下之意就是宇宙間有些事情並不按照計劃發生。然而考慮到我的身份和本質,那是不可能的。

宇宙間發生的所有事情都是完美的。神已經很久很久沒有犯過錯誤。

如果你能明白所有事情——不僅是那些你贊同的事情,而且(也許尤其)是那些你反對的事情——都是絕對完美的,那麼你就到達了大師的境界。

這個道理我當然明白。我們在第一卷討論過。可是對於那些尚未看過第一卷的讀者來說,我覺得有必要在本書的開頭讓他們擁有基本的瞭解。所以我才提出這些問題,請你來回答。但現在,在我們繼續展開之前,我想再來談談某些人類創造出來的、非常複雜的神學理論。比如說,小時候,人們說我是罪人,所有人類都是罪人,我們對此無能為力;我們天生就是那樣,我們生而有罪。

這種理論挺有趣的嘛。人們是如何讓你信服的呢?

他們講述亞當與夏娃的故事。他們在第四、第五、第六級的教義答問中說,我們也許不曾犯罪,嬰兒當然不曾,但亞當和夏娃犯過,我們是他們的後代,因而傳承了他們的罪,以及他們有罪的本性。

你知道的,亞當和夏娃吃了禁果——代表著有關善與惡的知識,因而神審判他們,命令他們的子孫後代自出生時便與神分離。在出生時,我們所有人的靈魂都帶著這種「原罪」。每個人都分擔那種罪過。所以神讓我們擁有自由選擇的權利,我想這是為了看我們到底是效仿亞當和夏娃,違背神的旨意,還是能夠戰勝我們遺傳得來的做「錯」事的天性,不顧塵世的誘惑,去做那些對的事。

如果你們做「錯」事呢?

那麼你會把我們打入地獄。

真的嗎?

是啊。除非我們懺悔。

我明白啦。

如果我們感到負疚,進行上等痛悔,你將會把我們救離地獄,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就不用受苦。我們仍然需要去煉獄待上一段時間,清洗我們的罪。

你們會在「煉獄」待多久呢?

那要看啦。我們必須燒掉我們的罪。我告訴你吧,那可不好受。我們的罪越多,將它們燒光的時間就越長——我們待得就越久。這就是我聽到的。

我知道。

但至少我們不用前往地獄,那是永恆的懲罰。另外,如果死亡時帶著重罪,我們就會直接落進地獄。

重罪是什麼呢?

它和輕罪相反。如果死亡時我們的靈魂帶著輕罪,我們只會去到煉獄。重罪則讓我們直接前往地獄。

你能向我舉例說明你聽到的這些不同種類的罪嗎?

沒問題。重罪是很嚴重的。像刑事罪啦、神學定義的宗教罪啦。比如說謀殺、強姦和盜竊。輕罪則是細微的。神學定義的過失。禮拜天沒去教堂就是輕罪。從前,在星期五吃肉也是輕罪。

且慢。如果你們在星期五吃肉,這位神就要將你們打進煉獄?

是的,但現在不會。從上世紀六十年代初期之後就不會。但在六十年代初期之前,如果我們在星期五吃肉,那就糟糕啦。

真的嗎?

千真萬確。

好吧,這種「罪」為什麼到了六十年代初期之後就不再是罪呢?

因為教宗說它不再是罪。

我明白啦。你們這位神竟然強迫你們崇拜他、禮拜天上教堂?你們若不照做,就要承受懲罰的痛苦?

是的,不去參加彌撒是一種罪。如果沒有告解,如果你死亡時靈魂帶著那種罪,你將會去往煉獄。

可是——孩子又怎麼說呢?不知道神喜愛的所有這些「規則」的無辜小孩又怎麼說呢?

嗯,如果孩子未經洗禮便死亡,那麼這個孩子將會去往利姆泊。

去往哪裡?

利姆泊。它不是一個懲罰的地方,但也不是天堂。怎麼說好呢?……嗯,在利姆泊,你沒法與神同在,但至少你不用「去見魔鬼」。

但那美麗而無辜的孩子怎麼可能不與神同在呢?那孩子可沒做過錯事……

是的,可是那孩子未經洗禮。再純真無瑕的嬰兒,也必須洗禮之後才能進入天堂,對任何人來說均是如此。否則神不會接納他們。所以你的孩子出生之後,應該儘快讓他接受洗禮。

這些是誰告訴你的?

神。通過他的教會。

哪個教會?

當然是神聖的羅馬天主教啊。那才是神的教會。實際上,如果你是天主教徒,那麼你走進別的教堂也是一種罪。

你剛才說過不去教堂是一種罪!

是的。但去錯誤的教堂也是一種罪。

「錯誤」的教堂是什麼呢?

所有不屬於羅馬天主教的教堂。你不能在錯誤的教堂得到洗禮,不能在錯誤的教堂結婚——甚至不能走進錯誤的教堂。我知道這個道理,是因為年輕時,我曾經想要陪同我的父母去參加某位朋友的婚禮——實際上,我被邀請在婚禮上充當伴郎,但修女們說我不該接受邀請,因為婚禮的舉辦地是個錯誤的教堂。

你聽她們的話了嗎?

那些修女?沒有。我認為神——也就是你——會願意出現在別的教堂,正如你願意出現在我的教堂那樣,所以我去了。我穿著燕尾服站在那座猶太教堂裡,當時我的感覺很好。

那不錯。嗯,現在讓我們來做點小結,這種神學裡面有天堂,有地獄,有煉獄,有利姆泊,有重罪,有輕罪——還有別的嗎?

有啊,還有堅信禮、領聖體禮和懺悔聖事。還有驅魔聖事和終傳聖事。還有……

等等……

還有主保聖人和聖日……

每天都是神聖的。每分鐘都是神聖的。此刻便是神聖的時刻。

好吧,話是這麼說,但有些日子才是真正神聖的,比如說聖日;在這些日子裡,我們也必須去教堂。

我們又遇到「必須」了。如果你不去會怎樣呢?

那是一種罪。

也就是你會因此而下地獄咯。

嗯,如果你在死亡時你的靈魂帶著那種罪,你就會落進煉獄。所以去教堂告解是有好處的。真的。你應該儘可能頻繁地去告解。有些人每週去。有些人每天去。那樣他們就能將靈魂拂拭乾淨——讓它保持乾淨,以免他們突然死亡……

哇——聽起來你們的生活充滿了無盡的害怕嘛。

是的,你知道嗎,這就是宗教的意圖——將對神的怕灌輸給我們。然後我們就能做對的事和抵制誘惑。

哇哦。但要是你在告解後犯了「罪」,來不及再去告解便慘遭橫禍,並因而死亡,那會怎樣呢?

沒問題的。不用恐慌。你只要進行上等痛悔就可以啦。「神啊,我為冒犯你而由衷地感到悔恨……」

好啦,好啦,夠了。

且慢。這只是世界上眾多宗教中的一種。你還想聽聽其他宗教的神學嗎?

不想,我有數了。

那好吧,我希望人們不會認為我只是在嘲弄他們的信仰。

你確實沒有嘲弄任何人,只是實話實說而已。那就像你們美國的總統哈里·杜魯門曾經說過的話。人們說:「哈里,送他們下地獄吧!」哈里回答說:「不用我送啊。我只要實話實說,那聽起來就像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