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節 他的遮醜——有六個「長輩」分年贈與阿扁子女四千萬財產

陳水扁的真面目 李敖 第1頁,共2頁

李慶元

陳水扁的財產異常暴增一事被揭露後,阿扁團隊在慌亂之中,說出許多自相矛盾的遮醜謊言,尤其,在交代其子女多達四千萬元市值的財產來源時,竟指出是六個「長輩」分年贈與的。其真假虛實,不會只有天知、地知、阿扁團隊知道而已。聰明的小市民心中自會明辨箇中真相。

前臺北市議會議長陳健治說過:「陳水扁是說謊不會臉紅的人!」

從阿扁團隊回應外界對陳水扁財富質疑的說辭,可以印證陳健治所言不假。

當筆者揭露陳水扁未成年獨子陳致中,有何能力在一九九七年間買進十四萬五千股南亞科技股票時,阿扁在臺北市議會答覆議員費鴻泰的質詢指出:「有關南亞科技的股票,我太太當時買了一百張,後來四十五張是增資的部分。」

關於陳致中的股票財源,陳水扁說:「是當時我太太賣了房子(按指杭州南路一屋),買了股票,用贈與的方式送給他。」

自己「賣」給自己?

陳水扁這段話顯然在說謊,因為阿扁位於臺北市杭州南路的房子,在過戶記錄裡,是在一九九七年五月間,「賣」給自己剛滿二十一歲的女兒陳幸妤。陳幸妤在學,根本沒有經濟能力買房子,阿扁怎麼可能拿女兒的錢買股票,再贈與當時年方十九歲的兒子?

同時,阿扁團隊的臺北市政府官員在接受媒體訪問中,還配合阿扁證實說:「陳水扁在一九九七年出售杭州南路一間房屋,收入七百餘萬元。」這位官員還說:「這筆錢加上一九九七年陳水扁存款減少的四百七十餘萬元,財產增減並無問題。」很明顯的,這位官員在為阿扁編織謊言,這種謊言正好說明陳水扁的財產來路不明。

而事實上,陳水扁在四年市長任期內,從來沒有出賣過任何一處房地產給外人。

不過,有人說吳淑珍是「股市高手」,從證券市場的獲利很可觀,吳淑珍聽了卻在接受《中國時報》記者訪問時頻頻喊冤,她說,當年投入股市,還是由於擔任立委,受前立委「許榮淑影響下入門」,「結果一進去就被套牢」。在股市被套牢多年,還好當時買的不多,一九九六年和一九九七年這兩年,她隨著潮流投資電子股,結果知道上車竟不知下車,不少股票高檔沒有出脫,到了一九九八年又被套牢不少。

吳淑珍否認股票賺錢

吳淑珍還強調,以她的健康狀況,根本沒有心力在股市作短線,「我買股票多是長期持有,不是在炒作,外界太抬舉我了,誰說我炒股票賺大錢,補給我好了!」

依照吳淑珍的說法,顯示一九九七年一年間,陳水扁的財產,不含房地產的增加,並算入少掉的四百多萬存款,其異常暴增的一千兩百到一千九百萬元,並非股票賺進的錢。

可見,陳水扁增加的財產,既非賣屋所得,又非股票賺錢,那麼,陳水扁不但在處理杭州南路房地產的過程中,涉嫌漏繳贈與稅,而且公開向社會說謊;並以說謊的方式遮掩其交代不清的財產來源。

所以,從杭州南路這間房子的「買賣」過程來看,陳水扁在一九九七年就至少涉嫌貪汙了自己說謊的「七百餘萬元」。

不過,關於這「七百餘萬元」的來源,阿扁團隊的市府新聞處處長林錦昌,在一九九八年七月二日接受媒體訪問時又有了新說法:「這是在一九九六年、一九九七年時,陳幸妤分別從外祖父、母及舅舅等親戚,接受四筆一百萬元的贈與,由於依照稅法,一百萬元以下的贈與是免徵贈與稅的,所以,兩年共八百萬元。一九九七年吳淑珍再以買賣的方式,將名下的房屋以七百五十萬元,賣給女兒陳幸妤。本案曾取得‘國稅局’免稅證明,怎會有違法問題?」

林錦昌的說法,言之成理,但是,讓人無法理解的是,陳水扁的岳父、母就算有錢,也不會這麼有「秩序」的連續兩年,各贈與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一百萬元。尤其,在這兩年之前,陳幸妤的存款最多時,只有七萬多元,顯然,陳水扁的岳父、母不會對外孫女這麼「慷慨」。

拿親戚當洗錢避稅人頭?

而且,陳水扁的岳父、母自己還有好幾個更親近的兒子和內孫,難道送這麼多錢給外孫女,不會引起家族爭議嗎?更何況,一九九七年還「贈與」一間價值兩千萬元的房子給阿扁的獨子。而其實,阿扁的獨子在獲贈房子時,陳水扁仍坐擁五個房地產,為什麼還需要岳父、母的贈與?這些現象,完全違反倫常,要不,就是陳水扁是個不孝之人,自己的房子已經住不完,還忍心以女婿的身份去要老人家的房子;要不,就是阿扁根本就是利用其岳父、母,當作洗錢的避稅人頭。

另外,阿扁的妻舅之一吳景茂,還需要陳水扁「安排」到環保局當機要秘書,並一度遭到議會質疑「內舉不避親」。試想,吳景茂一年的薪水收入都不足一百萬元,如何能夠連續兩年每年贈與阿扁的女兒一百萬元?難道說,吳景茂自己就沒有兒女、妻子可以贈與,還要贈到阿扁的女兒嗎?

其實,熟悉稅法的人都知道,有一種「讓子女有錢向父母買房子」的方式,父親先將名下的資金,贈與母親、祖父、祖母、姑姑、伯伯等各一百萬元,享受每人一百萬的免稅額,再由這些親戚贈與子女各一百萬元,結果沒有經濟能力的子女短期內就擁有巨資買股票、房地產等。

很明顯的,依照這個模式,所謂的「八百萬元」,只不過是阿扁用自己的錢,利用「四個人頭」來連續兩年,每人每年取得一百萬元的免贈與稅額,然後再用這八百萬元,替女兒繳交七百五十萬元及增值稅、契稅等房款,而連帶的,這間房子也可以用「買賣」的過戶方式,來再度避開房屋的大筆「贈與稅」。

果真如此,阿扁何來八百萬元?又是另一個讓人起疑的問號。

難過廉潔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