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魚 西村壽行 第2頁,共2頁

登志有殺人的動機。圍繞著兒子雅士,登志正在與淺黃打官司。雅士雖然已經出生在世,但淺黃並不去辦理認領手續。如果不辦理認領手續,父子關係就不會成立,雅士也就無權繼承淺黃的遺產。登志不斷地強迫淺黃去辦理認領手續。而淺黃卻總是閃爍其詞。兩人的爭執持續了一年左右。於是,淺黃不再去見登志,只是讓一個名叫末摘廣道的年輕人按月將生活費送到登志家中。忍無可忍的登志上訴至東京地方法院八王子分院,要求法院判處淺黃辦理認領手續。雅士是淺黃親生之子已經無可非議,血型也好,其他證據也好,全都可以為證。血親鑑定的技術也已十分先進。但是,卻不能作出雅士百分之百是淺黃親生兒子的結論。確認某人不是某人的親生子女時,結論可以下。但做肯定鑑定時則只能做出可能性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判斷。登志對勝訴充滿了自信。她沒有任何理由來懷疑這件事。如果勝訴,就可以令淺黃辦理認領手續,就能夠拿到撫養費,就可以藉機離開淺黃,自食其力地生活下去。

當年,登志的前夫死於車禍。登志不得不出去尋找工作。她找到了一家生產電腦零件的小廠就職。廠長就是淺黃。據說該廠以前是一個生產螺絲的企業,自從改產電腦零件以後。工廠連年盈利。

一天夜晚,登志被淺黃邀去喝酒,之後便被強行帶到情人旅館。當登志發現車子己經開到情人旅館時,她曾反抗過,但無濟於事。她被淺黃連推帶搡地以武力硬給塞進房間裡。淺黃整整折磨了她一夜,並逼她為妾。登志點頭應允了。前夫去世已經八個多月,登志一直在獨守空房。前來誘惑她的色鬼不在少數,都被她拒之門外。她想要男人。但想要的是可以成為其丈夫的男人,而不是那種露水夫妻、一夜姻緣。八個月的禁慾生活被淺黃打破了。在淺黃無休止的「進攻」下,登志覺得即使作淺黃的女人也未嘗不可。

登志成了淺黃的小老婆。

不久,登志便了解到了淺黃的性格。

在金錢方面淺黃並不吝嗇。但在精神方面卻是無可救藥的吝嗇。

比如說愛好。淺黃只是喜歡釣魚。如果有必要,他可以安排別人去打高爾夫球或玩麻將,但他自己是絕不會光臨現場的。如果有空,準會跑去釣魚。在河邊垂釣之際,倘若戰果豐碩,便會將釣到的魚兒放生於河水之中。雖說淡水魚已經十分乾淨,但一般人仍是敬而遠之,不敢食用。淺黃則不然,即使是雅羅魚的魚秧兒他也不會放過,一準煮熟後一飽口福。不僅如此,他還強迫登志和他同享戰果,說是可以省出菜錢來。登志難以下嚥。此話可以不提。更有甚者,淺黃具有一種令人忍無可忍的永無止境的貪慾和粗暴的性格。每當颱風過後,水量便會增加,於是淺黃便會待河水退去以後率領工廠的員工們跑到河裡去。退水以後,河灘各處便會出現魚兒無法逃遁的水窪,每個水窪裡都會群集著數條或數十條魚兒。淺黃便命令員工們迅速奔向並佔領這些水窪,不准他人靠近。還美其名曰什麼事兒都有個先來後到之說。誰佔著就歸誰了。魚兒躍出水面拼命地逃竄著。淺黃便將它們一網打盡。有一次僅一個水窪就捕獲到六十幾條魚兒,其中竟有二十八條四十公分大的鯉魚。同時,對兩三公分大的小魚兒淺黃也絕不會放過。多摩河漁業協會對準釣魚類的最小身長做了規定。香魚的體長為十公分以下;紅鱒的體長為十二公分以下;真鱒的體長為十二公分以下;鯉魚的體長為十八公分以下;鯽魚的體長為十公分以下。小於上述尺寸者禁止垂釣。但是淺黃卻不管小魚還是魚秧,一概垂而釣之,絕不放過。其行為令身邊觀望者望而生厭,甚至使人感受到一種人類的原罪感。作為人類,理應先將被困在水窪中的魚兒放生才是。只要疏通開堵塞的水路,大群的魚兒便會返回河流之中,想象一下它們將來長大的樣子,又何樂而不為呢。先將其放生,之後再堂而皇之地進行垂釣又有何不可呢?單單是看到那些被圍困在淺灘水窪中的魚兒露著魚脊和魚尾四處奔逃的樣子,便足以使登志感到哀憐不已。

為創造自己釣魚史上的豐功偉績,淺黃東奔西跑連眼神都發生了變化。如果世上真有神靈的話,何時懲罰淺黃都不為過。僅此一項,淺黃精神上的貪婪便已一覽無餘。此外,淺黃的性格十分粗暴。有時,附近的居民委員會組織人們去參加淨化河流的義務勞動。各個街道均會派出七八十人到多摩河關戶橋附近進行清掃。河面上漂浮著各種物品。其中有空罐子、飯盒、塑膠製品、香菸頭等,大都是垂釣者的遺棄之物。無論你怎樣呼籲人們美化環境,垂釣者也絕不會將垃圾帶回家中,而總是將它們隨意丟棄。

一天,淺黃受到一位參加義務勞動的年輕人的警告。因為淺黃竟當著義務勞動者的面亂扔空汽水罐和菸頭。年輕人發火了。他責問淺黃道:「附近有垃圾箱你不用,卻偏偏隨便亂扔。這不等於是在命令我們這些義務勞動者:喂,你們去把它們撿起來!」

「你們不是有興趣幹這一行嗎?撿一下又怎麼了?你有什麼資格衝我發火?」淺黃反倒向對方發起火來。

年輕人的臉色變了。登志在不遠處觀望著。兩個人扭做一團。其他義務勞動者將打做一團的倆人勸開。從那時起,登志便下定決心要儘早離開淺黃。淺黃是一個由傲慢和貪心支撐著的人。淺黃的精神世界就由這兩種特性構成。

登志經常被叫到多摩河邊去陪釣。任務不過是送送盒飯、水或其他物品而已。自從成了淺黃的妾以後,登志開始厭惡垂釣者了。淺黃常常在河邊豎起十餘根釣杆,然後等待釣杆頭部的鈴聲響起。淺黃不知道一人一杆的垂釣樂趣。他不懂閒雅之情。他一邊噴雲吐霧,一邊瞪著豹眼般的眼睛,緊緊盯著林立的釣杆,那油光發亮的臉從側面看上去齷齪不堪。他肆意在堤壩上小便。而小便後其晃動腰部的醜惡動作則更是令人作嘔。

不知不覺間登志發現所有的垂釣者幾乎都與淺黃相像。不要的東西隨意拋棄,從未見有誰將其帶回家中。而且不管身邊有人與否隨意小解之狀都是那麼洋洋自得。在垂釣者身旁也有人在下網捕撈。

義務勞動者們意識到:即使自己將他們拋棄掉的東西收拾乾淨,他們也是視而不見的。看上去他們似乎具有一種共同的性格,即貪心和傲慢。

警察不得不釋放日高登志了。因為留在淺黃留治右臂上的咬痕與登志的牙印不符。檢測結果是登志的牙印過大。但警察並沒對登治死心,因為登志具有極強的無法釋明的殺人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