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你是否去過那個工作間?」
「等一等,」梅森道,「反對這個問題,因為它在法律上無效、無關、無意義,而且是誘導性的、暗示性的,它是起訴方提問的一種企圖,顯然這個問題的目的是使證人陷於這樣一種處境;在高階法院審理本案時她將被迫作反對自己的證人;證人的憲法權利正在被用一種不是本案預審合法部份的技術所繞過。」
「法庭傾向於支援反對意見。」奧爾沃德法官說。
「請法庭原諒,」漢米爾頓-伯格怒氣衝衝地說,「這個證人已被告知她的憲法權利。我現在問她是否在一個特定的日期特定的時間去過一個特定的房間,我有權要求回答這個問題。證人尚未被控犯了任何罪行。」
「你是否說不打算在這次預審後立即控告她犯罪?」奧爾沃德法官問道。
「我不會向法庭或被告律師做任何關於起訴方意圖的宣告。此刻我只是傳訊證人,我相信這個證人瞭解本案的某些事實。我要求把她的證詞作為本案記錄的一部分。我沒有超越許可權,我沒有濫用法庭程式,我堅持讓證人回答問題。」
「我願意回答這個問題,」格拉米斯喊道,「我不曾靠近那個房間。」
漢米爾頓-伯格的面孔扭曲成一付勝利的笑容。「讓我們不要互相誤解,巴洛小姐,」他討好地說,「這張圖,物證b,是本城沃克斯曼道6231號房屋的一層在本月13號時的平面圖,我在問題中指出了圖上的工作間……為了對它不產生任何誤解,我現在要求你把你的名字寫在上面有所問的那個房間,就是你說在13號早上8點到8點半之間你不曾去過的那個房間的圖上。」
「請法庭原諒,」梅森道,「我反對,因為這是陷證人於罪並剝奪她憲法權利的企圖。」
格拉米斯並不等法庭裁決就走到釘在法庭內黑板上的圖前。
「等一等,巴洛小姐」,奧爾沃德法官說,「你聽懂了這個問題嗎?」
「當然聽懂了。」
「你願意把你的名字寫在這張圖上嗎?」
「我願意。」
「你是否意識到你這樣做就是以本案證人的身份經過宣誓給出一份證詞,而在本案送交高階法院審理時你很可能會成為本案的共同被告?」
「我不在乎在哪裡審判,」格拉米斯說,「在13號早晨的任何時間我都不曾靠近那個房間。我一直睡到10點鐘才出了房間在走廊與穆里爾-吉爾曼說話,至少在9點半以前我沒有去過別的地方。後來我穿好衣服,吃了早飯就離開了家,我不曾去過工作間附近的地方。」
「好吧,」奧爾沃德法官說,「法庭很滿意你已被告知你的憲法權利。法庭並不特別喜歡運用這種方法,但我仍很高興沒有反對它的法律。然而,我還要對證人說明,即使她不使用拒絕自陷罪責的憲法權利,法庭仍傾向於支援反對意見,雖然這不是證人的態度。如果你願意,請過去簽上你的名字。」
格拉米斯在圖上寫上名字,她的手很穩定。
伯格幸災樂禍地說:「你已經在圖上寫了名字,圖上已經標明‘被告的工作間’,按比例畫成一個矩形,外面有一個較大的長方框,寫著‘車庫、暗室、工作間’。對不對?」
「對。」
「你不難在這張圖上為自己定位和為這些房間定位,是吧?」
「沒有困難。」
「當你說你不曾進入那個房間時,你是指沃克斯曼道6231號樓房後面平房南部被告的那個木工間,那座平房包括南面的木工間、相鄰的你母親南希的暗室和北面可容3輛車的車庫。對不對?」
「對。」
「請提問。」伯格得意洋洋地對梅森說。
「沒有問題。」梅森道。
「傳你的下一個證人。」奧爾沃德法官宣佈。
「傳拉梅-c-科克太太。」伯格道。
證人室的門開啟,一位40多歲非常豐滿、滿面笑容的婦女走進來。她邊走邊讓臀部和肩部盡情地扭動。她舉起右手宣誓後,走上證人席。
「科克太太,你住在哪裡?」伯格問。
「沃克斯曼道6227號。」
「你家在被告卡特-吉爾曼家的哪一面?」
「在他家的正南。」
「在你家和吉爾曼家之間有別的房子嗎?」
「沒有,先生。」
「有車道嗎?」
「沒有,先生。在兩棟房子中間有一道籬笆。吉爾曼家的車道在北面,我家的車道在南面。」
「請問你是否記得本月13日8點到8點半之間發生的事?」
「我記得。」
「那時你在做什麼?」
「我在我家的早餐角里坐著。」
「早餐角在哪裡?」
「在我那棟樓的西北角。」
「從你家的視窗向北看,可以看見什麼?」
「可以看見我家庭院的一部分,吉爾曼家後院的一部分,吉爾曼家房子後面的一部分;就是吉爾曼家樓房背後迴廊的門,還可以看見吉爾曼家車庫、工作間和暗室的那棟平房。」
「你對那棟房子熟悉嗎?」
「我幾乎每天都看見它。」
「你和格拉米斯-巴洛熟悉嗎?」
「熟悉。」
「你認識她多久了?」
「自從我住到沃克斯曼道以後就認識。」
「那有多長時間?」
「大約兩年。」
「你和格拉米斯-巴洛說過話嗎?」
「許多次。」
「在本月13日早晨8點至8點半之間你看見過格拉米斯-巴洛嗎?」
「我反對,請法庭原諒,」梅森道,「理由是這個問題是誘導性和暗示性的,而且法律上無效、無關和無意義,它還是起訴人懷疑自己的證人格拉米斯-巴洛的表現。」
「我們並未想懷疑任何人,」伯格道,「我們只想為本案確認一些事實。」
「我倒想問格拉米斯-巴洛在本案中出現與被告卡特-吉爾曼有罪或無罪有什麼可能的聯絡?」梅森道。
「我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伯格厲聲說,「維拉-馬特爾接受了一樁交易,這樁交易直接影響到格拉米斯-巴洛。我們不知道這樁交易的確切性質,但是我們可以證明,至少根據推理可以認為,格拉米斯-巴洛在13號早晨與維拉-馬特爾會了面,被告當時坐在他家的餐廳裡,目睹了這次會面,急忙找個藉口去了工作間,想和維拉-馬特爾談判;當被告到了工作間而格拉米斯也在那裡時,被告扼殺了維拉-馬特爾,把她的屍體裝入汽車行李箱,匆忙地離開家,扔下那份早飯不管。被告找到維拉-馬特爾的汽車後,在格拉米斯這個同謀的幫助下,將馬特爾的汽車開到處理屍體的地方。被告企圖製造馬特爾因車禍而死的假象。」
「那麼你認為卡特-吉爾曼和格拉米斯-巴洛二人都應對維拉-馬特爾的死亡負責了?格拉米斯-巴洛至少是他的幫兇了?」
「這對我的看法是一種正確的陳述。」伯格厲聲說。
「閣下,」梅森說,「這種訊問的不道德性質已經很明顯了。起訴方正在力圖利用本法庭作為他們陷人入罪的工具;預審一旦結束,他就會立即指控這個人為本案的共同被告。我們堅持這是法律上無效的、無關的和無意義的,不論格拉米斯-巴洛當時是否在那棟房子內,除非地方檢察官能首先證明維拉-馬特爾當時在那裡,被告當時在那裡,謀殺發生在當時當地。」
「我們打算憑藉推理證明。」伯格道。
「在提出正當理由以前,對於格拉米斯-巴洛行動的問題是法律上無效、元關和無意義的,」梅森道,「至少對現在的問題是這樣。它只能解釋為企圖懷疑格拉米斯-巴洛的誠實,而格拉米斯是起訴方自己的證人。他們不能懷疑自己的證人。他們受到她的證詞的約束。這是傳訊一個潛在被告出庭並在她未和律師商議前就強迫她回答問題使起訴方不得不付出的罰金。」
奧爾沃德法官道:「我傾向於同意被告方,伯格先生。在這個時間,在任何程度上,格拉米斯-巴洛的行動似乎都不可能對被告的有罪或無罪產生影響,除非你首先證明維拉-馬特爾當時在那間屋裡。」
伯格臉紅了。「我感到法庭是在懲罰我,因為我與閣下在傳訊格拉米斯-巴洛這名證人的手段方面意見分歧。」
「你可以用你喜歡的任何方式去感覺,」奧爾沃德法官說,「我盡力保護司法審判的基本利益。不久前我曾告訴過你,你顯然在預審期間就製造了一個對被告的有初步證據的案件。你堅持繼續下去是為現在暴露的企圖做準備,你的企圖是使一個共同被告陷入這樣的處境——也在被告知她將成為本案共同被告之前宣誓做出陳述。」
伯格道:「好吧,我被迫接受法庭的裁決,但在我這樣做之前,我還要奠定更廣泛的基礎。科克太太,當時你是一個人在早餐角的嗎?」
「不是,先生。我女兒馬德林和我在一起。」
「馬德林多大年紀?」
「19歲。」
「和格拉米斯差不多?」
「小一歲。」
「據你看你女兒馬德林和格拉米斯-巴洛是否友好?」
「她們作為鄰居是很友好。她們的約會不同,她們活動的社會圈子不同,但她們是和睦的鄰居。」
「據你看她們的友愛關係有多久了?」
「約兩年吧。」
「當時馬德林和你都在早餐角?」
「是。」
「你們是怎樣做的?」
「我們坐在桌旁看著窗外。」
「你們兩個人都坐在同一邊嗎?」
「是的。其實那不是一張桌子,倒象個櫃檯,是酒吧兼桌子,可以叫餐吧,可以在上面吃飯。它面朝北放著,朝著後院。」
「你女兒和你臉朝著同一方向嗎?」
「是的,先生。她坐在我旁邊。」
「你是否對你女兒提起過你當時看到了什麼異常的事情?」
奧爾沃德法官看了梅森一眼:「被告方有反對意見嗎?」
「不反對。」梅森道。
奧爾沃德法官道:「我感到起訴方有權為他的證詞打基礎,但這未免離題太遠了。被告不受證人和她女兒之間任何談話的約束。」
「被告方沒有反對意見,」梅森道,「事實上,我們歡迎這種局面,因為一旦起訴方通過揭示這次談話而開啟門戶,我們就有權通過提問將其全部揭示出來。」
奧爾沃德法官微笑著說:「在這種情況下,證人可以回答問題。」
「等一等,等一等,」伯格急忙說道,「我……經過考慮,閣下,撤回這個問題。」
「好吧。」奧爾沃德法官道。
「我並不想改變我的要求,」伯格說,「我要求證人向法庭說出,13號早上她在早餐角面對被告的工作間時看見了什麼異常的事情。」
「同樣的反對意見。」梅森道。
「同樣的裁決,」奧爾沃德法官說,「現在反對意見是得到支援的。」
伯格企圖掩飾他的憤怒。他說:「我可以商量一會兒嗎,閣下?」走過去與愛德華多-迪林耳語了一陣。
迪林似乎非常堅持一種意見,談了一陣後伯格點了點頭。
「好吧,」他說,「我暫時撤下這個證人,請法庭原諒,我是為了打下更好的基礎,讓我要他回答的問題與本案有關。」
「很好,」奧爾沃德法官說,「我要再次指出,檢察官先生,你提出了一個已有初步證據的案件,這個案件調查越深入,途徑開闢得越多,越可能使其複雜性得到發展。」
「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請法庭原諒。」伯格說。
「我希望你明白,」奧爾沃德法官冷冷地說。「法庭願宣告,卡特-吉爾曼是本案的被告。但是你最後傳訊幾個證人的目的是要把格拉米斯-巴洛牽連進本案,而她並非被告。法庭感到,如果傳訊證人的目的是牽連格拉米斯-巴洛,她應該是被告,她應該有律師,她的律師應該對證人進行提問。」
「我理解法庭的立場,」伯格道,「但我更肯定我的想法。」
「現在傳格倫-博蒙特-麥科伊。」
證人室門開了,麥科伊是個50多歲微有些駝背的高個子,有點故意吊兒郎當地走向證人席,舉手宣誓,然後坐在證人席上。
「你住在哪裡,麥科伊先生?」迪林問,這時伯格坐到桌旁,匆忙地在一疊大頁書寫紙上做著記錄。
「內華達。」
「本月13日你住在哪裡?」
「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市。」
「你的職業?」
「賭場發牌員。」
「你認識格拉米斯-巴洛嗎?」
「我見過她。」
「你見過她幾次?」
「一下子記不起來,有幾次吧。」
「你在哪裡見過她?」
「我工作的地方。」
「本月13日晚間你見過她嗎?」
「見過。」
「在哪兒?」
「等一等,請法庭原諒,」梅森道,「我希望插入一個反對意見,因為這一切都是法律上無效、無關和無意義的。」
「我建議繼續問下去。」迪林道。
「這還不夠,」梅森道,「你們正企圖將格拉米斯-巴洛作為卡特-吉爾曼的同案犯一起審判。我是卡特-吉爾曼的律師,我並不代表格拉米斯-巴洛,我也沒有準備問那些提供的證詞可能把格拉米斯-巴洛牽連進這次罪行的證人。我認為她有權得到自己的律師。」
「我也這樣認為。」奧爾沃德法官說。
「等一等,」伯格站起來嚷道。「在法庭裁決這次反對意見以前,我要說明,起訴方認為,卡特-吉爾曼殺了維拉-馬特爾,他把馬特爾的鑰匙做了泥模,用泥模做了鑰匙,他把鑰匙給了格拉米斯-巴洛,在13號晚上格拉米斯懷著某種目的去了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市,用被告給她的鑰匙迸了維拉-馬特爾在拉斯維加斯的辦公室去找尋某些罪證檔案。
「誰的罪證?」奧爾沃德法官問。
「格拉米斯-巴洛和卡特-吉爾曼兩個人的罪證。」伯格道。
「請法庭原諒,」梅森道,「我認為這是地方檢察官最異想天開的推測了。如果格拉米斯-巴洛為了獲得一份證明她有罪的檔案而進了那間辦公室,那可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案件。」
「不只是用卡特-吉爾曼給她的鑰匙開啟了這間辦公室,」伯格道。「而且為了證明他們有共同目的和合作,我們還可以證明在維拉-馬特爾在拉斯維加斯的辦公室裡發現被告卡特-吉爾曼的指紋到處都是,並且這間辦公室和洛杉磯的辦公室都被人翻得亂七八糟,那個人把檔案從檔案櫃裡拿出來扔得滿地都是,顯然是瘋狂地搜尋某個檔案。」
奧爾沃德法官顯然被伯格的話打動了。
「檢察官是否可以證明指紋是何時留下的?」梅森問道。「你能證明這些指紋不是在維拉-馬特爾死前留下的嗎?」
「時間並不重要。」伯格厲聲說。
奧爾沃德法官吹了口氣,慢慢點了點頭。「在一間公共辦公室,檢察官先生,在向公眾開放的辦公室,公眾是受到邀請而來的,指紋不一定就是罪證,除非能夠證明指紋是在公眾不在的時候留下的或與某種罪行有直接聯絡。」
「那麼,這個人已被證明是將他殺害的人的屍體用他的汽車運走的呢?」伯格抗議道。
奧爾沃德法官皺了皺眉:「這是一個需要慎重對待的問題,先生們,」他說。「我曾經對地方檢察官使用的方法感到不滿,但是鑑於他最後的陳述和這個證人可能提供的證詞,我開始看出他的全盤計劃,可能符合容許的公訴人戰略。」
「我仍堅持那是法律上無效、無關和無意義的,」梅森道,「直到地方檢察官首先證明得自被告的鑰匙和格拉米斯-巴洛尋找的檔案是共同罪證。」
「我傾向於認為,鑑於現在證據發展的情況,」奧爾沃德法官道,「這樣證明犯罪動機是允許的。但是,我要對起訴方說,就象我以前多次說過的那樣,起訴方已經造成了一個有初步證據的案件。如果他想繼續證明許多細節,如動機等,他將為被告方證明那些事實創造機會。
「我還要指出,如果那些將成為高階法院中本案組成部分的事實在此刻進入本案,如果以後被告能夠利用其中任何一件事實推翻起訴方的推測,那就會削弱起訴方的案件。
「企圖證明太多的事實而在其中一部分上失敗,可能象企圖證明的事實太少同樣致命。」
「我知道我正在做的,」伯格道。「我要在法庭面前獲得這一事實。我要讓這些證人出庭作證。我要獲得他們對本案的證詞。我願意試試看,是否本案的諸多因素中有什麼會使我丟臉的。」
「好吧,」奧爾沃德法官說,「但是,我希望你先說明你期望這個證人證明什麼。」
「我們期望證明這個證人認識格拉米斯-巴洛,他在拉斯維加斯多次見過她,他能肯定地指認格拉米斯-巴洛是他見過的那個偷偷摸摸走出維拉-馬特爾辦公室的年輕女人。
「維拉-馬特爾在拉斯維加斯的辦公室並不設在寫字樓,而是在一家賭場的樓上。樓上的房間有些是公寓,有些是辦公室。碰巧維拉-馬特爾的辦公室正對著這個證人住的那套公寓,那套公寓是他在樓下賭場裡作發牌員的一部分報酬。
「我們期望證明這位證人看見了格拉米斯-巴洛從維拉-馬特爾的辦公室偷偷摸摸地出來。我們期望證明第二天早上發現維拉-馬特爾的辦公室被翻得亂七八糟,檔案扔得滿地,各種證據證明,這是匆忙搜尋某個檔案的結果,搜尋可能是成功的。」
「請問這件事發生的準確時間是什麼時候?」梅森問道。
「時間是晚上9點15分整,」伯格道,「證人聽到收音機恰好報出這個時間。請法庭原諒,我們還期望證明在那間辦公室裡發現了被告卡特-吉爾曼的指紋。」
「我們修改我們的反對意見,」梅森道,「這一切全憑推測。讓起訴方先證明本案被告把鑰匙交給了格拉米斯-巴洛吧。」
「我認為在本案的這一階段我們能夠通過推理充分確定這一事實。」伯格道。
「尤其是,」梅森道,「證人不能證明一個人走出房間時的神態是不是偷偷摸摸,那純粹是做結論。」
「本案不是這樣,」伯格厲聲道,「有十幾件事證明她有犯罪意識;踮著腳出門,向走廊前後窺測,回頭張望,悄悄關門等。」
「那麼我們來證明這十幾件事,」梅森道,「我將對每一件進行提問。但是他不能做結論。」
奧爾沃德法官考慮了幾分鐘,突然做出決定。「法庭要對這件事進行商討,」他說,「我要在今天下午和晚上請教幾位權威,明天早上10點做出裁決。被告方對明早10點繼續本案是否有異議?」
「沒有。」梅森道。
「好,」奧爾沃德法官說,「本案在明早10點繼續審理。法庭經過商討後將做出裁決並在明早10時宣佈對這一問題的決定。同時被告仍由縣司法行政官拘押。法庭休庭到明早10時。全部接到傳票的證人應屆時返回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