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破裂,矛盾升級

不難看出,董事會的檔案將黃光裕推向了另一個風口浪尖。這是一把軟刀子,說白了,董事會是在告訴世人,當然最重要的是告訴國美的投資者,黃光裕不僅僅犯法了,還在入獄前將上市公司當成提款機。這麼說,投資者會非常的反感,誰願意自己投資的股票的大股東把上市公司當成提款機?

9月21日,在東二環的一個酒店茶座,陳曉坐在我對面,我問道,「起訴黃光裕是因談判破裂而起的報復行為?還是背後另有隱情?」他幾乎是沒有想,就給我講了西部鋼鐵的故事:他們也是因為一樣的行為,由於董事會沒有起訴,最後是全體董事違法,公司不得不全部換人,這樣的企業還怎麼經營下去?

陳曉繼續說:「證監會從2009年8月就在催促董事會起訴黃光裕,那個時候黃光裕還沒有進入審判程式,到底會發生什麼狀況我們都不清楚,我們怎麼能在那個時候起訴呢?超過16億港元,一旦黃光裕敗訴,那都是要向上市公司賠償的。那個時候起訴,就真是趕盡殺絕。」

「但是你們選擇的時間點異常詭異,這讓人不得不想到這是一種報復行為。」儘管我如此不客氣,陳曉依然保持著冷靜。「我們的起訴也是一拖再拖,但是如果再拖延下去,我們整個董事會都要遭遇香港證監會的處罰,那個時候就真是信託責任,會導致我們集體被迫辭職。」陳曉說的不是沒有道理,黃光裕被捕之後,以前的管理層不斷充實到董事會,一旦董事會集體辭職,管理層就會分崩離析,那整個國美也將倒下。

董事會最終的表決結果是:董事會堅決反對撤銷陳曉及孫一丁的職務並視該撤銷為沒有理由和依據之舉。董事會的理由是,這將對公司業務的穩定性及持續發展造成嚴重和潛在的破壞。

對於黃氏家族提名的兩名董事人選,董事會也進行了討論。不過在董事會的公開的說明非常委婉:在尊重有關人士的前提下,董事會認為黃光裕提名的候選人缺乏和陳曉及孫一丁所擁有的深厚的行業經驗和業內普遍認可的領導力。

讓陳曉滾蛋只是shinningcrownholdingsinc提出的議題之一,更為重要的是黃氏家族還在努力,要求撤銷威脅黃氏家族控制權的董事會一般授權。但董事會的討論結果是堅決反對。

一般授權的重點是,無須經過股東大會表決,董事會有權進行20%的再融資以及10%的股票回購,董事會有權增減董事。這項授權讓黃氏家族毛骨悚然,因為董事會有了這項授權,陳曉就很可能通過再融資來稀釋黃氏家族的控股權。

貝恩資本的進入,黃氏家族就擔心會威脅到自己的控制權,所以才有了2009年黃秀虹找到竺稼,希望貝恩資本在一年之內不要轉股。董事會在討論中認為,撤銷該授權將嚴重限制管理層對獲得資本的靈活性並將限制公司的營運及未來的發展潛力,進而導致公司於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處於明顯的劣勢。

董事會的言辭儘管看上去很溫和,但是依然綿裡藏針地說:董事會一致相信,黃光裕先生,透過shinningcrownholdingsinc的行為在整體上並不代表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最佳利益,由董事會主席陳曉、總裁王俊洲所領導的現有管理團隊所組成的謹言慎行、全情投入的職業經理人,才能更好地服務於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最佳利益。

國美董事會宣稱,堅決反對shinningcrownholdingsinc的要求,董事會認為,撤銷發新股的授權同時撤銷陳及孫一丁的職位,將再一次對公司業務的穩定和持續發展造成嚴重的破壞,極大限制了管理層獲取資本的靈活性,並限制了公司未來發展潛力,進而導致公司在極具競爭的市場環境裡面對競爭對手時處於明顯的劣勢。

在陳曉簽名的董事會檔案中,董事會強烈呼籲股東們在這一時刻給公司支援。

根據律法,在5月11日的股東大會決議被董事會否決後,黃氏家族再次向上市公司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儘管董事會對大股東shinningcrownholdingsinc的函件進行了批駁,卻沒有在公開檔案中宣佈不予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等待總是令人倍感焦灼,黃氏家族一樣,甚至擔心陳曉會在沉默中跟機構投資者們進行商洽,突然提出增發新股。黃氏家族的資金已經相當緊張,儘管黃氏家族還擁有地產等資產,但變現過程會異常艱難,現金對於黃氏家族來說是一個考驗。

在5月18日黃光裕案宣判的當天,黃氏家族的人就大呼量刑過重,之後換掉了刑事案件辯護高手田文昌,令聘請律師進行上訴。由於杜鵑一審刑期是三年另六個月,如果能夠提前繳納罰款,可能在二審贏得法院的好感,在量刑的時候考慮縮短刑期。為此,國美管理層召開會議,決定在上市公司託管的非上市門店中,抽調1.5億現金,用於繳納罰款。

後來我瞭解到,非上市門面店籌集的1.5億元現金,加上黃燕虹老公張志銘出的5000萬元,杜鵑的2億元罰款才得以交齊。而黃光裕的罰款則東拼西湊,至今沒有繳齊。所以在二審量刑的時候,依然維持原判。在這個時候,萬一陳曉啟動增發,黃氏家族就是有心增發也沒有現金,就會眼睜睜看著控制權落入他人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