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劉邦不是傳說

「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孟子》

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

西元前256年,本書的主人公劉邦在沛縣豐邑中陽裡村誕生了。

當時的沛縣是一個毫不起眼的縣城,而中陽裡村更是一個被世人忽略的地方。劉邦的父親劉執嘉是個地地道道的農民,母親王含始是個不折不扣的村婦,家住草房,上無寸瓦。因此,劉邦的出生按理說應該是「靜悄悄的」才對。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劉邦的出生卻在當地產生了轟動效應,為什麼呢?

第一,劉邦他孃的懷孕很不靠譜。

據史書記載,劉邦落入孃胎與其母回了一趟孃家有關。當時交通工具非常落後,出門基本靠走,交流基本靠吼。劉母一介女流,在路上一折騰,自然累得夠嗆。於是,她坐在大澤邊上的一棵大柳樹下休息。也許是累極了,微風吹來,她不知不覺地進入了夢鄉。

然後,故事進入了高潮階段:「是時雷電晦冥,太公往視,則見蛟龍於其上。」(《史記·高祖本紀》)

眼看突然下起了大雨,擔心妻子的劉執嘉馬上去尋妻。當他走到大澤邊時,遠遠地看見了驚人的一幕:在風雨交加、電閃雷鳴之中,一條巨大的赤色蛟龍伏在妻子身上……

於是,「已而有身,遂產高祖」。也就是說,劉執嘉被這條不見首尾的神龍戴了「綠帽子」,並留下了永遠的傷痛——王含始懷孕了,產下的正是劉邦。

史書的記載自然不可靠,但卻為劉邦的出生披上了神秘的外衣。

第二,劉邦的相貌很不一般。

翻看中國的史書時,總會看到一個有趣的現象,即有點名氣的人,不管是聖賢還是大惡,出生和長相都離奇得不靠譜,如商湯是玄鳥的後代、劉邦有七十二顆大痣、朱元璋腳踩七星等。

《史記·高祖本紀》中說:「高祖為人,隆準而龍顏,美鬚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意思就是高祖劉邦這個人,高鼻子,一副龍的容貌,一臉漂亮的鬍鬚,左大腿上長有七十二顆黑痣。

從相上來看,大腿或腳底痣多是大富大貴的標誌。據說,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小時候,曾到舅父家做小童。他的舅父當時任元朝的千總。有一天,朱元璋替舅父洗腳,看見他腳底有一顆黑痣,於是好奇地問:「腳底有痣,有什麼作用?」舅父驕傲地說:「腳踏一星,能管千馬萬軍!」他是千總,這句話確實不假。朱元璋一聽,脫口而出:「那我腳底有七顆痣,腳踏七星,能管天下太平了。」日後,朱元璋果然成了開國皇帝。

但是,老實巴交的劉執嘉顯然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當他看著劉邦腿上密密麻麻、一溜兒排開的小黑痣時,瞬間有種失落感。他已經有了兩個兒子,本想來個尾上結大瓜——生個女兒,調節一下家裡的陰陽比例,沒承想卻被蛟龍戴了「綠帽子」,還生了個「醜八怪」。

好在劉執嘉的失落心理隨著劉邦的長大逐漸改變了。他發現,劉邦大腿上的黑痣不多不少,正好七十二顆。

古人對七十二這個數字情有獨鍾。古代奉行陰陽論,陰在陽之內,不在陽之對。陰陽是我國古代傳統哲學和文化思想的基點,籠罩著大千宇宙、細末塵埃。按照陰陽論的推斷,「七十二」這個數字相對應的是一個「赤」字,而劉邦母親又是因赤色蛟龍而懷孕,所以,原本身為平民後代的劉邦一躍成為「赤帝」的化身。這也使他成了眾人關注的焦點。

第三,劉邦的出生不孤單。

在中陽裡村,還有一個人與劉邦同一天降生,他就是盧綰。

站在「事後諸葛亮」的角度來看,盧綰很幸運,不但與劉邦同年同月同日生,而且還同地生,這就註定了他極為不平凡的一生。

然而,站在當時「拼爹」的角度來說,情況卻截然相反。盧綰的父親是當地有名的大地主,屬於有頭有臉的大人物,是典型的「富爸爸」;而劉邦的父親卻來自貧苦大眾,屬於一無所有的「小人物」,是典型的「窮爸爸」。

正是因為「階級地位和身份」不同,盧、劉兩家以前是不來往的。但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同一天兩家都生了兒子後,盧老爺竟不顧自己「高貴」的身份和地位,提著雞蛋等禮品主動去了劉家。兩家從此成為「莫逆之交」,這讓許多人大跌眼鏡。

蛟龍纏身而孕,腿上長有七十二顆黑痣,和地主家的兒子同日降生。三管齊下,劉邦的出生讓小小的中陽裡沸騰了起來。

求學三部曲

唐代的章碣詩中有云:「劉項原來不讀書」,對劉邦、項羽的學識進行了否定。其實,他們並非是大字不識的文盲,相反,還都是知識分子,只是兩人在戰場上的功績把其學識的光芒遮掩住了。

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劉邦求學的三段經歷。

第一段:正兒八經的私塾生涯——學生時代。

劉邦的父親沒什麼文化,所以,他給幾個兒子取的名字都通俗易懂:大兒子叫劉伯,二兒子叫劉仲,三兒子,也就是劉邦叫劉季,四兒子叫劉交。

伯是老大的意思,仲是老二的意思,季是最小的意思。這和朱元璋的父親給他的兒子們取名一樣,朱重一、朱重二、朱重三,直到朱重八、朱重九這樣排下去。這種方式很簡單,不管最後生了多少個,只要依葫蘆畫瓢取名就是,一點兒也不費腦筋。

劉邦七八歲以前過得很瀟灑、很快樂,而他爹劉執嘉卻很傷神、很頭疼,原因是劉邦太調皮了,每天都變著花樣地出亂子。劉執嘉四處賠禮道歉只是丟面子,遇到要賠錢的情況,那就是要他的命了。

為了讓兒子改邪歸正,劉執嘉只好把他送到私塾去讀書。

劉邦當然不願意了,好在同年同月同日生的盧綰也在,才使他勉強接受了父親的安排。接下來,便是教書先生飽受「苦難」的日子了。

「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教書先生念。

「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學生們跟著念。

「學而時玩之,不亦樂乎!」劉邦念。

教書先生怒目而視,幾乎氣暈。

「老師,劉邦偷了我的課本和書包!」學生甲申訴道。

「老師,劉邦在我的書桌上撒尿!」學生乙控訴道。

「老師,劉邦把蟲子塞到了我的頭髮上!」學生丙哭訴道。

「老師……」學生丁在追訴的路上。

教書先生怒髮衝冠,徹底發飆了。他舉起手中的戒尺,對著劉邦一頓暴打。

然而,打也打了,罵也罵了,劉邦依然我行我素,嘴裡還唱著:「他說風雨中這點痛算什麼,擦乾淚,不要問,為什麼……」

教書先生氣得癱倒在地,捶胸頓足地給劉邦定了性——「孺子不可教也!」

第二段:痛並快樂著的社會大學生涯——遊俠時代。

當時還沒有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因此,原本不好學的劉邦並沒有坐在那間古色古香的書堂裡熬日子,而是很快就被解放了。

離開了私塾,劉邦踏入了社會大學,開啟了自己無拘無束的新時代——遊俠時代。

讀書時,劉邦沒學到什麼安身立命的本事,唯一的收穫就是友情——他和盧綰的感情日益深厚,已經到了形影不離的地步。在沛縣,無論是大街小巷,還是山村田野,凡是有劉邦在的地方,盧綰就一定在。也正是因為這樣,在這所無拘無束、海闊天空的社會大學裡,劉邦帶著鐵哥們兒盧綰我行我素,放蕩不羈。

少年的腦子裡總是充滿了幻想與憧憬。此時的劉邦相貌堂堂,身材魁梧,方臉寬額,頗具黑社會大哥的潛質。因此,一些小混混也甘願當他的小弟。很快,劉邦就在沛縣一帶闖出了名堂,成了響噹噹的腕兒。

按理說,在黑道上混的人,日子應該過得很瀟灑。然而,劉邦的日子卻並不好過,他甚至連溫飽問題都不能解決。為何劉邦會混成這樣呢?原因有二。

一是蹭飯傷了自尊。

幹黑社會,當時的劉邦畢竟還嫩了點兒,還不夠黑,不夠狠,不夠火候。因此,很多時候,他都只能帶著自己的小弟到大哥劉伯家去蹭飯。

當時劉伯家裡也不富裕,劉邦總帶著一幫人來打牙祭,他也吃不消。但礙於兄弟情深,他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劉伯可以忍,劉嫂可忍不了了。除了「橫眉冷對」以外,她還想出了一個「大招」。每當劉邦帶人來蹭飯時,她都用勺子、筷子使勁敲碗,造出氣勢洶洶的響動聲,用行動直截了當地告訴劉邦:孩子他三叔,對不起,飯菜已經吃完了,你哪兒涼快哪兒待著去吧。

然而,劉邦也不是吃素的,不能被人隨便糊弄。他本著耳聽為虛,眼見為實的原則,親自跑到廚房去看個究竟。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他發現鍋裡還有很多沒吃完的飯菜。

人都是有自尊的,當時的劉邦只能強忍著屈辱,從此再也不登大哥家的門。

雖然這只是一件小事,但劉邦卻一直銘記於心。若干年後,當他完成了傳奇般的奮鬥歷程,終於登上皇位,大封特封功臣良將、親朋好友時,唯獨漏下了自己大哥的兒子。最後,還是劉老爹拉下面子,親自去跟劉邦求情,他才給自己這個親侄子封了個侯,但封號卻極具諷刺意味——羹頡侯。

羹是飯的意思,頡是刮的意思,「羹頡侯」說白了就是刮鍋底的侯。

這樣的封號對人而言,是一種帶有汙衊性的嘲諷。不過,當年身為堂堂七尺男兒的劉邦受到的傷害也不可謂不深。他這樣做,只不過是以傷害之深還施傷害之深罷了。

二是永遠賒欠的酒飯錢。

撕碎了大哥家的長期飯票,劉邦馬上又找到了新的「港灣」——村裡王媼和武負的兩個酒館。從此,劉邦經常帶著小弟到這裡蹭吃蹭喝,打下了厚厚一沓白條。

面對一直賒欠的酒飯錢,王媼和武負的表現和劉嫂的截然相反。她們兩家非但沒有把劉邦拒之門外,還總是笑臉相迎,而且到了年終算總賬的時候,兩位女老闆不但不要劉邦一分錢,還當著他的面把白條全部撕毀,把劉邦從「負翁」的困境裡解放出來。她們為什麼會這樣做呢?

首先,劉邦是「財神爺」,無論他到哪家店裡吃飯,那家店裡的生意都會越來越火。因為劉邦有強大的人脈資源,而且粉絲眾多,所以他到哪裡,哪裡的客源就必定增多。為了生意的需要,王媼和武負自然爭先恐後地把劉邦這個財神爺往自家店裡請了。

其次,劉邦身帶「龍氣」。據兩位女老闆口述,喜歡喝酒的劉邦經常會在酒店的廂房裡酣睡。每當這個時候,她們總能看見一條若隱若現的巨龍在他頭頂盤旋,賊吧不離去。龍豈是池中物?這樣特別的人物,她們能不敬讓三分嗎?

第三段:不遠千里的追星生涯——求學時代。

也許是長達數年的遊俠生涯過得並不如意,也許是一直叛逆的內心不安於現狀,而立之年的劉邦終於大徹大悟,高調宣佈金盆洗手,揮別了他的小夥伴,帶著一顆紅心,跋過千層山,涉過萬道水,來到了魏國一個叫外黃縣的地方,開始了令人咂舌的追星之旅。

以前是別人追他,現在是他追別人,由此可見劉邦對自己的現狀還是不滿意。而他追的人也非同一般,是當時名震天下的大人物,被譽為戰國四君子之一的信陵君魏無忌。而劉邦之所以把他當成偶像,原因有三。

其一,信陵君是魏國國君的親弟弟,地位顯赫,是個不折不扣的「高富帥」。

其二,信陵君人品好,是如假包換的「愛才士」。他求賢若渴,不管身份如何,地位如何,不論是守城門的老夫,還是殺豬的販子,只要是賢士,他都會放下身份,親自去向對方請教,甚至還會邀請對方到自己家裡來,好酒好飯地招待,只為和人家交朋友。

其三,信陵君計謀足,是力挽狂瀾的「謀略家」。秦趙兩國在長平之戰時,趙國四十萬大軍一夜之間灰飛煙滅,首都也被攻破。因為信陵君的姐姐是趙國國相平原君的妻子,所以平原君自然請魏國出手相助。

當時魏國大王被秦國強大的氣勢震住了,不敢發兵相助。信陵君在勸說無果後,先是準備親率手下三千門客前去救援,後又設計說服魏王寵妾如姬夫人為他盜來兵符,從而指揮魏國邊防八萬精兵前去救援,並在邯鄲大敗秦軍,從而徹底粉碎了秦昭襄王的大一統夢。

總而言之,信陵君在劉邦眼裡就是一個值得自己去追的偶像。然而,理想是豐滿的,現實是骨感的。很快,劉邦滾燙的心就被潑了一盆冷水,當他不遠千里來到魏國時,信陵君已然英年早逝了。原本想求教於他的劉邦,此刻只能緬懷他了。

信陵君雖然死了,但他手下的門客還在。其中較為知名的一位,是正在魏國當公務員的張耳。

人間再無信陵君,人間還有張耳君。劉邦只好退而求其次來找張耳,當張耳的弟子。

在跟隨張耳求學的兩年多時光中,劉邦不斷吸取知識,積累經驗。在張耳的言傳身教下,劉邦對信陵君的為人處世有了更深的瞭解。同時,他的眼界也變得開闊起來,各方面的修養都發生了本質的改變。

貴人相助

三年後,天下已不是亂成一鍋粥的戰國時代了,而成了秦始皇一個人的天下。

秦始皇新皇上任三把火,首開思想革命,開始搜殺全國的「外士」。張耳因為名氣太大,被秦始皇欽點了人頭。為了保命,他開始了並不光彩的逃亡生涯。

在自身難保的情況下,張耳本著愛護弟子的原則,把劉邦打回了原籍——讓他從哪裡來就回到哪裡去。

就這樣,劉邦又回到了闊別已久的沛縣。沛縣還是那個小沛縣,街道還是那些舊街道,房屋還是那些破房屋,親朋還是那些土親朋……唯有他的心境已然不是那個心境了。

此時的劉邦不再滿足於逍遙快活地混日子。他的胸膛裡懷著一顆火熱的心,心中藏著鴻鵠之志。劉邦的大志如深埋在地下的種子,正破土而出,拔節而長。

但還是那句話,理想是豐滿的,現實是骨感的。劉邦眼前的殘酷現實濤聲依舊——如何生存?如何餬口?因此,再就業成了他面臨的第一個尷尬難題。

為此,他做了兩件改頭換面的事。

第一件事:改名字。

劉邦的父親因為沒文化,在給兒子取名時,為了圖方便,分別取名為伯、仲、季、交。對劉邦來說,「季」字太文氣,像個姑娘的名字,與自己的形象不符。於是,他索性把名字從「劉季」改成了「劉邦」。

「邦」是他對自己遊俠生涯的總結,寓意要講哥們兒義氣,才能獨霸一方。同時,改名也代表著劉邦此刻已經下定決心,要洗心革面了。

第二件事:結賢人。

如果說以前的劉邦只滿足於召集幾個小混混,和「小人物」一起混,那麼,此時的他,眼光已經變高了,開始結交起了「大人物」。而這些「大人物」中,最重量級的就是蕭何。

蕭何是豐邑人,出生於地主之家,自幼飽讀詩書,現在在沛縣衙門做司法科科長。他為人正直,辦事公正,深受沛縣人的稱讚。

「蕭何啊,你才華非凡,我願意向上舉薦你。」縣令是一個心胸開闊的人,他不願意蕭何被埋沒。然而,令他感到意外的是,蕭何居然想都沒想,就直接拒絕了自己的好意。

「首先,這裡是我的故鄉,我熱愛這裡的一切。我想一直在此為父老鄉親服務,儘自己的微薄之力。其次,我給衙門跑跑腿還行,不適合做大官,那些官場上的事我可應付不過來。若再生出一些是非,追其源頭,可能還會連累到您的頭上。」蕭何鄭重其事地陳述了自己的理由。

縣令見蕭何如此「淡泊名利」,自然對其更加器重。可他哪裡知道,以蕭何的慧眼,他早就看出秦王朝有迅速衰敗的跡象,倘若在朝廷為官,只怕將來城門失火,殃及池魚。更重要的是,此時的他認識了一個人,一個很特別的人,一個腿上長著七十二顆黑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