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夜裡,加文還是兩手空空回來,毫無所得。他對新奧爾良已經厭倦了。他已經買好星期一午後晚班的機票,如果她不再來電話,他也就無需繼續扮演偵探了。
他找不到她,這不是他的過錯。街車司機都在這個城市裡迷路。沃伊爾斯不到中午就會高聲叫喊,查問他上哪兒去了。他已經盡了他的全力。
他躺倒在床上,只穿了一條拳擊短褲。他翻看一本雜誌,任憑電視機開著。快要11點了。他準備等到12點,然後就睡覺。
十一點整電話響了。他摁了一下按鍵,遙控關掉電視。「喂。」
是她來的電話。「是我,加文。」
「你還活著。」
「差一點活不成。」
他坐在床沿。「怎麼回事?」
「他們今天看見我了,他們的一個打手胖墩,在法國區的大街上追趕我。」
「可是你逃脫了。」
「對了。一個小奇蹟,不過我還是逃脫了。」
「你瞧,達比。我買好了明天下午的機票。我明天就走,我認為你必須跟我一起走。」
「去哪兒?」
「去華盛頓。去我家。去隨便什麼地方。離開你現在待的地方。」
「去了以後又怎麼樣?」
「是啊,你得活下去,這是一條。我會要求我們的局長保證你的安全。我們會想辦法的。」
「你怎麼會認為我們從這裡飛得出去?」
「因為我們會有三名聯邦調查局的探員保護你,因為我不是個愚蠢透頂的傻瓜蛋。你瞧,達比,告訴我你想在什麼地方馬上跟我見面,我可以在15分鐘內帶上三個探員和你在一起。他們都有槍,不會害怕你的胖墩和他的那幫人。我們今晚把你帶出本市,明天帶你上華盛頓。我保證你明天直接和我上司,尊敬的f-登頓-沃伊爾斯見面,然後我們再考慮下一步。」
「我以為聯邦調查局沒有過問這件事。」
「它沒有過問,但它可以過問。」
「那麼三個探員從何而來呢?」
「我有朋友。」
她想了想,她的語氣突然堅強起來:「你的旅館後面有一個叫做河濱步廊的地方。那是一個購物區,有飯館,有……」
「我下午在那兒待了兩小時。」
「好。第二層上有一家服裝店,叫做‘法國人愛好’。」
「我看到過。」
「明天中午,我要你站在店門口,等五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