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誠地希望布魯索和普林斯是在新加坡,或者澳大利亞,而且永遠別再聽到他們的訊息。
「他為什麼要和你聯絡呢?」我小心翼翼地問。
他咬著嘴唇,彷彿就要開始哭了。可以看見那4顆大板牙的牙尖。他一直在用手抓頭,時光似乎已經凝結。「嗯,」他說,聲音更加輕微,「他們走的時候像是留下了一筆錢。現在想拿到手。」
「他們?」
「聽起來他們兩人好像還在一起,是不是?」
「確實是。那他們要你做些什麼呢?」
「這個嘛,倒從來沒有具體談過。但聽口氣,他們好像是要我們幫他們取回這筆錢。」
「我們?」
「是的。」
「你和我?」
「對。」
「有多少錢?」
「從來沒說過。不過,你想也想得出,一定是一大筆。否則,他們是不會為它操心的。」
「那麼,錢在哪兒?」
「他沒有說清楚。只告訴我是現鈔,鎖在什麼地方的箱子裡。」
「他想叫我們去取?」
「對。我猜想,這筆錢藏在城裡某一個地方,說不定就在我們現在坐的地方附近。聯邦調查局到現在還沒有找到這筆錢,所以他們很可能一輩子也找不著。布魯索和普林斯相信你和我。再說,我們現在已經是半合法了,真的,是一個貨真價實的法律事務所,而不是兩個街上的混子,一看到錢馬上就會偷走。他們覺得我們可以把錢裝上一部卡車,開到他們跟前,結果人人都會皆大歡喜。」
這一切究竟有多少是戴克的揣測?又有多少確確實實是布魯索親口所言?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但我依然十分好奇。「費了這麼大的周折,我們又能得到什麼呢?」
「這倒從來沒有談過。可是,肯定少不了。而且,我們還可以把應得的一份在事前就取出來。」
戴克已經把一切都統統考慮過啦。
「絕對不成,戴克。你別再說啦。」
「是的,我知道,」他悶悶不樂地說,一聽見槍響就乖乖地繳械投降。
「風險太大啦。」
「是的。」
「現在聽起來倒是挺棒,那可是要蹲大牢的!」
「對,對。只是因為事關重大,非告訴你不可,真的。」他揮了揮手,彷彿是說這件事他連想都不敢想似的。一盤炸玉米片和鷹嘴豆泥放到了我們面前。我們盯著招待,一直盯到他轉身離開。
我確實是為兩個逃犯打過工的唯一律師。這件事我曾經想到過,但怎麼也沒有料到聯邦調查局會牢牢地盯上了我。我的胃口一下子全沒了,嘴巴里卻依然又幹又渴。一點點輕微的響聲,都會把我嚇得從座位上跳起來。
我們雙雙陷入了沉思,默默地瞪著桌上放著的食物,直到招待送來了比薩,才又重新開口。我們一聲不響地吃著。布魯索是為什麼與戴克聯絡的?他去拉斯維加斯,是誰出的錢?在兩個逃犯消失之後,這是他們第一次通電話?這次通話會是最後一次嗎?布魯索幹嗎還在關心我?我多麼想了解這一切的詳情細節!
我終於從團團迷霧中理出了兩條清晰的想法。第一,假如布魯索有足夠的辦法跟蹤戴克,能知道在他去拉斯維加斯的途中身後一直有人盯梢,那麼他肯定有辦法僱人從孟菲斯取走那一筆錢。他幹嗎還要纏著我們?我們是否會被人逮住,他是不會在乎的;他纏著我們,這就是真正的原因。
其次,聯邦調查局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找我問過話,那是因為他們不想驚動我。正因為我一直不防備他們,他們監視我才方便得多。
我又想到一件事。坐在對面的我這位五短身材的朋友,剛才很想敞開心扉,跟我認認真真地討論討論這筆錢。他知道的事情,肯定要比已經告訴我的多得多。他開始剛才的那場談話,是周密盤算的結果。
我還沒有那麼笨。我不會相信他會輕易放棄這件事。
我對每天的郵件,已經開始產生了一種恐懼感。今天戴克像往常一樣,在午飯後把郵件拿到辦公室,裡面有一封廷利-布里特事務所寄來的沉甸甸的信。我屏住呼吸,心情緊張地拆開這個標準信封。是德拉蒙德寫的書面質詢。他提出了一大堆問題,要求獲得原告或其律師所知道的所有檔案,並且希望我們對一連串事實做出澄清;無論答案是肯定還是否定,答覆都必須在30天之內用書面做出。假如這些事實沒有被我們否定,那麼今後將永遠被看做已得到我們肯定。信封裡還有一份通知:兩週內在我們辦公室對多特和巴迪-布萊克取證。我聽人說過,在一般情況下,對取證的日期、時間和地點,雙方的律師都要在電話上談一談,取得一致的意見。這叫做職業禮貌,化上不到5分鐘的時間,事情的進展卻會更為順利。很顯然,德拉蒙德要麼是忘記了常規的禮節,要麼就是打定主意採取強硬的政策。無論他是屬於何種情況,我都要改變他定下的時間和地點。這倒不是我喜歡和他對抗,而只是為了捍衛原則。
德拉蒙德在信里居然沒有提出新的申請,這真是非同尋常!我明天將拭目以待。
書面取證必須在30日之內答覆,而且雙方可以同時向對方索取書面證詞和材料。我要求對方提供書面證詞的準備工作已基本完成,德拉蒙德的這封信更促使我立即投入行動。我下定決心,要給這位大腕一點顏色,讓他明白我也能打一場紙上的惡戰。他會留下深刻印象的。他會再一次意識到:他與之競爭的對手,是一位除了這樁案子,別無其他事情可幹的律師。
我把車悄悄駛上車道時,天色幾乎已經全黑。在包娣小姐的凱迪拉克旁邊,停著兩輛陌生的汽車。這是兩輛擦得鋥亮的彭蒂亞克,後面的保險槓上貼著艾維斯標籤。我不希望被人看見,便踮起腳尖,繞過屋子向我的房間走去。我聽見有人在談話。
我在事務所呆到很晚才回來,主要是想避開德爾伯特和薇拉。我的運氣真好!他們正在後院裡和包娣小姐一起飲茶哩。而且,在座的還有別的幾個人。
「他來了!」德爾伯特一看見我就大聲說。我原地站住,應聲望去。「到這兒來,魯迪。」那口吻與其說是邀請,倒不如說是命令。
我向他們走去。他慢慢站了起來,另一個男人也站了起來。德爾伯特指著那張生面孔說:「魯迪,這是我哥朗道夫。」
朗道夫和我握了握手。「我太太瓊,」他指著另一個上了年紀皮膚粗糙的蕩婦說。那女人和薇拉一樣俗不可耐,只是頭髮的顏色很淡。我朝她點了點頭。她瞟了我一眼,那眼神熱得可以煮熟雞蛋。
「包娣小姐,」我彬彬有禮地點頭招呼我的房東。
「你好,魯迪。」她聲音悅耳。她和德爾伯特一起,坐在柳條沙發上。
「來坐一會兒吧。」朗道夫指著一張椅子說。
「謝謝。不了,」我說。「我得回房間去,看看有沒有人偷偷進去過。」說這話的當兒,我一直瞟著薇拉。她坐在沙發後面,遠遠地離開別人,她或許是想盡可能離瓊遠一點兒。
瓊的年紀在40與45歲之問。我記得,她的丈夫已年近花甲。我突然想起,她就是包娣小姐稱為婊子的那個女人。朗道夫的第三個老婆。開口閉口總是不離錢。
「我們根本沒有去過你房問。」德爾伯特惱火地說。
跟他這位徒有其表的弟弟相比,朗道夫隨著年齡的增長,倒是增添了幾分尊嚴。他身體不胖,頭髮沒燙沒染,身上也沒穿金戴銀。上身穿一件高爾夫襯衫,下著百慕大短褲,白色長統襪,白色休閒鞋。跟在場的另外幾位一樣,皮膚也曬成了棕紅色。他很容易會被人當做一個退休的公司經理;如果身邊再有一位體態嬌美的紀念品似的妻子,這一形象就會完美無缺。「你打算在這兒再住多久,魯迪?」他問。
「我不知道我要搬走嘛。」
「我不是說你要搬走。不過是出於好奇,問一聲罷了。我母親說並沒有訂合同,我這才問問你。」
「幹嗎要你來問?」事情正在迅速發生變化。就在昨天晚上,包娣小姐也沒有提過合同的事。
「因為從今以後,我協助母親處理她的事務。租金太低啦。」
「就是嘛。」瓊幫腔道。
「你可是從來沒有埋怨過,對嗎,包娣小姐?」我朝她問道。
「嗯,沒,」她含糊其辭地說,似乎她也許曾經想埋怨,可就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時間。
我本可以提出搬運覆蓋土、粉刷、拔草等等諸如此類的事,但轉念一想,何必跟這幾個白痴爭來爭去。「你們都聽見啦,」我說。「房東都沒有意見,你們操什麼心?」
「我們不想讓老孃被人利用。」德爾伯特說。
「喂,德爾伯特。」朗道夫制止他道。
「誰利用她啦?」我問。
「哎,我又沒有說誰,不過——」
「他想說的是,」朗道夫打斷了他的話。「現在情況不同了。我們回來幫助母親了,而我們關心的只是她的事務,別無其他。」
朗道夫說這番話的當兒,我一直在注視著包娣小姐。她臉色泛紅。她的兩個兒子就在她身邊,為她操心,問這問那,提出要求,保護著她的利益。儘管我知道她瞧不起現任的兩個媳婦,但她對兒子的表現卻心滿意足。
「很好,」我說。「只是別來打擾我。別踏進我的房問。」我說完轉身就走,讓他們把許多想說的話和許多想問的問題,統統爛在心裡。我鎖好房間的門,吃了一塊三明治,坐在黑暗中,透過窗戶,聽著他們在遠處嘰嘰咕咕。
我化了幾分鐘,在心中琢磨他們這次的聚會。德爾伯特和薇拉於昨天某個時候,從佛羅里達趕到這裡,究竟出於何種目的,我或許永遠也不得而知。他們用某種手段,搞到了她原來的那份遺囑,知道她大約有2000萬美元的財產可以饋贈,因而對她的事務變得極為關心。他們在得知她家裡住了一位律師以後,十分關注,因而德爾伯特就給也住在佛羅里達的朗道夫掛了電話。朗道夫於是拖著戰利品一般的妻子,匆匆趕到了孟菲斯。今天,他們用能想到的一切問題,折磨了老孃一整天,最後成了她的保護人。
這一切全跟我無關。我在心裡暗自竊笑。我不知道這幾個傢伙到何年何月才能弄清事實的真相。
就目前而論,包娣小姐十分愉快。而我因此也十分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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