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手機 史蒂芬·金 第2頁,共2頁

「因為它可以,我猜是這樣,」湯姆說完,看見愛麗絲一臉疑惑,忍不住也大笑起來。

1澳大利亞重金屬樂隊。

那音樂就是從蓋登傳來的,就是剛才背大背包的老人推薦給他們歇腳的美麗小村莊。音樂聲並沒有克雷十幾歲去波士頓參加的ac/dc樂隊1的演唱會那麼吵鬧——那次演唱會後好幾天他的耳朵還在嗡嗡作響——但這聲音也夠大的了,讓他想起小時候和父母一起去南伯維克參加的夏季樂隊演奏會。其實克雷早就有這樣的想法,他覺得音樂聲就是從蓋登鎮的公共綠地傳出來的,他們馬上就能發現聲音的源頭了。很有可能是某些上了年紀的人,不是那些手機瘋子,而是被突如其來的災難搞懵了的正常人,找來一套電池驅動的擴音喇叭,播放點輕柔舒緩的經典老歌為那些成批擁出小鎮的人來點小夜曲伴奏。

他們終於到達了蓋登公共綠地,可是這裡空蕩蕩的。只有幾個人就著手電筒和科爾曼提燈的光在吃著推遲的晚餐或者是提前的早餐。那音樂的來源似乎還在北面遠一點的地方。這個時候,勞倫斯·韋爾克的歌聲變成了小號演奏聲,那聲音如此圓潤醇厚,讓人不禁昏昏欲睡。

1溫頓·馬薩利斯,美國著名小號演奏家和作曲家,被公認為當今最偉大的爵士樂手。

「這是溫頓·馬薩利斯1,對吧?」克雷問。他打算今晚就此歇息,愛麗絲看上去也筋疲力盡了。

「不是,應該是肯尼·基,」湯姆回答。「你知道肯尼·基走出電梯時會說什麼嗎?」

「不知道,」克雷回答,「我想你肯定會告訴我的。」

「‘天哪!這兒真棒!’」

克雷說:「太搞笑了,我的幽默感都快在肚子裡爆炸了。」

「我沒明白,」愛麗絲說。

「這個不值得解釋,」湯姆說。「聽著各位,我們今晚的跋涉就到此為止吧,我快累趴下了。」

「我也是,」愛麗絲說。「我本以為我有一副足球運動員的體格,可是我也走不動了。」

「好吧,」克雷表示贊同。「三口就是一家。」

他們已經穿過了蓋登鎮上的商業區,根據路牌的指示,中央大街,也就是102號公路,現在叫做學院大街。克雷並不覺得驚奇,因為剛才還沒進入小鎮的時候就有一塊路牌把蓋登鎮稱做「古老的蓋登學院之家」,這個學院的名字克雷以前似乎聽到過,那是新英格蘭地區的一所預備學校,沒能考入埃克塞特或者米爾頓學院的學生多半會來這裡就讀。他本來以為馬上就會有漢堡王快餐店、手槍消音器維修店和連鎖汽車旅館,但新罕布什爾州102號公路的這一段兩邊全是漂亮的房子。可問題是,房子門口都擺上了鞋,有的門口多達四雙。

漸漸地路上的行人少多了,大概在天亮之前都已經找好了住處。他們三個經過了學院樹林西果加油站,沿著蓋登學院的入口車道往裡走。快走到車道兩旁排列的石柱時,他們趕上了前面走著的三個中年人:兩男一女。這三個人沿著人行道走得很慢,一幢幢房子看過去,尋找大門口沒有放鞋子的。那位女士瘸得厲害,其中一位男士用胳膊摟住她的腰。

蓋登學院在路的左側,克雷發覺音樂聲原來就是從這裡傳出來的(現在播放的是嗡嗡作響的絃樂翻唱版《帶我飛上月球》)。此外,他還注意到了兩件事:

一是路上的垃圾——撕破的口袋,吃了一半的蔬菜,啃了幾口的骨頭——遍地都是,大部分都沿著學院入口車道一路灑過來;二是有兩個人站在那兒:一個是老人,駝背,拄著柺棍;另一個是小男孩,雙腳間放著一盞電池燈。小男孩看上去不過十二歲,靠著一根石柱睡著了,身上穿的似乎是校服:灰色長褲、灰色套頭衫,披著一件飾有紋章的栗色外套。

克雷他們前面的三個人並排走在入口車道上,那位老人——穿著手肘上襯有橢圓皮革的花呢外套——用那種穿透力很強的聲音向他們喊話,就像是在大廳裡演講一樣。「嗨!這裡!我向你們打招呼!你們難道不想進來嗎?這裡有地方可以歇息,但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

「我們沒有任何必須的事,先生,」那女士回答。「我的腳上有四個水泡破了,一邊兩個,我實在走不動了。」

「可是這裡有很多空房間——」那老人接著喊。然後攙扶著女士的那位男士可能不太友好地看了老人一眼,因此這老人戛然而止。那三個人走過車道、兩邊的石柱和一塊路牌。路牌用老式的s形鐵鉤吊著,上面寫著蓋登學院,始建於1846年,「年輕的心靈是黑暗中的明燈」。

那老人本來佝起了背,然後看見克雷、湯姆和愛麗絲三個走了過來,馬上又直了起來。看上去他想跟他們打招呼,但很明顯覺得自己剛才的喊話沒什麼作用,於是用柺杖的一頭捅了捅身邊的小男孩。那男孩一下子醒了過來站得筆直。在他身後磚砌的房子沿著小丘陵的山坡而築,在黑暗中若隱若現。這時《帶我飛上月球》變成了《你讓我沉醉》的某種慢歌翻唱版。

「喬丹!」老人說。「該你了!叫他們進來!」

那個叫做喬丹的小男孩對老人眨眨眼,然後看著慢慢走過來的滿臉陰沉狐疑的三個陌生人。克雷看到他這副樣子就想到了《愛麗絲漫遊奇境記》裡的三月兔和睡鼠。也許克雷是對的,也許不對,不過小男孩真的很疲憊。「噢,他們跟前面那些人一樣,先生,」男孩說。「他們也不會進來的,沒有人願意進來。我們明天晚上再試試吧。我困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