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腳踏車族

幾周前,我偶遇了一個腳踏車男孩。那時我正在參加一個簽名售書會。活動在一個大理石裝飾的宴會廳裡舉辦,街道兩旁有樹蔭環繞。我正在偷偷摸摸地往嘴裡塞燻三文魚的時候,一個作家朋友跑過來說:「剛才和我說話的那個人,簡直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人。」

「哦,是嗎?哪兒呢?」我一邊問,一邊懷疑地掃視著大廳。

「那人以前是個考古學家,現在在寫科普書……真是太有趣了。」

「先別說了。」我說。我的目光已經鎖定了一個看起來很有問題的男人。他穿得就像城市版的科考隊員似的——咔嘰褲、淡黃色格子的襯衫,外加一件破破爛爛的花呢夾克。灰白的頭髮從額頭梳到後腦勺,不過側面看起來還是挺帥的。於是我踩著繫帶高跟涼鞋衝了過去。他正和一箇中年男人聊得起勁,不過我立刻掌控了局面。「你,」我說,「剛才有人告訴我你很有趣,希望你不要讓我失望。」我不由分說把他拉到窗邊,遞給他香菸和廉價紅酒。聊了二十分鐘後,我就去和朋友吃晚飯了。

第二天一早我接到他的電話。那會兒我正因為宿醉而賴床不起。我們就叫他赫拉斯·艾克爾斯好了。他和我談起了他的風流史。我覺得頭疼的時候躺在床上聽帥哥在電話裡調情還不錯,於是我決定和他共進晚餐。

沒想到這就是一連串麻煩的開始。他先是打電話說他會早到一小時,然後又打過來說他早到不了了。過了一會兒,他又說會晚一個半小時。然後他又在電話裡聲稱他已經走到拐角處了。最後他整整晚了四十五分鐘才出現。

而問題的關鍵是,他竟然出現在一輛腳踏車上。

我一開始完全沒意識到,只注意到他過於凌亂的頭髮和急促的呼吸——我還以為那是因為我呢,「你想去哪裡吃飯?」他問。

「我已經定好了,」我說,「依蓮家餐館。」

他的表情立刻扭曲了。「我還以為我們要在拐角的地方隨便吃點兒東西。」

我一邊給他臉色看一邊說:「我從來不在拐角的地方隨便吃東西。」我們開始僵持不下,最後他脫口而出:「但你看,我是騎腳踏車來的。」

我轉過身,盯著鎖在路燈上的那個討厭的東西。

「我可不這麼想。」我最後說。

紐約客先生和他的變速腳踏車

這可不是我第一次遇到這類曼哈頓的傳奇物種——我把他們叫做「腳踏車族」。前段時間,我和其中一個有名的腳踏車族共進晚餐。他是《紐約客》雜誌的編輯,所以就讓我們叫他「紐約客先生」好了。他看起來只有三十五歲(但實際年齡比這大得多),軟塌塌的棕色頭髮,很有殺傷力的的笑容。他總是帶單身女性出去,當然,不僅僅是因為這些女人想靠他在《紐約客》上發文章。他有時有點兒不修邊幅,但人很溫和。聚會的時候他會在你的身邊坐下,跟你聊聊政治,認真地傾聽你的看法。這會讓你飄飄然地覺得自己很聰明。但接著他就不知不覺地離開了,而你毫無察覺。「嘿,‘紐約客先生’上哪兒去了?」大家互相詢問著,而這會兒才不到十一點。「他打了個電話,」一個女人說,「然後就去取他的腳踏車了,好像要趕著去見誰。」

我眼前立刻浮現出這樣的畫面:無邊夜色中,紐約客先生的身影一閃而過。他穿著花呢夾克,發瘋一樣地狂蹬他的變速腳踏車(車上還細心地裝了擋泥板,以免弄髒他的褲腳)。我猜他是要趕去上東區的一幢公寓,或者是soho區的一個閣樓。他按了一下門鈴,然後喘著粗氣把腳踏車抬上臺階。門開了,他的情人咯咯地笑著,幫他的愛車找到安放的地方。然後他們熱烈地擁抱,一起倒在地毯上……

腳踏車族在紐約擁有悠久的傳統。他們的教主是《巴黎評論》的王牌作家喬治·普林頓和《紐約新聞日報》的人氣專欄記者默裡·肯普頓。前者堂而皇之地把他的腳踏車倒掛在辦公室裡,就在僱員們的頭頂上,簡直就是單身族中的貴族。他們習慣騎行,被新一代腳踏車族們奉為偶像。這種風潮在文藝圈裡蔓延,影響了無數年輕的作家和編輯——當然也包括之前提到的紐約客先生。他們踩著踏板,孤獨而驕傲地在曼哈頓的浪漫景色中穿行,認為自己拉風得要命。腳踏車族絕對是紐約單身漢中的一個獨特品種——聰明、有趣、浪漫、瘦削,有一種與眾不同的魅力。他們代表著某種在成人世界裡不切實際的夢想。一個穿著花呢外套的男人在腳踏車上等你的時候,有種難以名狀的吸引力——特別是當他戴著一副很呆的大眼鏡的時候。

這類男人很容易點燃女人們的激情與憐愛。但凡事都有陰暗的一面——幾乎所有的腳踏車族都是「單身族」。他們沒有結婚,也根本不打算結婚——至少在他們對腳踏車失去興趣之前。

為什麼小肯尼迪不算腳踏車男孩

「騎腳踏車可沒什麼殺傷力啊,」艾克爾斯先生說,「除非是像喬治·普林頓那種氣場強大的人。否則你就得每天鬼鬼祟祟地把腳踏車藏在街角,然後偷偷摸摸地把塞在襪子裡的褲角揪出來。」他們騎腳踏車可不是為了運動——他們打死也不願意和那種繞著公園一圈又一圈地騎車鍛鍊的傻瓜們歸為一類。他們騎車當然有一半是為了方便——在交通擁堵的曼哈頓,腳踏車不失為出行的好選擇。但對他們而言最重要的理由是為了留住青春,留住青澀的少年時代。想象一下,日暮時分的牛津校園,你在鵝卵石路上悠然地騎著車,一個穿著長裙的少女在徹韋爾河畔等待著,優雅地捧著一本葉芝的詩集,裙角隨風飄揚……腳踏車族們浮想聯翩,以為自己就是浪漫畫面的男主角——而現實是他們置身於擁擠的曼哈頓,躲閃著嘈雜的車輛和地上的坑窪。

小肯尼迪是紐約最炙手可熱的黃金單身漢之一,儘管他也酷愛腳踏車,但他的健美身材和驚人的能量使他和其他腳踏車族之間有著天壤之別——腳踏車族們寧願穿著泡泡紗的衣服,騎車穿過整個城市,也不願意穿著運動短褲和緊身恤。他們更鄙視那種專門為腳踏車運動設計的緊身褲,那一大塊護襠的泡沫海綿對他們來說可笑至極。腳踏車族們可不介意被腳踏車的硬座硌得生痛——他們覺得這種痛楚能夠提升他們的文藝氣質。「打死我也不會買那種彈力運動褲!」紐約客先生得意地聲稱,隨後又遲疑地補充說,「冬天我會穿秋褲保暖。」

這可能也是腳踏車族們更容易受傷的原因之一——相對於真正的腳踏車運動員而言,腳踏車族很容易在街上被人襲擊。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他們的出行時間。雖然你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有可能見到他們風雨無阻的身影,但他們最喜歡在深夜出行——他們覺得自己很浪漫。

「夜裡你會聽到街上到處都是酒鬼的咆哮聲,真恐怖。」艾克爾斯先生說。當然,還有比這更糟的。

某年的萬聖節,紐約客先生穿著英格蘭警察式的斗篷,一群十幾歲的小鬼把他從腳踏車上拽了下來。「我跟他們說:‘我一個人就能撂倒你們所有人,但我們得來一對一的。’於是他們中間最大的一個往前站了一步。我瞬間意識到我連他都打不過。」那群傢伙一起撲上來開始痛毆「紐約客先生」,直到某個看熱鬧的人開始尖叫。「我還挺幸運的,」紐約客先生說,「他們沒把我的腳踏車搶走。不過他們拿走了我車筐裡的唱片。」(紐約客先生特意強調了他帶的是「黑膠唱片」,而不是cd——真正的腳踏車族怎麼能聽cd呢?)

艾克爾斯先生也遇到過類似的事。「前兩天,大概晚上十點左右,我騎車經過中央公園,一群玩直排輪滑鞋的野蠻傢伙把我圍住了。他們從側面包圍過來想攔住我,還好我騎得快。」

而最大的危險總是跟性事脫不了干係,一個叫切斯特的記者的親身經歷證實了這一點。切斯特現在不怎麼騎腳踏車了,一年前那場風流韻事的後果讓他現在還有心理陰影。他在寫一篇關於豔舞女郎的報道時認識了羅拉。估計羅拉以為自己是瑪麗蓮·夢露,遇見了她的亞瑟·米勒。切斯特只記得某個晚上羅拉打電話說她正躺在特朗普大廈某個房間裡的某張床上,問他願不願意過去陪她。切斯特立刻跳上腳踏車,風馳電掣地騎到那裡——只用了十五分鐘。他們整整做了三個小時。然後她突然說他必須得走了,因為給她提供這套公寓的那個男人隨時都有可能回來。

切斯特落荒而逃。他跑出大廈,跳上腳踏車。但問題是剛才激烈的酣戰讓他的腿抖得厲害,騎到默裡山下坡的時候他的腿肚子開始抽筋。於是他從馬路邊上衝了出去,重重地摔在人行道上。「那可真是太疼了!」他說,「胸口的皮膚都被刮傷了,簡直就像一級燒傷。」——還好他的乳頭後來長回來了。

「兩腿之間的大傢伙」

在曼哈頓騎腳踏車絕對是一項危險的運動。如果這些男孩們住在西部,他們肯定都帶著槍——就像拉里·麥克默基、湯姆·麥葛尼或考麥克·麥卡錫的作品裡的人物一樣。但在紐約,這些腳踏車族更像是超人克拉克·肯特——白天他們是文質彬彬的記者,疲於應付咄咄逼人的女編輯們,晚上則搖身一變成為社會搗亂分子。但誰又能指責他們呢?切斯特說:「你可以闖紅燈,可以騎著車亂跑,和飆車族一樣帥。」一個不願意透露名字的腳踏車族說:「我感覺兩腿間有一個巨大的鐵傢伙在悸動。」「我現在就在摸我的腳踏車呢,」作家經紀人基普說,他正坐在他的辦公室裡,「在城市裡,腳踏車帶給你自由,感覺就像是漂浮在喧嚷人群的上空。只要和我的腳踏車在一起,我就無所畏懼。騎在車上的時刻就是我生活中最美好的時刻,將我和整個城市完美地融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