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親密殺手 謝里爾·伍茲 第2頁,共2頁

「你現在去哪裡?」

「我要跟一個客人談點事。我想最好先在周圍轉轉,看看彼得有沒有出走。我會把你送到你停車的地方,布賴斯就在兩個街區附近等著。」

幾分鐘後,他把她送到了停車場。」別忘了.今晚我們一起吃晚飯。」

「我們可以在城裡吃嗎?她提議,「既然我已經回了城,我就不想再去鄉下了。我不知道今天的事情什麼時候能辦完。」

「那7點鐘我在你家裡等你。」

現在離7點只剩兩個小時了。」我想再晚一些。」

「我會等著你的。」

「不會等急了?」

「那是我的事。你幹你的,但別另找麻煩。」

「一定。」她一口答應,然後在他臉上輕輕吻了一下。

她把車開出去,準備去找那個被警方懷疑謀殺了達麗亞·溫德斯的男子。

看管奧蒂斯·弗蘭克林的警官似乎急於證明弗蘭克林和謀殺毫無聯絡。他在電視裡說,就在溫德斯被害的那天晚上,弗蘭克林和他在一起打保齡球,他們玩了一整夜。

阿曼達到保齡球館時,弗蘭克林和他的看守還沒有來。她和租鞋的小夥子、餐飲區的服務小姐聊了一陣。他們都說奧蒂斯·弗蘭克林和他的看守以及另外兩個傢伙每個星期五晚上都在保齡球館裡玩一夜。奧蒂斯從未落過一次。

「你見到那個傢伙之後,會明白我們的口氣為什麼這麼肯定,」酒吧服務小姐說,「他是個嗜酒如命的人。」

阿曼達要了杯軟飲料,然後在一張桌子旁坐下等著兩人的到來。今天不是星期五,因此她沒有希望採訪常和弗蘭克林一起打球的伴兒。不過,從她聽到的一些訊息來看,採訪那些人也沒什麼用處。

她看看手錶。弗蘭克林和他的看守羅德尼·費希爾遲到了。她開始等得不耐煩,總覺得今晚的約會要泡湯了。不過,如果見不到他們倆的話,她可以在文章中引用服務員的話。對阿曼達來說,瞭解溫德斯在法院裡的情況更加重要。

她突然聽到有兩個男子的吵鬧聲。順著聲音望過去,阿曼達看到兩個極不合諧的男人走了過來。一個又高又壯,另一個則又矮又小,好象患了營養不良症。小的那位無疑是羅德尼·費希爾。這人一臉蒼白,也許擔心弗蘭克林突然發起脾氣來,會一把將他扔出去。

奧蒂斯·弗蘭克林滿臉陰沉,這對採訪很不利。他在阿曼達旁的桌子邊坐下,彈著手指,好象根本沒有見到她的存在。服務小姐給他端過來一瓶啤酒和一杯威士忌,羅德尼·費希爾則對小姐說要杯軟飲料。小姐似乎記不清費希爾喜歡什麼,但對弗蘭克林的習慣很清楚。

「謝謝你能答應來見我。地對弗蘭克林說,但他壓根兒沒在意她。

「奧蒂斯,回答這個女人的問題。」看守對弗蘭克林說。

「我沒聽到她在問什麼。」

說得好。阿曼達心裡想。既然他喜歡開門見山,那她就直入主題。「你殺了達麗亞·溫德斯?」

他的棕色大眼睛裡一下子充滿了敵意。他惡狠狠地盯著她,足以令阿曼達感到毛骨依然。

「你想控告我?」

「我只是問你有沒有殺了溫德斯。」她平和地說。

她盯著他的雙眼,他抖了一下,似乎有些激動。「沒有,我沒有殺她。那天晚上我和羅德尼就在這裡,我們打了好幾場保齡球。你們可以去警察局核實,我們打球的記分單都交給他們了。」

「你為什麼那麼恨她?」

「你進過監獄嗎?」

「沒有」

「我曾進過兩次,這不是很輕鬆的經歷,但我毫無疑問是有罪的。現在又碰上了倒霉事,警察看著我。她被派去調查我的罪行,我是被捏造的證據陷害的,就是瞎子也能看清這一點。她匆匆忙忙把案子結了,接下來的事情你也知道。我在酒吧裡,我沒有害她。你可以相信我,我只是恨她的性格。出獄後,我曾威脅過她,但羅德尼勸我,過去的事就過去了。我洗清了我的罪過,全都說清了,只是沒人知道。」

「他說的是真話,羅伯茨小姐。奧蒂斯已經改過了。」那位看守自豪地說,似乎是他親自使奧蒂斯發生了轉變。

她看著他。「你大概遇到過大批象奧蒂斯這樣的人。」

「很多。」

「在別的案子裡,有沒有被告認為溫德斯過於兇狠?」

「所有坐牢的人都覺得他們受了偽證之害,但溫德斯女士總的來說是公正的。她的名聲很好,當人家請求她時她會考慮的;當她覺得被告有罪時,她就會象對待魔鬼一樣與他們作斗的。在我的記憶中,她對奧蒂斯是相當公平的。但是證據和他的前科都對他不利。他的辯護律師剛剛從法學院畢業,沒有經驗。他的律師沒有駁倒對他不利的一半證據,要不然,奧蒂斯可以贏了這場官司的。不過他的表現不錯,就提前出獄了。」

阿曼達認真地聽著看守滔滔不絕的介紹。她馬上換了個話題。「你瞭解溫德斯小姐的私人生活嗎?她跟哪幾個律師比較好?在審判結束時,有沒有人在法庭外面等著她?」

費希爾搖搖頭。「我在法庭上見過她幾回,一般都是在奧蒂斯違反了獲釋出獄的規定時,其他時候我們並不接觸。」

奧蒂斯皺著眉。阿曼達又問他:「你呢?」

「事實上,有個人等她。審訊的第一天,他在法庭外的樓梯上等著她。第二天我在法庭外的大廳裡撞見了她,我想跟她開個玩笑.她卻萬分緊張,打斷我的話說那人不再是她的男朋友了。」

「他過去曾是?」阿曼達問。

他聳了聳寬厚的肩膀。「大概是的。他們以前關係很火。」

「他長得怎麼樣?」

「是個毛頭小夥子。中等身材,棕色頭髮,穿得很講究,人也長得很英俊。他屬於那種現代美國人,你是如何稱呼的?」

「大學預科生?」阿曼達作了個補充。

「啊,對,大學預科生。好象是剛從哈佛畢業的未離開父母一步的紈挎子弟。我曾告訴她,如果沒有他,她會生活得更好。那種神經質的小夥子讓我不放心。」

「她對他的評價如何?」

「她笑了起來,問我怎麼會看到那個花花公子的。那時候她才笑得象個女人。」

中等身材、棕色頭髮的英俊小生?亞特蘭大三分之一的年輕男子都長得這樣,也包括安德魯·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