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三疊紀

快意恩仇錄 李敖 第2頁,共2頁

黃中國看到了,似有所悟,他要求讓他抄一份,我同意了,於是他趴在本板上,很吃力地抄了一份。這時復判判決遲遲不下來,他心中忐忑,自然是人之常情。他一再問我什麼時候可以下來,我說大概就在這幾天吧,我當時已知道軍法處的習慣:他們要槍斃人,復判的決定,是拖至施刑前一兩小時才通知的,通知的時候,已經把人犯五花大綁了。所以,黃中國得知死刑判決確定之日,也就是押赴刑場槍斃之時,他是不可能事先得知的,可是,這一真相,我是不願透露給他的。

由於我對國民黨的習性頗有研究,我預感黃中國的案子,雖然經我細心寫狀,也是無濟幹事的。黃中國的處境,是凶多吉少了。果然,不出我所料,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一日的清早五點點鐘,十一房的房門突然間被開啟,七八個禁子牢頭衝進來抓住他,用布條纏住他的嘴巴,把他架出房門。黃中國的聲音,在布條纏嘴的時候,立刻就由哀嚎轉變成另一種嘶咧,我一生中,從沒聽到人類能夠發出那種聲音。我坐在那裡,披上小棉襖,目擊全部快速動作的完成與離去,神色夷然。遠遠的,又一兩聲黃中國的慘叫,在冬夜中,聲音淒厲可聞。他顯然是拖到安坑刑場去了。

先前黃中國家人送來一堆水果,李國龍說黃中國小氣,不肯分給大家吃,我說誰吃這些水果,還不知道呢!黃中國被拖出去後,這些水果,胡炎漢、崔積澤是忌諱的,我和李國龍分吃了,真是"一飲一啄,莫非前定",本來該在黃中國肚裡的,卻裝進我們肚裡了。

當天晚上,大家談起清早的事,胡炎漢說:"在那樣可怕的情形下,你李敖可以冷靜的做一個旁觀者,還不忘記照顧熱水瓶,你可真狠!"我說:"希臘左巴在親近的人死去時候,他提起親近的人心愛的鸚鵡,走出去了,死者已矣,救活的更重要,並且,在觀察人間永珍的時候,你必須冷靜,有一天,我會為黃中國做更多的事。"

十二年後,一九八三年六月九日,我花了十個小時,寫了一篇《我最難忘的一個"匪諜"》,細述黃中國的哀史,作為國民黨統治下千萬血淚的一頁。黃中國是中國農民,他在亂世裡,莫名其妙的捲入政治漩渦,陰錯陽差的客死異鄉刑場。他無識無知,但其遇也哀,一如魯迅筆下的阿q。黃中國的悲劇是他純屬小人物,人微望輕,以致被當成"匪諜"給"繳"掉。他死後,李國龍問我:"難道軍法官不知道黃中國根本不是匪諜?"我說:"怎麼不知道!當然知道。只是國民黨要表現捉拿匪諜的成績,不槍斃一些人,就會被上面打官腔。在這種邀功繳卷的要求下,每年就只好弄出些假匪諜來充數。上面要繳匪諜,誰管那麼多!"於是,需諜孔殷下,黃中國備位犧牲,伏屍法場矣!

黃中國被槍斃後,我譯的那首約翰·多恩的詩,對我更有蒼茫的意味,我就妥為"處理",終於使它偷渡成功,隨我一起出獄。後來被胡茵夢看到了,胡茵夢抄襲了它,放在她的《死在阿富汗》一文裡,又收進她的《茵夢湖》一書裡。這是一首我非常喜歡的英文詩,此詩當年被海明威看中,把其中forwhomthebelltolls一句用作書名,就是中譯的《戰地鐘聲》。海明威把這首詩的全文印在扉頁,可是所有的中譯本都沒翻它,跳過去了,所以這首詩也就從來沒有中譯,這是很遺憾的。中國人中,沒人有功力能翻譯這首詩並且押出韻來,只有李敖優為之,大師就是大師呀!

黃中國做過外役,所謂外役,就是囚犯放出押房來替在押房中的囚犯服務。本來這種服務是該禁子牢頭——班長做的,但班長除了手拿鑰匙外,是不大做什麼事的,所有的事都由外役做。外役是選擇出來的囚犯,要刑期短的、無政治顧慮的。選好後,就叫他們送飯、送水、掃地、送物,並且替班長倒茶水、洗衣服。外役的一舉一動,班長都要站在背後監視,偶爾班長會偷懶、會小便,外役就可能蹲在小洞外面,同囚犯趕忙聊幾句,透露一點外面的馬路新聞,使囚犯"洞悉,,一切。外役因為刑期都不長,流動性比較大。寒來暑往,年復一年的,我不知"洞見"了多少外役的來去。有時候,我的確記不清他們的長相了,原因之一是:房外稍低,他們同我說話,一定得采蹲的姿式,然後把頭橫過來看我;房裡稍高,我一定得采趴在地上的姿式,把下巴貼地看他們,雙方的眼睛一定成十字交叉的,他們看到的我的眼睛,是與地平行的;我看到的他們的眼睛,是與地垂直的。雙方的臉再經過三十乘十五釐米的框框一過濾,在陰暗的光線下,緊張的表情中,的確已不成人形。所以我有時候記不清他們的長相,是可想而知的。但在這些記不清裡,有一個最清楚的記憶,卻使我畢生難忘,那是一張年輕、飽滿。聰明、白白的臉,配上一對精明的眼睛,一張有毅力的嘴,出現在我的洞口,低聲同我說:"李先生,我是你的讀者,我佩服你,有什麼事,凡是我能做的,就叫我做。我叫俞中興,是殺人犯……

班長來了,再見!"

法學家們一定蛋頭式的以為:俞中興一定是現役軍人,不然怎麼會分到軍監來呢?殊不知俞中興並非現役軍人,他只是殺人時用了槍,依這個地區的槍支過敏症,凡動槍的,不管犯什麼罪,一律先以"涉嫌叛亂"送軍法單位,經查明與叛亂無關後,才不起訴,改移司法單位。俞中興殺人時只用了獵槍,就犯了槍禁,就這樣的,先分到軍監來了。

俞中興做外役時候,上下其手的機會總是有的,比如打菜時候,他會自動多打一點給我;裝水時候,他會自動把五公升水桶裝足;偶爾撿到一塊報紙,他會自動高速丟進,使我這年復一年不準看報的"中華民國公民",多知道一點"中華民國"的訊息。

終於有一天,俞中興和我有一次長談的機會了。軍監要粉飾走廊,要俞中興做油漆匠,他做工時,要在一問間小房外面刷上一陣。當他刷到我的房外的時候,他站在梯子上,從小房的高窗向我說話,當然班長正好不在,所以我們就聊起來了。這次聊天,使我對他有了進一步的認識。俞中興身體極好,長得人高馬大,他念過大學,後來討厭做書生,不念了,去混流氓。他在桃園黑社會以足智多謀好勇鬥狠出名,結果同古永城派衝突,他和外號"閹雞"的李盛淵等,表演了轟動一時的"飛車殺人案",殺掉古永城的大將,古永城死裡逃生,俞中興就這樣抓進來了。抓進來後,他憤憤不平,對我說:"他媽的警察真不夠朋友!"我說:"美國黑社會有一句諺語說:千萬別同警察交朋友,因為你不曉得他什麼時候公事公辦。這就是說,警察隨時翻臉無情的。"俞中興說:"是啊!他媽的我們幹掉了古永城他們的流氓,是等於幫了警察的忙啊!他們怎麼可以反倒抓我們!他們整天靠我們養,真他媽的太不夠朋友了!我們殺古永城他們,是為民除害啊!"

我聽了,為之好笑,我說:"可是,你忘了,你也是一害啊!"

俞中興說:"我是一害啊!可是我們殺了一個,總少了一害啊!

他媽的警察怎麼可以抓替他們辦事的人!這樣亂來,以後誰還敢替天行道啊!"這最後一段話,大大的震驚了我,我覺得說得真是有趣之至、說得真是含義深長。俞中興使我想到晉朝周處,"除三害"的故事。周處頓悟之後,上山殺虎、下水斬蚊,然後自己改行向善,後來做了大將,為國殉死,俞中興有除害之心,不管該不該他除,其人縱可誅,其心不可誅,這種有善念的青年,難道就因一念之"善",就要萬劫不復嗎?這次談話後不久,俞中興就被移送司法單位了。他從桃園龜山監獄寫了一封信給我,我因為是政治犯,不便回信。

後來聽說他判了無期徒刑,移送綠島隔離犯監獄,在移送前夜,被打斷肋骨多根,顯然是有意把他報廢了!我讀美國舍伍德(robertemmetsherwood)描寫流氓的名劇,深深感到:

流氓之中,有的真有真性情。他們做人,乾乾脆脆,毫不偽君子。他們的行徑或不足取、他們的人生觀或很奇特,但他們放浪形骸、敢做敢為,的確比所謂上流社會的狗男女們真得多、至性得多了。上流社會的人,沒人敢"替天行道",他們只是偽善而已。

在軍法看守所見聞不少,但十九是冤獄,並且冤得令人哭笑不得。例如"傅積寬喊自己萬歲案",就是最有趣的。傅胖子傅積寬是"花園新城"、"中山樓"的建造人修澤蘭的丈夫,他在一公家機關做事,十月十日的上午,被派公差到總統府前面做慶祝代表,當天烈日高照,大家站得不耐煩,同事開玩笑說:"老傅,等一下子蔣總統出來,喊萬歲時你敢不敢不喊蔣總統萬歲而改喊傅積寬萬歲?"傅積寬開玩笑說:"有什麼不敢,等下子喊給你看。"他說話算話,等下子真在眾口一聲喊時喊了自己萬歲,結果被比老百姓還多的治安人員發現,抓到牢裡,判了五年。他在牢裡碰到我,對我還傻笑呢!一天放封時在小院中散步,一個新來的囚犯哭哭啼啼,班長陳亞象問他判了幾年,他說:"判了十年,真冤枉啊!"班長冷笑說:"一點沒罪的,判五年;你判了十年,多少有一點罪。"傅積寬的五年,就是"非其罪也"的喊了自己萬歲,他真該羨慕"江蓋世"喲!(民進黨大員江蓋世微時寫信給我,說他的名字拼成英文,與"蔣介石"同音,按說如果江蓋世喊自己萬歲,應該不被羅織。其實不然,"蔣介石"三個字,也是犯禁的。)

其實,傅積寬這種還算是幸運的,他被判罪,至少沒戴紅帽子。當時最流行的判法是給你戴紅帽子,所以如此,和檢舉匪諜可領獎金有關。有一次屠申虹開玩笑說:"我生平最大的目的是想檢舉個匪諜,領點獎金花花,我窮死了!"我說:

"匪諜豈是好檢舉的!我在軍法處坐牢時候,看到不少檢舉匪諜的,糊里糊塗,弄得同匪諜一起坐了牢!國特們辦案,你不知道他們心理,他們是被告寧濫毋缺、寧多毋少的。他們聞過則喜-聞別人的過;也誨人不倦-毀滅人的毀。他們辦案,覺得被告人數不足時候,就會把檢舉人一併拉進來充數,所以啊,你檢舉了匪諜,你可能同時也變成了匪諜!"屠申虹聽了,哈哈大笑。

在檢舉"匪諜"以外,還有一種同類的檢舉,就是檢舉反動傳單、反動標語。"國特"們鼓勵檢舉這些,聲稱檢舉者有賞,不檢舉者有罰。於是,小民領命,在地上撿到了傳單,或在公廁裡看到了粉筆字,就直奔官府報告去訖,不料"國特"們收到這些,破案為難,可是不破又不成,於是乾脆就地取材,把檢舉人橫加罪名,說發傳單者即閣下、在茅房門後寫"打倒蔣××"者亦閣下,閣下以檢舉人始,以謊報人終。他領獎金你坐牢,一幕反共抗俄大戲,最後以鼻青眼腫收場。

還有一種檢舉,是跟以上檢舉別異其趣的,以上檢舉是檢舉別人,這種檢舉卻是檢舉自己,這就是所謂"匪諜自首"。"國特"們號召"匪諜自首",信誓旦旦,保證自首以後既往不咎,有些人弄不清自己是不是"匪諜",為了安全,先"自首"了,這下子麻煩大矣!因為你一"自首","國特"們就如獲珍寶,以為你是共匪地下工作負責人,一切惟你是問。

結果一間三不知,"國特"們於赫斯怒,遂錫閣下以最新罪名-"自首不實",就是雖然"自首",可是有所保留,不老老實實交出關係。結果閣下"自首"未成,反倒罪加一等。

他領獎金你坐牢,一幕棄暗投明大戲,最後也以鼻青眼腫收場。

我住軍法看守所第二房的時候,正對面是第十房,住著調查局的處長範子文,他被局長沈之嶽誣以"匪諜",關進牢中,我早就聽說,臺北武漢大旅社姚嘉薦命案,就是他主持"偵破"的,用的全是刑求逼供的手段,他在牢中大聲念佛,表達懺緒,聲聲不斷,至少有一聲應和姚嘉薦命案有關。救在"放封"時和他一組散步,我沒好意思問他姚嘉薦的事,只聽他嘮叨自己在調查局被刑求的事,我問他那你在調查局做處長,你也刑求人了?他說刑求人的事,他們高階層的不知道!我說那沈之嶽也不知道了?他沉思半晌,痛苦他說:"沈之嶽也不知道吧?"事實上,他被我問到死角,有苦說不出了。

散步時他告訴我:"是不是共產黨,我們行家一聞就知道,今天牢裡抓進來的,都是假共產黨,真共產黨他們根本抓不到!"範子文這話,自負中不失可信度,因為就近取材,眼前的紅色難友,簡直無人不假,判一二十年徒刑的,固比比皆是;判死刑的,也大有人在。

範子文以外,關在第四房的調查局副處長李世傑也是另一個假匪諜。他做副處長時,負責處理臺灣"政治暗流"情報、研判"反黨反政府分子"、"分歧分子"的政治主張動向等。"奉命"把高玉樹等人當"敵人"看待,也"奉命"要視雷震、李敖等為"敵人"。自一九五一至六五年,李世傑先後獲得陸海空軍褒狀、國民黨中央黨部獎狀、數度年終考績"特優",記大功、蔣介石二次召見、贈給"玉照"等等。蔣介石贈"玉照"、稱"同志"後一年,"李世傑同志"突然變成蔣家欽定的"匪諜"!他從雲端一頭栽下,從此掙扎生死線上,展開了悲慘的人生。李世傑下獄後,兩次被判死刑,我記得最清楚的一張畫面是:一九七二年九月十二日,他第二次被判死刑,再度戴上腳鐐,彳亍而歸。放封時他戴著腳鐐,不良於行,面色死灰,但卻勁氣內斂,令人又同情又佩服。他那時是死刑犯,死刑犯除了例假日外,每天清早五點鐘,都可能被提出去槍決。所以每天晚上入睡之時,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第二天太陽出來。這種夜夜驚魂的日子,真教人難過。這種夜夜驚魂的折磨,終於在三十二個月以後,告一段落。一九七五年五月十二日,改判無期徒刑定讞,腳鐐再度離開了他,這時他五十八歲。同年九月二十二日,我從初判十年改為八年六個月,這時我四十歲。我早已搬到第八房,李世傑也搬到第九房,放封時與我在一起,談話漸多,交情也漸深。同年十二月六日晚飯後,監獄官開了他的房門,通知他立刻收拾行李,準備移監綠島(火燒島)。李世傑在班長監視下,無法向我道別,只好在提著行李、路過我窗下時,冒出"good一bye……good一bye"以為暗訊。第二天清早,他便被解送外島了。李世傑走後十六天(十二月二十二日),我也突被通知收拾行李,解送"仁愛教育實驗所"。景美軍法看守所時代,便就此告一結束。

一九七六年我出獄,我出獄後十年(一九八六年二月四日),李世傑也出獄了,他坐了二十年牢。出獄之日,太太已死了,家散人亡,他也老態龍鍾,這時他行年七十,已經是白髮老人了。我深知李世傑博聞強記,筆下又行,聽說他出獄,亟思鼓動他寫出幾十年來種種見聞,以存信史。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我通過陳菊,打聽出李世傑的電話,跟他取得聯絡,說動他展開大寫作計劃。他本來只想用化名寫,不敢用真名,我說你寫出來的事,一查就是隻有你李世傑才清楚的,你還賴得掉嗎?還是拋頭露面迎頭痛擊吧!他同意了。同年九月三十日,他的大作開始出現在我主持的"萬歲評論"、"千秋評論"上,連續發表,前後四年,直寫到中風死去。四年間,夜以繼日、鍥而不捨,寫出了兩百多萬字的揭發黑暗的文字,我為他印行的有《調查局研究》、《調查局黑牢345夭》、《軍法看守所九年》等,都是內容翔實的不朽之作。

在所坐過的牢房中,第八房於我獨親,原因是我在其中,一個人住了兩年半之久,引起我最多的回憶。第八房是在警備總部軍法看守所的獨居小房,在小房中,整天過四面面壁的生活。佛教裡的達摩老祖只面壁一面,我卻面壁四面,小房有三疊大,扣掉四分之一的馬桶和水槽,所餘空間,已經不多,一個人整天吃喝拉撒睡,全部活動,統統在此。牆與地的交接點上,有一個小洞,長方形,約有三十乘十五釐米大,每天三頓飯,就從小洞推進來;喝的水,裝在五公升的塑膠桶裡,也從小洞拖進來;購買日用品。借針線。借剪指甲刀、寄信、倒垃圾……統統經過小洞;甚至外面寄棉被來,檢查後,也捲成一長卷,從小洞一段段塞進。小房雖有門,卻是極難一開的,班長不喜歡開門。所以,一切事情,都要趴下來,從小洞辦。這個小房,才真是名副其實的"洞房"。在"洞房"裡,隨著陰晴、日夜、光暗等變化,一個人有不同的感受。在晴天時候,我有這樣的經驗:每天午飯後,到下午開始做運動前,有兩個多小時特別安靜的一段時間,比夜裡還安靜,因為經常夢魔的鄰居們午睡時倒不叫。我認為午睡是浪費,從來不睡午睡。所以我特別能清醒的獨佔這兩個多小時的特別安靜。本來每天二十四小時都屬於我,但這兩小時好像更屬於我,尤其是星期天的這兩小時。只要天氣好,我每天中午都有一個約會,約會的物件不是人,也不是人活在上面的地球,而是比地球大一百萬倍的太陽。冬天時候,太陽午後從高窗下透進幾塊——真是成塊的,於是在這小房間裡,除了我外,又增加了動態。陽光總是先照上水泥臺,再照上地板,再很快就上了牆,再很快就上了胸前那麼高,就斷了。為了利益均沾,我把塑膠碗、塑膠筷、塑膠杯等,分放在幾處陽光下面,然後自己也擠進去。因為陽光只有幾塊,所以就像照調光一樣,要一部分一部分照,照完了這隻胳臂,再照那隻,若想同時全照到,那就只有"失之交臂"了。太陽雖好像是個小氣鬼,只照進那麼少、那麼短,但對我已是奢侈品。陽光在冬天雖然熱力有限,但至少看起來也暖和——

幾塊暖和。這種光與熱,都是在人群中、在地球上得不到的東西,它們從天而降,從九千多萬英里的地方直達而來,沒有停留、沒有轉運,前後只不過八分鐘,光熱從太陽身上已到你身上。這種宇宙的神秘,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同時感受到,有了這種感受,你彷彿覺得,雖然陽光普照,可是卻於你獨親,世態炎涼,太陽反倒是朋友了。但在陰天時候,我的經驗又翻開了新頁:為了使光線好一點,為了乾淨一點,我買了兩刀稿紙,來糊四面斑駁的牆,印格子的一面朝牆,四邊抹漿湖,貼上去,立刻弄平。從最下面貼起,牆與地板接縫處露縫寬窄不一,先用橋牌攔腰一折,成九十度角,一邊貼牆上,一邊貼地板上,再蓋上稿紙,一張稿紙可蓋住四張半橋牌。橋牌也是正面朝牆,於是自王(king)到後(queen)和什麼保皇黨賈克(jack)等,都像法國路易十六(louisxvi)和瑪麗·安託內特(marieantoinette)等等一樣,都完了。漿糊幹了的時候,稿紙就繃得很平。大功告成以後,一行行稿紙背面,白裡透綠,一個個小格子都襯出來,每個格子都是空白的,就好像每天的生活一樣。原來糊的時候,只求光線好一點、乾淨一點,並無其他奢求-稿紙已為自己做了這麼偉大的服務,還奢求什麼?當然它們不夠白,但白紙買不到。白報紙雖可買到,但質料人差,快變成褐報紙了。打字紙又人薄,糊l去什麼都蓋不住,所以還是稿紙最好。想到當年字稿紙惹禍,今天把槁紙用來糊牆,頗有焚琴煮鶴的味道。陰天來了的時候,我才意外的發現來了新作用。房間溼氣重了,關節上的風溼開始隱隱作怪,稿紙們吸足了溼氣,紛紛鼓了起來,好像也在作怪。隨著抹漿糊的痕跡,紛紛鼓出了各形各狀的"浮雕"。一個個看去,頗為好玩,有美女側影、有妖怪半身、有戴高樂的鼻子、還有好幾條香腸。打蚊子留下的痕跡,有時用溼抹布探不乾淨,索性加貼一小塊稿紙上去,加貼的部分,因為全部是漿糊,引起四面八方的起伏,活像一隻白螃蟹,在那裡橫行。整個的感覺是,自己不但活在溼氣裡,還活在一臺千奇百怪的溼度計裡。

在這種空間的感覺以外,還有時間的感覺:因為太久太久沒有鍾也沒有表,甚至沒有計時燭(markedcandle),沒有滴漏(clepsydra),也沒有沙漏(hourglass),看時間的習慣已經退化。你無法準確的知道時間有多短或有多長,你開始沒有一分鐘、沒有五分鐘、十分鐘……沒有一小時、兩小時。

任何完整的時間感已經沒有了。代替準確時間的,只是一些模糊的大段落:鄰居早起者的聲音,大概是五點多;早飯推進來,大概是六點半;午飯推進來,大概是十一點;又是塑膠小壺來,大概是兩點半;晚飯推進來,大概也推進了五點(十七點);六點起身和九點(二十一點)入睡的兩次音樂通知是一天中最準確的兩次。九點過後,擦地、洗臉、鋪被、看書等,總拖到大概十點才睡。自己好像一個大沙漏,從起身到入睡,十六七個小時正好漏完。第二天,一開始,就好像把沙漏倒過來,一切從頭開始——從和昨天一樣的地方開始。

從和前天一樣的地方開始……小時早已不是時間的單位,甚至天也不是。前天和昨天一樣、昨天和今天一樣、今天自然也和明天一樣。甚至星期也不是時間的單位,每個星期跟上個星期、下個星期也一樣。比較近似的時間單位,反倒是月,一兩月或兩三個月,也許會冒出一點變化——別人的變化。每月生活都是大同、大同、大同……小異都很少。大同而小不異。因為時間的單位變長,相對的,衡量時間也跟著大手大腳。過一個月,再過一個月,多過一個月,根本是稀鬆平常的事,你不會指望一天要怎樣有趣、一星期要怎樣靈通,自然也不指望一個月會有什麼奇蹟。再過一個月,多過一個月,這就是你對時間的信仰。無趣味、無訊息、無奇蹟,也無所謂。你是時間的批發商,你已學會不再計較小段的歲月。空間是短的、時間是長的,空間跟時間已在你身上做了奇妙的交匯,真可惜愛因斯但的理論,竟沒在這方面尋找證明。一上面這種空間與時間的感覺,都是我在第八房裡感受到的。這些感受,只有在長久的孤獨中,才能如此深邃、如此細膩。在第八房的孤獨歲月裡,我覺得我真能對人生有特殊的感受,因此它對於我,就永遠有著一股莫可名狀的幽情,在我離開多年以後,還會清楚的想到它。

我被"國民黨總統"關入黑牢之時,年方三十五歲,所遭遇的不但有政治問題,也有性慾問題。前者解決,要靠"總統";後者解決,要靠自己。牢裡放封時有受難人問我這方面問題,我一本正經而言曰:"總統日理萬機,我日理一雞-xx巴的雞。"聞者無不開懷而笑。其實,國家被他們搞壞,毛病就出在做"總統"的,不知為君之道,反倒專門管小事,察察為明、政由己出,以日理萬機為得計。殊不知只有拋棄萬機,百密之中,獨探一雞,才是正本清源無為而治之道。可惜這些傻不雞雞的東西不懂也!後來我出獄後,有人間我感想,並說國民黨願意跟我化解夙怨,不要再恨國民黨了。我的答覆總是:"原諒國民黨嗎?可以,可是我的老大、大頭可以原諒國民黨,我的老二、小頭卻不肯原諒。用日本話來說,我的阿它罵(日語腦袋)可以原諒國民黨,我的欽它罵(日語辜丸)卻不肯原諒。一想到那麼多年青春,斷送在黑牢裡,害得xx巴月出無孔可入、日出揭竿而起,這怎麼能不記仇?我若原諒了國民黨,我就對不起我xx巴!"-正因為禍伏於胯下,所以,兩次政治犯下來,我幹國民黨,可幹得九淺一深呢!幹到今天,還只九牛一毛呢!

……(略一…編者狗屎編者-文嶺)一九七一年三月十九日晚上被捕時,我帶了一本一九七0年十月號的playboy雜誌在手,它對我產生了極大的幫助。原來這本雜誌有一個特色,就是它的中間大跨頁不是一個女人,而是一對雙胞胎姊妹的裸照……

(略-編者狗屎編者-文嶺)是我相當喜歡的一幅畫面。這本雜誌,一直陪著我過了將近一年的歲月。在苦悶、不自由的監獄生涯裡,她們帶給我許多剎那的快樂時光。另外家裡送進一本playboy日曆,中有她們兩人另一裸照,也是我的最愛,日曆上這張姊妹都跪在床上,別有情味。這對雙胞胎名叫maryandmadeleinecollinson,playboy登出她們裸照後十六年(一九八六),又出版《姊妹們》(playboyssisters)一冊,把雙胞胎同類的裸照整合一冊,其中也有六張這對姊妹的,可是都不如我帶進牢中的這兩張。可見照片與其本人其實落差頗大,傳神入畫,妙手偶得,其他照片也好、本人也罷,都不一定恰合尊意也!

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我從臺北博愛路警總保安處移送景美軍法看守所,牢門一入,由監獄官郭同奇檢查,此人臉上的表情除冷酷外,看不到別的。在他的冷酷檢查下,我從保安處帶來的書刊都被"保管"了,maryandmadeleinecollinson姊妹等裸照也一起離開了我,使我大起"恐慌。"因為未來漫長的坐牢生涯,再也不見意淫、手淫的道具了,這可真難捱也。

三年以後,監獄官換人了,我跟這看守所也熟了,那時看守所輔導官是政工幹校出身的馮音汝少校,他為了使"囚情穩定",在書刊進口方面,給了我這特級囚犯不少優遇;在寄出信件的字數和檢查方面,也給了我這特級囚犯一些方便,雖然是責任使然,但在出入之問,既不像其他輔導官那樣政上幹,想來還是該感謝他的。更感謝他的是,一天晚。他同意我到庫房裡,把被"保管"的美少女照片帶回押房來,於是,那天晚上對著雙胞胎姊妹,我做了一生中最痛快的一次手淫。

後來為了蔡添樹越獄事件,看守所所長徐元麟和馮音汝都遭撤換,而我的案子也確定了,隨時有移監到"仁愛教育實驗所"的可能,因此我把兩張雙胞胎姊妹的裸照,藏在《藍登字典》的硬紙封面中,果然在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被突然移監到土城,照例又"保管"起我在景美軍法青守所的許多書物,但字典等工具書除外,於是夾帶中的雙胞胎姊妹便倖存下來,一直陪找到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九日出獄,方才完成"階段性使命"。

playboy雜誌與我還有後緣,後未它的中文版不但一再訪問我,並在英文一九九0年年刊(1990annualreport)裡刊出我的照片。那次刊出,是從十五種外語版中每年一百八十位名人中選出三位,李敖即在王位之中,在我照片下美女大腿如林,亦趣事也。

我在十房坐牢時,對面是第三房,是小房間,有一位囚犯獨居。囚犯大陸籍,平頭,黑黑的,面目瘦弱。他的最大特色就是不說話、也不看書、寫書、也不出來放風、也不提出任何抗議和要求。對外界的一切,一概不理。他每天沒有一點聲音的活著,像個鬼似的,令我們十分好奇。我們對他的任何關切,如送食物、用品等給他,他也一概不理。有一次寒流來了,獄方加發毯子,監獄官孫紅全(這個人不錯)沿房開門,問寒間暖,問到這位第三房的怪人,也全無反應。我比照"息夫人"的故事,把這怪人取名為"息先生"。他這種一句話也不說、一點聲音也沒有的囚犯,為我生平僅見。我想他一定是受了人生最大的刺激,因而看破紅塵,寧願自閉的。這樣子與"鬼"為鄰好一陣後,我們往往忘了第三房還有一個人在。聽說他早就服刑期滿,只因為隻身在臺,找不到保人,因而不能出獄。他後來被送到綠島"候保隊"了,這樣子的囚犯,某年某月某一天要魂斷孤島,也是自在意中的。"息先生"的例子,使我特別留意到囚犯的交保間題。留意之下,發現政治犯胡虛一他們所說"從沒見過一位難友是無保放人的"之言,確是實情。不過,在我入獄之前,我卻聽說有過無保放人的例子,那是魏廷朝對我的一段自述。魏廷朝第一次坐牢出獄時,是沒有交保的。這一自述,給我很深的印象,所以記得清清楚楚。魏廷朝這次跟我坐牢時,他因為早我二十四天被抓,所以早我二十四天出獄。他出獄後,"仁愛教育實驗所"負責人告訴我:現在你李敖要出去了,依法要有人做保才能出獄,你隨便找兩個朋友保你吧!

我一聽,就立刻拒絕了。後來他們糾纏不止,我這時記起魏廷朝無保放人的自述,我說,保什麼啊?魏廷朝就無保釋放過,為什麼老找我麻煩,不料他們說,誰說魏廷朝沒交保了?

我們拿證據給你看!隨後他們果然拿出證據給我看,原來魏廷朝是交了保的!看了證據後,我心裡一陣沮喪,在我眼中的臺灣英雄,原來如此!不過,既然事已穿幫,我還是"執迷不悟",我說,不必管魏廷朝如何了,反正我自己去英雄就是,我就是不肯交保。所方看我態度強硬,就暗示我沒保就不會放人,我說我就是沒保,你們不放我可也。最後他們屈服,破例無保釋放。後來得知,我是國民黨所抓成千上萬的政治犯之中,惟一一個無保釋放的個例。

最有趣又最噁心的是:我的開釋證明書上有例行印好的"行狀及悛悔情事"專欄,中有例行的思想已改正字樣,看了又好氣又好笑,明明政治犯無過可悔,卻硬要說他悔了過,這種強制悔過症,在我以前,就施之於中國共產黨的建黨元勳——陳獨秀身上過。一九三七年八月二十五日陳獨秀出獄後,立即給《申報》編輯部寫信,表示:"鄙人辛苦獄中,於今五載。茲讀政府明令,謂我愛國情殷,深自悔悟。愛國誠未敢自誇,悔悟則不知所指。""我本無罪,悔悟失其物件:

羅織冤獄,悔悟應屬他人。"陳獨秀這一書面宣告,《申報》不敢把它登出來。四十年後,國民黨"進步"了,至少不再發訊息說李敖"愛國情殷,深自悔悟"了——他媽的國都被你們丟光了,還愛個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