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6

我不是教你詐 劉墉 第2頁,共2頁

在國內,因為沒有給小費的習慣,所以給小費或任何好處,最好先講明。有處罰和原則,也應該事先說好。前者是"好話說在先",後者是"醜話說在先"。

人性是很妙的,基本上,對於負面的事我們會假設:"即使我做得不夠好,對方也可能看不見;就算看見了,也可能放一馬。"

對於正面的事,我們也會假設:"即使我做得好,對方也可能看不見;就算看見了,也八成不會給額外的獎賞,而認為這是當然。"

在這個基礎上,一般人做事,是不會太好,也不會太壞的。如果你希望非常好,或不至於"有一點點壞",最好的方法,就是事先"擺明了"。

舉兩個最普通的例子來說。

如果你帶了不少怕摔、又笨重的行李到旅館。明明小費是要最後給的,但是你可以在到旅館,才下車的時間,就對執行李的人說:

"麻煩你小心一點運,等下我會好好謝你。"

我曾經參加個旅行團,團裡有對老夫婦,每次住旅館,都被分配到"窗外景觀最好"的房間。當十幾天的旅行結束時,我開玩笑地問:"你們一定是事先就告訴領隊,會給他很多小費吧?所以運氣總能那麼好。"

豈知老先生一笑:

"我們沒說,否則是期約行賄。但是,我們讓他感覺到了!"

"感覺到?"

"對!"老先生神秘他說:

"教你一招,你可以在旅行才開始,就當著領隊和導遊的面,給餐館服務生或司機小費。那些人明明是不必給小費的,你卻給,而且給得大方,看在心裡,就受用了!"

可不是嗎?當一個人預期,甚至確定你會給予額外的獎勵時,當然會努力地表現。這對老夫婦的暗示法,誠然是極高的藝術。

說到這兒,我也要舉個相反的例子,就是當對方根本不預期你的獎賞,甚至報酬時,所產生的問題。

最常見的例子是,我們往往發現,請親戚幫忙做的事,不但不見得最好,還可能最差。同樣的,我們幫親戚做事,也常並不把事情擺在最優先。

第一,是親戚,就算做壞了,也還是親戚。

第二,是親戚,不好拿報酬,就算給,也不好意思收。

問題是,人性基本上是相互的,當你有了以上的兩點假設,怎麼可能產生最好的效果?能及時交件,表現平平,已經不錯了。

於是,我們經常會看見這樣的事:

某人請親戚幫忙做事,拖拖拉拉、馬馬虎虎完成之後。某人很客氣地照樣付錢,親戚先推,某人硬給,說"哪兒能白做?一定要收。"

最後,親戚收下了,某人則在背後大罵:

"什麼親戚嘛!又貴又差。"

他豈知,說不定那親戚也正後悔呢:

"早知道會硬給我錢,而且一文不少,當初應該好好幫他做!"

這種情況,中國人的社會最常發生。我們要好好檢討:原則、酬勞、賞罰,是不是應該跟人情分開來?所謂"情歸情、理歸理",好話醜話都說在前面。

這不再是個能猜來猜去的社會,而是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的社會。該講明的事,如果都能早早講明,事情會完滿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