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香港

而已集 魯迅 第1頁,共2頁

我經過我所視為「畏途」的香港,算起來九月二十八日是第三回。

第一回帶著一點行李,但並沒有遇見什麼事。第二回是單身往來,那情狀,已經寫過一點了。這回卻比前兩次彷彿先就感到不安,因為曾在《創造月刊》上王獨清先生的通訊(2)中,見過英國僱用的中國同胞上船「查關」的威武:非罵則打,或者要幾塊錢。而我是有十隻書箱在統艙裡,六隻書箱和衣箱在房艙裡的。

看看掛英旗的同胞的手腕,自然也可說是一種經歷,但我又想,這代價未免太大了,這些行李翻動之後,單是重行整理捆紮,就須大半天;要實驗,最好只有一兩件。然而已經如此,也就隨他如此罷。只是給錢呢,還是聽他逐件查驗呢?倘查驗,我一個人一時怎麼收拾呢?

船是二十八日到香港的,當日無事。第二天午後,茶房匆匆跑來了,在房外用手招我道:

「查關!開箱子去!」

我拿了鑰匙,走進統艙,果然看見兩位穿深綠色制服的英屬同胞,手執鐵籤,在箱堆旁站著。我告訴他這裡面是舊書,他似乎不懂,嘴裡只有三個字:

「開啟來!」

「這是對的,」我想,「他怎能相信漠不相識的我的話呢。」

自然開啟來,於是靠了兩個茶房的幫助,開啟來了。

他一動手,我立刻覺得香港和廣州的查關的不同。我出廣州,也曾受過檢查。但那邊的檢查員,臉上是有血色的,也懂得我的話。每一包紙或一部書,抽出來看後,便放在原地方,所以毫不凌亂。的確是檢查。而在這「英人的樂園」的香港可大兩樣了。檢查員的臉是青色的,也似乎不懂我的話。

他只將箱子的內容倒出,翻攪一通,倘是一個紙包,便將包紙撕破,於是一箱書籍,經他攪松之後,便高出箱面有六七寸了。

「開啟來!」

其次是第二箱。我想,試一試罷。

兩塊。」我原也肯多給幾塊的,因為這檢查法委實可怕,十箱書收拾妥帖,至少要五點鐘。可惜我一元的鈔票只有兩張了,此外是十元的整票,我一時還不肯獻出去。

「開啟來!」

兩個茶房將第二箱抬到艙面上,他如法泡製,一箱書又變了一箱半,還撕碎了幾個厚紙包。一面「查關」,一面磋商,我添到五元,他減到七元,即不肯再減。其時已經開到第五箱,四面圍滿了一群看熱鬧的旁觀者。

箱子已經開了一半了,索性由他看去罷,我想著,便停止了商議,只是「開啟來」。但我的兩位同胞也彷彿有些厭倦了似的,漸漸不像先前一般翻箱倒篋,每箱只抽二三十本書,拋在箱面上,便畫了查訖的記號了。其中有一束舊信札,似乎頗惹起他們的興味,振了一振精神,但看過四五封之後,也就放下了。此後大抵又開了一箱罷,他們便離開了亂書堆:這就是終結。

我仔細一看,已經開啟的是八箱,兩箱絲毫未動。而這兩個碩果,卻全是伏園(3)的書箱,由我替他帶回上海來的。至於我自己的東西,是全部亂七八糟。

「吉人自有天相,伏園真福將也!而我的華蓋運卻還沒有走完,噫籲唏……」我想著,蹲下去隨手去拾亂書。拾不幾本,茶房又在艙口大聲叫我了:

「你的房裡查關,開箱子去!」

我將收拾書箱的事託了統艙的茶房,跑回房艙去。果然,兩位英屬同胞早在那裡等我了。床上的鋪蓋已經掀得稀亂,一個凳子躺在被鋪上。我一進門,他們便搜我身上的皮夾。我以為意在看看名刺,可以知道姓名。然而並不看名刺,只將裡面的兩張十元鈔票一看,便交還我了。還囑咐我好好拿著,彷彿很怕我遺失似的。

其次是開提包,裡面都是衣服,只抖開了十來件,亂堆在床鋪上。其次是看提籃,有一個包著七元大洋的紙包,開啟來數了一回,默然無話。還有一包十元的在底裡,卻不被髮見,漏網了。其次是看長椅子上的手巾包,內有角子一包十元,散的四五元,銅子數十枚,看完之後,也默然無話。其次是開衣箱。這回可有些可怕了。我取鎖匙略遲,同胞已經捏著鐵籤作將要毀壞鉸鏈之勢,幸而鑰匙已到,始慶安全。裡面也是衣服,自然還是照例的抖亂,不在話下。

「你給我們十塊錢,我們不搜查你了。」一個同胞一面搜衣箱,一面說。

我就抓起手巾包裡的散角子來,要交給他。但他不接受,回過頭去再「查關」。

話分兩頭。當這一位同胞在查提包和衣箱時,那一位同胞是在查網籃。但那檢查法,和在統艙裡查書箱的時候又兩樣了。那時還不過搗亂,這回卻變了毀壞。他先將魚肝油的紙匣撕碎,擲在地板上,還用鐵簽在蔣徑三(4)君送我的裝著含有荔枝香味的茶葉的瓶上鑽了一個洞。一面鑽,一面四顧,在桌上見了一把小刀。這是在北京時用十幾個銅子從白塔寺買來,帶到廣州,這回削過楊桃的。事後一量,連柄長華尺五寸三分。然而據說是犯了罪了。

「這是兇器,你犯罪的。」他拿起小刀來,指著向我說。

我不答話,他便放下小刀,將鹽煮花生的紙包用指頭挖了一個洞。接著又拿起一盒蚊煙香。

「這是什麼?」

「蚊煙香。盒子上不寫著麼?」我說。

「不是。這有些古怪。」

他於是抽出一枝來,嗅著。後來不知如何,因為這一位同胞已經搜完衣箱,我須去開第二隻了。這時卻使我非常為難,那第二隻裡並不是衣服或書籍,是極其零碎的東西:照片,鈔本,自己的譯稿,別人的文稿,剪存的報章,研究的資料……。我想,倘一毀壞或攪亂,那損失可太大了。而同胞這時忽又去看了一回手巾包。我於是大悟,決心拿起手巾包裡十元整封的角子,給他看了一看。他回頭向門外一望,然後伸手接過去,在第二隻箱上畫了一個查訖的記號,走向那一位同胞去。大約打了一個暗號罷,——然而奇怪,他並不將錢帶走,卻塞在我的枕頭下,自己出去了。

這時那一位同胞正在用他的鐵籤,惡狠狠地刺入一個裝著餅類的罈子的封口去。我以為他一聽到暗號,就要中止了。

而孰知不然。他仍然繼續工作,挖開封口,將蓋著的一片木板摔在地板上,碎為兩片,然後取出一個餅,捏了一捏,擲入壇中,這才也揚長而去了。

天下太平。我坐在煙塵陡亂,亂七八糟的小房裡,悟出我的兩位同胞開手的搗亂,倒並不是惡意。即使議價,也須在小小亂七八糟之後,這是所以「掩人耳目」的,猶言如此凌亂,可見已經檢查過。王獨清先生不云乎?同胞之外,是還有一位高鼻子,白皮膚的主人翁的。當收款之際,先看門外者大約就為此。但我一直沒有看見這一位主人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