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轉移
一個陽光燦爛的下午,樓上無人,小狼大膽地溜達到畫室外,爬到菜地裡盡情地翻滾折騰。它壓倒了一大片小蔥,把蘿蔔一個個刨出來啃得全是窟窿,剛長出的菜苗被踩得東倒西歪,剛長紅的番茄被咬來吃了。小狼還饒有趣味地在菜地中間掏了個大坑,在庭院的雪白地磚上踩滿了黑糊糊的爪印,猛聽得有人上樓來,小狼一溜煙銷聲匿跡——那是我和爸爸上來澆水。剛一看見亂糟糟的菜地我們就傻眼了,心痛不已的爸爸不問青紅皂白,抄起掃把打在狐狸屁股上,把狐狸罵了個狗血噴頭。我看著爪印一路通到床底下,當然知道誰才是罪魁禍首,但也樂得裝聾作啞,任狐狸去背黑鍋,狐狸氣得眼淚汪汪,整整一天絕食抗議!
爸爸剛一離開,小狼就認為安全了,不等我呼喚就自信滿滿地溜達出來。在畫室生活了十多天,它對這裡的環境和存在什麼威脅已經瞭如指掌。它抱著我的腿親熱一番後,得意洋洋地拱出一個番茄,用小爪子踢皮球一樣玩著,彷彿向我炫耀它的收穫。一會兒它玩夠了,才把番茄一股腦兒地吞吃了下去,連糊在小爪子上的番茄漿都舔了個乾淨。這傢伙小小年紀就會自己找吃食,判斷什麼東西能吃,看那菜地裡,蘿蔔啃過,菜葉子咬過,小蔥嚼過,但似乎都不合它的口味,唯獨對這番茄情有獨鍾——吃掉一個,咬爛一個,還帶走一個。在炎熱的樓頂,這番茄確實是消暑解渴的美味。
我猛然間想起原產於南美洲的番茄最早就叫做「狼桃」。傳說「狼桃」的得名是由於它豔紅如火,人們都以為它有毒,沒人敢吃,而在早期的人們心目中,凡是邪惡的、有毒的都喜歡冠以狼的名稱,因為在他們眼裡世間萬物最惡毒危險的莫過於狼。直到16世紀,英國俄羅達拉公爵去南美洲旅遊,回國時勇敢地帶回「狼桃」作為表達愛情的禮品,獻給他的情人伊麗莎白女王。從此,歐州人稱它為「愛情果」、「情人果」,並作為觀賞植物栽種在庭院裡。
但過了一代又一代,仍舊沒有人敢吃「狼桃」。
到了18世紀,一位法國畫家多次為「狼桃」寫生,面對這樣美麗可愛卻有「劇毒」的漿果,他實在抵擋不住誘惑,於是冒著生命危險吃了一個,覺得酸酸甜甜很是可口。之後,他躺到床上等著死神的光臨。但一天過去了,他還躺在床上,鼓著眼睛對著天花板發愣。他吃了一個全世界都說有毒的邪惡「狼桃」居然沒死?!
他滿面春風地把「狼桃無毒可以吃」的訊息告訴了朋友們,大家都驚呆了。不久,「狼桃無毒」的新聞震動了西方,從那以後,上億人均安心享受了這位「敢為天下先」的勇士冒死而帶來的口福。無疑,這位法國畫家並非出於飢不擇食,而是真正全情投入地愛上了他所描繪的「狼桃」。
或許只有畫畫的人,才有這樣的瘋狂與叛逆以命試愛。正如我執意走進狼性世界一樣,傳說的不一定是真實的。
對於「狼桃」的由來我想到的是另一個可能。菜園中蘿蔔茄子黃瓜等諸多誘人蔬果都被小狼淺嘗則棄,辣椒更是碰也不碰。而小狼卻天生就認識番茄,情有獨鍾地選而食之,莫非「狼桃」與狼真的有著不解之緣?一些資料記載:「在南美洲荒野,許多狼在缺乏食物的情況下,每逢入暮時分就在灌木叢中尋找漿果充飢,同時也補充維生素和水分。」人們都只知道狼吃肉,卻不知道狼同樣嗜食蔬果雜食,「狼桃」就是野狼所鍾愛的救命果實。或許,有些流落荒野的人曾經跟隨狼的腳步撿拾這種鮮豔的漿果救命,之後感慨地把狼如此鍾愛的紅色漿果叫做「狼桃」。
從尋找到第一個番茄開始,小狼有了辨別食物的能力,我心懷甜蜜地把小狼夠不著的幾個「狼桃」摘下來給它放在窩邊,第二天它們就無影無蹤了。
小狼敢獨自走出畫室了,這無疑給它增加了危險性,加上它和狐狸鉤心鬥角,這樣下去遲早瞞不過父母,畫室不是久留之地,另尋他處迫在眉睫。
在亦風的幫助下,我們找到了一套公寓。
我迅速收拾好東西,喚出床底下的小狼,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抓住小狼的後脖子,把它拎了起來。一離開地面,小狼立刻放鬆四肢,軟綿綿的像個布偶一樣一動不動,隨我拎著走。我手輕輕晃了晃,小狼也像個鐘擺一樣隨手搖了搖,眼中流露出安靜、乖巧、從容和忍耐的神色。我儘量放鬆手指,不讓小狼覺得太難受,不過換成是長著尖牙的母狼叼著小狼長途跋涉地挪窩,也許會更難受吧,可小狼有著天生的耐受力。
母狼經常會挪窩,當她覺得巢穴不安全的時候,會一個個叼著她的幼崽去新的安全處所。當母狼搬運它們的時候,小傢伙們一動不動就是一種本能的合作。被叼的狼崽在媽媽的口中不會掙扎,而剩下的狼崽則尋找庇護,安靜地藏起來,等著媽媽一趟一趟地來接它們。可這種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本能在過分依賴人類庇護的狗身上已消失殆盡。
我如今就充當起了「挪窩的母狼」的角色。我把小狼放進紙箱子裡,儘管盛夏藏於箱中悶熱無比,但它固執地忍耐著一動不動,我在箱側給小狼開出兩個大大的透氣孔,以為它會從透氣孔中探頭張望一番,誰知它仍舊無動於衷地躺著,除了因為燥熱,呼吸比以前急促一點之外,它放鬆肢體紋絲不動。荒野小狼非常清楚貪圖一時舒服的下場或許會斷送一條小命,關鍵時刻當忍則忍。我想起《狼圖騰》中曾描述掏出的一窩狼崽裝死的場景,不禁會心一笑,這是狼崽們唯一的自衛方式。雖然這種本能的自衛不見得總是有效,特別是對於更加狡猾的人類。人能輕易地看穿它們可憐的「伎倆」,所以言之「狼亦黠矣,而頃刻兩斃,禽獸之變詐幾何哉?止增笑耳」。所以狼合該敗在更加兇狠狡詐的人手裡。
我抱著紙箱出門,狐狸自然是哭天搶地地堵在家門口不讓我走,可為了小狼也管不了那麼多了,先讓狐狸在家想想這些日子欺負小狼的過錯吧。
我每次遠行都是父母照顧狐狸,每次出門它都會耍橫撒潑,非要跟著我「不帶我走我死給你看!」也難怪,對狐狸來說我是它的全部,沒有我它的世界會瞬間崩塌。
陌生的新家
半小時的車程,我就到了小狼的新家。我和亦風把車上所有東西都搬進家收拾停當,坐在沙發上環顧四周:一張床、一個沙發、冰箱、書桌、洗衣機和一些簡單的生活用品,足夠了。最重要的是,這公寓之上無人去的樓頂有2000多平方米的地方可以讓小狼無干擾地活動過多接觸人對它是沒有益處的。現在,一個大屋子的活動空間對小狼來說足夠了,我對這私密的地方相當滿意。
「你撿回來的流浪狗呢?」亦風問。
我頭皮一麻,這才突然想到自己撒的謊,尷尬地想著應對。
醜媳婦終歸要見公婆,亦風的家近在咫尺,他遲早是看得到小狼的,好在小狼跟小狗區別不大,興許他認不出來就能瞞天過海。想到這裡我心一橫,「嗚嗚」喚了幾聲,一直放在角落裡沉寂無聲的紙箱「嘭」的一聲爆響,憋屈了半天的小狼如石猴問世一般乍然衝破紙箱蹦了出來,興沖沖地邊撒著一大泡尿,邊迫不及待地向我跑來。
突然看見亦風這陌生人在,小狼微微愣了一下,蹣跚小跑過去,伸鼻子前前後後地嗅聞亦風。
「喲,瞧這小傢伙……藏得真好……」亦風一樂,張開手接住它抱起來一看,愣住了:「狼?!」亦風的笑容迅速消失了,他睜大眼睛驚訝地看著我,表情中凝結了一千個疑問。
我嚅囁著還妄圖掩飾一下:「這狗……是……有點兒像狼哈?」然而,長期熱衷於看動物世界還陪我接觸過狼群的亦風眼光卻並不拙劣,他用手指撥開小傢伙釘子般尖利的獠牙,瞪著我哼了一聲:「流浪狗?你就唬我吧。說,怎麼回事?」
我像打了敗仗一樣頓時洩了氣,眼淚汪汪地把救下小狼的經過對亦風坦白交代了……
亦風靜靜地聽完,嘆了口氣:「傻丫頭,我理解你的同情心,可你這是引狼入室啊,長大了多危險,你想過沒有?」
「我還沒想那麼多,」我委屈地皺起眉頭,「只想著先救回一條命再說,換成是你,你會見死不救嗎?」
「這條命不一樣,你撿十條狗我都沒意見,可這是狼啊!」
「它那麼可愛,跟小狗沒什麼兩樣。」我小聲狡辯。
「現在是可愛,但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你把老祖宗的話都忘了嗎?」