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妞兒過堂

萬物花開 林白 第1頁,共2頁

沒有人知道我和妞兒的事,除了大木頭。我站在木頭上,我的身體跟它的身體連在一起,潮溼、粘連、灼熱,像火一樣燒,像電一樣閃。它的眼睛水汪汪,比干渠裡的水還清亮,它的皮也不是牛皮,根本不厚,有一點軟,有一點細。

我再也見不著妞兒了。

二皮叔的兩件蓑衣都已經織好,下雨的時候他家的母豬果然披上了,十足一個穿著貂皮大衣的胖女人。可笑的是,這個胖女人在院子裡刨土翻蔗渣吃,弄得一頭一臉全都是泥,髒兮兮的,要是妞兒穿上蓑衣肯定不會是這樣。

我腦袋的瘤子里長滿了蓑衣,蓑衣裡藏著我的妞兒,妞兒在我的夢中回到我家的柴屋,它在月色下閃著灰光,騰空而起,像《西遊記》裡的白龍馬,橫過四季山、幹渠、水塘,樟樹、柳樹、苦楝樹,油菜花、土豆花、芝麻花,降落在我的視窗。

但我再也見不著妞兒了。

妞兒頂死了別人的牛。它平時根本不打架,那天正好妞兒在坡上,他們的牛先衝過來,妞兒從高處用角頂了它一下,就一下,就把那牛頂死了。

過了幾天,我和我奶正在田裡割稻子,聽到有人在路邊喊。我奶說,我沒功夫,誰找我就上這兒來。法庭那女的就找到地頭來了,她拿了一張紙,讓我奶在上面簽字,我奶不識字,讓我籤。我問,這是幹麻?女的說,牛打架的事。我說我不籤。女的說,沒別的意思,你簽了就表示我這個人來過了。

於是我就在上頭寫了「大頭」兩字,女的看了看說,不能寫綽號,要寫學名,我只好又寫了「王新平」。

簽完之後她就說,你們家出一個人十七號下午兩點到法庭來一趟,有人告你們的牛頂死了人家的牛。

我覺得這女的有點像騙子。

我跟別家的女人們去過堂。

一共七家,狀紙上只寫了六家,寫漏了火車家。寫漏了特別不好,寫漏的人家會出事。但當時大家都沒注意。

我跟女人們到馬連店法庭的一間屋子裡,有幾張桌子,其中一張桌子有一個牌子,寫著「被告席」。我們六個人站了一排,五個婆娘,一個小孩,老的老,小的小,看上去很不嚴肅。

法庭的人讓我們坐,五婆說「站慣了」,轉身就靠在了門框上。然後送傳票那女的舉著一個小本讓我們看,說第幾條第幾條,打死牛了要陪,那牛花1400元買的,由我們七家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