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浮島

哈爾舉起槍,馬上又洩氣地放下了——距離太遠。同時,他想起他只剩下一顆子彈了。這顆子彈應該留給「鱷魚頭」。無論如何,他也要追上那人面獸心的惡棍,讓子彈穿透他那張臭皮囊。

冷靜地想一想,他也知道,他是難得再有機會遇見「鱷魚頭」的。

他讓羅傑躺在沙灘上,開始審度形勢。他沒有船,也沒有工具造船。他的獵刀還在,要是能有一個星期,他也能削成一隻木筏。但他不可能有一個星期,他只有幾分鐘,或者,項多個把鐘頭。那個印第安探子可能用不著回到他的村莊,就能和自己人聯絡上。印第安人一直在追「鱷魚頭」,他們很可能就在附近。

本來,他和羅傑可以躲在林莽裡,但現在,他們什麼生活必需品都沒有了。因為準備開船,他已經把東西全都堆在「方舟」上,連煮早飯時用過的鍋也放上去了。

他清點了一下隨身的物品。他和羅傑共有兩件襯衫,兩條褲子,兩雙西班牙式涼鞋,兩張吊床,一把獵刀,還有一支只剩一顆子彈的槍——這顆子彈還得留著。

林莽也不是久藏之地。在那兒躲避白人也許還行,躲印第安人卻沒門兒。

為了抓「鱷魚頭」,義憤填膺的印第安人正在林莽裡四處搜尋,哈爾兄弟遲早會被搜出來。

而且,如果老躲在林莽裡,他們就永遠也別想追上「鱷魚頭」了,這對他們十分不利。哈爾看著「方舟」漸漸變成一個小黑點,最後終於消失在天邊。看來,要想跟「鱷魚頭」算帳,奪回他的動物,沒多大希望了。

失去那些動物——沒什麼能比這更糟糕的了,就意味著他父親的事業一敗塗地,而騙子桑茲的陰謀卻得逞了。不但如此,這還意味著,哈爾將失去到南海去的機會。他父親答應過,如果這次亞馬孫探險成功,就讓他到南海去探險,作為獎賞。不過,哈爾還不打算放棄。

他環顧四周,忽然,看見一個浮島漂過河灣口。這使他產生一個大膽的想法。他不能停下來仔細考慮——沒時間去權衡利弊了。他抱起羅傑,朝岬角尖走去。

河水更黃、更濁,比往常更湍急。波濤翻滾著,洶湧著,擦著岬角奔騰而去。安底斯山巔的源頭那兒肯定暴發了大山洪。漲水的河面上漂浮著移動的小島。儘管都是洪水氾濫的產物,小島卻種類繁多。

一個浮島漂過,離岬角很近。但哈爾覺得這個島不可靠,那是一叢從一片沼澤地裡衝下來的鳳眼蘭,只有葉子和花露出水面。島下,鳳眼蘭的鱗莖緊密地纏在一起,織成一塊墊子。這墊子肯走很結實,但整個墊子不到一英尺厚,恐怕承受不了兩個強壯的男孩的質量。即使它載得起他倆,河面上漂著的那些大樹,樹枝轉得像螺旋槳,把河水攪得直翻白沫;樹根像章魚的腕足一樣撐開著,一根樹枝或樹根就足以把這個小浮島撞翻,毀掉整個島以及島上的人。許多船隻,包括大輪船都曾被這種瘋狂地翻滾旋轉著的大樹撞毀。

又漂來幾個灌木雜樹纏繞成的島。在激流裡,一叢矮灌木卡在礁石上,跟在後頭的灌木叢、樹枝子和原木一堆接一堆地卡在上面。這些東西結結實實地糾纏在一塊兒,最後,一股強大的水流把它從礁石上衝開,變成一個漂浮的島——一個沒有土壤的島,順流而下。

那些有土壤,有植物甚至有樹木的島更令人歎為觀止——一個島上該有的東西,上面全有。但是它漂泊不走,強有力的激流把它從陸地上連根切開,整個兒衝下來。這種島有的大到方圓200英尺。哈爾聽說,這種島的厚度常常達到20英尺。

可是,哈爾不能坐等理想的浮島漂來——他必須把握時機。他把自己的打算講給羅傑聽,羅傑只是一知半解。又一個浮島漂過。這一個看起來像個大牧場。當它挨著岬角擦過時,哈爾抱著他的「包袱」,一步跨了上去。他慶幸自己沒有把浮島踩穿,立即沉入水裡。

轉眼間,岬角已在身後消失。兄弟倆乘著浮島開始了世界上最古怪的航行。

這個計劃也許是荒唐的。但是,不管怎麼說,這總比坐在岸上,等著印第安人來砍頭強。現在,那沒完沒了的永不疲倦的鼓聲消逝了。他們正在追趕「鱷魚頭」。

不錯,「鱷魚頭」乘坐的是帆船,而他們乘坐的只是浮島,「鱷魚頭」

肯定走得比他們快。但是,如果風勢減弱或者乾脆轉成逆風呢?也許,「鱷魚頭」的船在沙洲上擱淺或者被藏在水下的浮木卡住了呢?一路上會發生許多意外的事,耽擱他的行程。哈爾覺得,只要努力,他仍然有贏的希望。

他讓羅傑躺在草叢裡,然後,自己去踏勘了他的水上王國。每走一段,他就使勁兒跺跺腳下的土,看它能否承擔他的體重。他的浮島方圓足有半英畝1,大部分是草地,但也有很多小樹,特別是天蠶樹、橡樹和竹子。竹子長得快,因此特別高大,其它樹木最高的只有幾英尺。

愛動腦筋的哈爾開始思索這古怪的現象。他終於找到了答案。他相信,他的答案是正確的。他的「島」顯然只有一歲。一年前,洪水把半英畝淤泥衝到某個地方,水退以後,淤泥便成了一個新島。樹種在島上發芽,樹木在島上長了一年。現在,一年一度的洪水又暴發了,小島被連根拔起,整個兒衝往下游。

只有一樣東西與他的理論相矛盾:浮島前面有一棵大樹,樹齡至少是一百歲。他走上前去仔細察看,那是一棵高大的木棉樹,或者叫鳳凰木。粗大的村幹臥在水裡,寬闊的樹冠露出水面,高約50英尺。樹幹巨大的根部盤根錯節。

不,他的理論依然站得住腳。這棵樹不是這個島的一部分。樹和島只不過是在漂流過程中碰巧纏在一塊兒罷了。

這橫臥著的大傢伙對他倒挺有用呢。他在木棉樹的枝椏間掛起吊床,把羅傑抱上去。睡在那兒,羅傑不會遭到蛇、螞蟻群或者這個水上世界裡的任何野物的傷害。

安頓好弟弟以後,他想起他該給他的病人和自己弄點兒吃的。這可得認真想想。儘管有偌大一個林莽可以利用,許多到亞馬孫流域探險的人卻死於飢餓。哈爾只有半英畝土地,魯濱孫的領地比他的大得多。

那天,他制訂了一個又一個實現不了的「宏偉規劃」。他在竹叢裡找竹筍,但竹筍全都老得不能吃。他嘗過一種灌木上的小漿果,難吃得作嘔。他發現一棵小樹,相信那是一種有名的乳樹,用刀在樹皮上劃一道口子,就會流出一種可以代替牛奶的汁液。他在這棵小樹上劃了道口子,樹太嫩——只滲出了幾滴乳液。

1一英畝約閤中國的六畝。——譯者。

他沒料到弄點兒吃的也這麼艱難。他讀過一本名叫「活命」的書,是一種關於如何鍛鍊鬥志的手冊。從那本書裡,他得出一種印象,無論在林莽,在北極或者沙漠,要活命實在是再簡單不過的了。現在看來,活命可不像書裡說的那麼簡單啊。

不過,河裡應該有很多魚。他沒有漁絲——但他可以學印第安人那樣用標槍扎魚。他花了兩個鐘頭,削了一個木鏢,鏢尖上有個倒鉤。然後,他來到河邊,察看那漩渦翻滾的河水。

他立即明白自己是白費功夫了。河裡盡是淤泥濁水,什麼也看不清。

劈頭蓋臉的一陣暴雨,把哈爾淋成了落湯雞。淋點兒雨,他倒不在乎,但暴雨之後接著是大風。這兒的河面寬達八九英里,狂風掠過無遮無蓋的大河迎面撲來。哈爾身上的衣服全溼透了,冷得直髮抖。他真希望能躲進樹林裡。他所在的地方離赤道還不到四緯度,這真令人難以置信。

一直到天黑,他還在找吃的,可什麼也沒找著。夜幕降臨了,他儘可能把弟弟安置得舒適點兒。幸好吊床上掛著帆布,羅傑沒挨著風吹雨打。

哈爾很想點起明亮溫暖的篝火,但他不能,因為,第一,印第安人會發現;第二,火柴在「方舟」上。

找不到食物,哈爾非常慚愧,只好又傷心又可憐巴巴地爬上吊床。他漸漸發現,對於那些毫無準備的人,亞馬孫河是多麼無情啊!

亞馬孫河濁浪滾滾,由著這股強大的水流把浮島衝向黑暗的遠方,實在是可怖。如果他的這個急匆匆地往下游衝去的方圓半英畝的浮島撞上一個岬角,或者在一個真正的島嶼上擱淺,可怎麼辦呢?他極力安慰自己說,這不大可能。他的浮島是流水載著的,這流水會繞過障礙物,而不會撞在上面。

印第安人要是獨自日夜行船,到必須睡覺的時候,常常把獨木舟繫到浮島上,等他早上醒來,已經不知不覺走了30英里水路了。

哈爾突然醒悟到,夜間行船是他大大優越於「鱷魚頭」的一點。「鱷魚頭」肯定得夜夜停船宿營。他對亞馬孫河太不熟悉,很難摸黑行船。

哈爾傾聽著林莽的獸聲。這聲音有時從很遠的地方傳來,哈爾知道,他們離河岸有好幾英里遠。當他們靠近一個岬角或大島時,這聲音就越來越響;他們漂遠了,獸聲也就漸漸消逝。有一次,他們挨著河岸擦過,一頭美洲豹在離他們還不到50英尺遠的地方雷鳴般大吼,哈爾嚇得汗毛倒豎。他熱切地祈禱,希望那野獸千萬別光顧他的浮島。

半夜裡,浮島有時會從一片沙洲上掠過,這種時候最恐怖了。木棉樹下部的枝條擦著河底,開始像風車似地旋轉起來。啊,要是掛著他們的吊床的那些樹枝也轉進水底……哈爾的腦海裡浮現出兄弟倆被淹死的情景。但是,沒等這情景出現,那棵大樹已經漂進深水,停止了轉動。

哈爾決心不睡覺了。可這決心堅持不了多久,他又睡著了,直睡到太陽把他照醒。

他仔細地察看了天邊,沒有「方舟」的蹤影。

羅傑在輕聲叫他。哈爾鑽過枝葉攀到弟弟的吊床邊。羅傑半睡半醒地喊著要水喝。哈爾摸摸弟弟的額頭,病人似乎好多了。

羅傑睜開眼,用呆滯的目光望望四周——他看到了湍急的河水和飛速後退的河岸,驚訝地把眼睛瞪得老大。

「嘿,怎麼回事?我們怎麼會在這個地方?‘方舟’呢?」

「你會提問題了,我真高興,」哈爾說。接著,他把事情從頭到尾全告訴了弟弟。

羅傑掙扎著要坐起來,無奈渾身沒勁兒,只好又躺下去。「我身上軟綿綿的。我說,來份早餐怎麼樣?」

「你真的好多了,」哈爾滿意地說,「至於早餐嘛——恐怕得稍晚一點兒。我來看看有什麼辦法。」「他又在那半英畝土地上到處搜尋,打定主意非找到食物和水不可。

哈爾不敢讓弟弟直接喝河裡的水,怕染上痢疾或傷寒。一定得把水燒開。

但是,既沒鍋又沒茶炊,連火也沒有,怎麼燒開水呢?

忽然,他發現水壺有了。一截竹子就能燒開水。他到竹叢裡挑了一根用他的獵刀就能砍斷的竹子。選了8英寸長的一截,挨著兩個節疤砍下來。竹筒兩頭是不漏水的竹節。於是,哈爾有了一個直徑3英寸,深8英寸的鍋。

如果他所讀過的書上說的是真話,那麼,用這個「鍋」盛滿水,放在火上,它不會被火燒著。

但是,怎麼生火呢?首先要撿點兒能燒的東西。昨夜下了雨,清晨又有露水,東西摸上去全是溼的。

他想到他們過夜的那棵木棉樹。木棉的……果一個就有兩個核桃大。他摘了幾個,剝開果殼,裡面有許多絨毛狀的木棉花,人們常用它來做墊子。現在,它成了很好的引火絨。

準備好火絨,他就把溼樹皮割開。不出所料,內層是乾的。這麼一來,他可有了足夠的柴火了。他削夠了這次要用的柴火,架在木棉火絨上。

現在,他只要有打火石和鋼就可以生火了——但他沒有打火石。有塊石頭也行。他在浮島上到處找,一塊石頭也找不到。事實上,在亞馬孫泛區的平原上,石頭幾乎是不存在的。所以,打火石加鋼的辦法行不通。

那麼,就用拉皮帶取火的辦法吧,原始人曾經用過這種辦法生火——他想必也能。他找來一根可以當皮帶用的幹藤,把一根樹枝斜插在地上,劈開樹枝的一頭,在劈口上塞上點兒引火絨,然後就動手來來回回飛快地拉那根藤條,藤條一直挨著引火絨。

摩擦應該能使引火絨著火,但火卻沒燃起來。

在南洋,島上的居民用「火犁」生火,在一塊木頭上挖一條槽,然後用一根木棍在槽裡來回摩擦。木棍磨得很快,直磨到槽裡的木屑著火為止。哈爾用力磨了半個多鐘頭,一點火星也沒燃起來,他自己倒差點兒發火了。

他把手插在褲袋裡站著,傷透了腦筋。右手在褲袋裡無意識地撥弄著一塊扁平圓滑的東西,心不在焉地掏出來看。那是一塊鏡頭,他換望遠鏡頭時從照相機上取下來放到褲袋裡的。

「這就行啦!」哈爾欣喜若狂。他拿著鏡頭,讓陽光透過鏡頭集中在引火絨的一點上。兩分鐘後,火生起來了。

羅傑嗅到火煙味兒,「幸好你有火柴。」

「我根本沒火柴。」

「哎喲,你該不是說你不用火柴也能把火生著吧!你越來越能幹了。你怎麼生的火,鑽木取火嗎?」

「不,」哈爾老實地說,「一塊鮑辛——倫巴·特薩的4.5光圈鏡頭。

我恐怕還沒本事鑽木取火。「

哈爾把水燒開,晾涼,和羅傑一塊兒喝。

但他們倆都餓了。哈爾想用草編釣魚絲,草全斷了。這時,他發現一塊粗糙的浮木絆在島邊,上面粘著粗頭髮似的纖維。這肯定是巴西棕的樹幹。

這種纖維銷售到北美和歐洲,用來造掃帚、刷子、繩於和纜繩。既然它可以用來造這些東西,那肯定可以用來造漁絲。

哈爾正埋頭做釣絲,忽然聽見什麼東西在吱吱叫,抬頭一看,一隻猴子正在一根樹枝上朝下望。哈爾的標槍沒能用來捕魚,這回可派上了用場。他抓起標槍,用印第安人行之有效的辦法向猴子擲去。打中了!真走運,猴子正好掉在哈爾手裡。

他把沒做好的釣絲放在一邊,馬上把猴子皮剝了,留起幾塊適合做魚鉤的骨頭,還留了一些筋腱,以便用來把魚鉤系在釣絲上。猴子在火上烤熟,早飯就好了。不過,這時已經快到中午了,這使他們的早飯顯得格外可口。

哈爾編好釣絲,用猴筋把猴骨魚鉤系在釣絲上,掛上猴肉做魚餌,吊上幾塊猴關節骨把魚鉤墜下水裡,就開始釣魚了。

不一會兒,他覺得有東西在使勁兒拽魚絲,腦海裡馬上浮現出美味的魚餐。他連忙起釣,但上鉤的魚只有幾英寸長,他吃了一驚,等他把魚從鉤上取下來,抓在手裡,他就更吃驚了。魚在他手裡開始長大,長到一隻手抓不住,兩隻手也抓不住,最後,竟變得像足球那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