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曼哈頓式婚姻:剩女和毒男

另一天的午餐時分,我正和一個剛認識的男人惡毒地八卦我們都認識的一對夫妻。他和那個丈夫很熟,而我則認識那個妻子。其實我已經好幾年沒和那個女人聯絡了,而且從未見過她老公,只是偶爾會在街上遇見她。不過任何人的任何狀況都逃不過我的耳朵。

「他們的下場肯定會很慘。」我說,「他太天真了,鄉巴佬一個。他從波士頓來的時候對她的過去根本就一無所知,她倒是急不可耐地利用了這個機會。她在紐約可是聲名狼藉,沒有一個紐約男人願意把這樣的女人娶回家!」

我狼吞虎嚥地吃著我的炸雞,為接下來的話題做熱身。「紐約的女人心裡可都清楚著呢。她們知道什麼時候該結婚,而且說結就結。可能是在她們已經睡夠男人的時候,可能是在她們知道前途無望的時候,也可能是在她們想要孩子的時候。在那之前,她們會能躲多遠就躲多遠;而到了她們真正想結婚的那一刻,如果不立刻抓住眼前的機會……」我聳聳肩,「那就沒戲了,很可能永遠都只能當個剩女了。」

同桌的另外一個男人,一個住在韋斯特切斯特的模範奶爸,被我們的話嚇得夠戧。「難道不是為了愛才結婚嗎?」他插嘴問道。

我對他報以憐憫的眼神,「愛情?別扯了!」

說到找結婚物件,紐約可是有獨一無二的的配對法則,就像伊迪絲·華頓小說裡寫得那樣殘酷而世故。每個人都深諳這些遊戲規則,但沒人願意將它說破,大家心照不宣而已。結果就是紐約培育了一群典型的曼哈頓剩女——聰明絕頂、美麗迷人、事業有成……但卻單身。這類女人三四十歲,並且我估計她們永遠也嫁不出去。

這和統計資料或者個例無關。如果你既迷人又富有而且交際廣闊,那當然另當別論了。我們都知道某個聲名顯赫的劇作家娶了一個比他大好幾歲的服裝設計師。事實就是這樣。

但是話說回來,想想看,如果你年屆四十,相貌出眾,是電視製作人或者有自己的公關公司,卻還住在單身公寓裡、睡在沙發床上——就是九十年代瑪麗·泰勒·摩爾的那種型別——你自己心裡會有何感想?除非你深諳怎樣把男人們哄得團團轉,而不是像瑪麗·泰勒·摩爾那樣一過十二點就假裝矜持把異性送出門——這類女人的結局又能好到哪裡去?

事實上這種女人在紐約城裡有成千上萬個。我們認識很多這樣的姑娘,她們都出色得挑不出任何毛病。她們自己旅行,經濟獨立又有品位,捨得花四百美元買一雙莫羅·伯拉尼克設計的細帶涼鞋。

「錯不在她們身上。」傑瑞說。他三十九歲,是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娶了一個比他大三歲的聰明老婆。「她們一不瘋、二不傻,也不像《致命誘惑》的女主角那樣蛇蠍心腸。」他停頓了一下,接著說,「為什麼我認識那麼多沒結婚的好姑娘,卻找不到一個單身的好男人?面對現實吧,紐約城裡現在還單身的男人可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m&m豆」

「明擺著的,」傑瑞說,「紐約女人結婚的最好時機是在二十六歲到三十五歲之間——三十六歲也勉強算吧。」我們都認為,如果一個女人結過一次婚,她就肯定還能再把自己嫁出去——她已經有經驗了,知道怎樣達到目的。

「但等她到了三十七八歲的時候,那可就一文不值了。」他說,「她們已經被經手太多次了,那些風流的過去會成為她們最大的包袱。如果我是個單身漢,發現自己的女人和‘m&m豆’——莫特·朱克曼或者馬文——約會過的話,那絕對沒戲。誰願意在自己女人的男友名單上排到二十幾位啊?要是她再搞點兒什麼其他名堂,比如有個私生子或者在康復中心裡待過,那你可就吃不了兜著走了。」

傑瑞給我講了一件事。去年夏天,他在漢普頓聚餐,賓客都是些影視圈裡的人。他和他的妻子正試圖撮合一個四十歲的前名模和一個剛離婚的男人。這兩個人正眉來眼去,結果不知怎麼地那個老模特就聊到了莫特·朱克曼,緊接著又說到馬文。於是傑瑞兩口子看見那個男人的臉色刷的一下就變了。

「紐約有個‘毒男黑名單’,」傑瑞說,「沾上他們就絕對致命。」

這天的晚些時候,我把這個故事告訴了安娜。安娜三十六歲,習慣和男人唱反調。所有男人都想和她上床,她卻覺得他們既膚淺又無知。不出所料,她也和「m&m豆」約會過,而且她也認識傑瑞。安娜聽了我的轉述,嚷嚷著說:「傑瑞那是嫉妒!他也想像‘m&m豆’一樣,但他既沒有他們那麼有錢又沒有他們的權勢。要我說,紐約所有男人都想變成莫特·朱克曼,不管他們表面偽裝成什麼樣。」

喬治,三十七歲,投資銀行家,和傑瑞一樣對那些「毒男」頗有意見。「那個整形醫生,那個《時代雜誌》的編輯,還有那個開了好幾家不孕不育診所的變態——這些男的都和同一群女人廝混,今天跟我,明天跟他,在同一個圈子裡排列組合。」他說,「要是我遇到和這些男人約會過的女人,是絕對不會和她們交往的。」

孩子——還是內衣?

「如果你是黛安·索耶,那你遲早都會嫁出去的。」喬治說,「但哪怕是很出色的女人,都有可能錯失良機。這其中的問題就在於紐約人都太挑剔了,他們把自己的交際圈限制得越來越小。每天打交道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而他們的擇偶標準比你還要嚴苛。」

「第二個問題就是你的閨蜜們——看看你自己,」喬治說,「其實和你約會的男人都挺不錯的,但你周圍的朋友卻嫌這個嫌那個,哪個都入不了她們的法眼。」

這倒是事實。公平地說,我交往過的男人都是他們各自領域的翹楚,但我的朋友們卻能在每個人的身上都挑出一大堆毛病,還毫不留情地指責我的門檻太低。那些在我眼裡完全不值得一提的小事,在她們看來就是不可原諒的滔天大罪。而結果就是我現在仍是孤家寡人,我的朋友們卻都逍遙得要命。

兩天後,我在一個派對上再次遇到了喬治。「結婚就是為了要孩子」,他說,「而且必須得找個小於三十五歲的人,要不然你結婚之後就得立刻開始造人計劃,一秒鐘都不能耽誤——從此你便陷入了家庭生活的深淵。」

於是我去找彼得求證。他四十二歲,是個作家,曾經和我約會過兩次。他完全同意喬治的言論。「沒錯,這就是年齡和生理的事情」,他說,「你不知道,一個正當生育年齡的女人對男人的性吸引力有多強烈,而對四十多歲的老女人就很難有這種感覺了。你不會那麼迫不及待地想和她們上床,除非有什麼別的東西驅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