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 調查一個不在場證明

班森殺人事件 範·戴恩 第1頁,共2頁

六月二十日,星期四,上午十點三十分

班森少校的寓所位於西四十六街,介於第五、六大道之間,是棟小型隱秘的單身公寓,簡單高貴的入口與街道齊平,比人行道高出兩個臺階。進入大門後是一個狹長的甬道,左側有一個接待室,電梯在後面,樓梯底電梯旁是電話總機所在。

我們抵達時,兩位穿著制服的年輕人正在當班,一位立在電梯旁,另一位坐在總機前擔任接線生。

在入口處萬斯拉住馬克漢,「有人在電話中告訴我,十三日當晚他們其中一個剛好當班,去看看是哪一個,用你尊貴的檢察官頭銜嚇唬他一下,然後把他交給我。」

馬克漢勉為其難地走進去。

經過簡短的訊問之後,他將其中一位年輕男孩帶到接待室裡,直截了當地告訴他來此的目的。

萬斯以一副早知道對方會說些什麼的自信樣子開始發問。

西四十六街班森少校公寓l樓間。

「班森少校在他弟弟被殺害的那晚是幾點鐘回到家的?」

男孩的眼睛睜得老大,「十一點左右回來的——百老匯秀結束後。」他僅僅猶豫了一下便如此回答。

(我將以下的對話以問答方式寫出以便節省紙張。)萬斯:我猜想他一定跟你說過話吧?

男孩:是的,先生。他告訴我剛從戲院回來,表演糟透了,害得他的頭很疼。

萬斯:他一個星期前說的話,你怎麼記得這麼清楚?

男孩:為什麼,因為他弟弟在那天晚上被人殺了!

萬斯:因為謀殺案的刺激,以至於你很自然地記得班森少校的一舉一動?

男孩:當然——他是被害人的哥哥。

萬斯:他回來時,是否特別提到當天的日子?

男孩:沒有,他只說大概因為是十三日的緣故,他才不幸地選了一個爛表演節目。

萬斯:他還說了什麼嗎?

男孩(微笑著):他說他要讓十三日成為我的幸運日,把口袋中所有的零錢全都給了我。

萬斯:一共多少錢?

男孩:三塊四角五分。

萬斯:然後他就回到自己的房間?

男孩:是的,先生,我送他上去的,他住三樓。

萬斯:那天晚上他有沒有再度外出?

男孩:沒有,先生。

萬斯:你怎麼知道?

男孩:我一定會看見他,整個晚上我不是接電話就是開電梯上上下下,我不可能沒看見他走出去。

萬斯:你當時一個人當班?

男孩:晚上十點以後只有我一個人當班。

萬斯:除非經由大門,否則無法出去?

男孩:是的,先生。

萬斯:你再度見到班森先生是什麼時候?

男孩(想了一下後):他打電話來要一些碎冰,我拿上去的。

萬斯:幾點鐘?

男孩:我不記得了……對了,我想起來了,是十二點半。

萬斯(微笑著):是他問你現在幾點鐘了吧?

男孩:是的,先生,他讓我看他客廳裡的鐘。

萬斯:他是如何說的?

男孩:我把冰塊拿上去時,他已經上床準備睡覺了,他要我把冰塊放到客廳的水壺裡,我正這麼做的時候,他叫我看放在壁爐上的鐘指著幾點,說他的手錶停了他要重新調整時間。

萬斯:他還說了什麼?

男孩:沒什麼,他只告訴我不論誰打電話給他都不要叫他,他想睡覺了,不希望被打攪。

萬斯:他特別強調這一點?

男孩:他的意思正是如此。

萬斯:他還說了什麼嗎?

男孩:沒有,他只說了聲「晚安」就將燈關掉,我也就下樓來了。

萬斯:他關的是哪盞燈?

男孩:他臥房裡的。

萬斯:從他客廳裡能否看見他臥房裡的情形?

男孩:不行,臥室在走廊的另一端。

萬斯:那你怎麼知道他關燈的呢?

男孩:臥室的門未關,裡面的燈光投射在地上。

萬斯:你出去時是否會經過臥室?

男孩:當然——必須經過它才能出去。

萬斯:門仍然開著嗎?

男孩:是的。

萬斯:那是臥室裡惟一的一扇門嗎?

男孩:是的。

萬斯:當你進入公寓時,班森少校在哪裡?

男孩:在床上。

萬斯:你怎麼知道?

男孩(有些憤憤不平):我看見他躺在床上。

萬斯(停頓了一下):你確定他不曾下樓?

男孩:我告訴過你,如果他下來我一定會看到他。

萬斯:他可不可能在你開電梯上去時下樓來,而你沒有看見他?

男孩:當然有可能,但我拿了碎冰給班森少校後就不曾開過電梯,一直到凌晨兩點半莫託古先生回來後。

萬斯:在你拿冰塊上樓給班森少校到莫託古先生凌晨兩點半回來之間的這段時間裡,你不曾用電梯載任何人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