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七日,星期一,上午
萬斯和我於翌晨九點左右抵達檢察官辦公室,上尉已經等了二十分鐘,馬克漢命史懷克立刻帶他進來。
菲立浦·李寇克上尉是典型的軍人,高大——足足六英尺二英寸——整潔、挺直和頎長,他的表情嚴肅,仁立在檢察官面前好像士兵靜候長官下達命令。
「請坐,上尉,」馬克漢說,「我想你可能清楚你來此的目的。有些你和艾文·班森之間的問題想問你,希望聽聽你的解釋。」
「難道我被懷疑是這起謀殺案的共犯?」李寇克話中稍有一點南方口音。
「看來的確如此,」馬克漢冷冷地回答,「我就是想搞清楚這一點。」
上尉坐在椅子上等候著。
馬克漢緊盯著他,「我知道最近你曾威脅要取艾文·班森先生的性命。」
李寇克大吃一驚,雙手緊緊抓住膝蓋,在他尚未開口時,馬克漢又繼續說,「我可以告訴你事情發生的地點——是在林德·範菲先生所舉辦的宴會上。」
李寇克猶豫著,然後伸直下巴,「長官,我承認曾經出言恐嚇。班森是一個下流胚——他該死……那天晚上他比平時更令人討厭,他喝了很多酒,我也一樣。」
他露出一個扭曲的笑容,眼光越過檢察官落在後面的窗戶上,「但是我沒有殺他,長官,我一直到第二天看到報紙才得知他的死訊。」
「他被一把軍用的柯爾特手槍所射殺——你們作戰時用的同型手槍。」馬克漢盯著他說。
「我知道,」李寇克回答,「報上報導過。」
「你有一把同樣的手槍,對不對,上尉?」
男人再度猶豫著,「我沒有,長官。」聲音低不可聞。
「怎麼回事?」
他看了馬克漢一眼便立刻移開目光,「我——我在法國時遺失了。」
馬克漢冷笑一聲,「範菲先生在你出言恐嚇那天晚上曾親眼見過那把槍,你怎麼解釋?」
「他見過那把槍?」他茫然地望著檢察官。
「沒錯,他見到那把槍,並且認出是軍用的,」馬克漢用平穩的聲調逼近,「此外,班森少校也看見你有拔槍的動作。」
李寇克用力吸了一口氣,頑固地說:「我說過,長官,我沒有槍……在法國時弄丟了。」
「也許你根本沒弄丟,也許你借給某人了。」
「我沒有,長官!」他矢口否認。
「昨天你去過河濱大道……也許你把槍也一起帶去了。」
萬斯一直仔細地聆聽每一句話。
「噢——聰明得過分了。」他在我耳邊低聲說。
李寇克上尉不安地扭動身軀,棕色的臉看上去十分蒼白,他不敢正視問話的人,眼光一直落在室內的傢俱上。他說話時聲音急促堅決,「我沒有帶槍……也沒有把槍借給任何人。」
馬克漢用手支撐著下顎,從辦公桌後俯身向前,「也許是在那天上午之前你已經把槍借給別人了。」
「之前……」李寇克很快地抬頭,似乎在想「別人」是指何人。
馬克漢利用他的為難窘困繼續追問,「你從法國回來之後,有沒有借槍給任何人?」
「沒有,我從來不曾借給任何人——」他開始說,忽然住口,焦急地加上,「我怎麼可能借給人?我剛剛才告訴過你,長官——」「不要管那些!」馬克漢阻止他,「你有過一把槍,對吧,上尉?那把槍還在嗎?」
李寇克張嘴準備說話,但立刻又緊閉雙唇。
馬克漢輕鬆地靠在椅背上,「你應該知道,班森一直在騷擾聖·克萊爾小姐。」
一聽見女孩的名字,上尉的身體立刻變得僵硬,面孔漲紅,嚴肅地望著檢察官,一字一句緩慢有力地從齒縫中蹦出,「不要把聖·克萊爾小姐拖下水。」看來他好像要向馬克漢猛撲過去。
「很不幸,我們無法辦到,」馬克漢以同情卻堅定的口吻說,「有太多證據顯示她涉嫌此案。案發的第二天清晨;我們在班森家中找到了她的提袋。」
「你胡說,長官!」
馬克漢不理會他的侮辱。
「聖·克萊爾小姐已經承認了,」上尉要開口時,馬克漢舉手阻止他,「不要誤解我的意思,我並非指控聖·克萊爾小姐是嫌疑犯,我正在努力發掘你和此案的關係。」
上尉質疑地看著馬克漢,終於他下定決心說:「關於這點我無可奉告,長官。」
「你知道聖·克萊爾小姐在班森被殺那晚曾與他共赴晚:餐,對不對?」馬克漢繼續說。
「什麼?」李寇克不快地反話。
「你根本就知道他們午夜十二點離開餐館,聖·克萊爾小姐半夜一點鐘才回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