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如此。可是還沒有不好到放一把火將事務所點著的程度。你們在浪費時間,我對此可以發誓。」
「他說你剛被炒了魷魚,想面見萊克先生。」
「不錯,不錯,不錯。你們講的全不錯,可是卻難以證明我因此就有放火的動機。你們還是實事求是一點吧。」
「縱火時犯了謀殺罪,可是要判死刑的呢。」
「別逗了!我和你們完全一致。去抓住那個殺人兇手,咱們一起讓他下油鍋。只是請你們現在不要來打擾我。」
我猜想我的憤怒大概很有點兒說服力,因為他們兩個同時向後縮。一個警察從襯衫口袋裡掏出一張摺好的紙。「這兒有份報告。一兩個月以前,你由於破壞私人財產受到通緝,與打破城裡一家律師事務所的玻璃有關。」
「瞧,你們的計算機確實沒有睡覺嘛。」
「對一個律師來說,你的行為相當出軌。」
「我還見過比這更壞的呢。而且,我不是律師。我是律師幫辦,或者說跟律師幫辦差不離。剛唸完法學院。再說,你提到的指控早已撤消了。我相信在你計算機的印表機上,這一點寫得明明白白。要是你們一定要把我4月份打破玻璃的事,與昨晚的縱火案硬連在一起,那麼真正的縱火犯就可以逍遙法外。他就會平安無事,永遠不會被人發現。」
聽完這段話,兩個警察一先一後跳了起來。「你最好跟一位律師談談,」一個便衣低頭指著我說。「目前,你是主要的嫌疑犯。」
「好,好。正像我剛才說過的那樣,如果我是主要嫌疑犯,那麼真正的殺人兇手就是一個幸運兒了,你們離他遠著呢。」
他們砰的一聲帶上門走了。我等了半小時,然後上了車。我開車走了幾個街區,小心翼翼地向事務所駛去。我停好車,步行了一個街區,鑽進一家方便店,從店中可以看見兩個街區以外還在冒煙的事務所的殘垣斷壁。只有一堵牆還沒有倒塌。人們在到處亂轉,律師和秘書們這裡指指那裡戳戳,消防隊員穿著沉重的大皮靴四處轉悠。警察在用黃膠帶拉著隔離圈。燒焦木頭的氣味嗆人鼻息,一團灰色的煙雲低低地籠罩在整個街區的上空。
這座建築物的地板和天花板都是木質的。除了少數的例外,所有的牆壁用的也都是松木。再加上散存在大樓備處的大量的書籍,和必須儲存的成噸的紙張,大樓被燒成灰燼,也就很易理解了。但令人不解的是,在這家事務所裡有著一個巨大的滅火系統,油漆過的管道縱橫交錯,常常構成裝潢的一個組成部分而無處不在。
由於明顯的原因,普林斯不是一個早起的人。他通常在凌晨2時左右將尤吉酒家打烊鎖門,接著就跌跌撞撞地爬進他那輛凱迪拉克的後座,讓終身為他開車的司機兼保鏢費爾斯通把他送回家。有幾次費爾斯通自己也喝得爛醉如泥,不能開車,就由我駕車把他們兩個送回家。
普林斯一般在上午11點前到達辦公室,照顧興旺的午餐業務。我中午在他的辦公室找著了他,他正在翻動紙張,處理日常事務。下午5時以前,他只吃止痛藥喝礦泉水;一等那神奇的時刻來到,便溜進朗姆酒和興奮劑構成的飄飄欲仙的世界。
普林斯的辦公室沒有一扇窗戶,位置又在廚房下面,因而十分隱蔽。只有快步穿過三道沒有標誌的門,走下一道暗梯,才能進入他的辦公室。這是一個正方形的房間,牆上每一寸地方都掛著普林斯和當地的政客或其他適合上鏡頭的人物握手的照片。房間裡還放著許多用鏡框鑲著的剪報,上面都是有關普林斯受到懷疑、指控、告發、逮捕、審判而最後總是宣告無罪的訊息。他喜歡看到自己在印刷物上出現。
他和平常一樣,情緒很糟。幾年來,我已經掌握了規律,在他3杯下肚以前,儘量不會見他,而他喝光3杯的時間一般是下午6點,因而今天我早了6個鐘頭。他做了個手勢叫我進去,我隨手關上門。
「出了什麼事?」他咕噥道。他的眼睛佈滿血絲。他那長長的黑頭髮,飄垂的絡緦胡,敞開的襯衫,毛茸茸的胸膛,總是讓我想到沃爾夫曼-傑克。
「我遭殃啦。」我說。
「有什麼新情況?」
我把昨天晚上發生的事,一一告訴了他:丟了飯碗,縱火案,警察。我特別強調發現了一具屍體,警方對此特別關注,而這自然是理所當然的。我無法想象自己會成為頭號嫌疑犯,但看來警察確實是這麼認為的。
「這麼說萊克是被人點了燈籠啦!」他大著嗓門說,似乎對此感到高興。有人放了把大火,這一類的事準能讓普林斯開心,整個上午也因此由陰轉晴。「我從來沒有特別喜歡過萊克。」
「他並沒有死。他只是暫時關了門。他還會東山再起的。」而這也正是我擔心的主要原因。喬納森-萊克在許多政客身上比錢如流水,發展與他們的關係,隨時可以讓他們幫忙。假如他真的相信我捲入了這件縱火案,或者只想找個臨時的替罪羊,那麼警察就會死死地纏著我。
「你敢發誓你沒有放火?」
「你別逗啦,普林斯!」
他捋著山羊鬍,沉思著。我立刻就看出,他十分樂於突然捲入這一事件之中。這一事件涉及犯罪、死亡、陰謀和政治,是犯罪多發地區正常生活的一個小小組成部分。要是動用幾個脫衣舞女郎,再給警察塞幾個美金就能把它了結,那麼他普林斯會舉杯痛飲以示慶祝的。
「你最好找個律師談談。」他說,手依舊捋著山羊鬍。令我傷心的是,這正是我來此找他的真正原因。我本想找布克,可是我打擾他已經夠多了。再說,他目前正和我一樣苦惱:我們都還沒有通過資格考試,都不是真正的律師。我們都是同樣地無能為力。
「我請不起律師。」說了這幾個字,我就閉口不語,等著他接下面的臺詞。只要他提出一個替代的辦法,我將高高興興地撲過去接住它。
「我來辦,」他說。「我來給布魯索打個電話。」
我點點頭說:「謝謝。你看他會幫忙嗎?」
普林斯咧嘴一笑,向兩邊伸開雙臂。「我叫他幹啥他就會幹啥,不是嗎?」
「那是。」我順著他的意思說。他拿起話筒,按了號碼。我聽著他用低沉的閃雷似的嗓音,打發掉一兩個人,然後接通了布魯索。像所有知道自己的電話遭到竊聽的人一樣,他的話說得既快又高度濃縮。「布魯索,我普林斯。對,對。需要儘快見你……一件小事,和我一個僱員有關……對,對。不,在你那裡。30分鐘。一定。」他掛上電話。
對聯邦調查局那些想從這種談話裡蒐集起訴資料的可憐的技術人員,我深表同情。
費爾斯通把凱迪拉克開到後門口,普林斯和我鑽進後座。這是一輛黑色的汽車,車窗也著了很深的顏色。他生活在黑暗之中。在過去3年當中,我從未聽說他有過任何的戶外活動。即使在拉斯維加斯度假,他也從不離開賭場一步。
我們在車上的談話,很快就變成普林斯枯燥無味的獨白。他像背書一樣敘述著布魯索從事律師業務所取得的一個又一個輝煌戰績,而且幾乎每一次戰鬥都和他普林斯有關。奇怪的是,聽著聽著我那緊張的神經開始鬆弛了。我有強人撐腰。
布魯索在法學院讀的是夜校,而且畢業時年僅22歲。普林斯認為這是創了一個新記錄。他們倆在童年時就是最要好的朋友。進入高中後,便在一起小賭狂飲,向女孩子進攻,跟男孩子打仗。在孟菲斯南部那麼一個粗野的地區長大成人,他們的經歷可以寫成一本書。後來布魯索進了大學,普林斯則開一輛送啤酒的貨車。這就是前因與後果。
布魯索的事務所設在一座紅磚砌成的購物中心裡。這家購物中心像一根又短又狹的帶子,一頭是家洗衣店,另一頭是爿錄影帶出租店。布魯索投資投得很精明,普林斯說,整個購物中心都是他的財產。街對面是家通宵營業的煎餅店。它的隔壁是琥拍俱樂部,一家裝著拉斯維加斯式霓虹燈的下流脫衣舞廳。這是孟菲斯的一個工業區,離機場很近。
除了在這條又短又狹的帶子中間一扇玻璃門上用黑顏料寫的「法律事務所」幾個字以外,沒有任何標誌表明這兒的主人乾的是什麼行業。一位穿著緊身牛仔褲、嘴唇塗得過紅的女秘書,齜著牙齒招呼我們,但我們沒有放慢腳步。我跟著普林斯走過前屋。「她以前在街對面幹活。」他咕嚕道。我希望他指的是那家煎餅店,不過事實恐非如此。
布魯索的辦公室與普林斯的有著驚人的相似。一樣的沒有窗戶,沒有陽光,又大又方又亂,牆上掛滿了照片,照片上那些不為人知的重要人物正握著布魯索的手齜牙咧嘴望著我們笑。有一面牆留給了火器,上面掛著各式各樣的步槍、毛瑟槍和獎給神槍手的獎品。在布魯索那張巨大的真皮轉椅後面,是一個很大的架得高高的魚缸,混濁的水中幾條微型鯊魚在游來游去。
他正在接電話,因而只是揮揮手,讓我們在他那張又長又大的辦公桌對面坐下。我們剛一坐下,普林斯便迫不及待地告訴我:「那些鯊魚可都是真的呀。」他指著布魯索上方的牆壁。律師的辦公室裡有活的鯊魚!明白嗎?這是個玩笑。普林斯在竊笑。
我望著布魯索,但儘量避開他的目光。在他那顆碩大的頭顱旁邊,電話話筒顯得很小。他那長長的花白頭髮,亂蓬蓬地一直拖到肩膀。那綹山羊鬍子已經全白,但又長又密,他講話時你簡直看不見電話話筒。他雙目烏黑,目光炯炯,眼睛周圍是一圈一圈黝黑的皮膚。我常常覺得,他身上一定有地中海沿岸居民的血統。
雖然我在吧檯上已為他效勞過千百次,卻從未正正經經地和他交談,而且從來就不想。即使現在,仍舊不想。但事到如今,我別無選擇。
他短促地吼叫了幾聲,隨即放下電話。普林斯簡短地介紹之後,布魯索說他對我瞭解得很。「對,我認識魯迪很久了,」他說。「是什麼問題?」
普林斯向我示意,我便把事情說了一遍。
「今兒早上在報上看到了,」布魯索在我說到大火那一部分時,打斷了我。「這件事我已經接到5個電話啦。不需要發生多大的事,就能叫律師們傳得滿城風雨。」
我微微一笑,點了點頭。這只是因為我覺得此刻我應該笑一笑點點頭。我接著又談了警察光顧的事。此後一直到講完我的故事,他再也沒有插嘴。我等著我的這位律師向我提出忠告和建議。
「律師幫辦?」他問,顯然感到有點莫名其妙。
「我當時別無他法呀。」
「那你現在在哪兒幹?」
「我不知道。我現在最擔心的是,他們要抓我。」
這話讓布魯索笑起來。「有我吶,」他得意洋洋地說。普林斯曾反反覆覆地讓我相信,布魯索比市長本人認識的警察還多。「我打幾個電話就成。」
「他要不要避避風頭?」普林斯問,好像我是個越獄的逃犯。
「對,避一避。」由於某種原因,我突然想到,這樣的建議在這個辦公室裡肯定已經向人提過許多次了。「你對縱火懂得多少?」他問我。
「一竅不通。法學院沒有教過。」
「呃,我辦過幾起縱火案。要幾天的時間,警方才能斷定是不是故意縱火。像萊克事務所那樣的老房子,什麼事都可能發生。要真是有人故意放的火,警察在最近幾天內,是不會抓人的。」
「我實在不願被他們逮捕,你知道。這特別是因為,我是清白無辜的。我也不想上報紙。」我說話的當兒,瞧了一下牆上貼著的與他有關的新聞報道。
「可以理解,」他拉長臉說。「什麼時候參加資格考試?」
「7月。」
「考過以後幹什麼?」
「不知道。到時候再看吧。」
我的朋友普林斯突然加入了我們的談話。「你這裡就不能僱他嗎,布魯索?媽的,你有一大堆律師,再加一個有什麼要緊?他學得很好,很用功,很聰明。我可以為他擔保。這孩子確實需要有份工作呀。」
我緩緩轉過頭,望著普林斯,他也滿面笑容地望著我,活像一個聖誕老人。「你要能在這兒幹,那可是太棒啦。」他樂呵呵地捧場。「你會學到律師的真本領。」他哈哈大笑,拍拍我的膝頭。
我們兩個望著布魯索。他眨巴著眼睛,腦子在飛快地轉動,尋找搪塞的藉口。「呃,當然。我是一直看重有才能的好律師的。」
「你瞧啊。」普林斯說。
「實際上,我手下的兩個律師剛離開這兒,打算自己成立事務所,所以我有兩個辦公室,現在還空著呢。」
「你瞧啊,」普林斯又說了一遍。「我跟你說過,問題會解決的嘛。」
「但是嚴格地說,幹這個工作並沒有薪水。」布魯索話說到此,不由得興奮起來。「不,先生們,我的事務所可不是那樣執行。我要我手下的律師為自己開工資,去產出自己的費用。」
我大為震驚,開不了口。普林斯和我並沒有談過工作的問題。我也沒想請他幫忙。我真不想讓布魯索-斯通當我的老闆,但我也決不能得罪這個人。警察正像豬犬一樣在我身邊轉呢,而且他們還相當明白地提到了死刑。我無法鼓起勇氣直截了當地告訴布魯索:他很卑劣,足以做我的代理;但又太卑劣了,不能做我的老闆。
「那你們是怎麼執行的呢?」
「這很簡單,而且效果很好。至少對我來說,效果很不賴。有一點你得記住:20年當中,什麼辦法我都試過了。我有過許多合夥人,也有過許多律師。但獲得良好效果的唯一辦法是,要求每一個律師掙錢來支付自己的工資。你能這樣幹嗎?」
「我可以試試。」我聳聳肩膀,沒有把握地說。
「你肯定能行。」普林斯在一旁幫腔道。
「你每月領1000美金。你賺的律師手續費,你拿三分之一。你用這三分之一,抵償你領的1000美金。第二個三分之一歸事務所,作為日常開銷和秘書等等的費用。最後一個三分之一歸我所有。假如你每個月賺的錢都不足1000塊,那你就欠了我的債,到你賺了大錢的那個月,我再和你結清。明白嗎?」
這種做法真是可笑。我考慮了幾秒鐘。這比失業更糟的唯一之處在於,你幹活卻還要賠錢,而且債務還會逐月上升。我想到了幾個尖銳的無法回答的問題,正想開口的當兒,普林斯卻說道:「我聽了覺得蠻公平合理。挺好的一樁交易嘛。」他又拍了拍我的膝蓋。「你可以賺一大筆呢。」
「這是我操作的唯一方式。」布魯索說。我記不清他這樣說是第二次還是第三次。
「你手下的律師掙多少?」我問,但並不指望聽到真實的數字。
他額上長長的皺紋擠到了一起。他在沉思。「各有不同。要看你賣力不賣力。去年有個傢伙賺了8萬,另一個只有2萬。」
「可你賺了30萬哪!」普林斯大聲笑著說。
「我巴不得能賺這個數呢。」
布魯索在仔細地觀察我。他想給我的,是孟菲斯這個地方剩下的唯一可能的工作;而且他好像已經看出,我並不急於接受。
「我什麼時候開始上班?」我問,十分尷尬地裝出一副熱切的神情。
「現在。」
「可是資格考試——」
「別為它擔心。你今天就可以開始生財。我教你怎麼辦。」
「你會學到很多東西的。」普林斯插嘴道。他眉飛色舞,滿意之至。
「我今天就付你1000塊,」布魯索說,那神氣像個一擲千金的悶老闆。「咱們現在就開始。我領你去辦公室,算是讓你走馬上任。」
「好極啦。」我勉強一笑。此時此刻,想採取別的行動已絕無可能。照理我決不應該留在這裡,但我害怕,而且極需幫助。這時,有一點並未挑明:布魯索如此為我效勞,我將欠他多少錢。他可不是那種偶爾會幫窮人一點忙的好心人。
我覺得身體虛弱。可能是因為缺少睡眠,在警察叫醒我時受了驚。也可能是因為坐在這個辦公室裡,一邊觀看鯊魚游過來游過去,一邊被這座城市裡的兩個大壞蛋推過來搡過去。
不久以前,我是個腦袋聰明面孔稚嫩的法學院三年級學生,在一家貨真價實的律師事務所裡有一份前程遠大的工作,心情無比急切,只想進入這一行業後努力幹,積極參與本地律師協會的活動,開展自己的事業,做我的朋友們要做的事。而此刻我卻坐在這裡,如此軟弱,如此易於受到誘惑,居然為了區區的一月1000美金而同意出售自己的身體。
布魯索接了一個緊急電話,對方很可能是一位因為拉客而被關進監獄的脫衣舞女郎。我們在座位上坐下。他掩住話筒悄聲叫我下午再來事務所。
普林斯為自己感到非常自豪,他的肚皮隨時都會爆裂。他就這麼三下兩下,便把我從死刑的邊緣救了出來,而且還為我找了一份工作。費爾斯通在繁忙的街道上驅車穿行,駛回尤吉的途中,儘管我使出了全身的力氣,卻仍舊無法讓自己高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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