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熱打鐵,楊元珍帶著六歲的建華,東奔西跑,找到一個三個月的男孩子。
這孩子就是陳寶柱,他維繫了這個快要散架的家。
從此,她成了寶柱媽,他成了寶柱爸。這些事,陳寶柱本來不知道,別看普店街的人多嘴雜,可以前,誰也沒透出半個字兒。大夥怕寶柱爸火暴子脾氣,可憐寶柱媽受過的那些罪。所以,寶柱懂事以後,男人見了孩子,都故意當著孩子面說:「瞧,寶柱隨他爸。」女人則反駁:「眉眼可像寶柱媽。」老人則說:「寶柱是爹媽身上的一塊肉嘛,哪能不像?」
誰都知道這是假的,但又都當成真的說。一來二去,寶柱爸、寶柱媽也真覺得這個孩子就是自己親生的骨肉。偏偏「文革」一來,人們十年編織的快要成真的好事,一下子給捅破了。
現在,這段往事普店街的人早已忘得差不多了。記憶起來的就是一覺醒後,寶柱爸突然抖上了,成了全市赫赫有名、令人望風喪膽的工礦企業造反總司令部直屬刺刀見紅鐵血團的副司令。他回趟家都是吉普車接送,後面還跟著輛載滿警衛的電三輪。這可讓世代平民百姓的街坊鄰居們惶恐了。一時,寶柱爸給世人不屑一顧的普店街增了輝。在普店街一些已經造反或者想要造反的年輕人心中,寶柱爸成了他們的驕傲,在外邊說一句「陳俊生是我鄰居」,腮幫子都咧得神氣點兒,臉上、肚臍、鞋底子都顯著榮耀。
惟獨萬家不覺著榮耀。萬家與陳家是貨真價實的鄰居,一個院兒,用著同一面牆,夜深了,牆那邊喘氣的聲音都聽得清。可兩家那會兒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陳家窮,窮得光榮,能當「司令」。萬家窮,窮得狗熊,他們的成分不好。萬家老爺子幹過大買賣,還給日本人做過事。鬼子投降了,萬家的鋪子倒閉了,破了產的老爺子才躲進普店街。這種出身在「文化大革命」熱乎頭上是鬧著玩的嘛?誰能打保票,兔子就不吃它幾口窩邊草呢,況且寶柱爸不是兔子,他是一隻老虎,見人就要咬。萬家原先與陳家並齊在院兒裡蓋了間小廚房,卻比陳家的矮小,一下雨,陳家廚房頂上的水嘩嘩地往萬家廚房頂上流。萬家就拆了廚房,想重新蓋高點。偏偏昨天拆了,今天「抄家風」就刮起來了,嚇得家福爸不敢興土木,龜在家裡觀觀風聲。誰知風聲越刮越緊,一發不可收拾,到了寶柱爸成了陳司令,萬老頭擴建廚房的念頭算是徹底打消了,陳司令能屈居一室嗎?陳司令得住公館,蓋公館,別說他這塊廚房巴掌地,連萬家那兩間房子也得早晚讓他佔了。
萬老頭的擔心不是沒由頭的。陳俊生確實打過這主意,堂堂司令的「官邸」太栽面了。可是忠心跟隨他左右的幾個小青年打消了他占房擴地的念頭。
「這房不能動,十年之後,這兒準成司令故居,要當歷史文物保管呢。」
「瞧見毛主席的故居嗎?那是個大紀念館,這兒將來早晚也得蓋一個。」
這樣的話說多了,一傳十,十傳百,隨便說的成了真的,沒影的成了有影的。有人開始當笑話聽,聽著聽著就半信半疑,進而堅信不疑。
「‘文化大革命’結束,陳司令最起碼當個部長,到時候,用不著你說話,就得搬進利華別墅,首長得保證安全呀,沒錯。」這話最管用。陳俊生從此不再提占房的事。他覺得紀念館的事,將來會有人管,用不著他現在操心,他頂多叮囑寶柱媽注意保護好「故居」現狀。
寶柱媽覺得丈夫這兩年發了瘋,但她從不敢招惹他。
「故居」現狀是儲存下來了,但「故居」裡的人都變化了。「四人幫」粉碎不久,寶柱爸同樣又是一覺醒來就被戴上手銬逮走了。法院審判完,貼出大布告:原市革委會委員陳俊生,因犯流氓強姦罪、搶劫罪、殺人罪、陰謀暴亂罪,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普店街幾乎所有的人都跑到街上去看了,寶柱爸五花大綁,臉垂在胸前打著紅×的白牌上,分不清哪兒是白紙,哪兒是臉,只看見白花花的長著爛楂兒的癩頭頂。———寶柱爸關了一年,頭髮全白了。
寶柱媽躲在人群中看了一眼那白頭頂就暈倒了。槍斃寶柱爸的槍聲沒響過幾天,寶柱就步他爹的後塵,讓警車給逮走了。兒子是什麼時候變壞的,她不知道,就知道寶柱老是不回家,回來就又抽菸又喝酒。瞧人斜愣著眼兒,說話瞪著眼,走路橫著肩。結果又是一張判決書,寶柱因持械傷人,聚眾毆鬥,判有期徒刑兩年。
不到一個月,一家三口,少了兩口。寶柱媽夫死兒關,她沒臉見人,羞惱成疾,病越來越重,加上心情憂慮傷心得過度,又不肯吃藥。儘管楊元珍精心照料,街坊接濟,等陳寶柱出獄後,寶柱媽已經落了個半身不遂,幾乎全癱了。
陳寶柱回來後,顯得老實多了。但兩年的監管是扭不過十幾年形成的「德行」的。像回到人類中的狼孩還時時表現出狼的野性一樣,陳寶柱也時時表現出他的那份「德行」。他對他媽的感情是複雜的,他不是她生的,她是婊子,丟了他的臉,可他又明白,她疼他,世界上她對他最親。在獄裡,楊大娘給他送去母親硬撐著半個身子給他做的肉餅時,他哭了。現在,他出了獄,她癱了,他不能不盡點義務。他講義氣為個朋友還兩肋插刀呢,況且是把他養大了的媽。
但寶柱盡的義務卻是很有限的,不過是大面上亮得過去的一點事,一日三餐,端屎倒尿,他能做,可擦擦洗洗說話解悶這類細緻事,他一樣也不幹。於是,寶柱媽一到夏天,就受大罪了。不能動,活人悶在屋裡也得焐臭了。楊大娘看不過去,決計讓兒子給做輛輪椅。晚上也好把寶柱媽抱上去,推到馬路邊上過過風。寶柱是建華隊裡的工人,建華覺得這事也義不容辭,便答應了。
建華和春生都挺能幹,吃完晚飯動手,到這會兒已經裝成了。輪椅做得簡單,但很靈便、適用。
建華放下手裡的工具,抹了把汗。「好傢伙,海南島跨過黃河了。」他把電扇調調,遞給春生一支菸,「歇口氣,一會兒你給推過去。」
春生跑到外邊水池那兒,擰開水龍頭澆個痛快,渾身上下水淋淋地又轉回屋裡。
「建華,你說句痛快話吧,我可不想在這屋裡憋著了。」他坐下來,接過建華的煙。
「說實在的,我是怕不放我。我是副隊長,一攤子事兒呢,不然豁了命我也調。」建華脊樑上的汗成串往下淌。「一個破副隊長,你還真當成官了。鳳華大飯店是全國一流的,本市獨一家,來來往往的全是高階內賓、外賓。在這種大飯店當老闆,我甘心幹一輩子,給我個市長我也不當。」
「你不知道,市政工程隊的人,進來了就休想離開,除了讓人開除,或者死了。調走?絕對沒有門兒。」
史春生站起身,把背心往肩膀上一搭:「可惜了,這樣的差,送上門,你不去試試,那就怨不得咱老弟了,反正咱們哥們兒的意思到了。」
「要不,給我半年時間,要走,我也得先把路鋪平了。」建華吸了一大口煙。
「算啦,你當你的黨員,副隊長去吧。」史春生用力搬起車,「我推薦你去,總公司和美方聽你的學歷,還有點兒感冒,嘀嘀咕咕的有心思等你半年?拜拜吧。」
楊建華聽了這話,頓時惱了:「那好吧,我楊建華幹一輩子市政認了。」
史春生沒有搬動車,見建華惱了,也不勸,不解釋,反衝建華叫起來:「喂,幫把手,這麼笨的東西,我自個兒怎麼搬出去!」
建華沉著臉,不理他。春生便放下輪椅,朝建華肩上就是一撇子:「真怪了事了,我是來幫你,你這個副隊長願意籠絡人心,幫助職工解憂排難,關我什麼事,怎麼倒像是我求著你了。」
兩個人正在鬥悶氣,楊大娘進來了,見他們像鬥雞一樣站著,不知發生了什麼事兒,解圍地說:「喲,你們還挺麻利。春生,看你這一身汗,來,大娘給你擦擦,你也到外邊涼快涼快去。」
春生笑笑,乖乖地讓大娘用毛巾從脖子到腰給擦了個遍,然後順坡下:「楊大娘,我可交差了,好不好的,您找他。」他一指建華,「後果由他負責,我盡了力,沒我事兒了。」說完咧嘴朝建華一笑走了。
建華心裡還彆扭著,但他能說什麼?春生說的是實情。
鳳華飯店竣工了。想當鳳華中方經理的人擠破了頭、爭紅了眼。史春生為自己能入選,招都使絕了。從去年鳳華飯店破土動工,美方就提出,按協議書規定,鳳華的中方經理必須是市裡各飯店中最出色的管理人員。為搞好市裡這第一家合資飯店,市飲食服務總公司把五個候選人分別派往五家管理最差、經濟效益最低的中檔旅館去比試,半年為期。結果史春生獲得金牌。美方經理戴維與中方經理史春生會面,共商鳳華飯店的經營大略。管理大權歸中方,春生明白,搞合資他來學的就是管理,不讓美國人賺錢,他們是不會投資的;具體實施管理歸中方,春生挺滿意,具體實施等於當著一大半家。
「史春生,你打算怎麼組織我們的管理人員?」戴維用蹩腳的華語問春生,說出的每一個字,都像咬著一塊石頭。
「由我組閣。」春生的英語也挺差,舌頭分外賣力氣,但又不聽使喚。
戴維似乎聽明白了,先是拼命地把眼、鼻、嘴往一起湊,像是聞到一股無法容忍的氣味,接著又把臉驟然拉長,張開嘴,疑惑地望著身邊的翻譯,費力地說:
「他當總統?什麼意思?」
翻譯笑了,嘀溜溜說了一大片,戴維笑了。
「好,就這樣辦。」
幾天以後,飲食服務總公司經理對春生講:「公司同意鳳華飯店中方各級管理人員的組閣,全權給你,但最後一定要由公司審查一下,批准後才有效。」
媽的,外國人說話就是管用。春生原先當經理時,要了幾次人權,公司就是不肯放,撤換一個部主任,提拔一個班長都得經過公司批准,層層關卡,研究來研究去,最後的結果準是卡住一個也動不了。可現在這個大腦袋戴維一句話,總公司居然痛痛快快地批准了。春生在感到滿意之餘又覺得憤怒。
春生組閣,關鍵得找個幫手。人家給他推薦了幾個大學管理系的應屆畢業生,他都沒要,那些個小子毛太嫩,說起來一套套的,做起來,什麼事都不行。他找到了楊建華。他找幫手的標準是心齊、腦靈、手快、認真,至於有沒有酒店經驗那不是主要的,他經營這一行也已五六年,有他就成了。
這樣一件迫在眉睫又擠破門檻的差事,哪裡還容得拖半年?春生的惱火是有道理的。
建華靜下來想想春生的話,氣先自消了一半。不然明天先和老隊長疏通疏通試試。
「過來,媽也給你擦擦。」楊大娘心疼地替建華擦汗水,「還在這兒傻愣著幹什麼,快把寶柱叫來一塊兒送過去。然後再去外邊過過風。小蒙也該睡覺了,我去叫他。」
楊大娘走了。
建華還是沒有動。後背癢癢的,撓撓,還癢。他回過頭,原來是張義蘭在他身後拿著個笤帚苗兒輕輕地劃他。
「咯咯咯,」張義蘭笑起來,「建華,把自己關在屋裡念什麼經呢?」
「待著也是閒著,給寶柱媽做輛輪椅,讓老太太也能出門涼快涼快。」
「喲———」張義蘭拉個長聲,「敢情你這隊長真關心人呀!」
她說著,坐到床上,毫無顧忌地撩起裙子扇風,兩條大腿袒露在建華面前。
建華皺皺眉,轉過身子:「你扯到哪兒去了,這是居委會給的任務。」
「那我不管,我問你,你這個隊長怎麼不關心關心我,一個臭流氓你倒挺關心的。」
「你?」建華笑笑,「你有個手能摸得著天的哥哥,還用得到我這個小小的隊長。」
「我哥怎麼你啦?你總和他過不去,我看你嫉妒他。」
建華扯開話題,拍拍手:「算啦,來幫我給寶柱家搬去。」
「我不管。」
「那我去找寶柱。」
「我不讓你去。」張義蘭跳下地,橫在門框中間。
他知道她又犯了小性。他是看著義蘭長大的。他還記得那一天。他九歲,正讀三年級,和義民一塊放學回家,正看見義民爸瘸著條腿倚在院門口。
「爸,我媽生了嗎?」張義民問。
「生了。」義民爸皺著眉,「一個丫頭片子,頂不著多大用,就是添張嘴。」
這張嘴,就是張義蘭。
義蘭小時候膽小,建華老愛嚇唬她,他一瞪眼一咳嗽,她就沒命地撒丫子跑。義蘭現在還說,她額角那塊小小的月牙疤就是被嚇得亂跑時,在牆角磕破的口,建華可一點不記得了。他下鄉時,她才九歲,他對那個瘦瘦小小的閨女根本沒印象。
如今張義蘭成了名副其實的大姑娘,白長了一張俊臉蛋,二十八歲了還高不成低不就的找不到婆家。建華認為這是因為她「扯」,越扯越找不到婆家,越找不到婆家越扯,惡性迴圈,一晃成了老大難。當然,這是建華私下的看法,義蘭並不知道,她走到街上,「回頭率」挺高,所以她對自己挺有信心。她這會兒見建華不再撒丫子跑了,叉腿叉腰橫在門口。
「別搗亂了,該回去睡覺了,明天早上還得上班。」建華對她氣不得,惱不得,無可奈何。
「那你坐下,我告你個事。」她命令他。他坐下來,看看她。她渾身汗淋淋的,薄薄的連衣裙貼在身上,線條分明地向他發出誘惑,他垂下眼睛。
「說不定哪天,我就搬家了。」張義蘭盯著他的臉。
「早聽說了,要搬到對面大樓去住。」建華臉上淡淡地說。
「走了,就見不到你和小濛濛,還有楊大娘的面了。」
「不就隔條馬路嗎,有工夫到衚衕裡瞅瞅,誰還能吃了你?」建華還是不開竅。
「你吃我嗎?」義蘭希望能在墨盤裡找出一條細微的裂縫。
「我沒工夫吃你。」建華一臉子不耐煩。
得,一個嚴絲合縫的大悶罐,一點亮也沒有。
「我真搬走了,你可帶小濛濛到我那兒去串門啊。」
「還不定有空沒空,到時再說吧。」
「你……」張義蘭心裡一委屈,眼就紅了。
建華也覺得話說得太過頭兒。他恨義民,可義蘭沒招他惹他的,拿她撒什麼氣?
「怎麼啦?」他打岔道,「你搬出普店街就美得要掉眼淚?」
「少胡扯。」張義蘭狠狠地說,霍地轉過身,走到門口,又轉過身,「告明白你,我恨你!活該你離婚,打一輩子光棍。」
她扭身走了。
建華鬆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